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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蓄电池机车充电工操作规程

作者:佚名 2011-01-02 23:55 来源:本站原创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充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持证上岗 。
2.充电工作业时应穿戴规定的劳保用品。
二、充电前的准备工作:
1.换电瓶时,必须将控制器手把转回零位,取下手柄,抽出插销。
2.用葫芦起吊电瓶箱前,应先检查葫芦吊钩,起重链及电瓶箱的起重环无问题,方可起吊,电瓶箱吊起时,起吊下方不准站人。
3.充电工作开始应先检查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无误后,再进行送电。
4.先擦净电瓶箱盖上的灰尘、积水,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5.电源装置每次充电前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7.充电机电源的两根(电源的正极接电池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负极),不得接反。
8.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它代用。
9.打开全部电池旋塞,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
三.充电作业:
1.首先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作好记录,然后再起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2.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比重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液的变化)
3.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执行。
4.在有80%的单体电池,电压升到2.4伏时,才可改用第二阶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气泡,而且达到2.5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以上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5.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1.26±0.01,否则,可用蒸溜水(当大于1.270时)或比重为1.300的稀硫酸(当小于1.250时)调整液高出极板高度10—20毫米。
6.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45℃,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止充电或降低电流电压,待冷却后在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少于3块电池。
7.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情况。
8.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
9.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好后再充电。
10.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螺帽,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11.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作好记录。
四、充电完毕:
1.充电完毕必须停止1—1.5小时,待冷却后,方准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盖上电池箱盖,锁紧螺栓,待用。
2.工作结束后,打扫好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仪表,填好当班工作日记及交接班记录,再进行交班。
五、充电室设施
1.充电室必须设置水源,以备冲洗蓄电池用。
2.充电室必须设置电压表、点温计、比重计及温度计等检测仪表。
3.充电室必须设置防火工具及防火器材。
4.充电室必须设置充电架及推移电池箱的设备或起吊设备,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5.充电室必须设置护目镜,橡胶手套。胶靴及橡皮围裙等,以备配制电解液时应用。
6.盛电解液的容器必须耐酸,坚固。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7.配制酸性电解液时充电室内必须备有中和电解液的5%的硫酸钠溶液,遇到电解液烫伤时,先用上述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六、其它注意事项:
1.每周检查一次漏泄电流和清洗特殊工作栓。
2.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
3.酸性蓄电池使用6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4.每组电瓶使用达30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进行一次均衡充电。
5.配制酸性电解液必须用纯水或蒸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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