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0-11-26 19:19
来源:本站原创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全区机电设备由机电段统一管理,机电段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全区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二、全区机电设备必须建立台帐,并和实际设备台数相符。
三、设备要编号,配套管理,没有编号入帐的设备不得发放使用。全区机电设备要实行牌板、图板,并要做到数量清、状况明,帐、卡、物、牌四相符。
四、采煤段的设备轮修和事故损坏一律按规定办理手续,以旧换新。特殊情况可先发新后交旧,但三天之内要将旧设备交设备组。
五、新工作面的设备安装由机电队负责,设备安装施工后设备管理员会同接收新采面机电负责人和技术员共同丈量溜子长度,并登记入册。
六、设备回收:
1、根据生产及设备状况需要更换设备时,各使用单位将下来的设备及零件运到指定地点。
2、采面结束后,设备回收由使用单位(采煤段)拆缷设备并运到采面的上下岔口安全地带,然后由机电队回收。
3、随着回采生产的进行,设备拆除后,必须在七天内将拆除的设备送机电科检修,送科的设备要由该机电队长,设备组共同验收设备状况。
4、备单位一个月用不着的设备一律交设备组,不得积压。
5、井上下各用户,设备变动使用地点时,必须经设备管理员(采区)批准,否则设备组有权停止设备的使用。
6、采区所管辖的运输巷末部溜子,正常掐下的溜槽及掐完后该部的机头、电动机、减速器、机尾架、过渡槽等件必须运到前部溜子的机头外两米处。
七、机电队与采面安装与回收有关规定:
1、新采面设备安装全部由机电段负责。
2、采面过断层设备侧面安装由机电段进行。
3、采面溜子延长由采面负责。采面事先与机电队设备员协商好后,根据实际需要,设备员结合准备大链溜槽。
4、采面结束后,采面全部设备由采面拆除回收到上下岔口两米以外的安全处,全部由机电队组织回收。
5、采区运料绞车由采区安装,采区管理,用完后由采区回收。
6、采煤段分管的设备,检修维护由采煤段负责。更换下来的设备必须在三天内由采面负责移交机电段。
八、交接验收:
1、凡使用设备的单位,必须建立分区台帐一式两份,设备员一份,使用保管单位一份,双方在分帐上签章。
2、交领设备时,交领人员必须分区台帐到设备员办理交接手续。
3、进科检修的设备,修好后领取时,设备员协同机电科设备给共同验收设备质量,没有设备组的“出厂单”,设备员不得领取。
4、采面结束设备拆除后,机电设备员、采煤段必须到现场验收,机电队将小件加收上井,防止设备及零件丢失。
5、设备员每日要到井下校对三次设备。
九、设备报废:
对缺陷严重的设备不得自行拆除或报废, 发现时要追查责任,并赔偿损失。
十、设备完好检查:
设备的完好检查,由机电队长组织,每日中旬进行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于次月三日汇报机电技术员,然后汇报机电科。
十一、采区设备备用:
根据我区现有设备情况,为有利于生产,下列设备可给采区备用:
1、各种不同型号的低爆开关一台。
2、电煤钻一台。
十二、机电各种设备和备件储存:
1、各种设备(包括减速机、机头架、过渡槽、回柱绞车、调度绞车)检修合格后,经设备组验收,统一入库。
2、各种零部件加工完毕后,由设备员保存,负责发放。
3、各种设备和零部件,都要随时有一定数量的储备量。
4、当设备支出储备不足时,由设备组及时报告或联系领取。(设管理人员)
5、备使用班组,如遇材料不足时,要及时与设备管理人员联系。
6、要团结协作,互通情报,相互支援,给与方便。
附表:备件储存定额(机电队管理)
名 称 储 存 量 最长补充时间
一、各种盲轴组装 各 2 件 2 天
二、各种链轮 各 4 件 2 天
三、各种一轴组装 各 2 件 2 天
四、各种护轴板 各 3 件 3 天
五、各种分链器 各 6 件 3 天
六、各种固定架 各 3 件 3 天
七、牙嵌对轮 3 对 5 天
八、各种对轮 各 3 对 5 天
九、各种减速器螺丝 各 50 件 3 天
十、各种盲轴螺丝 各 50 件 3 天
十一、各种连接盒 各 2 件 3 天
十二、调度绞车闸带 各 2 件 3 天
十三、皮带上托滚销轴 200 件 2 天
十四、分链器销轴 各 50 件 2 天
十五、40P主动滚筒 1 件 3 天
十六、80皮带主滚筒 1 件 3 天
十七、40P机尾滚筒 1 件 3 天
十八、80皮带机尾滚筒 1 件 3 天
十九、V型销轴 100 件 2 天
各种设备储存定额
名 称 储 存 量 最长修补时间 备 注
一、40KW电机 1~2台 2 天
二、长22KW电机 1~2台 2 天
三、短22KW电机 1~2台 2 天
四、11.4KW调度绞车 1~2台 3 天
五、13KW回柱绞车 1 台 2 天
六、17KW回柱绞车 1 台 2 天
七、各种开关 各 2 台 2 天
八、40T减速器 1 台 1 天
九、30型减速器 1 台 1 天
十、各种机头架 1~3件 2 天
十一、各种过渡槽 1~3件 2 天
十二、各种机尾架 1~3件 2 天
十三、奖惩制度:
1、电机烧毁每KW罚款五元。
2、因丢失或埋住要回收重型溜槽一块扣单位五十元,其它溜槽每一块扣二十元。
3、因管理运搬不负责任,造成设备严重损坏及报废者,视情况赔偿设备原价的20~50%,从责任者工资中扣除。
4、每烧一台电煤钻扣单位奖金一百元。(视情况而定)
5、采掘开单位一季度之内不烧电机者,可发给奖金。(见配件奖励条件)
6、设备拆除后,不及时回收,超过七天者,每积压一天扣设备原价的1%。(由单位奖金中扣除)
一、全区机电设备由机电段统一管理,机电段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全区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二、全区机电设备必须建立台帐,并和实际设备台数相符。
三、设备要编号,配套管理,没有编号入帐的设备不得发放使用。全区机电设备要实行牌板、图板,并要做到数量清、状况明,帐、卡、物、牌四相符。
四、采煤段的设备轮修和事故损坏一律按规定办理手续,以旧换新。特殊情况可先发新后交旧,但三天之内要将旧设备交设备组。
五、新工作面的设备安装由机电队负责,设备安装施工后设备管理员会同接收新采面机电负责人和技术员共同丈量溜子长度,并登记入册。
六、设备回收:
1、根据生产及设备状况需要更换设备时,各使用单位将下来的设备及零件运到指定地点。
2、采面结束后,设备回收由使用单位(采煤段)拆缷设备并运到采面的上下岔口安全地带,然后由机电队回收。
3、随着回采生产的进行,设备拆除后,必须在七天内将拆除的设备送机电科检修,送科的设备要由该机电队长,设备组共同验收设备状况。
4、备单位一个月用不着的设备一律交设备组,不得积压。
5、井上下各用户,设备变动使用地点时,必须经设备管理员(采区)批准,否则设备组有权停止设备的使用。
6、采区所管辖的运输巷末部溜子,正常掐下的溜槽及掐完后该部的机头、电动机、减速器、机尾架、过渡槽等件必须运到前部溜子的机头外两米处。
七、机电队与采面安装与回收有关规定:
1、新采面设备安装全部由机电段负责。
2、采面过断层设备侧面安装由机电段进行。
3、采面溜子延长由采面负责。采面事先与机电队设备员协商好后,根据实际需要,设备员结合准备大链溜槽。
4、采面结束后,采面全部设备由采面拆除回收到上下岔口两米以外的安全处,全部由机电队组织回收。
5、采区运料绞车由采区安装,采区管理,用完后由采区回收。
6、采煤段分管的设备,检修维护由采煤段负责。更换下来的设备必须在三天内由采面负责移交机电段。
八、交接验收:
1、凡使用设备的单位,必须建立分区台帐一式两份,设备员一份,使用保管单位一份,双方在分帐上签章。
2、交领设备时,交领人员必须分区台帐到设备员办理交接手续。
3、进科检修的设备,修好后领取时,设备员协同机电科设备给共同验收设备质量,没有设备组的“出厂单”,设备员不得领取。
4、采面结束设备拆除后,机电设备员、采煤段必须到现场验收,机电队将小件加收上井,防止设备及零件丢失。
5、设备员每日要到井下校对三次设备。
九、设备报废:
对缺陷严重的设备不得自行拆除或报废, 发现时要追查责任,并赔偿损失。
十、设备完好检查:
设备的完好检查,由机电队长组织,每日中旬进行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于次月三日汇报机电技术员,然后汇报机电科。
十一、采区设备备用:
根据我区现有设备情况,为有利于生产,下列设备可给采区备用:
1、各种不同型号的低爆开关一台。
2、电煤钻一台。
十二、机电各种设备和备件储存:
1、各种设备(包括减速机、机头架、过渡槽、回柱绞车、调度绞车)检修合格后,经设备组验收,统一入库。
2、各种零部件加工完毕后,由设备员保存,负责发放。
3、各种设备和零部件,都要随时有一定数量的储备量。
4、当设备支出储备不足时,由设备组及时报告或联系领取。(设管理人员)
5、备使用班组,如遇材料不足时,要及时与设备管理人员联系。
6、要团结协作,互通情报,相互支援,给与方便。
附表:备件储存定额(机电队管理)
名 称 储 存 量 最长补充时间
一、各种盲轴组装 各 2 件 2 天
二、各种链轮 各 4 件 2 天
三、各种一轴组装 各 2 件 2 天
四、各种护轴板 各 3 件 3 天
五、各种分链器 各 6 件 3 天
六、各种固定架 各 3 件 3 天
七、牙嵌对轮 3 对 5 天
八、各种对轮 各 3 对 5 天
九、各种减速器螺丝 各 50 件 3 天
十、各种盲轴螺丝 各 50 件 3 天
十一、各种连接盒 各 2 件 3 天
十二、调度绞车闸带 各 2 件 3 天
十三、皮带上托滚销轴 200 件 2 天
十四、分链器销轴 各 50 件 2 天
十五、40P主动滚筒 1 件 3 天
十六、80皮带主滚筒 1 件 3 天
十七、40P机尾滚筒 1 件 3 天
十八、80皮带机尾滚筒 1 件 3 天
十九、V型销轴 100 件 2 天
各种设备储存定额
名 称 储 存 量 最长修补时间 备 注
一、40KW电机 1~2台 2 天
二、长22KW电机 1~2台 2 天
三、短22KW电机 1~2台 2 天
四、11.4KW调度绞车 1~2台 3 天
五、13KW回柱绞车 1 台 2 天
六、17KW回柱绞车 1 台 2 天
七、各种开关 各 2 台 2 天
八、40T减速器 1 台 1 天
九、30型减速器 1 台 1 天
十、各种机头架 1~3件 2 天
十一、各种过渡槽 1~3件 2 天
十二、各种机尾架 1~3件 2 天
十三、奖惩制度:
1、电机烧毁每KW罚款五元。
2、因丢失或埋住要回收重型溜槽一块扣单位五十元,其它溜槽每一块扣二十元。
3、因管理运搬不负责任,造成设备严重损坏及报废者,视情况赔偿设备原价的20~50%,从责任者工资中扣除。
4、每烧一台电煤钻扣单位奖金一百元。(视情况而定)
5、采掘开单位一季度之内不烧电机者,可发给奖金。(见配件奖励条件)
6、设备拆除后,不及时回收,超过七天者,每积压一天扣设备原价的1%。(由单位奖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