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0-11-23 21:33
来源:本站原创
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一、根据工作需要,按时发给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暑降温物品是国家加强劳动安全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一项基本政策。
二、车间安全部门对员工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实施监督检查职责。
三、合理发放和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员员工身生命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员工凡属进入生产分厂或生产区域,都必须正确佩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班中不准穿风衣,不准穿高跟鞋,不准长发外露;
四、不符合安全技术性能要求或已损坏以及失去保护作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用于生产劳动工作的保护;
五、由于生产工作的特殊需要,增发劳动保护用品时,一律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批准后,由物资供应部负责供给;
六、对于一专多能兼做多工种的作业人员的劳保品发放,本着发给其最基本的劳动保护用品的原则,有特殊需要的,由单位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批准可以增发,但不得同时发放相同的防护用品。必要时,使用期限可合并计算,延长使用。
上一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下一篇:炸药库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