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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寨煤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作者:佚名 2010-12-01 09:11 来源:本站原创

王家寨煤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 地质灾害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王家寨井田位于新泰市翟镇镇境内。王家寨煤矿位于小汶河北岸,井田北部为莲花山山脉的余支九王山(+294.1m)和榆山(+308.1m),由奥陶系石灰岩和第三系砾岩组成,工业广场恰好位于两山山脚下。井田地势由北而南逐渐平缓,地面海拨标高在+240~+190m之间,为北高南低的丘陵地形,地表被第四系冲积层及耕植土所覆盖,在冲沟处可见第三系管庄组(俗称红层)出露地表。本地区构造 主要受北东南西向压应力所支配,燕山期形成的北西向构造为第一期,方向大致和莲花山断层一致,另一组为北东向断层,而且切割了北西向断层,煤田内以北东向断层为主,构成了新汶煤田帚状构造。本井田位于新汶煤田(向斜)中段北翼,构成羊村翟镇勘探区大港向斜的转折端。根据地形及岩土工程性质分析,矿井范围内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由于井下开采,存在地面塌陷的地质灾害。采矿引起地面塌陷及地表潜水位升高。由于汛期(每年6月至9月期间)降雨量大,地表潜水位升高,影响表土的稳定性,对建筑物产生塌陷的机率增大。地面塌陷的产生和前水位的 升高对地表建筑物产生破坏。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事故报告原则: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地点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调度室及时向新泰 市煤炭局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2统一指挥原则:根据指挥部总指挥的命令,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调动各方面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快速、有序进行。
2.3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及时撤人。
2.4及时抢险原则
2.4.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4.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
2.4.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相关部门、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相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2.5属地管辖和分级处置原则:按照事故发生地和企业隶属关系,实行属地化和分级处置。
2.6妥善处理善后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包户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2.7通讯畅通原则。井上下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3.1.1王家寨煤矿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决策、协调地质灾害造成的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灾情发生后由矿组织进行自救,及时向新泰市煤炭局求援,仍不能缓解时由矿总指挥部向当地政府和驻军联系请求支援。
总指挥:矿长、党总支书记。
职责:应急救援工作诸事项的决断权。矿所有资源的调配权。申请外部应急资源的决断权。
副总指挥:经营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采掘副矿长、机电矿副长。
职责: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分管的救援队伍,开展相应工作;对应急决策的建议权。
成员:调度室、安监站、通风工区、技术科、经营管理办公室、供应部、党政办公室、财务部、医务室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
职责: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确保落实到位。对应急决策的建议权。
3.1.2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九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1.2.1现场指挥组
组长:经营副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采掘矿长
成员:各部室主任。
主要职责:①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
    ②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③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3.1.2.2抢险救灾组
组长:安全矿长 副组长:采掘矿长
成员:机电科、技术科长、安监站长、通风工区、采掘、辅助以及地面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①指挥现场救护工作;
②快速制定救护行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
③组织指挥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④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分2个应急抢险队,1个应急抢险预备队。
3.1.2.2.1地面抢险队
队长:经营副总经理  副队长: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
队员:调度室、洗选厂、运转工区、治安保卫部等150人组成。职责:①负责地面灾害性天气河流洪水的疏堵水工作。②对地面危房、车间进行抢修。③加强对井口监测、检查和防洪应急措施的实施并及时采取措施。
3.1.2.2.3机电抢险队
队长:机电矿长   
队员:机电科、经管管理党政办公室、运转工区、调度室、通风工区、有关人员100人组成。
职责:①负责-350m水平泵房设备正常运转。
②负责地面降压站、矿井供电线路、井上下各个变电所的正常供电。
③确保风机和各绞车房设备运转正常。
④负责发生地质灾害情况下通讯工作,确保灾时通讯正常。
⑤负责供电及设备抢险工作。
  3.1.2.2.4抢险预备队。队长:地面矿长。队员由临时抽调的120人组成。职责:负责灾害性抢险时各项紧急预备工作。
  3.1.2.3技术专家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机电科、技术科、通风工区、党政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①根据地质灾害造成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②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③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④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3.1.2.4物资供应组
组长:经营副总经理
副组长:经营管理办公室、物资供应部、财务部、机电科负责人。
成员:由经管管理办公室、运搬工区、物资供应部、机电科等单位有关人员共计100人组成。
主要职责:①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②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③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1.2.5警戒保卫组
组长:党总支副书记  副组长:治安保卫部长
成员:治安保卫部、洗选厂、大修厂等单位有关人员共计130人组成。
主要职责:①组织护卫队员和安全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戒严和维持秩序,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②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③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1.2.6医疗救护组
组长:党总支副书记  副组长:矿卫生室主任
成员:党政办公室、卫生室等单位有关人员共计30人组成。
主要职责:①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②组织医疗救治,负责制定医疗救护方案;
③负责提出伤员临时救治、医疗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议;
④负责将受伤人员从井下运送到地面。
3.1.2.7信息发布组
组长:矿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
成员:党政办公室、劳动人事部等单位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①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指挥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公告事故发生性质和救援进展情况;
       ②向上级政府部门、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要新闻煤体汇报现场救援工作;
       ③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3.1.2.8后勤保障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矿党政办公室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①负责组织拟订保障方案;②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供电、通讯畅通等工作。
3.1.2.9善后处理组。
组长:工会主席  副组长:劳动人事部长
成员:劳动人事部、工会、财务部等单位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①负责事故中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
②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③承办指挥部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2部门职责
3.2.1调度室: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负责应急调度指挥,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及时掌握灾害天气变化和应急调度情况,传达领导指令传达总指挥命令;
  ⑵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⑶负责提供事故报告,事故单位有关资料、图纸
  ⑷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现场采取的救护措施;
  ⑸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按指挥部命令通知灾区人员撤离;
  ⑹整理抢险救援命令,要做好详细应急处置记录,及时掌握抢险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和救援情况;
  ⑺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
  ⑻按总指挥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⑼负责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⑽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3.2.2党政办公室: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传达总指挥关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
  ⑵接收上级部门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报总指挥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
  ⑶保证事故抢救需要的车辆;
  ⑷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3安监站: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
  ⑵按总指挥指示,组织工会等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调查报告;
  ⑶参与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重要事项必须向总指挥请示;
  ⑷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督办落实;
  ⑸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2.4矿卫生室: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时刻做好应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后迅速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3分钟之内派出救护队伍;
  ②筹集调集应急救援救治急救药品等,及时提供救护所需物品;
  ③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2.5经营管理办公室、机电科、物资供应部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保障事故抢救物资的供应,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2.6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风工区
  ⑴提供灾区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⑵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现场相关检测、测量工作;
  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防范措施;
  ⑷负责起草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⑸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⑹提供技术支持,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3.2.8财务部:保证为事故救援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和事故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3.2.9劳动人事部: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和参与事故调查等。
  3.2.10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3.2.11其它:相关部门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监控的方式、方法
  4.1.1.1定期组织地质灾害带来的各种灾害隐患排查分析。
  4.1.1.2及时掌握新泰气象局发出的地质灾害预警警报和地质灾害预报。
  4.1.2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4.1.2.1人员撤离程序
  巡查人员发现因地质灾害或次生地质灾害造成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时;立即组织撤出受安全威胁的人员,并立即汇报地质灾害应级指挥部总指挥。
  4.1.2.2党政办公室工农办、地质部要切实做好采动塌陷区巡查和排查工作。
  4.1.2.3各有关单位与国土资源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对国土资源部门发布的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随时掌握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信息。
  4.1.2.4要加强雨季采动区域地表活动变化活跃范围的巡查、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4.2预警行动
  4.2.1预警:巡查发现地面沉降异常及接到人员反映塌陷等异常情况,均为接到预警。
  4.2.2预警的方式、方法:巡查发现地面沉降异常及接到人员反映塌陷等异常情况用电话汇报或相关部门电话通知。
  4.2.3地质灾害事故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
  矿调度室接到地质灾害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通知矿长、总工程师、分管矿长、安监站长及有关部门,由矿长负责全权指挥,矿长下达相关命令,调度室值班人员采用电话下达命令。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险,并立即报告新泰市煤炭局总调度室。
正常上班期间,当班调度值班主任首先用固定电话通知上述应通知到的个人,并记录通知时间。固定电话无人接听时,通知个人手机。
  4.2.3信息的发布程序
  ⑴达到预警条件,调度室要立即组织撤人,并上报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
  ⑵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及时上报新泰市煤炭局领导,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5 信息报告程序
  5.1地质灾害事故报警系统及程序
  5.1.1灾害发生时,由调度室负责向值班矿长汇报。
  汇报程序:地质灾害事故地点→矿调度室→值班领导→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新泰市煤炭局领导→救护队
  5.1.2值班矿长根据险情发生地点,安排调度室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发布受威胁其他区域撤人抢险命令,按救灾程序组织救灾,发布救灾信号。
  所有救灾值班人员、副科级以上领导接到通知,必须立即到调度室待命。
  5.1.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新泰市煤炭局和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5.2现场报警方式
  地面要害场所、井上下各地点、巡查人员均安设配备电话和移动通讯工具,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地质灾害征兆后,必须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并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汇报调度室。调度室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9。安监站24小时值班电话8226。
  5.3全天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正常上班期间,当班调度值班主任首先用固定电话通知上述应通知到的个人,并记录通知时间。固定电话无人接听时,通知个人手机。
为了保持井上下电话畅通,电话维修组必须随时待命,当电话需要移机时,电话维修组及时下井处理。
  5.4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接到上级部门发出的地质灾害变化通知,均视为接到报警。
  5.5向外求援的方式
  总指挥部通过电话向新泰市煤炭局、救护大队求援。
  6应急处置
  6.1报告与通知程序
  6.1.1报告程序:接到地质灾害预警或地质灾害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事故地点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安监站,由值班人员向矿长、分管副矿长汇报,事故发生后矿长根据事故的情况立即下达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命令,组织实施救援,并在1小时内向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汇报。事故汇报  内容:地质灾害级别、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性质、经过。
  6.1.2通知程序
  6.1.2.1矿调度室接到地质灾害预警通知或事故单位、地点报告后,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
  6.1.2.2按照本程序(附件一)中所列指挥部成员名单先后顺序通知所有成员到调度室待命。
  6.1.2.3指挥部主要成员应迅速到位。
  6.2响应分级
  6.2.1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及时抢险、救人优先、属地为主”的原则执行。按照事故分级响应标准,执行响应等级响应程序和启动响应的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6.2.1.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2.1.2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2.1.3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2.1.4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2.2响应程序
  6.2.2.1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执行Ⅰ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总指挥立即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积极响应国家总局、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
  6.2.2.2发生重大事故,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总指挥立即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积极响应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
  6.2.2.3发生较大事故,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所有成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总指挥根据事故现场需要,及时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市)、县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积极响应地(市)、县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及启动事故单位预案。
  6.2.2.4发生一般事故,执行Ⅳ级应急响应。指挥部主要成员要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积极响应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及启动事故单位预案。必要时,向地(市)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汇报。
  6.2.3扩大应急程序
当发生地质灾害事故超出矿井救灾能力,并立即向上级政府部门提出启动上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建议。
  6.2.4应急行动:总指挥下达应急指挥部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指导意见,各工作组立即执行抢险救援行动。
  6.2.5扩大响应:在启动各相关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实救过程中仍确定事故未能有效控制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部门提出启动上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事故处置过程中,应每隔4小时续报一次。必要时,由总指挥下达向上级请求协调或增援命令。
  6.3应急处置
  6.3.1现场处置
  因地质灾害造成的各类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迅速组织抢险施救、保护职工、防止事故扩大等应急行动。并及时向新泰市煤炭局报告处置情况。
  6.3.2统一指挥
  ⑴新泰市煤炭局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和到达现场后,统一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⑵现场各工作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合理高效地调配和使用应急资源(技术力量、救援器材等)。
  ⑶总指挥及时作出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控制事态所必须的各种决定,尽一切力量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⑷总指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作出事故应急范围、应急启动程度、应急力量的出动和设备、物资的调集规模、疏散的范围等相应决定。
  ⑸指挥部为现场处置各工作组之间建立畅通有序的协调配合机制。
  6.4应急措施
  6.4.1当灾害事故影响或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造成或可能造成威胁时,应采取多种快捷有效方式及时向处于险区人员发出撤离警报。
  6.4.2告知处于险区人员事故性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以保证险区人员能够及时作出自我防护响应。
  6.4.3决定实施撤离或疏散时,应通过群呼、急呼、组呼等方式发出警报信号或确保人员了解撤离或疏散的有关信息,如撤离路线、随身防护用品、自救逃生知识技能、交通工具及目的地等。
  6.5技术支持
  6.5.1技术专家组对事故处置过程中事态的发展、危险程度以及对人员的伤害、环境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作出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各种决定及救援方案提出建议和技术支持。
  6.5.2指挥部应根据事故的性质,从新矿集团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库中聘请有关方面专家,加强安全生产技术专家组技术力量。
  6.6 应急抢险:统一指挥,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科学施救,结合现场条件,按相应抢险救援技术方案和应急措施组织抢险,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现场有序施救。确保救护人员的自身安全和遇险人员的紧急撤离,营救事故现场的受害人员,防止抢险施救过程中的次生事故发生。
  6.7应急控制
  6.7.1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的蔓延和进一步扩大。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业人员对事态的发展进行24小时监测,对任何可能产生的危害,必须以各种可能的方式、手段、措施,以最快的速度将预警信息传达给职工,采取有力措施,保护职工安全。同时,采取必要手段遏制事态发生和发展。
  6.7.2对可能的二次(次生)地质灾害事故、受损房屋、建筑物垮塌危险性等危险源进行监测控制。在组织有关技术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拆除、保护等有效措施,组织专业人员妥善处置。
  6.7.3必须对可能的二次(次生)地质灾害等事故进行分析,明确人员躲避、撤离等措施妥善处置。
  6.8现场维护与稳定
  6.8.1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指挥部命令,结合实际情况,立即在事故单位及事故现场周围建立必要范围的警戒区域,实施合理的交通管制,指挥、调度撤出危害区的人员,对重点目标实施保护,维护社会治安。
  6.8.2警戒范围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6.8.3现场安全与维护稳定由警戒保卫组负责。
  6.8.4必要时,可请求属地政府公安、交通、武警部门支援。
  6.9人群疏散与安置
  6.9.1根据事故大小、持续时间及其后果严重程度,确定人群疏散范围。人群疏散由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信息发布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组织抽调力量负责具体实施。
  6.9.2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维护稳定,搞好宣传,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有秩序地组织群众撤离。
  6.10 妥善安抚与善后:在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同时,信息发布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适时看望慰问受伤人员及死亡、失踪人员亲属,看望慰问事故区域及疏散安置的群众。指挥部要充分发挥当地党组织和基层干部的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广泛深入地做好人民群众的思想工作,保持人民群众的思想稳定。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11信息发布与宣传报道: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要指定新闻发言人,并明确信息发布的审核和批准程序,信息发布工作由指挥部统一负责。按相关规定,将有关事故的原因、影响、人员伤亡、抢险救援工作进展及已采取的相关措施等情况及时进行统一发布,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维护稳定。必要时,召开会议,准确、统一发布信息。
  6.12现场恢复与应急结束
  6.12.1现场抢险施救工作基本结束、事故的危险源被排除、事故发展态势被控制住后,及时将事故现场恢复到一个基本稳定的状态,总指挥下达现场恢复命令。
  6.12.2由技术专家组会同现场抢险组拟定现场恢复报告。
  内容包括:指挥部命令下达;宣布现场处置结束;部署现场清理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撤点、撤离和工作交接;事故调查与后果评估;恢复正常状态等。
  6.12.3对现场恢复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潜在危险,恢复报告必须有充分的考虑,同时,在现场恢复报告中要有提出改造、改善生产技术条件和加强生产环境安全基础保障等建议。
  6.12.4指挥部值班人员在险区人员全部升井且确保无误后,向新泰市煤炭局领导汇报。经总指挥批准,现场应急结束,并按技术组制定的开工验收安全措施,恢复正常生产。现场清理工作,认真细致、清理彻底,无潜在危险,具备恢复正常的安全生产条件,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命令,解除警戒,由信息发布组发布应急结束。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本矿应急物资及装备保障
  机电科应急物资: BQW50-20/10-55污水电泵2台、BQW100-2V13-160污水电泵2台、QJZ-120/1140真空开关3台、QBZ-80/11400真空开关5台、QBZ-200/1140真空开关3台;交联电力电缆:YJV22-6KV3×120有200米、矿用监视屏蔽橡胶套高压电缆:MYPTJ-6KV/10KV/3×50+3×16/3+JS有400米、矿用屏蔽低压橡胶套电缆:MYP-1140V/3×50+1×16有250米、矿用屏蔽低压橡胶套电缆:MYP-1140V/3×35+1×16有300米、矿用屏蔽低压橡胶套电缆:MYP-1140V/3×25+1×16有300米上述设备电缆存放在设备库。机电运输部值班电话:42130。经营管理部备应急用具:编织袋4000条、草袋子10000个、扁担100根、铁锨300张、镐80把、抬筐100个、三角扒子80个、雨衣40件、潜水泵(QS/5/30/4/B)5台、水龙带600米、快速接头30个、排水管200米、手电筒50只、尼龙绳200米、铁丝100公斤,备齐入防洪专业库。经营管理部值班电话:8888 物资仓库电话:8766
以上应急物资、设备、材料已入库建档管理,管理责任人明确,正常维护。
备齐备足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设立专门仓库。
  8.附件
  8.1 规范化格式文本:信息接收、处理、上报等规范化格式文本。
  8.2 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
  应急救援总指挥在生产调度室。现场指挥位置灾害现场附近。
  救援队伍前进路线:工广办公楼前→各发生地质灾害地点
  各地点、岔口设置行进标。
  备齐:矿井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工业广场平面图、供电系统图等抗灾指挥用图。


  地质灾害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的特征
  1.1由于汛期(每年6月至9月期间)降雨量大,地表潜水位升高,影响表土的稳定性,对建筑物产生塌陷的机率增大。地面塌陷的产生和前水位的升高对地表建筑物产生破坏。
  1.2雨季强降雨造成地表潜水位升高,影响表土的稳定性,对建筑物产生塌陷的机率增大。
  1.3雨季强降雨造成地表潜水位升高,影响表土的稳定性,对建筑物产生塌陷的机率增大,在雨季发生在前后羊村的可能性较大。
由于汛期(每年6月至9月期间)降雨量大,地表潜水位升高,影响表土的稳定性,对建筑物产生塌陷的机率增大。地面塌陷的产生和前水位的升高对地表建筑物产生破坏,造成房屋倒塌,给人民群众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
  1.4事故前的预兆:雨季强降雨造成地表潜水位升高,影响表土的稳定性,房屋结构损坏,斑裂、倒塌。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事故报告原则:接到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预警或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地点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调度室及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2统一指挥原则:根据指挥部总指挥的命令,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调动各方面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快速、有序进行。
   2.3救人优先原则
  2.3.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保护人民群众和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及时撤人,加强观察。
  2.3.2积极自救,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人员安全撤离和矿井财产免受损失。
  2.4及时抢险原则
   2.4.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4.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
  2.4.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相关部门、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相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2.5属地管辖和分级处置原则:按照事故发生地和企业隶属关系,实行属地化和分级处置。
  2.6妥善处理善后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包户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3应急组织与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3.1.1王家寨煤矿成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决策、协调地质灾害造成的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灾情发生后由矿组织进行自救,及时向新泰市煤炭局求援,仍不能缓解时由矿总指挥部向当地政府和驻军联系请求支援。
  总指挥:矿长、党总支书记。
  职责:应急救援工作诸事项的决断权。矿所有资源的调配权。申请外部应急资源的决断权。
  副总指挥:党总支副书记、经营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采掘副矿长、机电副矿长。
  职责: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分管的救援队伍,开展相应工作;对应急决策的建议权。
  成员:各生产、调度室、通风、技术、经营管理办公室、物资供应部、党政办公室、财务部、矿卫生室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职责: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确保落实到位。对应急决策的建议权。
  3.1.2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组、抢险救灾组、技术专家组;抢险救灾组下设2个抢险队和1个抢险预备队,具体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1.2.1现场指挥组
  组长:经营副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采掘矿长
  成员:各部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①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②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③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3.1.2.2抢险救灾组
  组长:安全矿长 副组长:采掘矿长
  成员:机电科、技术科、安监站、通风工区、采掘、辅助以及地面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①指挥现场救护工作;②快速制定救护行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③组织指挥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④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分2个应急抢险队,1个应急抢险预备队。
  3.1.2.2.1地面抢险队
  队长:经营副总经理 副队长: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
  队员:调度室、洗选厂、运转工区、治安保卫部等150人组成。职责:①负责地面灾害性天气河流洪水的疏堵水工作。②对地面危房、车间进行抢修。③加强对井口监测、检查和防洪应急措施的实施并及时采取措施。
  3.1.2.2.3机电抢险队
  队长:机电矿长   
  队员:机电科、经管管理党政办公室、运转工区、调度室、通风工区、有关人员120人组成。职责:①负责-3500m水平泵房设备正常运转。②负责地面降压站、矿井供电线路、井上下各个变电所的正常供电。③确保风机和各绞车房设备运转正常。④负责发生地质灾害情况下通讯工作,确保灾时通讯正常。⑤负责供电及设备抢险工作。
  3.1.2.2.4抢险预备队。队长:工会主席。队员由临时抽调的300人组成。
  职责:负责灾害性抢险时各项紧急预备工作。
  3.1.2.3技术专家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技术、通防、机电负责人。
  主要职责:①根据地质灾害造成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②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③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④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3.2部门职责
  3.2.1调度室: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负责应急调度指挥,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及时掌握灾害天气变化和应急调度情况,传达领导指令传达总指挥命令;
  ⑵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⑶负责提供事故报告,事故单位有关资料、图纸
  ⑷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现场采取的救护措施;
  ⑸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按指挥部命令通知灾区人员撤离;
  ⑹整理抢险救援命令,要做好详细应急处置记录,及时掌握抢险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和救援情况;
  ⑺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
  ⑻按总指挥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⑼负责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⑽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3.2.2党政办公室: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传达总指挥关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
  ⑵接收上级部门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报总指挥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
⑶保证事故抢救需要的车辆;
⑷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3安监站: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
  ⑵按总指挥指示,组织工会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调查报告;
  ⑶参与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重要事项必须向总指挥请示;
  ⑷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督办落实;
  ⑸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2.4矿卫生室: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时刻做好应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后迅速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3分钟之内派出救护队伍;
  ②筹集调集应急救援救治急救药品等,及时提供救护所需物品;
  ③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2.5经营管理办公室、机电科、物资供应部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保障事故抢救物资的供应,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2.6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风工区
  ⑴提供灾区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⑵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现场相关检测、测量工作;
  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防范措施;
  ⑷负责起草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⑸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⑹提供技术支持,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3.2.7财务部:保证为事故救援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和事故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3.2.8劳动人事部: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和参与事故调查等。
  3.2.11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3.2.12其它:相关部门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4应急处置
  4.1报告与通知程序
  4.1.1报告程序:接到相关部门地质灾害预警或因地质灾害导致的各类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事故地点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安监站,由值班人员向矿长、分管副矿长汇报,事故发生后矿长根据事故的情况立即下达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命令,组织实施救援,并在1小时内向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汇报。事故汇报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性质、经过。
  4.1.2通知程序
  6.1.2.1矿调度室接到事故单位、地点报告后,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
  6.1.2.2按照本程序中所列指挥部成员名单先后顺序通知所有成员到调度室待命。
  6.1.2.3指挥部主要成员应迅速到位。
  4.2响应分级
  4.2.1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及时抢险、救人优先、属地为主”的原则执行。按照事故分级响应标准,执行响应等级响应程序和启动响应的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4.2.1.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1.2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1.3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1.4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2响应程序
  4.2.2.1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执行Ⅰ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总指挥立即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启动国家总局、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
  4.2.2.2发生重大事故,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总指挥立即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启动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
  4.2.2.3发生较大事故,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所有成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总指挥根据事故现场需要,及时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市)、县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启动地(市)、县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及事故单位预案。
  4.2.2.4发生一般事故,执行Ⅳ级应急响应。指挥部主要成员要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启动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及事故单位预案。必要时,向地(市)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汇报。
  4.2.3扩大应急程序
  当发生地质灾害事故超出矿井救灾能力,并立即向上级政府部门提出启动上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建议。
  4.2.4应急行动:总指挥下达应急指挥部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指导意见,各工作组立即执行抢险救援行动。
  4.2.5扩大响应:在启动各相关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实救过程中仍确定事故未能有效控制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部门提出启动上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事故处置过程中,应每隔4小时续报一次。必要时,由总指挥下达向上级请求协调或增援命令。
  4.3应急处置
  4.3.1现场处置
  接到地质灾害预警或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升井和抢险施救、保护职工、防止事故扩大等应急行动。并及时向新泰市煤炭局报告处置情况。
  4.3.2统一指挥
  ⑴新泰市煤炭局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和到达现场后,统一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⑵现场各工作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合理高效地调配和使用应急资源(技术力量、救援器材等)。
  ⑶总指挥及时作出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控制事态所必须的各种决定,尽一切力量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⑷总指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作出事故应急范围、应急启动程度、应急力量的出动和设备、物资的调集规模、疏散的范围等相应决定。
  ⑸指挥部为现场处置各工作组之间建立畅通有序的协调配合机制。
  4.4应急措施
  4.4.1当事故影响或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造成或可能造成威胁时,应采取多种快捷有效方式及时向处于险区人员发出撤离警报。
  4.4.2告知处于险区人员事故性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以保证险区人员能够及时作出自我防护响应。
  4.4.3决定实施撤离或疏散时,应通过群呼、急呼、组呼等方式发出警报信号或确保人员了解撤离或疏散的有关信息,如撤离路线、随身防护用品、自救逃生知识技能、交通工具及目的地等。
  4.4.4采用警车车载喇叭,通知影响区域人员撤离。并到安全区集合。
  4.4.5拉线、设置警标。对塌陷区周围及分析影响区边界外20m,拉线、设置警标,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4.4.6如果有建筑物,则先处置建筑物,然后利用沙土或矸石对塌陷区进行回填。
  4.4.7对回填后的土堆压实。
  4.4.8塌陷区巨大并有积水时,视情况先疏排水,然后采取回填等针对性措施。
  5技术支持
  5.1技术专家组对事故处置过程中事态的发展、危险程度以及对人员的伤害、环境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作出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各种决定及救援方案提出建议和技术支持。
5.2指挥部应根据事故的性质,从新矿集团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库中抽调有关方面专家,加强安全生产技术专家组技术力量。
  6 应急抢险:统一指挥,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科学施救,结合现场条件,按相应抢险救援技术方案和应急措施组织抢险,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现场有序施救。确保救护人员的自身安全和遇险人员的紧急撤离,营救事故现场的受害人员,防止抢险施救过程中的次生事故发生。
  7应急控制
  7.7.1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的蔓延和进一步扩大。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业人员对事态的发展进行24小时监测,对任何可能产生的危害,必须以各种可能的方式、手段、措施,以最快的速度将预警信息传达给职工,采取有力措施,保护职工安全。同时,采取必要手段遏制事态发生和发展。
  7.7.2对可能的二次(次生)地质灾害事故、受损房屋、建筑物垮塌危险性等危险源进行监测控制。在组织有关技术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拆除、保护等有效措施,组织专业人员妥善处置。
  7.7.3必须对可能的二次(次生)地质灾害等事故进行分析,明确人员躲避、撤离等措施妥善处置。
  8现场维护与稳定
  8.1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指挥部命令,结合实际情况,立即在事故单位及事故现场周围建立必要范围的警戒区域,实施合理的交通管制,指挥、调度撤出危害区的人员,对重点目标实施保护,维护社会治安。
  8.2警戒范围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8.3现场安全与维护稳定由警戒保卫组负责。
  8.4必要时,可请求属地政府公安、交通、武警部门支援。
  9人群疏散与安置
  9.1根据事故大小、持续时间及其后果严重程度,确定人群疏散范围。人群疏散由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信息发布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组织抽调力量负责具体实施。
  9.2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维护稳定,搞好宣传,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有秩序地组织群众撤离。
  10 妥善安抚与善后:在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同时,信息发布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适时看望慰问受伤人员及死亡、失踪人员亲属,看望慰问事故区域及疏散安置的群众。指挥部要充分发挥当地党组织和基层干部的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广泛深入地做好人民群众的思想工作,保持人民群众的思想稳定。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11信息发布与宣传报道: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要指定新闻发言人,并明确信息发布的审核和批准程序,信息发布工作由指挥部统一负责。按相关规定,将有关事故的原因、影响、人员伤亡、抢险救援工作进展及已采取的相关措施等情况及时进行统一发布,正确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维护稳定。必要时,召开会议,准确、统一发布信息。
  12现场恢复与应急结束
  12.1现场抢险施救工作基本结束、事故的危险源被排除、事故发展态势被控制住后,及时将事故现场恢复到一个基本稳定的状态,总指挥下达现场恢复命令。
  12.2由技术专家组会同现场抢险组拟定现场恢复报告。
  内容包括:指挥部命令下达;宣布现场处置结束;部署现场清理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撤点、撤离和工作交接;事故调查与后果评估;恢复正常状态等。
  12.3对现场恢复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潜在危险,恢复报告必须有充分的考虑,同时,在现场恢复报告中要有提出改造、改善生产技术条件和加强生产环境安全基础保障等建议。
  12.4指挥部值班人员在险区人员全部升井且确保无误后,向新泰市煤炭局领导汇报。经总指挥批准,现场应急结束,并按技术组制定的开工验收安全措施,恢复正常生产。现场清理工作,认真细致、清理彻底,无潜在危险,具备恢复正常的安全生产条件,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命令,解除警戒,由信息发布组发布应急结束,现场维护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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