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灯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作者:佚名
2011-01-03 00:05
来源:本站原创
矿灯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新购置矿灯初充电
1.购买新矿灯到矿开箱后应检查箱内所有附件、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2.检查每个矿灯外观是否有损坏现象,各零件是否完整无缺或有无松动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检查每个矿灯电线路:红色为正,蓝色为负。
4.检查电缆和接线柱的联接极性是否正确,如错接应立即改正过来。
5.再将矿灯表面尘垢用布擦掉,如果新修好的矿灯,也应达到完整清洁,准备进行初充电。
6.将二柱搬手插入透气孔中,旋下透盖,取出垫圈和堵头,把电瓶向后倾斜4 5度,向内加注电解液。
7.注液完毕后,电瓶应静放2-4小时,使极板和隔板能充分吸收酸溶液,并使电解液温度冷却到3 0度以下,把电瓶直立起来,如果电解液低于注液孔,应补充一些电解液,使液面与注液孔相平。
8.这时将电瓶外壳上的漏液擦净,装上堵头,垫圈和透气盖,并把透气盖拧紧。
9.编好矿灯上的号码,依次把矿灯放置在充电架上,把矿灯充电插孔插入充电架的插头上,并按顺时针方向旋转180度,使矿灯充电架上的弯曲弹簧片接触,这时充电指示器的指针发生偏转,表示矿灯开始充电。
10.矿灯全部上充电架接通电源后,调节电压,使充电电流为额定值Ks一8矿灯l安培;K S一7矿灯为0.9安培;并每隔一小时调整一次电压,使电流保持平衡。
11.在初充电过程中,最初7 2小时充电电流不得中断,否则将影响矿灯寿命。当初充电时间达4 8小时后,应加一次蒸馏水,再充电二十四小时使电解液均匀,至此初充电结束。
12.充电过程中,电瓶温度不能超过45摄氏度,如有超过,应降
低充电电流。
13.矿灯充电完毕,放置1~2小时,在矿灯房进行放电试验,测定每盏灯放电时间,放电时间应达到17小时后,而电瓶的电压不得低于3.5伏。
(二)日常充电
1.使用后交回的矿灯应检查灯锁、灯圈、玻璃、灯线等零件有无损坏,
灯的闭锁装置是否有效。
2.检查电瓶是否漏液,有无短路,接触是否良好,灯泡是否闪动或不亮。
3.把使用过的矿灯熄灭,对应充电架上的号码,再把灯头上的充电插孔插入充电架的插头上,拿住灯头,以顺时针方向旋转l 8 0度,电流表有指示即为正常。并采用恒压并联充电法。
4.随时调整调压器,使电压保持在5伏±0.1范围内。
5.充电过程中,电源突然中断时,应立即将灯头断电或切断直流输出开关。否则,矿灯会通过整流元件放电。
6.充电过程中,要经常注意电压表的指示值。充电时,应由专人负责,并使电瓶温度不能超过4 5摄氏度。
7.充电过程中,如有的矿灯不需继续充电时,可将灯头逆时针旋转1 8 0度,切断充电电源。
8.使用过的矿灯应充足l 2小时,终止电流在0.1安培以下,酸性矿灯充电后应保持亮灯11小时,并测量电压不低于3.5伏,碱性矿灯不低于2.2伏。
9.充电时间不足1 2小时,终止电源在0.1安以上时,应不予发放。
1 0.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矿灯要及时更换,或进行其它处理。
(三)补加蒸馏水
1.用专用二柱搬手,打开透气盖,取下堵头。
2.将电瓶倾斜45度,用注液器将蒸馏水注入每个单体电瓶,补充到电瓶直立后与注液口相平为准,每个电瓶补8-12毫升。
3.补完蒸馏水后,擦去漏出的电解液,上好堵头和透气盖,仔细检查一下电瓶有无破裂。
4.补蒸馏水应在充电后9一l 0小时之间进行。
(四)调整电解液比重
1.正常矿灯电瓶在充足电后,其电解液比重为l.2 8±0.0 l(3 0摄氏度),每3个月调整一次。
2.调整时间,应在补蒸馏水后的第二天进行。
(五)注意事项
1.矿灯应由专业人员统一负责管理,并要有机电人员进行全面管理,负责技术指导。矿灯充电工进行具体操作,负责矿灯质量管理和收发工作。
2.灯房充电工要学习必要的电气常识,懂得充电的基本操作方法。3.充电工应按规定戴上深色的耐酸手套、鞋、围裙,并穿上工
作服进行操作。
4.矿灯实行编号管理,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统一管理矿灯。充电架、矿灯应保持清洁,每天清洗一次。
5.矿工下班后应立即将矿灯交回充电房,如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超过1小时应更换矿灯。
6 . 教育下井工人不能敲打矿灯,在井下不准打开灯头和灯锁,不倾倒电解液,不提拿矿灯灯线。
7 . 充电工对发出的和收回的矿灯作好记录,当班下班半小时后如有未归还的矿灯应立即向矿领导汇报,迅速查明未归还原因。对交回的矿灯要及时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排除。如有故意损坏矿灯者,应立即追查处理。
8.充电房应为单独的房间,禁止堆放其它杂物,并随时保持清洁干澡,通风良好。
9.充电房应设置灭火装置和下水管道,铺设耐酸地面、桌面,禁止生火。
(一)新购置矿灯初充电
1.购买新矿灯到矿开箱后应检查箱内所有附件、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2.检查每个矿灯外观是否有损坏现象,各零件是否完整无缺或有无松动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检查每个矿灯电线路:红色为正,蓝色为负。
4.检查电缆和接线柱的联接极性是否正确,如错接应立即改正过来。
5.再将矿灯表面尘垢用布擦掉,如果新修好的矿灯,也应达到完整清洁,准备进行初充电。
6.将二柱搬手插入透气孔中,旋下透盖,取出垫圈和堵头,把电瓶向后倾斜4 5度,向内加注电解液。
7.注液完毕后,电瓶应静放2-4小时,使极板和隔板能充分吸收酸溶液,并使电解液温度冷却到3 0度以下,把电瓶直立起来,如果电解液低于注液孔,应补充一些电解液,使液面与注液孔相平。
8.这时将电瓶外壳上的漏液擦净,装上堵头,垫圈和透气盖,并把透气盖拧紧。
9.编好矿灯上的号码,依次把矿灯放置在充电架上,把矿灯充电插孔插入充电架的插头上,并按顺时针方向旋转180度,使矿灯充电架上的弯曲弹簧片接触,这时充电指示器的指针发生偏转,表示矿灯开始充电。
10.矿灯全部上充电架接通电源后,调节电压,使充电电流为额定值Ks一8矿灯l安培;K S一7矿灯为0.9安培;并每隔一小时调整一次电压,使电流保持平衡。
11.在初充电过程中,最初7 2小时充电电流不得中断,否则将影响矿灯寿命。当初充电时间达4 8小时后,应加一次蒸馏水,再充电二十四小时使电解液均匀,至此初充电结束。
12.充电过程中,电瓶温度不能超过45摄氏度,如有超过,应降
低充电电流。
13.矿灯充电完毕,放置1~2小时,在矿灯房进行放电试验,测定每盏灯放电时间,放电时间应达到17小时后,而电瓶的电压不得低于3.5伏。
(二)日常充电
1.使用后交回的矿灯应检查灯锁、灯圈、玻璃、灯线等零件有无损坏,
灯的闭锁装置是否有效。
2.检查电瓶是否漏液,有无短路,接触是否良好,灯泡是否闪动或不亮。
3.把使用过的矿灯熄灭,对应充电架上的号码,再把灯头上的充电插孔插入充电架的插头上,拿住灯头,以顺时针方向旋转l 8 0度,电流表有指示即为正常。并采用恒压并联充电法。
4.随时调整调压器,使电压保持在5伏±0.1范围内。
5.充电过程中,电源突然中断时,应立即将灯头断电或切断直流输出开关。否则,矿灯会通过整流元件放电。
6.充电过程中,要经常注意电压表的指示值。充电时,应由专人负责,并使电瓶温度不能超过4 5摄氏度。
7.充电过程中,如有的矿灯不需继续充电时,可将灯头逆时针旋转1 8 0度,切断充电电源。
8.使用过的矿灯应充足l 2小时,终止电流在0.1安培以下,酸性矿灯充电后应保持亮灯11小时,并测量电压不低于3.5伏,碱性矿灯不低于2.2伏。
9.充电时间不足1 2小时,终止电源在0.1安以上时,应不予发放。
1 0.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矿灯要及时更换,或进行其它处理。
(三)补加蒸馏水
1.用专用二柱搬手,打开透气盖,取下堵头。
2.将电瓶倾斜45度,用注液器将蒸馏水注入每个单体电瓶,补充到电瓶直立后与注液口相平为准,每个电瓶补8-12毫升。
3.补完蒸馏水后,擦去漏出的电解液,上好堵头和透气盖,仔细检查一下电瓶有无破裂。
4.补蒸馏水应在充电后9一l 0小时之间进行。
(四)调整电解液比重
1.正常矿灯电瓶在充足电后,其电解液比重为l.2 8±0.0 l(3 0摄氏度),每3个月调整一次。
2.调整时间,应在补蒸馏水后的第二天进行。
(五)注意事项
1.矿灯应由专业人员统一负责管理,并要有机电人员进行全面管理,负责技术指导。矿灯充电工进行具体操作,负责矿灯质量管理和收发工作。
2.灯房充电工要学习必要的电气常识,懂得充电的基本操作方法。3.充电工应按规定戴上深色的耐酸手套、鞋、围裙,并穿上工
作服进行操作。
4.矿灯实行编号管理,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统一管理矿灯。充电架、矿灯应保持清洁,每天清洗一次。
5.矿工下班后应立即将矿灯交回充电房,如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超过1小时应更换矿灯。
6 . 教育下井工人不能敲打矿灯,在井下不准打开灯头和灯锁,不倾倒电解液,不提拿矿灯灯线。
7 . 充电工对发出的和收回的矿灯作好记录,当班下班半小时后如有未归还的矿灯应立即向矿领导汇报,迅速查明未归还原因。对交回的矿灯要及时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排除。如有故意损坏矿灯者,应立即追查处理。
8.充电房应为单独的房间,禁止堆放其它杂物,并随时保持清洁干澡,通风良好。
9.充电房应设置灭火装置和下水管道,铺设耐酸地面、桌面,禁止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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