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配)电所值班员操作规程
作者:佚名
2011-02-26 19:09
来源:本站原创
变(配)电所值班员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地面变(配)电所、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值班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3条 应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电所运行有关规程及标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第4条 必须熟悉变电所供电系统和设备分布情况,了解各配出开关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熟知变电所变配电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工作。
第5条 掌握触电急救法,并具有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第6条 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第7条 上班前严禁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第8条 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终结制度等有关制度。
第9条 倒闸操作必须执行唱票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唱票时声音洪亮清晰;重要的或复杂的倒闸操作,由值班长监护,由值班员操作。
第10条 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板上进行模拟操作,无误后再进行实际操作。操作时要严肃认真,严禁做与操作无关的任何事情。
第11条 操作时必须执行监护复诵制,按操作顺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后进行复查,无误后向调度室或有关负责人汇报。
第12条 进行送电操作时要确认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
第13条 操作中有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记录和操作票,必须向当班调度员或值班班长报告,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第14条 用绝缘棒分合开关或经传动杆机构分合开关时,均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雨天在室外操作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雷雨天气禁止倒闸操作。
第15条 严禁带负荷进行刀闸操作。
第16条 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可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第17条 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人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第18条 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送电”警示牌。
第19条 蓄电池过充放电按说明书要求执行。
第20条 变(配)电所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设防鼠设施,变(配)电室无漏雨现象。
第21条 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的登记制度。
四、操作准备
第22条 值班员上岗后应按照以下内容进行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1.检查电气设备上一班的运行方式、倒闸操作情况、变配电线路和变电所设备发生的异常情况。
2.了解上一班发生的事故、不安全情况和处理经过,以及因事故停止运行不准送电的开关状况。
3.了解上一班内未完成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上一班中停电检修的线路、有关设备情况,以及尚未结束的工作,仍有人从事电气作业的开关、线路及作业联系人的情况。
4.阅读上级指示、操作命令和有关记录。
5.检查各线路的运行状态、负荷情况、设备状况、电话通讯是否正常。
6.检查仪器仪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7.清点工具、备件、消防器材和有关技术资料。
8.接班人员应在上一班完成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并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接班。
五、操作顺序
第23条 停电倒闸操作按照断路器、负荷侧隔离开关、电源侧隔离开关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六、正常操作
第24条 值班员负责监视变(配)电所内外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重点监视以下内容:
1.电气设备的主绝缘如瓷套管、支持瓷瓶应清洁,无破损裂纹、异响及放电痕迹。
2.电气设备的油位、油色应正常,无漏油、渗油现象。
3.电气设备电缆的接头应无发热、变色、打火现象。
4.液压开关、变压器温度应正常,油箱内无异响。
5.电缆头无漏胶、渗油现象。
6.仪表和信号指示、继电保护指示应正确。
7.电气设备接地系统、高压接地保护装置和低压漏电保护装置工作正常。
第25条 值班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接受调度指令时,做好录音和记录。
2.每小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观察负荷变化、仪表指示,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第26条 倒闸操作。
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调度和值班负责人的命令进行,受令人复诵无误并做好录音后执行。
2.倒闸操作时操作人要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准填写一项操作任务,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且字迹工整清晰。 。
3.操作人和监护人按操作票顺序先在模拟图板上进行模拟操作,无误后经值班班长审核签字后再执行实际操作。
第27条 操作票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分、合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刀闸)。
2.应切换的保护回路。
3.应装拆的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的熔断器。
4.应装拆的接地线和接地开关。
5.操作票应编号,按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要盖“作废”印章,已操作的操作票盖“已执行”印章。
第28条 进行倒闸操作前后应检查下列内容:
1.分、合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刀闸)是否处在正确位置。
2.各仪表、保护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3.解列操作时应检查负荷分配情况。
4.检验电压,验明有无电压。
第29条 维护人员从事电气作业或处理事故时,值班员在值班班长的领导下做如下工作:
1.停电:将检修设备的高低压侧全部断开,且有明显的断开点,开关的把手必须锁住,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2.验电:必须使用相等电压等级合格的验电笔对检修设备的两侧分别验电。
3.放电:验明检修的设备确无电压后,装设地线,进行放电,直至放尽电荷为止。
4.装设接地线:使用符合规定的导线,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地线时顺序与此相反。
(1)装拆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
(2)接地线接触必须良好。
(3)接地线禁止在三相上缠绕。
5.部分停电时,安全距离小于规定距离的停电设备,必须装设临时遮拦,并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第30条 准备受电。
1.断路器操作机构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
2.隔离开关及母线应无异常。
3.变压器瓷瓶应无裂纹,接地应完好,端子接线应紧固,油色、油标正常。
第31条 受电。
1.合上电源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2.合上变压器一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观察变压器空载运行应正常。
3.合上变压器二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第32条 送电。
1.配出线开关操作机构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
2.合上配出线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第33条 停电。
1.断开配出线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2.断开变压器二次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3.断开变压器一次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4.断开电源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第34条 低压馈电开关操作如下:
1.低压馈电开关停电时,在切断开关后实行闭锁,并在开关手柄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2.低压馈电开关送电时,取下开关手柄上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后解除闭锁,操作手柄合上开关。同时,观察检漏继电器绝缘指示,当指针指示低于规定值时,必须立即切断开关,责令作业人员进行处理或向调度室及有关人员汇报,严禁甩掉漏电继电器强行送电。
七、特殊操作
第35条 发生人身触电及设备事故时,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向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汇报。
第36条 在供电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不准送电,必须向调度室和有关人员汇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只有当故障排除后,接到调度室命令后才能送电。
第37条 值班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各开关的继电保护、漏电保护的工作状态,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做好记录。
第38条 倒换受入电源。
1.备用电源开关操作机构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
2.合上备用电源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3.拉开原受人电源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第39条 变压器并列。
1.并列运行的变压器应完好,变压器参数应符合并列运行要求。
2.一、二次开关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
3.合上一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4.合上二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第40条 变压器解列。
1.注意负荷情况能否适合单台运行,如不行,应先调整负荷。
2.拉开变压器二次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3.拉开变压器一次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4.变压器需解列运行时必须先拉开二次的母联断路器及隔离开关,再拉开一次的母联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5.观察负荷分配及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八、收尾工作
第41条 按要求及时、清晰、完整、正确地填好各种记录,并将工具、记录及其他用品摆放整齐。
第42条 巡视室内外,对未完成的工作做详细记录,并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地面变(配)电所、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值班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3条 应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电所运行有关规程及标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第4条 必须熟悉变电所供电系统和设备分布情况,了解各配出开关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熟知变电所变配电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工作。
第5条 掌握触电急救法,并具有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第6条 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第7条 上班前严禁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第8条 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终结制度等有关制度。
第9条 倒闸操作必须执行唱票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唱票时声音洪亮清晰;重要的或复杂的倒闸操作,由值班长监护,由值班员操作。
第10条 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板上进行模拟操作,无误后再进行实际操作。操作时要严肃认真,严禁做与操作无关的任何事情。
第11条 操作时必须执行监护复诵制,按操作顺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后进行复查,无误后向调度室或有关负责人汇报。
第12条 进行送电操作时要确认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
第13条 操作中有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记录和操作票,必须向当班调度员或值班班长报告,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第14条 用绝缘棒分合开关或经传动杆机构分合开关时,均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雨天在室外操作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雷雨天气禁止倒闸操作。
第15条 严禁带负荷进行刀闸操作。
第16条 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可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第17条 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人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第18条 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送电”警示牌。
第19条 蓄电池过充放电按说明书要求执行。
第20条 变(配)电所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设防鼠设施,变(配)电室无漏雨现象。
第21条 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的登记制度。
四、操作准备
第22条 值班员上岗后应按照以下内容进行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1.检查电气设备上一班的运行方式、倒闸操作情况、变配电线路和变电所设备发生的异常情况。
2.了解上一班发生的事故、不安全情况和处理经过,以及因事故停止运行不准送电的开关状况。
3.了解上一班内未完成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上一班中停电检修的线路、有关设备情况,以及尚未结束的工作,仍有人从事电气作业的开关、线路及作业联系人的情况。
4.阅读上级指示、操作命令和有关记录。
5.检查各线路的运行状态、负荷情况、设备状况、电话通讯是否正常。
6.检查仪器仪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7.清点工具、备件、消防器材和有关技术资料。
8.接班人员应在上一班完成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并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接班。
五、操作顺序
第23条 停电倒闸操作按照断路器、负荷侧隔离开关、电源侧隔离开关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六、正常操作
第24条 值班员负责监视变(配)电所内外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重点监视以下内容:
1.电气设备的主绝缘如瓷套管、支持瓷瓶应清洁,无破损裂纹、异响及放电痕迹。
2.电气设备的油位、油色应正常,无漏油、渗油现象。
3.电气设备电缆的接头应无发热、变色、打火现象。
4.液压开关、变压器温度应正常,油箱内无异响。
5.电缆头无漏胶、渗油现象。
6.仪表和信号指示、继电保护指示应正确。
7.电气设备接地系统、高压接地保护装置和低压漏电保护装置工作正常。
第25条 值班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接受调度指令时,做好录音和记录。
2.每小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观察负荷变化、仪表指示,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第26条 倒闸操作。
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调度和值班负责人的命令进行,受令人复诵无误并做好录音后执行。
2.倒闸操作时操作人要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准填写一项操作任务,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且字迹工整清晰。 。
3.操作人和监护人按操作票顺序先在模拟图板上进行模拟操作,无误后经值班班长审核签字后再执行实际操作。
第27条 操作票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分、合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刀闸)。
2.应切换的保护回路。
3.应装拆的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的熔断器。
4.应装拆的接地线和接地开关。
5.操作票应编号,按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要盖“作废”印章,已操作的操作票盖“已执行”印章。
第28条 进行倒闸操作前后应检查下列内容:
1.分、合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刀闸)是否处在正确位置。
2.各仪表、保护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3.解列操作时应检查负荷分配情况。
4.检验电压,验明有无电压。
第29条 维护人员从事电气作业或处理事故时,值班员在值班班长的领导下做如下工作:
1.停电:将检修设备的高低压侧全部断开,且有明显的断开点,开关的把手必须锁住,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2.验电:必须使用相等电压等级合格的验电笔对检修设备的两侧分别验电。
3.放电:验明检修的设备确无电压后,装设地线,进行放电,直至放尽电荷为止。
4.装设接地线:使用符合规定的导线,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地线时顺序与此相反。
(1)装拆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
(2)接地线接触必须良好。
(3)接地线禁止在三相上缠绕。
5.部分停电时,安全距离小于规定距离的停电设备,必须装设临时遮拦,并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第30条 准备受电。
1.断路器操作机构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
2.隔离开关及母线应无异常。
3.变压器瓷瓶应无裂纹,接地应完好,端子接线应紧固,油色、油标正常。
第31条 受电。
1.合上电源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2.合上变压器一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观察变压器空载运行应正常。
3.合上变压器二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第32条 送电。
1.配出线开关操作机构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
2.合上配出线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第33条 停电。
1.断开配出线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2.断开变压器二次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3.断开变压器一次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4.断开电源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第34条 低压馈电开关操作如下:
1.低压馈电开关停电时,在切断开关后实行闭锁,并在开关手柄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2.低压馈电开关送电时,取下开关手柄上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后解除闭锁,操作手柄合上开关。同时,观察检漏继电器绝缘指示,当指针指示低于规定值时,必须立即切断开关,责令作业人员进行处理或向调度室及有关人员汇报,严禁甩掉漏电继电器强行送电。
七、特殊操作
第35条 发生人身触电及设备事故时,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向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汇报。
第36条 在供电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不准送电,必须向调度室和有关人员汇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只有当故障排除后,接到调度室命令后才能送电。
第37条 值班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各开关的继电保护、漏电保护的工作状态,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做好记录。
第38条 倒换受入电源。
1.备用电源开关操作机构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
2.合上备用电源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3.拉开原受人电源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第39条 变压器并列。
1.并列运行的变压器应完好,变压器参数应符合并列运行要求。
2.一、二次开关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
3.合上一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4.合上二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第40条 变压器解列。
1.注意负荷情况能否适合单台运行,如不行,应先调整负荷。
2.拉开变压器二次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3.拉开变压器一次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4.变压器需解列运行时必须先拉开二次的母联断路器及隔离开关,再拉开一次的母联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5.观察负荷分配及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八、收尾工作
第41条 按要求及时、清晰、完整、正确地填好各种记录,并将工具、记录及其他用品摆放整齐。
第42条 巡视室内外,对未完成的工作做详细记录,并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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