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管理制度
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变化条件管理内容
1、主提升、主(辅)运输系统、主排(供)水系统、通风系统、瓦斯抽放系统、压风系统事故及矿井大面积停电、主扇无计划停风等矿井重大非伤亡事故;
2、采掘工作面生产地质条件发生变化:
①遇到断层、陷落柱、大的褶曲构造;
②打探钻异常、矿井水及瓦斯涌出量增大;
③综采工作面顶板初次跨落、工作面顶板破碎及矿压显现明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
3、巷道开口、穿越、跨越、贯通以及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系统调整或瓦斯排放;
4、周边小煤窑越界开采情况及极端天气变化情况;
5、大型机电设备的更换及生产工艺改变;
6、地面洗选系统、储装运系统及井下生产系统发生变化或发生各类事故;
7、井下作业地点出现重大隐患停产整改及其它特殊变化情况等。
8、瓦斯、煤尘 、火灾、水灾、顶板事故等突发性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等。
二、变化条件日报和周报制度
1、变化条件日报制度
为了及时掌握各系统的变化情况,各职能科室要做好超前预测预报工作。当日要对次日的各类变化情况进行预测,每日下午16时将次日变化预测分析情况、采取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由科长签字,书面报调度室(执行零报告制度),调度室进行汇总,编制《安全生产次日变化预测情况统计日报》,由矿长签字后向公司调度室传报。
2、变化条件周报制度
各职能科室每周五对本周变化情况进行总结并预测下周变化情况及采取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由科长签字后于周五下午16时报调度室,否则,给予单位负责人300元的处罚,在调度会通报,并与当月的职能监督考核挂钩。
三、变化条件日调度通报制度
1、对于发生的各项变化情况,各职能业务科室,根据自己的业务职责范围和分工,在调度会议上对前一日变化情况、原因、采取措施、变化处理进展情况及注意事项进行通报,并做好各项措施的跟踪落实,确保对变化情况的有效处理。否则,给予单位负责人300元的处罚,并与当月的职能监督考核挂钩。
2、地测科每日调度会要对前一天各掘进头掘探情况(探测进度、掘进进度、允许掘进进度、掘进安全距离等数据)进行通报。
3、调度室要对地质掘探情况及各业务科室通报的变化情况,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变化条件及时报告制度
1、对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作业环境、地质条件重大变化等),作业现场的跟班队干、工长和安全员,必须及时向矿安全调度和调度室进行汇报。否则,免去当班跟班队长、工长职务,安全员下岗处理。
2、对于一般性变化情况(影响安全生产的机电设备事故、作业地点存在隐患停产整改、打探钻异常等),当班跟班队干、工长、安全员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否则,给予每人100元的处罚。
3、调度员在接到变化情况汇报后,要问清变化的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的汇报程序向值班领导、有关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汇报。否则,给予当班调度员100元的处罚,由于汇报不及时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
4、各单位对各作业场所的通讯电话,必须安排专人值守,做到电话接听及时,信息传达准确,确保信息的有效传递和反馈。否则,给予相关人员100元的处罚。
5、调度员每班必须不定时对井下现场电话畅通情况通过打电话方式进行检查。
五、变化条件特别技术管理和特别响应制度
1、变化条件特别技术管理制度
①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变化情况时,相关业务职能科室要及时深入现场进行落实,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及时变更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否则,给予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500元的处罚,并与职能监督考核挂钩。
②地测科必须针对地质变化条件及时更新图纸资料,对变化条件比较大的情况,每日必须更新图纸资料,并对变化情况做出专项说明,采取的设计和措施必须依据更新的地质资料,真正实现地质资料与生产管理的有效对接。同时,更新后的图纸资料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及时贯彻到相关单位。
2、变化条件特别响应制度
①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变化情况,调度值班人员在接到报告后,问清变化条件的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的汇报程序及时向值班领导、相关领导和业务职能科室进行汇报。
②通知到调度室报到的相关人员,必须在15分钟内到调度室待命。对执行不力的人员,给予300元的处罚,并与月度的监督考核挂钩。
③调度室根据变化情况,安排相关业务科室立即安排人员深入现场,对变化情况进行落实,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进行处理。
④调度室做好对变化情况处理和监督落实。
六、变化条件集体办公和分级跟班制度
1、变化条件集体现场办公制度
对于重大变化和重点工程项目,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部门进行现场办公;对于一般性的变化项目,由调度室牵头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进行现场办公。同时制定方案和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由相关业务科室组织实施,调度室对现场办公做好专项记录,并负责监督落实工作。
2、变化条件分级跟班制度
①值班领导跟班制度
当日值班领导每班必须安排人员到“三必到”地点进行跟班,当日未安排跟班的值班人员必须上零点班,下井到“三必到、”“三走到”地点进行检查。
②业务科室跟班制度
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调度室根据变化情况安排相关业务科室进行跟班。非正规循环作业项目,各业务科室要签批《单项工程开工安全责任书》,安排好相应级别的人员跟班,安监处负责监督落实。
③对各级跟班人员要求
必须认真履行跟班职责,协助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监察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并做好现场作业技术指导工作,与职工同上同下。否则,现场安全员有权停止作业。调度室对跟班人员进行通报,并给予500元的处罚。
各级跟班人员和现场安全员要做好每班三汇报(接班、班中、交班)工作,必须对作业现场的施工进展情况、隐患整改情况、需要组织协调的事项以及单项工程的进展完成情况向调度室进行汇报。否则,给予每人100元的处罚,由于不汇报造成严重影响和事故的,追究行政责任。
④严格执行《各级干部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管理规定》。
七、变化条件下的现场特殊监察管理制度
1、当井下采掘工作面出现异常(微风、停风、有害气体及涌水增大等)时,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现场安全员、跟班队干、工长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停电撤人。通风科、地测科、安监处派副科级以上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处理。
2、锚网支护巷道施工过程中,打眼和打探孔出现异常时(顶板变软、瓦斯增大、钻孔出水、煤层变化),要及时停止作业,向调度室汇报。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3、掘进巷道淋水增大或遇到地质构造时,地测科和生产科要到现场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后方可作业,同时安排副科级以上人员现场跟班作业。
4、综采工作面顶板初次跨落前,生产科、通风科和地测科要安排专人到现场观察顶板压力、瓦斯和来水情况,制定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5、掘进巷道穿越、跨越巷道或贯通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通风科、生产科、安监处派专人现场跟班落实。
6、机电大型设备出现故障需要更换处理时,必须由机电科、安监处、调度室安排人员现场跟班作业。
7、井下边远地段无人作业区域的锚网巷道出现严重离层、坠包;工字钢支护出现脱口,有冒顶危险时,生产科必须制定措施安排人员及时处理。处理过程要以单项工程控制。
8、主扇无计划停风,调度室要及时通知矿领导、机电科、电力科、安监处、通风科负责人要及时赶到调度室指挥。
9、所有变化区域作业时,安监处必须安排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安全员,现场监察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