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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职责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0-11-23 22:29 来源:本站原创

安全职责管理制度

第一章 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第一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公司的安全机构开展工作。总经理负以下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落实措施
2、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3、组织编制、审定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组织领导本公司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检查工作。
5、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
6、对本公司所存在的重大不安全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分析研究。当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7、公司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到现场指挥救灾,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召请就近的救护队。
8、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经营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改和审批计划经营系统的规章制度,体现“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贯彻“三同时”原则,保证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并监督专款专用。
4、负责本系统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提高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
5、定期召开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经营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把安全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中,承包各项经营工作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
第三条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技术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程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各项工程的安全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执行“三同时”规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因设计、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负责审查工程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组织全公司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第五条 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负责组织职工劳动安全竞赛活动,搞好职工的劳动保护。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疗养和辅助医疗工作,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健全职工健康档案。
3、参与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治理情况。
4、参与职工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基层单位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同单位领导做好善后工作。
5、监督检查本单位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第二章 部门安全职责

第六条 采矿车间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本车间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车间主任负以下责任:
1、必须认真组织本车间职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2、组织本车间职工严格实施“三大规程”,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切实解决好掘进工程质量、设备质量等问题,及时制止“三违”现象。
3、组织本车间的职工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落实上级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4、熟悉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熟悉本职范围内有关安全法规的规定和质量标准
5、掌握炮烟、顶板、水火等井下灾害发生的规律。
6、会正确检查和判定事故的预兆。
7、能制定灾害预防措施、应急措施和组织工人处理险情和避灾脱险。
8、掌握矿山救护、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能够自救和互救。
第七条 选冶车间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本车间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车间主任负以下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2、经常性的对全车间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正确引导职工对安全的认识。
3、组织车间各班组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填写好安全活动记录,做到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
4、经常性参加车间各班组班前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5、经常性对生产工艺和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协同各班组进行整改,做到“四不放过”保证生产工艺正常有序进行。
6、严禁员工酒后上岗和带病上岗,消除一切人为隐患。
7、保证车间的各种安全装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为安全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8、加强有毒、危险品管理,保证无丢失现象发生。
9、出现事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10、监督和检查员工劳保用品佩戴是否齐全。
11、在日常生产中,监督员工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服从工作分配,杜绝违章指挥。
12、确保全年无重大人身和设备事故。
13、要经常性对尾矿库及其管路进行巡回检查,确保无渗漏现象发生,防汛期要经常检查,确保尾矿库安全。
14、监督污水处理工作,保证污水排放合格率100%。
第八条 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公司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监督和验收工作,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入矿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6、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生产、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8、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9、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第九条 生产技术部安全职责
1、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2、在编制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单位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确保安全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设备项目和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3、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4、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施工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隐患,按照“三同时”原则,保证职业安全卫生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5、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制订并组织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与施工队伍联系、配合、交接工作,认真审阅图纸,根据生产和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严格按施工质量标准进行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关。
7、对安全承包单位中的困难和问题,承包单位发生责任事故按规定承担责任。
8、监督污水处理工作,保证污水排放合格率100%。
第十条 企业管理部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的法规、标准,把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管理纳入企业管理中。
2、在编制生产经营计划时,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和目标。
3、在各项工程建设项目中,为确保安全设施及设备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靠性留足资金。
4、参与对基建工程、生产维修项目、扩建、改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
进行企业基层单位达标评定中,将安全工作列为首要评定
条件。
第十一条 财务部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职责和规定,把职业健康安全作为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2、按规定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并对上级下拨的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用在安全生产当中,不得挪用。
3、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事故隐患整改、安全教育经费的落实。
4、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的支出,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的经济活动分析。
5、保证全体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和防暑用品、食品的费用落实。
6、严格审查产品营销的安全运营手续,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销售设施、设备、地点、人员和制度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 辅助生产部安全职责
1、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
2、负责按计划、保质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细则》及《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4、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5、储存、发放物资符合物资安全管理要求。
6、负责本部门的隐患治理。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部安全职责
1、负责组织对新入矿员工(包括毕业生、实习生、代培人员、其他新参加工作的干部、工人)及全体员工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对新入矿人员要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工作岗位。
2、贯彻执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员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与检查和考核。
3、贯彻执行劳动法,按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岗位工作职数,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动强度和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4、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处理工作。
5、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6、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工人工种的分配和调整,并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定期脱离岗位的规定。
7、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且把雇用方首先应承担安全责任作为雇用的先决条件。
8、负责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及招待工作。
第十四条 武装保卫部安全职责
1、负责全公司的安全保卫、治安和消防工作。
2、定期向职工进行法制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制观念。
3、加强对要害部门和重点地段的治安保卫工作。
4、认真做好成品金的护送和守库工作。
5、强化治安管理,做好重点职工违法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
6、组织好对所发案情的分析、研究和侦破工作,制定可行的侦破方案,应用技术手段获取充分证据,做到依法办案,达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7、加强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的监督管理,并经常进行检查,做到使用合理,安全无误。
8、与辅助生产部、安全环保部共同做好失效火工产品的销毁工作。
第十五条 党委综合办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2、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抓好各个时期安全工作的舆论宣传和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对外形象宣传。
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好安全生产无事故工作。
4、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5、支持工会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6、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7、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部门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 各类人员安全职责

第十六条 采矿车间安全员职责
1、采矿车间安全员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参加车间制订、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搞好本车间职工的安全教育的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安排好本单位的“安全月”活动,经常组织事故应急预案演习。
6、参加车间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和设备改造、工艺变动方案的审查。
7、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9、负责车间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0、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1、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十七条 选冶车间安全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积级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经常性的对车间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正确引导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3、认真组织车间各班组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填写好安全活动记录,做到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
4、经常性参加车间各班组班前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5、经常性对生产工艺和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协同各班组进行整改,做到“四不放过”,保证生产工艺正常有序运行。
6、严禁员工酒后上岗和带病上岗,消除一切人为隐患。
7、保证车间的各种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为安全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环境。
8、加强有毒、危险品管理,保证无丢失现象发生。
9、出现事故及时上报车间,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10、监督和检查员工劳保用品佩戴是否齐全。
11、在日常生产中,监督员工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服从工作分配,杜绝违章作业。
12、确保全年无重大人身和设备事故生产。
13、要经常对尾矿库及其管路进行巡回检查,确保无渗透漏现象发生,防汛期要经常检查,确保尾矿库安全。
14、监督污水处理工作,保证污水排放合格率100%。
第十八条 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本车间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所管辖生产范围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生产工具、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并教育工人注意环境安全,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隐患。
3、对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导,并经常检查本班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
4、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5、如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并采取临时处理措施。
第十九条 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1、班组安全员一般由班长兼任,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并协助班组长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操作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需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二十条 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和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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