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矿业集团煤矿电气防爆制度
作者:佚名
2010-11-24 22:04
来源:本站原创
一、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防爆检验证、生产合格证、安全标志,并经防爆验收员验收后才能入库。
二、各单位必须严格设备大修制度,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或电气小件,必须由防爆验收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挂好防爆合格证才能下井。
三、加强防爆设备管理,公司有关处室和矿机电科、安全科等有关科室应经常对防爆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查出一台电气设备失爆罚款2000—10000元。
四、各矿机电科应成立井下电气防爆检查组、安全科应配备专职电气检查员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发现失爆要督促处理并进行罚款。
五、各单位必须执行好电气设备包机制,做到每台开关、每个小件、每根电缆有人负责维护保养、检修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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