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窄轨车辆装、封车管理规定

作者:佚名 2011-03-07 21:44 来源:本站原创
窄轨车辆装、封车管理规定
装封车的一般要求
装车前,装车人员要对所用车辆进行检查,禁止使用不完好的车辆装车。
所装物料要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洒(散、脱落)落。
所装设备、物料不得超出车辆外型尺寸(大型综机设备、特殊材料等除外)。
所装设备、物料必须保证重心适中,对称平衡,不偏斜,不偏重,不移动、不窜动、不滑落。
所装设备、物料必须与所用车型相符,矿车皮最大装载量不得超过1.8T,小花车不得超过1T,大平板车不得超过25T(井下转运设备),大平板车地面装运设备总重量(含平板车)不得超过18T(副井宽罐提升限定)。
所装设备、物料车必须封车牢固,平板车、花车封车绳不少于2道,封车位置要合理。除支架车外,用螺丝封车的超高设备也必须用一道封车绳封车(防止运输途中设备晃动大,刮碰管线)。使用封车螺栓封车时,封车螺栓规格不小于M20mm(重型设备封车所用的螺栓要经过强度计算,其强度要大于设备重量产生剪切力及运输途中产生的冲击力,并有2倍以上的安全系数),并加配套的夹板,封车固定点不少于4个。螺帽上紧后,螺栓要外露3丝以上。
使用铁丝封车时,在缠绕封紧后铁丝的外端要朝向矿车,花车、平板车的里侧,以防铁丝的尖端划伤人体。凡有一根铁丝朝外的,罚封车人20元。如采用钢丝绳封车时,钢丝绳的外端以及缠绕棒的固定铁丝照此执行。由运输工区、调度员监督。
装车物品种类规格要一致,严禁混装(小型材料允许用矿车混装)。
雷管、火药等爆破材料的装车和运输,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有关火工品管理规定。
严禁使用麻绳、新钢丝绳等本规定未提到的索具封车(专用索具、葫芦或措施规定的除外)。
U型矿车或矿车的装车规定
凡易散、落的物料,矸石、煤、小型零配件、混合料等一律用U型矿车或矿车装车。装车高度不能超过矿车上沿100mm;不易散落的如轨枕、金属网等装车时可以斜装,但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沿200mm。
正常的风门不准用U型矿车装车(小风门除外),要使用风门专用车。
各井下区队卸料时必须卸干净,不准留车底。运输工区要加强车皮清理,车底厚度超过100mm,视为不合格车皮,各有关区队不准使用。各工区拌料时要清好车皮,不准使用有车底、杂物的车皮拌料。否则,对责任单位按50元/车罚款。
用U型矿车装小型电器设备时,用木道板等把设备固定在矿车皮中间,防止运输途中设备移位损坏设备或矿车偏重造成掉道。
严禁在U型矿车上沿加横木装运长物料,防止重心失衡造成掉道翻车(极易翻车)。
用一侧开门U型矿车运送物料时,必须闭锁可靠,封闭严实,防止物料散落。
花车的装、封车规定
超长物料一律用花车装车,装车最大长度不得超过4.5米,宽度不得超过车辆宽度(包括封车绳、封车葫芦等的宽度),高度不得超过车辆上沿300mm。
装超长物料时,物料的重心点必须与车辆中心点吻合,两头不准压住插销,要留够提拔插销的间隙。
花车原则上使用专用封车链子封车。如装料较少及确实不宜采用专用封车链子封车的,可使用旧钢丝绳封车,封车绳直径不小于Ф12.5mm,封车绳不小于2道(打结、断股、散股、有硬伤的钢丝绳不准使用)。封车链或封车绳要涨紧,封车要牢固,防止运输途中物料窜动。封车棍要用铁丝固定牢固,防止突然脱落伤人。
不准在花车上口加横垫方式装运物料(特殊情况要有专项运输措施方可装运)。
平板车装封车规定
凡不能使用U型矿车、花车装车的设备、物料一律用平板车装车。
凡不超长、不超宽的设备,装车时不得超过平板车的长度和宽度。最大装车高度不得超过2.2米,宽度不得超过1.45米,长度不得超过4.5米。对于不能拆解,但高度超过要求的,可用专用斜撑平板车装车,以降低高度。斜撑平板车的斜撑要焊接牢固可靠,其强度要大于设备重量产生的载荷及运输途中产生的冲击力,并有2倍以上的安全系数。无特殊情况装车设备不准压住车辆两头插销孔。凡超长、超宽设备、不能碰撞贵重设备、精密设备要加可靠的防碰撞保护(由使用单位制定专项措施),防止运输途中损坏设备。
装车时,要找好设备重量、宽度、高度的中心线及重心,严禁偏载。设备超过规定重量、高度、宽度、长度的,要拆解装车,符合规定(不能拆解的除外)。
所有装车设备必须封车牢固,易滑动不易固定的要加旧道木、背板及旧皮带等垫到设备下面,防止滑动。封车绳不小于Ф12.5mm,打结、散股有死弯、有硬伤、断股、断丝超过规程规定的钢丝绳不准使用。使用破股粗钢丝绳封车(因钢丝粗、封车不紧)要退火后方可使用。每辆车封车绳不少于2道(不论设备长短)。封车位置要合理,封车棍要固定牢固,封车棍不得超过设备的规定高度、宽度,封车棍要封平,严禁一头高一头低,给运输带来因难。封车后,封车绳要拉紧,封车螺栓要用配套螺帽背实,封车绳和封车螺栓不得松动。
撤面设备,尤其是支架,必须用水冲洗干净,防止设备上有煤泥,运输途中造成设备松动,封车不牢,导致运输事故
材料车的标注:
凡装材料车、设备车(包括矿车、花车、平板车)和喷浆料车、水泥车要用粉笔在车辆的明显部位(矿车及花车的两侧,平板车的显著部位)写明使用单位、日期。凡不进行标注的,运输工区不得打下井,影响生产的由使用单位自负。
上井材料车、设备车与上述同样要求。
采煤工区的大型设备(支架、煤机、移动变电站)不作要求。
如发现涂改日期时,每一辆车罚责任单位100元。调度室监督。
下井材料车、设备车三天内必须卸车并且必须将物料卸车后必须将所使用的封车绳、铁丝等全部去除。,如超过三天每辆车罚使用单位100元。
升井后的材料车、设备车使用单位两天不卸车,每辆车罚使用单位100元。调度室监督。
井下调度员每班要对易闲置车辆(在井下同一地点存放超过5天以上)的巷道进行检查,发现闲置车辆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并对相关单位每辆车罚款50元。各区队严禁将废旧材料或装有备用、升井材料的车辆放入轨道大巷,以免影响机车安全运行及车辆调配,确需放置时必须征得调度室和运输调车站的同意,否则对放置单位责任人和放置单位带班区队长记三违一次,如各级管理人员、小分队员发现有闲置车辆而调度员未发现的,每辆车罚当班调度员20元。各级管理人员、小分队员监督。
过程控制
各单位交给运输工区的待运设备、物料车(地面、井下),运输工区要仔细检查装车、封车情况,对装车、封车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准运输,并及时汇报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通知装车单位处理,对装车单位每车罚款200元,影响后果由责任单位自负。凡运输工区把装车、封车不合格车辆运到自己管辖范围内,每车罚负责运输该车的责任人200元。
各单位对分管范围内的提升运输负责,有关责任人员要对所运车辆的装车、封车进行详细检查,查出问题的车辆要及时处理,严禁把装、封车不合格车辆及不完好车辆交给运输单位。
凡上、下井支架车、超高、超宽以及不能碰撞设备车一律用井口的稳车装罐、牵引出罐。因操作不当把设备碰移位,封车绳撞断的,由责任单位自行处理,如撞坏设备,按设备价值,严肃处理。
对变压器、电缆、以及开关等设备要进行防撞保护封车,不进行防撞保护封车的,每车视其设备价值罚责任单位200—5000元。
设备车用螺丝封车的,运输途中发现螺丝松动,按照每条螺丝罚款50元累计处罚该管理范围区域的负责运输该车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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