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矿业劳动管理制度
XX矿业劳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录用、调动、薪酬、考勤、休假、奖惩等管理工作,搞好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凝聚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员工录用
第二条 为规范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和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三条 一般员工录用
(一)根据生产需要,招用对象主要是井下生产一线主要工种青工和技术工人,一线员工主要是机工和运工,技术工人主要是电、钳、焊工。
(二)为了照顾、解决本公司员工子弟就业,招工来源主要面向本公司老员工子弟。个别特殊岗位适当招用经济欠发达地区社会青年。
(三)招用条件:初中以上文化;年龄满18-30周岁男青年;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其中身体状况最重要指标是胸肺部正常,双眼裸视平均达到0.8。
(四)录用办法:采用文化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主要是初中语文和数学,各占100分。另外,为了照顾特殊群体和有贡献员工,采用加分的办法:子女从未被公司录用过的可在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家长在井下工作累计满10年的加5分,满20年的加10分;家长患二期以上矽肺或评定四级以上工伤的加10分;家长是省部级劳动模范的加10分;工亡员工子弟加20分,所有加分不得超过20分。在面试必须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绩和加分后总成绩依次择优录用。
其它特定岗位的招工条件按当时的招工简章执行。
(五)劳动合同:新招人员一律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由本人提交工作总结,基层单位拿出考核鉴定和初步转正意见,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内证明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招工必须在集团公司批准的前提下进行。
第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招聘
(一)为满足企业技术工作需要,并合理储备可用的人才,需定期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对象主要是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其次是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中级职称的技术人才,但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并经面试优秀。
(二)应聘资料:应聘者应提交履历、毕业证、职称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能反映本人学历、资历及技术水平的各种证件。
(三)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必须体检合格。
(四)招聘人员同样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
第三章 定岗定员和员工调配
第五条 为了加强劳动力计划管理,充分提高岗位劳动效率,规范员工的调配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六条 员工调配要依据岗位设置和定员配置,并结合企业的工作和生产需要进行。
第七条 岗位设置和定员标准的制定一定要本着科学、合理、先进、可行的原则,严防因人设岗,人浮于事,力求降低人工成本。
第八条 员工调配的原则
(一)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等工作的需要。
(二)符合人力资源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三)有利于提高员工的任职能力,做到人尽其才。
第九条 员工调配的实施
根据员工调配的原则,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应对员工实行岗位调动。
(一)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调整组织结构,促进员工队伍的合理化。
(三)有利于员工本人特长的发挥。
(四)因本人身体健康条件原因确实需要调动。
(五)按定员标准配置人员,调剂部门、单位员工的余缺矛盾,维持组织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第十条 部门、单位间员工调动程序
(一)中层管理人员的调动。中层管理岗位原则上实行竟聘上岗,按照公司竟聘规定执行。根据工作需要,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也可以在现有中层管理人员中调整,按组织程序进行解聘和聘任。在任新的职务前,要由主管领导进行谈话,由其总结经验,从事新工作的具体想法及打算,领导指出其不足及努力的方向等。
(二)一般管理人员和工人的调动。须经部门主管领导、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以及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并尽量征得原单位和新单位部门领导同意,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
(三)因身体健康状况确实不适合现岗位工作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出具基本意见,职工医院出具诊断证明,院长签字,经企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决定是否需要调整岗位以及调整到哪类岗位。
第十一条 待岗职工安置程序
原则上实行双向选择。人力资源部公布各单位岗位缺员情况,待岗员工可以自主选择,经用人单位领导同意即可。但人员流向尽可能先生产岗位,后辅助岗位。为了保证技术力量不流失,原有技术工人原则上流向技术岗位。一般情况下,若员工身体状况、技术水平满足工作需要,用人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
第十二条 为便于员工调配,合理组织生产,坑口、选矿厂两个主要生产单位可以进行内部员工的岗位变动,但事前必须征得人力资源部同意,并于调动后补办手续。其它各部门、单位不准自行调动人员。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十三条 为了加强工资的宏观控制,合理分配、调整员工工资收入,调动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十四条 工资制度
(一)全公司基本工资制度为岗薪工资制,易岗易薪,岗动薪动;中层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专业技术人员在岗薪工资制的基础上增设技术津贴;坑口采掘区、运输区和选矿厂部分岗位实行计件工资,绩效考核。
(二)工资结构
1.岗薪制工资结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
岗位工资根据各岗位工作性质、工作量、技术含量、工作难易程度、岗位人心流向等综合因素确定,要进行工作写实,经过专门人员测评综合平衡后确定;年功工资考虑员工在企业工作时间对企业的贡献,根据员工工龄长短确定,具体标准为:工龄满5-10年每年2元;11-15年每年3元;16-20年每年4元;21-25年每年5元;26年以上每年6元。岗位工资和年功工资按月发放。
岗位工资划分表
岗位
工资 岗 位 名 称
1515 值班区长
1415 凿岩爆破工
1315 运工 竖井木工 采区管道木工 信号工
1230 刻槽取样工 卷扬工 采区安全员 回收区管理员 救护队员 井下卫生工
1175 运输区技术员、井下地测采技术人员、溜井工、采区、运输区维修工、凿岩机修理工、运输区道工
1130 坑口安全员 设备区技术员、维修工 企业管理部设备管理员
1080 坑口清车工、通风密闭工、调度员、经营组负责人、修车工、话务维修 选矿厂碎矿工、技术员 地质部、技术部技术员 执法队员 地面护矿工
1045 选矿厂电工、磨浮运转工、维修工、氰化运转工、维修工、碎矿维修工、坑口药库管理员、供电工、采区核算员、保健工、水泵工、锻钎工、经营组核算员 司机 医生 护士 财经部会计、出纳 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事务 人力资源部事务 企业管理部事务、话务维修 化验技术员 供销部计划采购员 物业公司维修工、电工 保卫部事务 地面安全管理员 司炉工 原料部业务员
990 选矿厂事务、领料计划员、炼金工、回收运转工、维修工、玛泵运转工、维修工、护坝工、污水处理工、天车工 坑口磨钎头工、设备区事务、供风工 物业公司基建技术员、事务、变电工 医院化验员、药剂员 企业管理部调度员、综合统计员 地质部事务 化验员 外事办公室事务
945 能源计量员 火药加工厂事务、保管兼质检员 基建维修工 内线电工 炊事员 试样工 磨浮加药工
880 保育员 地面水泵工 安检员 微机操作劳保登记员
845 坑口更衣工、看电话工 保管员 看自行车工 楼层服务员 选矿厂闸门工 工会管理员兼警卫 医院挂号收费员 浴池工
795 警卫 卫生绿化工 地磅工
企业新接收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内执行本岗位工资的90%,新招用工人熟练期内执行本岗位工资的80%。
受处分人员考核期岗位工资标准:
(1)行政记过、党内警告和行政拘留后,六个月内岗位工资降50元/月;
(2)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和刑事拘留后,一年内岗位工资降100元/月;
(3)行政降级、降职、撤职、党内撤职,一年内岗位工资降150元/月;
(4)开除留用(党内留察)期内岗位工资为本岗位工资60%;
(5)开除党籍一年内岗位工资为本岗位工资的50%。
2.中层干部实行年薪制。
中层管理人员年薪标准
序号 单位及岗位名称 年薪基数 月薪基数
1 坑口坑长 60000 5000
2 坑口副坑长 48000 4000
3 安全生产调度室主任 31000 2583
4 安全生产调度室副主任 29000 2417
5 质检部主任 31000 2583
6 回收区区长 34000 2833
7 回收区副区长 31000 2583
8 服务区区长 34000 2833
9 服务区副区长 31000 2583
10 设备区区长 34000 2833
11 采掘区区长 38000 3167
12 采掘区副区长 32000 2667
13 运输区区长 38000 3167
14 运输区副区长 29000 2417
15 选矿厂厂长 38000 3167
16 选矿厂副厂长 32000 2667
17 地质部主任 35000 2917
18 地质部副主任 32000 2667
19 技术部主任 35000 2917
20 技术部副主任 32000 2667
21 资源开发部主任 35000 2917
22 资源开发部副主任 32000 2667
23 企业管理部主任 35000 2917
24 企业管理部副主任 25000 2083
25 安全环保部主任 32000 2667
26 安全环保部副主任 29000 2417
27 火药加工厂副厂长 22000 1833
28 物业公司经理 28000 2333
29 物业公司副经理 25000 2083
30 保卫部副主任 24000 2000
31 执法队副队长 24000 2000
32 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 26000 2167
33 人力资源部主任 26000 2167
34 医保部主任 24000 2000
35 救护队队长 35000 2917
36 救护队副队长 32000 2667
37 外事办公室主任 26000 2167
38 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24000 2000
39 财经部主任 28000 2333
40 财经部副主任 25000 2083
41 化验室副主任 22000 1833
42 原料管理部主任 26000 2167
43 供销部主任 26000 2167
44 供销部副主任 24000 2000
年薪分为固定年薪(占70%)和浮动年薪(占30%)两部分。固定部分按月发放,浮动部分每季度末兑现一半,余额年终结算。期间职务变动时分段计算,离开公司时余额全免。年薪其它考核办法执行矿对各单位经营承包责任制。年薪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3.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技术补贴。
针对我公司专业技术人才日渐匮乏的现状,为了吸引并留住专业人才,尤其是企业急需的主专业工程技术人才,切实解决他们的待遇问题,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以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并适应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人才发展战略要求,决定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技术补贴。
(1)享受技术补贴人员范围:从事本专业(地、测、采、选、机、电)、有中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工程师及中层管理人员;公司聘任中级以上职称且现仍从事技术及管理工作的其它专业人员;矿聘任技术主办人员。
(2)技术补贴标准如下:
专业或
技术岗
位名称 中级以上职称 技术主办
专业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
一档 二档 一档 二档
采矿、地质 2500 1800 1600 1200 800
测量 2000 1400 1200 800 500
选矿 1500 1000 800 400
机电 1200 800 600
其他专业 500 200
注:地测采专业工程师,不从事井下工作的最多享受本岗位技术主办
低档技术补贴标准;中层管理人员不再聘任技术主办。
(3)技术补贴考评办法
公司成立专业考评组,考评组由公司评审委员会成员、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中职以上专业技术骨干组成,负责组织对享受技术补贴人员的考评,从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确定是否享受技术补贴及等级标准。被考评人需提交技术报告或论文、近期工作总结,首先各单位组织内部初评,对合格人员提交综合鉴定及推荐意见等,然后将各种材料上报公司考评组考评。考评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4)技术补贴发放办法:随工资按月发放一半,余额年终结算,其间解除劳动合同(集团内部组织调动除外)余额全免。
(5)今后,我公司新招聘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试用期内,技术津贴暂享受本专业中职低档的4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享受本岗中职低档的60%。但地质、采矿、测量、选矿、机电类专业毕业生,其工资待遇不低于“中金人事(2008)1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具体为:地质、测量、采矿类专业大专生在本专业岗位上试用期内工资为1500元,转正后2000元;本科生在本专业岗位上试用期内工资为1700元,转正后2200元。选矿、机械、电气类专业大专生在本专业岗位上试用期内工资为1300元,转正后1800元;本科生在本专业岗位上试用期内工资为1500元,转正后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本人申请可以终止合同,也可以当工人,享受工人待遇。
对于我公司选送的委培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在本专业岗位见习一年后,经单位推荐、专业考评组考评审批等程序,若确认能够胜任本职工作,考核合格,则纳入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管理;不合格的,转当工人,按工人管理。
4.奖金。
奖金是企业对员工全面超额完成各自生产(工作)任务的奖励,是体现按劳分配的重要激励手段,搞好用活奖金对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原则。公司全面超额完成预算指标前提下,依据企业经济效益与员工收入充分挂钩,员工收入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的原则,决定奖金发放。
(2)标准。根据自产金指标和利润指标超额幅度确定奖金发放额度,按各单位总系数计算奖金总额拨付到各单位。奖金按季度考核和发放。
公司原制定的个别岗位特殊工资及奖金等待遇一律并入现行奖金管理。
奖金标准划分表
奖金
系数 岗 位 名 称
1.3 安全环保部技术员 救护队员 坑口修车工 物业公司技术员、维修工、电工
1.2 坑口通风密闭工、保健工、水泵工、话务维修工 地质部、技术部技术内业 执法队员 地面护矿工 企业管理部设备管理员
1.0 坑口药库管理员、设备区事务、锻钎工、磨钎头工、供风工、供电工 选矿厂事务、领料计划员、回收运转工、玛泵运转工、维修工、护坝工、污水处理工、天车工 财经部会计、出纳 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事务 人力资源部事务 供销部计划采购员 保卫部事务 原料管理部业务员 地面安全管理员 物业公司基建技术员、事务、变电工 企业管理部调度员、综合统计员、事务、话务维修 地质部事务 外事办公室事务 化验技术员、化验员、试样工 司机 司炉工
0.9 能源计量员 火药加工厂事务、质检兼保管员 基建维修工 内线电工 炊事员
0.8 坑口更衣工、看电话工、安检员 选矿厂闸门工 幼儿教师保育员 地面水泵工 微机操作劳保登记员 保管员 看自行车工 楼层服务员 工会管理员兼警卫 浴池工
0.6 警卫 卫生绿化工 地磅工
(3)分配。树立奖金是对超额优质工作的奖励的思想,按岗位确定的奖金只是一个标准,工作不达标,奖金就不能按标准拿甚至不拿。为此,鼓励基层单位搞好二次分配,将奖金做为调节员工收入、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重要手段,真正体现工作差异与分配挂钩,把奖金奖给真正应该奖励的人,并增加透明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岗位及人员较多的单位,分配幅度必须达到20%,一般不超过40%。
(4)考核。员工休公假按实际出勤计奖,其它假每天减10%;发生一次轻伤事故免单位奖金的10%,发生一次重伤事故免20%,发生死亡事故全免,发生重大设备责任事故免相关责任人奖金,此项考核有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单位除外;季度内两次违反劳动纪律奖金减半、三次全免,旷工半天减半、一天全免;受通报批评奖金减半,受行政警告处分全免,受行政记过等以上处分考核期内奖金全免;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领导、不服从工作安排、完不成工作任务不享受当期奖金;试用期内、承包期内、脱产学习期内等人员不享受奖金待遇;不在工作岗位人员不享受奖金待遇;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享受奖金待遇;按承包经济责任制计件或考核的人员不再享受奖金待遇。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管理
(一)企业现社会保险险种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中医疗保险包含退休员工,医疗保险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三种。以上各种保险均按上级规定的缴费比例缴费,其中个人缴费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交,由企业连同企业缴费部分按月及时足额向社会保险机构申报、缴纳。
(二)员工必须按照国家要求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应由个人负担的保险金。
(三)人力资源部按规定管理员工养老保险手册并建立个人保险帐户,每年向全体员工公布一次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接受员工的监督。
第五章 考核激励机制
第十六条 绩效考核
(一)全公司建立正常的绩效考核机制,把生产任务、成本、安全、技术指标等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乃至个人,员工收入与指标挂钩,加强考核,及时兑现,达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目的,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员工绩效考核。坑口、选矿厂两单位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岗位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兑现待遇;其它单位人员按工资、奖金考核办法兑现待遇;享受技术津贴人员按技术津贴考核办法兑现待遇。
(三)全公司中层干部绩效考核。
1. 基础考核。按年薪制规定执行。
2. 责任制考核。按公司对各单位承包经济责任制规定执行。
3. 其它考核。
劳动纪律考核:单位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当年累计达到3人次以外,领导受连带处罚30%,正副坑长按6人次以外折半考核。
安全指标考核:重伤一人扣年薪基数的5%,死亡一人扣年薪基数的10%;
设备责任事故考核:发生重大设备责任事故,扣年薪基数的10%。
本条考核经济责任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激励
为了加强对全公司中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其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和部门协调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建立正常的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激励机制,每年对全公司中层干部集中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议范围
考核评议范围为公司所有现任中层干部(含返聘人员)。
(二)考核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评议人按表中各项在规定的分数范围区间,对中层干部进行综合评议打分,并将分数正确填在对应档次空格内。
德(18分) 能(16分) 勤(16分) 绩(50分)
好 中 差 好 中 差 好 中 差 好 中 差
18-16 15-12 11-9 16-14 13-11 10-8 16-14 13-11 10-8 50-45 44-35 34-25
(三)考核评议办法和程序
1.本人述职。本人提交一年的全面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从事的重点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今后的工作思路及具体措施、自我综合评价等三个方面。述职报告要简明扼要,提纲挈领,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时间为5分钟,述职前要求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民主评议。广泛发扬民主管理、群众监督,实行民主评议制度。依据本人述职情况、实际工作能力及现实表现,由公司领导、全公司中层干部以及本单位员工分别对中层干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打分,评议要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准确。
(1)公司领导评议,占60分,采用记名评议方式。其中总经理、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及主管领导评议占40分,其他领导评议占20分。
(2)全公司中层干部评议,占20分。
(3)本单位员工评议,占20分。原则上要求员工参与率达到70%。
(四) 考核评议结果处理
1.如果全公司中层干部评议结果均在80分以上,则不排名次公布结果;
2.对于79分以下人员中的最后两名,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是否免职,若考察留用,则期限为半年,期间年薪和技术补贴按原标准的80%发放。留用期满,由公司进行综合考评,若仍没有根本转变和提高,达不到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免职)。
第十八条 员工考核激励
为激励员工熟练掌握岗位技能,提高实际工作的能力,加强考核监督,避免干与不干一个样、会与不会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特制定员工考核激励机制。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人力资源部牵头,会同工会、企业管理部、单位主管副总经理组成考评组,负责对员工的考核。
(二)考核内容。服务态度、群众关系、出勤率(深入现场)、技术水平(理论和实际操作)、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公司将根据岗位工作性质确定各自的具体考核内容及标准。
(三)考核办法。单位领导、本岗位班组长和参评岗位员工共同打分,其中单位领导占40分,班组长占30分,员工占30分。对于技术岗位,能够实行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的,还要进行专业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项分别占40分和60分。
(四)结果处理。对于总分排在最后1-2位人员(按总数10%比例),由考核小组和本单位领导共同决定是否留用,不留用则另行安排工作,留用则实行半年考核期,期间按80%发放岗位工资,不享受奖金和技术津贴待遇,期满重新进行考核,若仍不能合格的,则实行转岗。
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种文化、岗位及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并达到考核标准。达不到标准人员应继续培训,期间发生活费450元/月,若经考核仍不合格者,调离原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第十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激励
为了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公司成立专业考评组,由公司评审委员会成员、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以及中职以上专业技术骨干组成,负责组织对享受技术补贴人员的考评,从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确定是否享受技术补贴及等级标准。被考评人需提交技术报告或论文、近期工作总结,首先各单位组织内部初评,对合格人员提交综合鉴定及推荐意见等,然后将各种材料上报公司考评组考评。考评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对于技术水平极高,专业工作能力极强,同行公认的业务技术骨干,参照上级职评政策,在公司内部可提前二年破格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后即可享受相应的同等待遇。
公司鼓励技术人员继续深造。现从事本专业的技术人员,通过自学取得高一级本专业学历后,公司给予报销学费。
第六章 劳动纪律和休假管理
第二十条 作息制度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
(一)夏季:上午7:30至11:30,下午2:00至6:00;
(二)冬季:上午7:30至11:30,下午1:30至5:30。
第二十一条 劳动纪律管理
为了严明劳动纪律,加强劳动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建立严谨的生产、生活和经营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考勤工作,有核算员的单位由核算员负责考勤,没有核算员的单位由单位领导指定一人负责兼职考勤工作,考勤员要如实进行考勤,真实反映员工出勤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考勤表由考勤员签字后必须经单位一把手签字(不可以盖领导手章)确认后交到人力资源部,然后才可以做本单位工资。人力资源部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考勤不认真或弄虚作假者,当事人按旷工处理,并扣考勤员50元工资,扣单位领导100元工资。人力资源部工资管理员按月对全公司员工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并做出相应处理。
(二)坚持查岗制度,各单位内部要经常性地检查劳动纪律和员工出勤情况,要求每月不少于四次,并于季度末汇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公司成立查岗领导小组,每月至少查岗四次,对查出的各类问题要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并予以曝光。
(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1. 上、下班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一次达到15分钟扣工资20元,超过15分钟不足30分钟扣30元,达到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扣50元,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给予警告处分;工作岗位睡岗、脱岗或干私活扣50元;工作时间脱岗超过1小时按全天旷工处理,扣100元;工作时间打牌、下棋、玩游戏扣10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委托他人替上班按旷工处理,扣双方工资各10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在工作时间内假借正当理由请假或无故脱岗而从事第二职业,按全天旷工处理,并扣工资200元,对于技术人员,长期干私活经常缺勤或脱岗,还要取消享受技术津贴资格;无故不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和义务劳动等活动者扣工资50元。
2. 员工旷工,本单位要在三日内进行批评教育,五日内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和本单位共同进行家访教育转化工作。员工连续旷工时间达到5天,或一个年度内累计达到10天者,给予警告处分;连续旷工时间达到10天,或一个年度内累计达到20天者给予记大过处分;经批评教育无效仍不上班的,当连续旷工时间达到15天,或一个年度内累计达到30天,视为自行离职,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对于有旷工行为而不报的单位,一经核实,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还要按旷工期间所得的各种待遇两倍对单位进行处罚;员工连续旷工时间达到15天而不报的,还要削减该定员。
第二十二条 请假、休假、休班管理
为了建立正常有序的休班、休假制度,保证生产(工作)的合理组织,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种假规定
员工假期包括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病假、陪读假、育儿假、事假等。员工休假、休班,必须按公司规定,事先履行审批手续(中层管理人员休假休班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允许先休假后补手续,不履行审批手续私自休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1. 婚假
夫妻双方休婚假为3天,晚婚假为18天,婚假不包含法定节假日。
2. 产假
女工休产假为90天(其中预产假为15天),晚育加45天,难产加15天,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奖30天,产假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以上两种假期归公司计划生育办公室管理。
3. 丧假
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3天(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日);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岳母丧亡,可请假2天;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以上三种假期为公假,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4. 工伤假
员工因公负伤,确须治疗或休养者可休工伤假。休工伤假,严格按照《河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并由安全环保部批准,按原标准发放工资。
5. 病假
员工休病假,要事先征得本单位领导同意,然后到公司员工医院办理批假手续,院长根据病情决定并签字,一次病假不得超过3天(指不住院病假),病假包括公休日。
员工由于打架斗殴、酗酒、自我伤害以及生活不检点而造成的各种伤害及疾病不可以休病假。
病假期间按450元/月发放工资。
病假医疗期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6. 陪读假
现在岗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现从事地质、采矿、测量、选矿、机械、电气专业并聘任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其子女在外就读小学、初中和高中,其配偶如果工作脱得开,经单位同意、公司批准后可以享受陪读假,陪读期间按450元/月发放工资。
7. 育儿假
女工休完产假后,可以继续休一年育儿假,育儿假期间不享受工资、保险、福利等各种待遇。
8. 事假
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事假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1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6天。员工休事假,必须单位同意后,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事假期间停发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
(二)休班规定
轮休单位员工休班,原则上实行排休制度,由本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本单位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员工存休一般不得转入次月休,特殊原因转入次月的存休不得超过8个,存休一律不准转入下一年。
第七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
新招员工劳动合同期限一律定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其他员工劳动合同期限按我公司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及《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三)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达到30天,经批评教育无效的;
(四)在病、延长假和医疗期及脱产学习期间本人或为他人从事谋利活动的;
(五)患病在连续三个月内两次不能按时上交病假证明的;
(六)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但对于某些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经本人申请,企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可适当延长医疗期;
(七)未经企业批准应征入伍或自费考入中等以上专业学校脱产学习的;
(八)合同期内两次被劳动组合下岗待岗,再次不能服从分配或无接收单位的;
(九)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十)因从事第二职业,经常影响本职工作且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十一)与民采人员里勾外联的;
(十二)严重失职、违章指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伤亡事故的;
(十三)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十四)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十五)贪污 、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特别严重、恶劣,不够刑事处分的;
(十六)被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
(十七)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十八)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十九)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五条 解除劳动合同,原则上应征得企业工会同意,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必须于七日内回公司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填写交接清单,并办理离公司手续。解除劳动合同后,企业应在十五日内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八章 内部退休管理
第二十七条 员工内部退休制度
员工距自身法定退休年龄三年之内,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公司批准,可以办理内部退休;如果因身体患有特殊疾病确实无法坚持正常工作,且距自身法定退休年龄三年之外五年之内的,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企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法坚持正常工作,也可以办理内部退休。
内部退休待遇:
〔(94年底封定的档案工资-6)*退休工龄百分比+84.5〕*110%
内部退休期间,工资待遇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遇在职员工工资增长时,按当时的调资政策执行。
第二十八条 中层管理人员退二线制度
为激活干部任用制度,搞好新老交替,决定在中层管理人员内部实行退二线制度:地面中层干部凡男年满五十四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以后,坑口中层干部年满五十一周岁以后,就不再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离岗退居二线。但对于企业极缺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允许退二线,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退二线待遇:
(技能工资+一岗岗位工资75)*117%+工龄工资+补贴65
干部退二线期间,工资待遇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遇在职员工工资增长时,按当时的调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