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电缆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0-11-26 19:25
来源:本站原创
采煤工作面电缆管理制度
一、井下电缆的选用:
1、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标志的阻燃电缆。
2、电工要根据工作所用的供电设计图选用合适的电缆,接线前,必须按照规定对电缆进行摇测。供电电压为660v时,电缆绝缘阻值不得低于1兆欧,供电电压为1140v时,电缆绝缘阻值不得低于2兆欧。
3、低压电力电缆:
固定敷设的电缆应采用MVV铠装或非铠装电缆,或对应电压等级的移动橡套电缆。
非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必须采用符合MT818标准的橡套电缆。
移动或手持式电器设备应使用专用橡套电缆。
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电缆应采用铠装或非铠装通信电缆、橡套电缆或MVV型塑力缆。
4、固定敷设的橡套电缆的实际使用长度,应比敷设电缆巷道设计长度增加1.0
5、移动设备选用的橡套电缆的实际选用长度,按使用最远点的计算长度另加3-5米的活动长度。
6、电缆接地芯线除作为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做他用。
二、电缆吊挂:
1、在水平或倾角小于30°以下的巷道中,电缆用尼龙绳或打包带将电缆悬挂在张紧的钢丝绳上,严禁用铅丝等金属物件吊电缆。
2、悬挂的电缆应有一定的松弛度,并在承受意外重力时能自由坠落。并要保证电缆不得坠落在轨道或溜子中。
3、电缆悬挂时,打包带之间的间距不得超过500mm。
4、电缆不得悬挂在压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或滴水,在电缆上不得悬挂任何物件,如果电缆在压风管与水管在巷道的同一侧敷设时,必须设在管子的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讯和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置于巷道两侧。电缆与风筒等易燃物应分挂在巷道两侧。否则相互之间应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5、橡套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6倍。
6、通讯与信号电缆应与动力电缆分挂在巷道两侧。如条件不允许,应敷设在动力电缆上方0.1米以上的地方。
7、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的同侧时,高低压电缆的相互间距应大于0.1米。高压电缆之间和低压电缆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50毫米。
8、电缆的穿墙部分必须用钢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9、移动机械用的电缆,要妥善保护,避免被机器撞击、砸压、炮崩或工具损伤。
10、电缆运行中要定期检查,注意电缆的绝缘阻值和温升。观察电缆的悬挂状态是否会受到机械损害。经常观察电缆连接处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要保证电缆、接线盒、终端盒在敷设和运行中都不得受到很大的拉力。
三、电缆的连接:
1、电缆与电器设备的连接,必须使用与电器设备防爆类型相符的接线盒,电缆芯线必须使用卡爪或线鼻子同电器设备进行连接。
2、不同类型的电缆之间不得直接连接,必须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母线盒进行连接。
3、电缆与电缆以及电缆与电器设备的连接,应通过电缆接线盒、插销连接器、母线盒等进行连接,不得有明接头、冷包头、鸡爪子、羊尾巴。
4、电缆应整体进入电缆引入装置,并用防止电缆拔脱装置压紧,并且密封要良好。
5、接线装置要完整、齐全、紧固、导电良好。
四、电缆的维护与检修:
1、定期(每周)清扫电缆上的煤尘。
2、在对井下巷道进行整修、粉刷和冲洗作业时,必须对电缆线路加以保护,应将电缆取下,平整的将电缆放到巷道一侧,并用专用的铁管或铁槽护住电缆,以防损伤电缆。当巷道整修完毕后,应由专人将电缆重新吊挂。
3、电缆的日常维护应由专人负责,每日巡回检查一次。
有顶板冒落危险或巷道压力过大的地区,应及时将电缆放落到巷道底板一侧,并妥善覆盖保护。
4、各种移动设备(采煤机、宗掘机等)的电缆应由专职人员班班检查,工作面掘进头的电缆余下部分,应呈”S“形悬挂。不准在带电情况下呈”0“形盘放。电缆严防被炮崩、煤岩撞砸或用力拖拽。
5、低压电网中的防爆三通、四通和插销,应由专人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检查中注意端子的连接情况,杜绝松动或因接触不良而造成过热的现象,对防爆面应清洗涂油。
6、当电缆穿过淋水区时,不应设置接线盒,如果有接线盒,应采取防水措施,并由专人每日检查一次。
一、井下电缆的选用:
1、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标志的阻燃电缆。
2、电工要根据工作所用的供电设计图选用合适的电缆,接线前,必须按照规定对电缆进行摇测。供电电压为660v时,电缆绝缘阻值不得低于1兆欧,供电电压为1140v时,电缆绝缘阻值不得低于2兆欧。
3、低压电力电缆:
固定敷设的电缆应采用MVV铠装或非铠装电缆,或对应电压等级的移动橡套电缆。
非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必须采用符合MT818标准的橡套电缆。
移动或手持式电器设备应使用专用橡套电缆。
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电缆应采用铠装或非铠装通信电缆、橡套电缆或MVV型塑力缆。
4、固定敷设的橡套电缆的实际使用长度,应比敷设电缆巷道设计长度增加1.0
5、移动设备选用的橡套电缆的实际选用长度,按使用最远点的计算长度另加3-5米的活动长度。
6、电缆接地芯线除作为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做他用。
二、电缆吊挂:
1、在水平或倾角小于30°以下的巷道中,电缆用尼龙绳或打包带将电缆悬挂在张紧的钢丝绳上,严禁用铅丝等金属物件吊电缆。
2、悬挂的电缆应有一定的松弛度,并在承受意外重力时能自由坠落。并要保证电缆不得坠落在轨道或溜子中。
3、电缆悬挂时,打包带之间的间距不得超过500mm。
4、电缆不得悬挂在压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或滴水,在电缆上不得悬挂任何物件,如果电缆在压风管与水管在巷道的同一侧敷设时,必须设在管子的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讯和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置于巷道两侧。电缆与风筒等易燃物应分挂在巷道两侧。否则相互之间应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5、橡套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6倍。
6、通讯与信号电缆应与动力电缆分挂在巷道两侧。如条件不允许,应敷设在动力电缆上方0.1米以上的地方。
7、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的同侧时,高低压电缆的相互间距应大于0.1米。高压电缆之间和低压电缆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50毫米。
8、电缆的穿墙部分必须用钢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9、移动机械用的电缆,要妥善保护,避免被机器撞击、砸压、炮崩或工具损伤。
10、电缆运行中要定期检查,注意电缆的绝缘阻值和温升。观察电缆的悬挂状态是否会受到机械损害。经常观察电缆连接处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要保证电缆、接线盒、终端盒在敷设和运行中都不得受到很大的拉力。
三、电缆的连接:
1、电缆与电器设备的连接,必须使用与电器设备防爆类型相符的接线盒,电缆芯线必须使用卡爪或线鼻子同电器设备进行连接。
2、不同类型的电缆之间不得直接连接,必须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母线盒进行连接。
3、电缆与电缆以及电缆与电器设备的连接,应通过电缆接线盒、插销连接器、母线盒等进行连接,不得有明接头、冷包头、鸡爪子、羊尾巴。
4、电缆应整体进入电缆引入装置,并用防止电缆拔脱装置压紧,并且密封要良好。
5、接线装置要完整、齐全、紧固、导电良好。
四、电缆的维护与检修:
1、定期(每周)清扫电缆上的煤尘。
2、在对井下巷道进行整修、粉刷和冲洗作业时,必须对电缆线路加以保护,应将电缆取下,平整的将电缆放到巷道一侧,并用专用的铁管或铁槽护住电缆,以防损伤电缆。当巷道整修完毕后,应由专人将电缆重新吊挂。
3、电缆的日常维护应由专人负责,每日巡回检查一次。
有顶板冒落危险或巷道压力过大的地区,应及时将电缆放落到巷道底板一侧,并妥善覆盖保护。
4、各种移动设备(采煤机、宗掘机等)的电缆应由专职人员班班检查,工作面掘进头的电缆余下部分,应呈”S“形悬挂。不准在带电情况下呈”0“形盘放。电缆严防被炮崩、煤岩撞砸或用力拖拽。
5、低压电网中的防爆三通、四通和插销,应由专人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检查中注意端子的连接情况,杜绝松动或因接触不良而造成过热的现象,对防爆面应清洗涂油。
6、当电缆穿过淋水区时,不应设置接线盒,如果有接线盒,应采取防水措施,并由专人每日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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