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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矿业定岗定员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1-03-15 09:01 来源:本站原创

XX矿业定岗定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力计划管理,充分提高岗位劳动效率,规范员工的调配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定岗定员是一项最为基础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它是指在企业组织结构确定的情况下,采用科学方法确定企业岗位设置和各岗位人员数量的过程。
定岗就是按照专业化原则将部门职责或流程分解为若干部分,然后将相同或类似的一系列任务合并为一个岗位;定员就是为每个岗位匹配相应的工作人员,以保持各个岗位之间的工作协调。定岗的本质是分工,而定员则是在分工的基础上追求提高效率、降低人工成本。
第三条 定岗定员原则。
定岗定员必须依据企业实际确定,要体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要充分考虑业务、工艺流程、技术水平、员工素质等因素综合确定。岗位设置和定员配置一定要科学、合理、先进、可行,严防因人设岗,人浮于事,力求降低人工成本。
1. 因事设岗。岗位和人应是设置和配置的关系,岗位设置必须按照企业各部门职责范围设定,而不能颠倒。
2. 协作原则。岗位设置强调专业化分工,但各岗位间有效地协调也尤为重要,因此,在分工基础上有效地综合,使各岗位职责明确又能上下左右之间同步协调,以发挥最大的企业效能。
3. 最少岗位原则。既考虑到最大限度地节约人力成本,又要尽可能地缩短岗位之间信息、业务传递时间,减少传递中的衰减效应,提高组织的战斗力和工作效力。
4. 监控原则。在企业中,有些工作之间存在监控关系,如财务中的会计和出纳,必须分别设立。
5. 一般性原则。岗位设置应基于正常情况的考虑,不能基于例外情况。
第四条 岗位定员标准
岗位定员要充分考虑岗位工作性质、工作量、员工素质等因素综合评价确定,一定要对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历史标准,并结合生产、工作实际需要制定。
1. 凡是有定额标准的岗位,如井下采掘作业、样品取制样、化验分析等岗位,一律按照生产任务和定额标准配置定员。
2. 选矿厂等工艺流程性岗位和井下提升、变电站、水泵等操作、看守设备岗位,按照流程需要和设备数量以及操作规程配置定员。
3. 对于一般看守性岗位,如警卫、看车工等,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量,可以不按正常替休排休配置定员,实行包岗。
4. 服务性岗位,如炊事员等按照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的合理比例关系确定定员标准。
5. 管理岗位,比照行业先进水平,按不超过企业人员规模的8%确定定员,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做到尽量压缩定员。
6. 工作不太重要或工作量不大的一般性岗位,一律不设岗,各单位自行安排兼职。
7. 为了便于接收、培养企业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对于技术岗位,安置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定员限制。
第五条 公司成立岗位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对所有岗位进行评价,以确定岗位设置和定员配置。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企业管理部和相关技术部门组成。
第六条 岗位设置和定员标准制定后,必须严格执行,保持相对稳定,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更改。
员工调配必须依据岗位设置和定员配置,并结合企业的工作和生产需要进行。
第七条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岗位设置和定员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因组织结构、工艺流程等发生重大变化需进行调整时,由岗位评价小组随机进行测评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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