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矿业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XX矿业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企业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提高员工的执行能力和工作效率,使全体员工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工作目标,确保公司年度总体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目标管理是以科学管理和行为科学理论为基础,通过建立目标体系、实施目标分解、落实保证措施,确保实现企业工作目标的管理办法。
绩效考核是通过对企业目标分解、业绩评价,并将绩效成绩用于企业日常管理活动中,以激励员工业绩持续改进并最终实现组织目标的一种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以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等为基础,以目标管理为前提,以绩效考核为手段,以实现公司总体目标为目的,采取自上而下层层分解和自下而上层层保障相结合的方式,形成系统、完善的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体系。
第二章 目标管理
第四条 目标管理的基本层次
根据企业管理的需要,公司的目标管理分为四个层次。即:公司总目标、经营层目标、部门(单位)目标、员工个人目标。
第五条 目标确定与分解的原则
(一) 目标确定以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为基础,以公司报请集团公司批复的年度预算目标及公司的重点工作等为依据。
(二) 能量化的目标必须加以量化,不能量化的目标要准确定性、具体化,并制定出具体的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确保考核工作具有可操作性。
(三) 目标的确定应体现可行性,即经过努力能够实现所确定的目标。
(四) 目标的确定应具有先进性,即所确定的目标应为公司一个时期以来的最好水平或应该达到的最好水平。
(五) 目标的确定应体现一致性,即公司总目标、经营层目标、部门(单位)目标及员工个人目标应保持一致,下级确定的目标必须以上级确定的目标为基准,其目标值之和应等于或高于上级确定的目标。
第六条 目标的提出与确定
目标的提出与确定应采用“两上两下”的方式进行,以确保目标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一) 每年第三季度公司经营层、全面预算委员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考虑地质储量、产量、成本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下年度建议预算指标和工作目标,报公司审核。
(二) 公司根据经营层和全面预算委员会提出的建议预算指标和工作目标,初步拟定下年度总的预算指标和主要工作目标,并下达到经营层和全面预算委员会,由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进行优化、调整、细化、分解,形成全面、细致的年度预算指标和工作目标。
(三) 公司经营层和全面预算委员会将经过优化、调整的预算指标和工作目标上报集团公司,提请集团公司批准。
(四) 年度预算目标经集团公司批准后,下达给经营层,并由经营层分解、落实到各系统、部门(单位)、班组直至个人。
第七条 目标的分解
每年第四季度,公司、经营层及相关部门(单位)对预算指标和工作目标分别进行分解。
(一) 经营层目标:每年12月1日前,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年度预算指标及工作目标,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确定经营层年度预算指标和主要工作目标,再由总经理将预算指标和工作目标分解至各分管领导。
(二) 部门(单位)目标:每年12月5日前,由公司各分管领导根据本系统年度预算指标和主要工作目标,结合各部门(单位)工作实际,将预算指标和工作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单位)。
(三) 员工个人目标:每年12月15日前,由各部门(单位)根据本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指标和工作目标,结合岗位职责,将预算指标和工作目标分解到班组或个人。
第八条 目标的调整
为确保目标的严肃性,原则上不得对已确定的目标进行调整,如确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或生产计划变更等因素造成目标执行困难或无法执行时,由目标执行部门提出调整申请,并填写目标调整申请表,报绩效考核小组,由绩效考核小组进行调研,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整时,报公司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否则,不得调整。
第三章 绩效考核
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建立有效的业绩考核机制,把成本、安全、技术、纪律等指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乃至个人,使员工收入与指标挂钩,并加强考核,及时兑现,达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目的,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员工素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业绩考核,分三部分进行考核: (1)中层干部的绩效考核;(2)员工的考核;(3)享受技术津贴的技术人员的考核。其中,对坑口、选矿厂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岗位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兑现待遇;其它单位人员按工资、奖金考核办法兑现待遇;享受技术津贴人员按技术津贴考核办法兑现待遇。
一、 公司中层干部绩效考核
首先全部按公司年薪制进行基础考核。对中层管理岗位实行年薪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年薪分为固定年薪(占70%)和浮动年薪(占30%)两部分。固定部分按月发放,浮动部分每季度末兑现一半,余额年终结算。期间职务变动时分段计算,离开公司时余额全免。年薪其它考核办法执行公司对各单位经营承包责任制。
坑口、选矿厂: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附加劳动纪律考核:单位全体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当年累计达到3人次以上,每人次扣年薪基数的0.1%,正副坑长按6人次以上折半考核。
其他单位中层考核。
劳动纪律考核:单位全体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当年累计达到3人次以上,每人次扣年薪基数的0.1%。
成本指标考核:成本每超、降1%,扣、奖年薪基数的0.5%。
安全指标考核:重伤一人扣年薪基数的5%,死亡一人扣年薪基数的10%。
设备责任事故考核:发生重大设备责任事故,扣年薪基数的5%。
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激励办法
为了加强对公司中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其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和部门协调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建立正常的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激励机制,每年对公司中层干部集中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评议范围
本次考核评议范围为公司所有现任中层干部(含返聘人员)。
(二) 考核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评议人按表中各项在规定的分数范围区间,对中层干部进行综合评议打分,并将分数正确填在对应档次空格内。
德(18分) 能(16分) 勤(16分) 绩(50分)
好 中 差 好 中 差 好 中 差 好 中 差
18~16 15-12 11-9 16-14 13-11 10-8 16-14 13-11 10-8 50-45 44-35 34-25
(三) 考核评议办法和程序
1. 本人述职。本人提交一年的全面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从事的重点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今后的工作思路及具体措施、自我综合评价等三个方面。述职报告要简明扼要,提纲挈领,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时间为5分钟,述职前要求由主管公司领导签字,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 民主评议。广泛发扬民主管理、群众监督,实行民主评议制度。依据本人述职情况、实际工作能力及现实表现,由公司领导、中层干部以及本单位员工分别对中层干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要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准确。
公司领导评议,占60分,采用记名评议方式。其中总经理、党委书记、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及主管副总经理评议占40分,其他公司领导评议占20分。
公司中层干部评议,占20分。
本单位员工评议,占20分。原则上要求员工参与率达到70%。
(四) 考核评议结果处理
1. 如果公司中层干部评议结果均在80分以上,则不排名次公布结果;
2. 对于79分以下人员中的最后两名,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是否免职,若考察留用,则期限为半年,期间年薪和技术补贴按原标准的80%发放。留用期满,由公司进行综合考评,若仍没有根本转变和提高,达不到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免职)。
二、 员工考核
为激励员工熟练掌握岗位技能,提高实际工作的能力,加强考核监督,避免干与不干一个样、会与不会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特制定员工考核办法。
1.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人力资源部牵头,会同工会、企业管理部、单位主管领导组成考评组,负责对员工的考核。
2. 考核内容。服务态度、群众关系、出勤率、技术水平(理论和实际操作)、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公司将根据岗位工作性质确定各自的具体考核内容及标准。
3. 考核办法。单位领导、本岗位班组长和参评岗位员工共同打分,其中单位领导占40分,班组长占30分,员工占30分。对于技术岗位,能够实行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的,还要进行专业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项分别占40分和60分。
4. 结果处理。对于总分排在最后1-2位人员(按总数10%比例),由考核小组和本单位领导共同决定是否留用,不留用则另行安排工作,留用则实行半年考核期,期间按80%发放岗位工资,不享受奖金和技术津贴待遇,期满重新进行考核,若仍不能合格的,则实行转岗。
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种文化、岗位及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并达到考核标准。达不到标准人员应继续培训,期间发生活费450元/月,若经考核仍不合格者,调离原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三、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激励
为了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公司成立专业考评组,由公司评审委员会成员、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以及中职以上专业技术骨干组成,负责组织对享受技术补贴人员的考评,从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确定是否享受技术补贴及等级标准。考评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被考评人需提交技术报告或论文、近期工作总结,首先各单位组织内部初评,对合格人员提交综合鉴定及推荐意见等,然后将各种材料上报公司考评组考评。
对于技术水平极高,专业工作能力极强,同行公认的业务技术骨干,参照上级职评政策,在公司内部可提前二年破格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后即可享受相应的同等待遇。
公司鼓励技术人员继续深造。现从事本专业的技术人员,通过自学取得高一级本专业学历后,公司给予报销学费。
第四章 组织机构
一、 为了搞好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公司成立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委员会、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小组。
1. 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委员会
主 任:总经理
执行主任:常务副总经理
成 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责 任: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是公司目标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公司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总目标的制定与分解、监督检查公司绩效考核工作执行情况等,并对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平衡和调整。
2. 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小组
组 长:分管副总经理
执行组长:企业管理部主任
成 员:企业管理部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环保部主任、技术部主任、财经部主任、化验室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物业公司经理。
责 任: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小组是公司目标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在考核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协调和处理绩效考核有关事宜,考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正职目标执行情况,并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
二、 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办公室设在企业管理部,主任由企业管理部负责人兼任。企业管理部是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的执行部门,负责绩效考核日常工作。
三、 各部门(单位)须组成由本部门(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小组,并在公司分管领导及绩效考核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按照本办法制定本部门(单位)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员工的绩效考核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一、 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研究确定。
二、 本实施办法修改权属于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解释权属企业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