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洋煤矿08年应急救援预案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企业概况.... 1
第一节 编制目的.... 1
第二节 矿井概况及道路交通.... 1
第三节 矿井地质情况及开采布置.... 2
第二章 矿井灾害分析及危害.... 8
第二节 灾害事故分布范围及危害.... 10
第三节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1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13
第一节 应急组织体系.... 13
第二节 指挥机构及职责.... 13
第四章 预防与预警.... 16
第一节 危险源监控.... 16
第二节 预警行动.... 21
第三节 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21
第五章 应急响应.... 24
第一节 响应分级.... 24
第二节 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25
第三节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27
第四节 矿工自救与互救和现场急救.... 33
第五节 灾害事故撤退路线.... 35
第六节 应急救援结束.... 36
第六章 后期处置.... 37
第一节 善后处理.... 37
第二节 保险.... 37
第三节 事故调查通报和应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意见.... 37
第七章 保障措施.... 38
第一节 通信与信息保障.... 38
第二节 应急队伍保障.... 38
第三节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38
第四节 经费保障.... 39
第五节 其它保障.... 39
第一节 应急救援人员培训计划.... 41
第三节 预案的修编条件.... 41
第四节 奖惩与实施.... 41
第五节 附 则.... 41
第九章 预案编制领导小组及任务.... 43
附 件:
1、应急救援组织指挥联系电话
2、煤矿救护协议
3、矿井道路交通示意图
4、矿井采掘平面图、通风、避灾示意图
前 言
为保障全体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灾害的损失,根据国家及地方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本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企业概况
第一节 编制目的
为了保障全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有序控制处理,使事故现场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把保障全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事故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把事故预防作为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事故防范体系。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节 矿井概况及道路交通
綦江县安洋煤矿位于綦江县城南东侧,于一九九六年六月破土建设,一九九七年七月投产,设计生产能力3万t/a。安洋煤矿位于綦江县城区165°方向,直距48KM。在綦江县石壕镇羊叉三岔河村,井口坐标:X=3165855,Y=36376656,Z=+480m。井田走向长0.7km,平均宽0.22km,面积0.1476km2,地理坐标:东经106°44′50″、北纬28°36′45″。矿山主要公路为安稳经杨地湾至打通镇矿区公路,以打通镇为起点,距赶水41Km;距綦江城区102 Km,交通较方便。
煤矿通风: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边界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通风。+482m新平硐进风,+484m风井回风,风井主要通风机担负全矿井的通风任务。
矿井排水: 该矿井在暗斜井底车场附近设置有水仓180m3,安装抽水泵3台,其型号为TS100―65―250A,配套电机功率30KW,在暗斜井上山安装排水管?108二趟,排水高程46m,抽水泵流量为112m3/h,水抽到+483上车场后由300mm×300mm的水沟自流到地面。矿井正常涌水量20m3/h,最大涌水量为50m3/h。
矿井供电: 矿井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电源来自渝阳煤矿6KV和农网10KV电源,供电距离约1Km,供电线采用LJ―50型钢芯绞线。矿井有变压器四台,其中:S9―250KVA一台,S9―160KVA一台,S9―50KVA一台;供井下地面用电,S9―250KVA一台备用。
第三节 矿井地质情况及开采布置
(一)地层
矿区范围内出露地层有二叠系上下统各组地层,三叠系下统各段地层,第四系全新统坡残积土层主要为基岩风化形成的含碎石粉质粘土,主要分布于地形平缓和地凹地带,但百灵度各处不一,最大可达5―6m,一般不超过3m,呈零星分布,与一伏地层不整合接触,现就矿区范围内有关地层分述如下:
1、二叠系下统(p1)
(1)梁山组(p1l):黑灰色薄层泥岩夹炭质泥岩及粘土层,厚度0―3.00m,平均1.50m。与下覆韩家店组(S2h)呈假整合接触。
(2)栖霞组(p1q):深灰、棕灰色厚层状石灰岩。细晶结构,层状构造。上部间夹薄层状,似层状条带沥青质泥岩、钙质泥岩。中下部具似层状条带状燧石团块,厚度303.59m,产:蜒科,珊瑚,腕足类等化石。
(3)茅口组(P2m):棕灰、浅灰色厚层状石灰岩,细晶结构,块状构造,质纯,性脆,下部含燧石团块。厚度104.00m。与上覆龙潭组(P2l)呈假整合接触。
―――假整合―――
2、二叠系上统(P2)
(1)龙潭组(P2l)厚度66.13―89.48m,平均76.64m。岩性为灰、灰黑色砂质泥岩、粉砂岩、泥岩为主,间夹石灰岩、泥质灰岩及细砂岩,底部为灰、灰白色铝土泥岩,具鲕状构造,含星散状及结核黄铁矿,局部地段铝土泥岩之下还见底砾石。该组地层内含煤9―14层,全区可采1层,大部可采2层,局部可采3层。与下伏地层假整合接触。
(2)长兴组(P2c):以颜色、厚度、岩性等特征分为两段,总厚50.00m,一段(P2c1)为黑色中厚层状石灰岩,微晶结构,层状构造,含燧石团块夹薄层钙质泥岩,厚度20.25―29.68m,平均23.14m;二段(P2c2)为浅棕灰色厚层石灰岩,细晶结构,块状构造,微显层理,具黑色泥质条带及缝合线,厚20.72―30.64m,平均26.73m。该地层在井田内出露良好,特征明显著成绩,极易识别。与上覆玉龙山组地层整合接触。
―――整合接触―――
3、三叠系下统(T1)
(1)玉龙山组(T1y),以岩性、颜色等分为三段,总厚133.0m。一段(T1y1)为灰、绿灰色钙质泥岩及泥灰岩,薄层状,显水平层理,含浅色细晶灰岩扁豆体,局部夹微―薄层泥岩,顶部为灰黑色泥岩,含“龙爪”状方解石脉。底部为绿灰色粘土泥岩,含绢去母,呈叶片状,夹似层状、透镜状石灰岩,厚23.41―39.43m,平均28.79m。二段(T1y2)为深灰色中厚层状石灰岩,微晶结构,层状构造,显不平层理,含浅灰色细晶灰岩扁豆体,厚53.28―74.80m,平均59.48m。三段(T1y3)深灰、黑灰色厚层至中厚层状泥质石灰岩,微晶结构,块状构造,显水平层理,夹钙质泥岩及石灰岩,其顶部夹两层灰色鲕状石灰岩,鲕粒分布不均,局部呈豆状,厚38.75―55.69m,平均44.95m,该组出露良好,在区域内由南向北,厚度略有增加。与下上覆飞仙关组地层整合接触。―――整合接触―――
(2)飞仙关组(T1f)以颜色划分为两段,总厚192.0m。
一段(T1f1)为紫红色薄层状钙质泥岩,显水平及微波状水平层理,中下部夹棕灰色石灰岩,细晶、微晶结构,呈薄层或似层状透镜体,相间条带花斑状产出,厚114.28―140.45m,平均127.32m。二段(T1f2)为深灰、绿灰色(地表风化后呈褐黄色)钙质泥岩及泥岩,薄层状,显水平及微波状水平层理,间夹0.01―0.10m的绿灰、浅灰、肉红色薄层或透镜体石灰岩及泥质石灰岩,显条纹花斑状构造,含细小黄铁矿晶粒,底部为一层灰、棕灰色薄层或似层状晶质石灰岩,厚1.50―2.00m,全段厚47.64―94.27m,平均64.47m,该组地层出露良好,唯地表风化后很难见到夹层石灰岩或泥质石灰岩,总厚161.92―234.72m,平均191.79m。与上覆嘉陵江组呈整合接触。
(3)嘉陵江组(T1j)总厚353.0m左右,以岩性及颜色等特征分为四段。
一段(T1j1),为深灰、浅灰、棕灰色厚层―中厚层状石灰岩,微晶结构,显泥质带缝合线构造,中部夹薄层鲕状石灰岩,底部为泥质石灰岩,厚71.00―79.89m,平均75.21m。二段(T1j2)为棕灰、灰色厚层状石灰岩,细晶构造,显水平层理,具泥质条带缝合线,夹数层浅灰、灰色鲕状石灰岩石,呈块状构造,显水平层理,鲕状分布不均,显蠕虫状,斑块状及斑点构造特征,厚39.74―50.52m,平均44.88m。三段(T1j3)为绿灰、紫灰色钙质泥岩,薄层状,间夹泥质石灰岩薄层或似层状透镜体,显水平层理,厚37.06―41.39m,平均38.96m。四段(T1j4)为棕灰、深灰色厚层状石灰岩,微晶及细晶结构,块状构造,显泥质条带缝合线,夹绿灰、土黄色钙质泥岩,未出露齐全,厚度>34.55m。经风化剥蚀后,量现岩溶地貌特征。总厚182.35―206.35m,平均>193.06m。
(二)含煤地层
上二叠系龙潭组为本矿井的主要含煤地层,属海陆交替相沉积。岩性以泥岩、砂质泥岩、粉砂岩为主,间夹泥质灰岩、灰岩、细砂岩及煤、富含动、植物化石。泥岩、砂质泥岩约占含煤地层总厚的49%;粉砂岩、细砂岩约占16%;泥质灰岩及石灰岩约占25%,最小厚度66.13m,最大厚度89.48m,平均76.64m。含煤9―14层,一般10层,含可采煤层6层(羊叉滩井田),其中全区可采煤层为M8,大部份可采煤层M6-3,M7-2,局部可采煤层M9、M10、M11煤层,含煤系数平均10%,本矿井批准开采M8(K2)、M7(K3)、M11(K1)三层煤,M6-3、M9、M10煤层根据勘查资料和矿井实际揭露在安洋煤矿矿井范围内均不可采。
(三)构造
该矿区位于川鄂湘黔褶皱带与四川沉降带东缘复合部的确川黔南北构造的南段,与北东向华夏式构造带的接合部褶皱构造轴向NNE―SSW,NW及NE向断裂斜切褶皱构造。
矿区主要构造为两河口向斜,该向斜由张狮坝井田向北延伸入羊叉滩井田,消失于原观音桥井田(即松二井)北段,仰角2°-5°,该向斜轴向N20°―25°E,东翼较陡,倾向293°,倾角45°―62°,西翼较缓,倾向115°,倾角15°―25°,呈一以对称向斜,轴面东倾,倾角80°左右,在向斜核部4-11勘探线之间,发育两组次级褶曲,褶曲轴线与两河口斜轴线平行,长度最大可达1.6Km,波幅5―8m左右。
安洋煤矿主要受两河口向斜控制,矿区位于两河口向斜东翼北段,呈一单斜构造,矿区范围内未见断层及其他褶曲,地质构造简单。
2、矿井开采布置:该矿井平硐加暗斜井开拓,沿采区石门走向布置采区,采区前进,区内后退式开采,现已布置一、二采区,M8、M11二个回采工作面,现正布置M8一个掘进工作面。
第四节 历年来的矿井灾害事故分析
矿井自建矿以来,发火1次。
1998年7月, M8煤层发生一次自燃,无人员伤亡。
1999年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2000年2月,M8煤层发生一次自燃,因CO中毒死亡2人。
2000年发生一起瓦斯事故死亡2人。
第二章 矿井灾害分析及危害
第一节 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本矿井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井下存在水、火、瓦斯、顶板、粉尘几大灾害,根据实际情况,并按其危险性的大小和临界量的划分,我矿重大危险源确定为九个,如下:
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可采煤层M7、M8、M11,其中M7为弱突出煤层,M8煤层为突出煤层。
2.瓦斯爆炸:矿井可采煤层3层,各煤层均含有大量的瓦斯,06年鉴定:绝对瓦斯涌出量2.55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20.08m3/t,危害程度较大(逢春煤矿提供)。
3.煤尘爆炸: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2004年对矿井各煤层爆炸危险性鉴定结果:矿井可采煤层无爆炸危险。
4.矿井火灾:我矿火灾事故分为内因火灾(煤层自燃和采空区发火)和外因火灾(违章放炮、电器火灾)
(1)内因火灾
根据煤炭科学总院重庆分院2004年对矿井各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得知:矿井可采煤层K7、K11自燃倾向性为三类,矿井可采煤层K8为二类。
(2)外因火灾
我矿采掘系统点多面广,违章放炮,违章操作电器设备,电器失爆,供电线路短路,漏电都可能造成矿井外因火灾的发生。
5.矿井水灾:龙潭组地层顶板和底板分别为长兴组石灰岩和茅口组石灰岩,均属裸露型岩溶含水层,长江组富水性中等,茅口组富水性强,煤系地富水弱,属隔水层。本矿井开拓方案运输大巷不设置于茅口组石灰岩中,都在煤系地层中,茅口灰岩水一般在无断裂的情况下,不可能进入矿井,本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复杂。但根据冒落带和导水裂隙带高度计算,开采M7煤层后,裂隙带深度达57m左右,毗邻松藻矿井实际资料,采空塌陷裂隙已影响到此含水层,帮长兴灰岩含水层地下水必将进入矿。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为中等复杂,矿井最大涌水量50m3/h,正常涌水量20m3/h。
危害程度一般。
6.顶板:矿井M8煤层,风镐落煤,柔性掩护支架,全陷落法控制顶板。
M11煤层,放炮落煤,木材支护顶板,陷落法控制顶板。
危害程度较大。
7.电器设备:井下电气设备可能产生触电、静电、电气火花的危险。在生产过程中,各种电气设备和供电系统的安装、运行、试验等工作,如不按照堆积操作,很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井下电气设备和其它设备、器材产生静电和电报火花,可能引起火灾、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因此,应严格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和使用制度;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井下应作用具有“MA”标志的产品;按规定安设漏电保护装置,保证接地良好;严禁在回风巷等危险地点内敷设供电电费和安设电气设备。
8.炸药库:为了采掘工作的需要,小煤矿均高有地面爆炸材料库。危害程度一般。
第二节 灾害事故分布范围及危害
根据各个危险源存在形式和条件及地点,其分布范围如下:
1.煤与瓦斯突出:主要分布在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在未保护区域或遇地质变化时的采掘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
2.瓦斯爆炸:分布在井下各采区的M7、M8、M11煤层的掘进工作面瓦斯积聚区及各采区各煤层的回采工作面的上隅角瓦斯积聚区。
3.煤尘爆炸:分布在井下各采区各工作面的回风巷,和原煤转载点和装煤口一带。
4.矿井火灾:分布在井下各采区自燃和各采区的放炮地点采掘头面生产系统。
5.矿井水灾:本矿井开拓方案运输大巷不设置于茅口组石灰岩中,都在煤系地层中,茅口灰岩水一般在无断裂的情况下,不可能进入矿井,本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复杂。但根据冒落带和导水裂隙带高度计算,开采M7煤层后,裂隙带深度达57m左右,毗邻松藻矿井实际资料,采空塌陷裂隙已影响到此含水层,帮长兴灰岩含水层地下水必将进入矿。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为中等复杂,矿井最大涌水量50m3/h,正常涌水量20m3/h。危害程度一般。
6.顶板灾害:分布在井下各采区M7、M8、M11煤层采掘工作面,危害程度较大。
7.电器设备:井下电气设备可能产生触电、静电、电气火花的危险。危害程度一般。
8.炸药库:为了采掘工作的需要,小煤矿均有地面爆炸材料库。危害程度一般。
9、压力容器。
井下1―7号危险源
日常办公室(48746175)
应急求援指挥部
炸药库
9号危险源
8号危险源
压力容器
第三节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基本原则
1.坚持“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的第一原则,发生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时,以最快的速度实施救援和处置。
2.坚持“以人为本”时间就是生命的原则,井下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机构所有人员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井口、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作好下井准备,应急救援指挥部必须在25分钟内作出抢险救援的决定。
3.坚持分工合作、落实责任的原则。煤矿矿长为煤矿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的第一责任人,矿长不在公司时,由技术负责人、安全矿长、生产矿长依次承担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应急救援小组和后勤保障组在组长不在时,以副组长和排名先后依次承担组长责任,配合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实施应急救援处置。
4.坚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原则。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各相关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应急救援机构所有成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切实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节 应急组织体系
按照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实行统一组织、领导,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原则,我矿成立了较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抢险指挥部、技术部、后勤保障部、应急救援办公室。组织关系图: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现场抢险指挥部
技术部
应急救援办公室
后勤保障部
第二节 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总 指 挥: 秦茂华(手机:13527439316)
副总指挥: 胡光庆(手机:13983463695)
赵玖明(手机:13527377318)
张文礼(手机:13708332986)
成 员:陈应华、李文华、陈春财、赵凤华、姜光平、胡金明、王跃进。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本《预案》审定,组织实际演练,检查督促做好煤矿较大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部门各项准备工作,负责煤矿各类较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及事故善后处理。
2、应急技术部:
组 长:秦茂华(手机:13527439316)
副组长:胡光庆(手机:13983463695)
赵玖明(手机:13527377318)
成 员:张文礼、陈应华、陈春财、赵凤华。
应急技术部职责:煤矿各类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提出具体的处理方案和措施,负责对事故发生后煤矿救援措施的预审和审查,并组织进行实施。
3、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矿日常办公室,电话:48746175。
主 任:张文礼(手机:13708332986)
成 员:陈应华、李文华、陈春财、赵凤华。
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各类救援制度、文件的起草、组织有关救援安全会议、提供文字资料、接听事故矿井的报警(24小时值班),并及时向应急救援小组报告事故的有关情况。
4、现场抢险指挥部:
指 挥 长:秦茂华(手机:13527439316)
副指挥长:胡光庆(手机:13983463695)
成 员:陈应华、李文华、陈春财、赵凤华、姜光平、胡金明、王跃进。
现场指挥部职责:根据灾情,负责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负责组织事故救援工作,及时准确向上级部门和县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进展情况,事故抢险结束后及时配合调查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后勤保障部
组 长:张文礼(手机:13708332986)
李文华(手机:13637757997)
成 员:库管员、电工、充电工、装卸工。
后勤保障部职责:及时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提供交通工具、协调道路交通畅通,搞好上级部门的接待工作。
第四章 预防与预警
第一节 危险源监控
煤矿安装了瓦斯安全监控系统,并实施了远程联网,当瓦斯、一氧化碳、温度等超限时,由监控室发出报警信息,值班人员分别报告给煤矿技术负责人、矿长、业主、煤管办驻矿特派员、并向县监控中心报告。矿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据各危险源的具体情况,划分为不同的监管单元,确定专人对各单元进行监管。对各危险源按日检、旬检、月检的期限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出来的各类隐患上报安全矿长处,由安全矿长指定专人、定期限、定措施落实整改完善。同时通安科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查、检查活动予以登记整理,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跟踪档案。
为了最大限度杜绝或减少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矿根据自己的特殊性和具体情况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制定如下预防措施:
1.为防止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
(1)对所有电气设备在入井安装前,都必须经技术科科学的检查,并对防爆性能和零部件是否完好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并作好记录,符合规程规定的相关要求后方能入井安装运行和使用。
(2)使用中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由技术科组织井下电工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结果应书面交技术科汇报存查建档。分片负责电工应每日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失爆电气设备,井下电工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操作。
(3)对临时停工的采掘工作面,严禁停止局扇运行,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扇停止运行的工作面恢复通风前,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1条的规定执行。由通安防队派人汇同救护队一并进行排放工作。
(4)对井下建立完善的洒水喷雾系统,在各转载点、溜煤眼、运输机头、总回风巷等,为防止粉尘飞扬,井下各巷道每旬至少进行一次洒水清尘,防止粉尘堆积。
(5)对所有入井人员必须坚持检身制度,严禁烟火、点火物品等入井,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范围内严禁有烟火。
(6)矿灯房要严格矿灯的收发制度,每天坚持对收回来的矿灯要进行检查,对不防爆的矿灯严禁入井。井下人员严禁私自撤卸敲打、撞击矿灯。
(7)在各采掘地点放炮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及綦煤发[2006]98号文件的规定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2.为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必须坚持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
(2)坚持开采保护层,并且保护层必须超前被保护层不小于层间距的两倍,并不得留设煤岩柱。
(3)坚持煤体注水。在回风巷打下向孔,对煤层进行注水。
(4)在掘进巷道时,采取打超前排放钻孔等防突措施。
(5)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并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和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检验措施有效后,并报煤矿技术负责人审批、方可采取震动性放炮揭煤。
(6)突出煤层工作面必须安装瓦斯监测探头、专用电话,专职瓦检工,班组长自带便携式报警仪及职工必须自戴自救器。
(7)对突出煤层的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要求作业。
(8)在突出煤层掘进时,救护队应待机现场值班。
(9)有突出危险的工作面不能三班作业,必须留足瓦斯排放时间。
3.为防止水灾事故
(1)对地表水的防治,采取疏、截、挡、堵、排等方法。
(2)对井下水防治,对发现煤(岩)层有透水征兆时,必须采取“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严禁边掘边探。留足隔水煤(岩)柱、采区边界隔水煤柱、工作面隔水煤柱及区段煤柱和水平之间的煤柱及矿区边界煤柱等。
(3)对主要排水设备必须达到矿井最大涌水量的安设和购置,并必须有可靠的备用排水设备。
4.为防止井下火灾事故
(1)对井下所有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供水管网水量充足,井下水池随时保持足够的水量。
(2)救护队每5天一次对各已密闭的采掘工作面进行仔细的发火征兆检查,同时测定各种有毒有害气体书面报告技术负责人和通安科备查。
(3)按规定及时封闭采空区。
(4)对各工作地点放炮,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及綦煤发[2006]98号的规定进行放炮工作。
(5)井下电工严禁带电作业。
5.为防止顶板事故
(1)必须加强矿井地质工作,地测人员对每个采区、各回采工作面顶、底板岩性的组成、物理力学性质、与邻近煤层的开采关系、煤质软硬、厚度变化和倾角、地质构造、自然裂隙的性质及赋存情况等都要进行调查研究,写出各工作面的地质报告,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止顶板事故的措施。
(2)组织力量,进行工作面矿压观测。
(3)认真编制《作业规程》,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组织正规作业,加快工作面推进度,以减少顶板悬露的面积和时间。
(4)对作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教育,使职工熟悉和掌握顶板事故发生前的征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有危险情况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理,来不及处理时,要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报告调度室。
(5)严格工作面的检查和管理,保证支护质量和支架的稳定性,支护使用的材料,其规格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金属支柱必须定期试压,各种特殊支架要按《作业规程》要求架设。
(6)工作面如遇破碎、松软顶板、过断层、过老空、过冒顶区以及初采或收尾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缩小空顶距离,改变支护方式,增强支护密度,加强顶板管理工作,在顶、底板破碎时,支柱必须穿鞋戴帽,加强扛背、杜绝空顶。
6.为防止电气设备事故:井下电气设备可能产生触电、静电、电气火花的危险。在生产过程中,各种电气设备和供电系统的安装、运行、试验等工作,如不按照堆积操作,很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井下电气设备和其它设备、器材产生静电和电报火花,可能引起火灾、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因此,应严格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和使用制度;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井下应作用具有“MA”标志的产品;按规定安设漏电保护装置,保证接地良好;严禁在回风巷等危险地点内敷设供电电费和安设电气设备。
7.为防止炸药库房的爆炸事故
(1)库房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擅离工作岗位。
(2)库房内使用的照明装置必须是防爆型,防止产生火花。
(3)库房附近50m内不得有住宅和公共场所。
(4)库房必须建立领退制度,并作好一切记录,不得有误差,雷管必须编号发放。
(5)矿领导和通安科、供应科、保卫科定期进行检查和核对帐目、必须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6)值班人员每旬要对其购买、使用剩余的数目记录好,并填表报矿和通安科、保卫科备查。
9、瓦斯爆炸:分布在井下各采区的M7、M8、M11煤层的掘进工作面瓦斯积聚区及各采区各煤层的回采工作面的上隅角瓦斯积聚区。
第二节 预警行动
本预案适用范围:
凡矿井发生下列安全事故之一的,均按本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井下瓦斯突出或煤与瓦斯突出,造成工作面无法正常生产或有人员伤亡的。
2.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造成严重伤亡或工作面造成破坏的。
3.井下发生火灾,直接灭火无效,有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的。
4.井下发生水灾,危及人员或抽水房透水事故的。
5.井下采煤工作面大面积冒顶的。
6.压力容器超压,或操作不当造成爆炸的。
7.危岩垮落或山体滑坡的。
8.炸药库发生燃烧或爆炸的。
第三节 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井下各采掘地点一旦发生事故,井下人员立即到事故附近的电话亭,打电话告知监控中心调度室(24小时派有专人值班)报告事故相关信息后。由调度室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参与救援行动。
地面一旦发生事故,事故附近的人员立即打电话告知监控中心调度室(24小时派有专人值班)报告事故相关信息后。由调度室立郎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参与救援行动。
(一)报警系统:地面值班室有报警电铃,以连续三声间断电铃声(每三秒,间断2秒)为报警声。报警电铃响后5分钟,矿级干部必须汇总,了解有关情况。
(二)现场报警方式
1、发生采掘工作面有冒顶事故,若自己无法逃离现场时应立即把身体靠向硬帮或有强硬支柱的地点,把身体藏在支柱牢固或大块岩石支起的空隙中。
2、当在大面积冒顶堵塞巷道,作业人员被堵塞在工作面时,大家要保持镇定的情绪,在班组长的统一指挥下,只留一盏矿灯供照明使用,并用工具不断地敲打岩壁、风管、向外报警,外侧人员得到报警后,立即采取营救措施,予以施救。
3、发生重大事故后,5分钟内向煤管办、县煤管局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
(三)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值班办公室报告,矿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逐级向矿长、煤管办、煤管局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联系电话、报告人。
3、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和发展趋势可能危害范围。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安全措施。
(四)向外求援方式
事故发生后,在向各级主管部门报告时,同时应请求需要有关单位部门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第五章 应急响应
第一节 响应分级
应急救援分级响应是在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后,根据事故大小、救灾难度、影响程度,相应级别的矿山应急组织处于响应状态,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我国矿山应急组织体系对矿山事故的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I级应急响应:
若企业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实行I级响应。
企业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按《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救灾方案实施救援工作,同时上报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组织。
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组织处于预备状态。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了解、掌握事故的应急救援情况,向矿山应急救援专业组、专家组、省级救援基地、省级医疗救护中心等发出预警,同时向上级应急组织报告。
国家矿山应急组织处于知悉状态。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值班和联络,密切关注事故现场情况。
II级应急响应:
若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行II级响应。
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组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向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国家矿山应急组织处于预备状态。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及时掌握事故的应急救援情况,传达指挥部有关指令。向矿山救援专家组、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国家医疗救护中心、救援物资储备单位等发出预警,
III级应急响应: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急救援实行III级应急响应,国家矿山应急组织启动应急预案:
(1)若企业发生30人以上特别重大伤亡事故;
(2)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有重要批示的重、特大事故;
(3)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或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事故;
(4)受灾、受困人员在30人以上的事故;
(5)其它需要国家组织应急救援的事故。
第二节 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1、接警
(1)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监控中心调度室)负责接收全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报警信息。值班电话:(023)48746175(外线)、#05(井下)
(2)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时、必须做好事故的详细情况记录。
(3)若不是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首先接到报警时,其他接警人员应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
(4)若事故信息不是来自地方人民政府矿山应急组织,应立即告知相关人员。
(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做出应急救援工作总结,并建档管理。
5、矿山事故报告
(1)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按照《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采取积极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2)矿山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抢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3)地方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并按照规定上报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4)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全国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报警信息。
6、矿山辅助救援队伍的应急响应
矿山辅助救护队值班人员接到事故电话,应在问清和记录事故地点、时间、类别、遇险遇难人员数量、通知人姓名及单位后,立即发出警报,并向指挥员报告。矿山辅助救护队应做到:
(1)矿山辅助救护队值班小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事故性质携带所需救援装备,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矿山辅助救护队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救灾方案,按照矿山(煤矿)救护规程的规定,组织灾区探察,实施有效救援。
(3)矿山辅助救护队应将灾情和救援情况,及时报告现场救援指挥部。救援能力不足、难以实施有效救援时,应立即向现场救援指挥部明确要求增加救援力量。
如果有到事故现场增援的矿山救护队,与先期到达的矿山救护队组成矿山救护联合作战部,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共同完成事故的救援工作。
在处理特别重大、复杂的矿山事故时,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救援力量不足,由国家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调动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加强救援工作。
矿山医疗救护中心及各医疗救护组织接到事故通知后,必须做好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救援指挥部决定,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医疗救治。
第三节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煤矿根据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性质、类别,制定以下应急救援处置措施。
1.当发生瓦斯和煤尘爆炸时
(1)当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井下人员或其他人员应立即电告调度室,调度室立即报警,指挥部人员迅速到位。
(2)指挥部首先命令切断井下电源,同时及时组织救援小组人员对其进行侦察,掌握情况和数据。根据事故报告情况立即疏散井下所有人员。
(3)当井下有人员遇堵塞在工作面时,首先采取自救或互救,自己首先戴上自救器,或挽扶其他职工沿进风流方向撤离灾区。堵塞严重时,找一安全地点等待营救,打开压风管道或发出救援信号等待营救,及时、迅速组织其他职工采取有利的方法自救,采取轮流疏通堵塞物等方法,并随时与调度联系。
(4)根据侦察的情况和数据确定行动方案,首先救助遇险人员。
(5)指挥部根据事故地点,可在距灾区距离最近的安全地点设立救护基地,选择正确的通风方式,使爆炸后产生的在毒有害气体不涉及其他工作面。如果发生在回风巷,则要保持风机的正常运转。救护队沿进风方向或威协区域迅速撤人和救人。当发现火险重大隐患必须立即科学的扑灭。
(6)如果是突出引起的爆炸,在探明突出地点后,检测瓦斯涌出量和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并及时判断确定有无二次爆炸。
(7)若没有火灾,没有二次爆炸的危险时,及时清理好回风堵塞物,恢复通风设施,调整通风系统,确保正常通风。
(8)若是内因火灾,不能直接扑灭时,就选择好位置,准备密闭。密闭的程序按《救护规程》规定操作。
(9)密闭完后立即撤离现场。指挥部根据情况再决定恢复程序和措施。
2.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
(1)当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指挥部首先命令切断井下电源,并确保抽风机和压风机必须正常动转。
(2)立即撤出井下邻近工作面或回风巷的全部人员,井下人员应根据避灾路线从进风侧撤出井外。
(3)如有人员被突出堵断通路时,必须立即戴好自救器或砍断压风管,在安全的地方等待营救。
(4)救护队佩戴好呼吸器后,对突出地点沿途进行检查若发现有遇难人员必须立即救出。如有人员被埋时,马上确定位置进行挖救,同时恢复通风设施进行通风,以便其它人员一同参与抢救。
(5)救护队如遇突出的量大,不能连续工作时,指挥部立即决定增援,尽快救出遇险人员及时组织施救。
3.当发生水害事故时
(1)如遇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时,现场人员应马上按避灾路线撤出井外,同时通知其他威胁工作面的人员撤离,并电告调度室。
(2)在现场的人员首先应就地取材,设法堵住出水点,如水势凶猛,无法堵住时,切断电源马上撤离。同时通知其他工作面人员撤出。
(3)如遇上山掘进被水淹没安全出口时,灾区人员尽量撤到安全的高处,并戴上自救器等待营救。
(4)遇险人员救出后应立即脱掉工作服,并用保温毯进行保温。压出腹中积水,进行苏生器或人工呼吸急救。如遇有毒有害气体中毒者,不能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时,只能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5)救护队根据水势迅速抢救遇险人员和保护好水泵,如水位上升快时,决定将水泵上移,但不能停机,并加强通风,同时检测有害气体(硫化氢、瓦斯、二氧化碳)。
(6)如本矿水泵不能满足排水需要时,指挥部应立即向外求援,调配水泵增大排水量。
4.当井下火灾事故时
(1)当井下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方法、在安全的前提下直接灭火。
(2)当救护队接到火灾命令后,首先撤出井下人员,切断电源,对火灾类别、范围、地点进行侦察,同时检查瓦斯和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立即制定救援方案施救。
(3)当如遇火灾围困时,首先戴上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着嘴沿进风风流撤出。若有不能行走的伤员,首先要给他戴上自救器,挽扶着撤离灾区。
(4)当遇内因火灾时必须及时和观测瓦斯变化情况,选择适当的科学位置进行密闭。密闭时,按《救护规程》规定操作。
(5)当如果遇外因火灾,首先弄清火灾原因,属电器火灾时在不影响全矿井通风的前提下,切断该区域电源,就地采用干粉灭火器或沙子现场采取直接灭火的方法直接灭火。如火灾发生在进风巷,应采取矿井反风。反风前撤出进风侧的人员。如火灾发生在回风巷,应保持正常通风,可燃气体不会积聚到爆炸的前提下,可减少进入火区的风量。灭火时要有专人检查瓦斯浓度,如瓦斯浓度超过2%,不得直接灭火。
(6)当若火势过大,燃烧范围大,救灾人员难以接近火源或直接灭火不安全和不经济时,指挥部应及时决定封闭火区采取综合灭火方法。
(7)火区封闭后,72小时后,救护队去检查密闭效果,抽气化验如无明显效果,证明密闭不严,应马上采取补救措施。
5.当发生顶板事故时
(1)当井下发生顶板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指挥部,指挥部立即命令救援小组进行抢救。
(2)救护队迅速到达现场后,首先了解冒顶的范围,人员所在位置,然后决定现场抢救方法。
(3)如遇大块矸石压住,只能用千斤顶顶起将伤员取出,严禁风镐打或用铁锤敲。
(4)如遇大型冒顶,里面还有人呼救时,首先用压风管向里面送风供氧。然后再采取装巷救人,如装巷困难时,就采取用新掘进绕巷去救人。
(5)救出人员如遇停止呼吸,应采取人工呼吸法或苏生器进行抢救(首先检查胸背部有无骨折,有骨折的不能采用压迫法人工呼吸)。
(6)如遇外伤伤员流血不止时,马上采用压迫止血法止血,并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6.当发生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时
(1)当压力容器发生爆炸事故时,救援行动小组首先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利用广播报警,说明事故的危害性、事故波及范围和积极响应事故抢救或撤离事故危险区域。
(2)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要划定危险区域,防止其他人员入内。
(3)对爆炸后产生的其它危害要及时加以控制和处置。
(4)对事故现场要及时进行恢复人行通道。
7.当发生危岩滑坡事故时
(1)当危岩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要立即指挥行动小组对其伤员进行抢救。利用广播报警,并说明事故的危害性,同时迅速撤离危险区域,积极响应和参与抢险救灾。
(2)指挥部要派专人观测危岩发生地点的情况,保证救援小组的救援安全。
(3)尽快组织人力物力,把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控制和抢救。
(4)尽快把堵塞的要道疏通,保障救援的材料和运送伤员畅通。
(5)加强防范要做好防止危岩事故引起的其它事故。
8.当发生炸药库爆炸事故时
(1)当炸药库发生爆炸事故后,现场值班人员要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同时切断事发现场的电源,利用广播疏散人群。
(2)救援行动小组迅速到达现场后,应首先迅速撤离其他人员,防止再次爆炸。马上疏散未爆炸药,并同安设警戒,严禁其他人员通行。
(3)将救出的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4)撤点,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以及救援抢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更加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处置方案,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或发生后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四节 矿工自救与互救和现场急救
当矿井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后,矿工在万分危急的情况下,必须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积极、正确地采取救灾及自救、互救的措施,现场人员必须遵循一定的行动原则:及时报告灾情,积极抢救,安全撤离及妥善避灾等原则。
当发生灾变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必须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的性质、事故地点及灾害程度,并迅速利用距灾区最近的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涉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人员尽快全面知道灾情。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在抢救事故的过程中,必须保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严禁冒顶蛮干和惊慌失措,严禁各行其事和单独行动。当受灾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应由现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离路线和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如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妥善避灾,等待矿山救护队的求援,切忌盲动。
各类灾害事故避灾自救与互救措施
1.当发生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当井下人员一旦发现感受到附近空气有颤动现象或发出嘶嘶的空气流动声的情况,要沉着、冷静,采取措施进行自救,具体方法是:背向空气颤动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以降低身体高度,避开冲击波的强力冲击,并闭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火焰吸入肺部。用衣物盖住身体,爆炸后,要迅速按规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着避灾路线赶快撤离到新鲜风流中。
2.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的自救与互救
当矿工在采掘工作面发现有突出预兆时,要以最快的速度通知人员迅速向进风侧撤离,撤离中快速打开隔离或自救器并佩用好,迎着新鲜风流继续下撤,如果距离新鲜风流太远时,应首先到避难所或利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或等待救护队救援。
3.当发生矿井火灾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当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尽最大的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情况,通风系统、风流及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与自己所处巷道位置之间的关系,并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的方法。
4.当发生矿井透水事故时自救与互救
当透水事故发生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涌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根据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退到透水地点以上的水平,而不能进入透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立巷道,当现场人员被涌水围困无法退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避难硐室中避灾,或选择合适地点快速建筑临时避难硐室避灾。
5.冒顶事故的自救与互救
当遇采掘工作地点发现有即将发生冒顶的征兆时,而当时又难以采取措施防止采掘工作面顶板冒落时,应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撤离到安全地点,遇险时要靠煤帮贴身站立或到木垛处避灾,遇险后遇险者应立即采用呼叫、安全敲打等方法,发出有规律不间断的呼救信号,以便救护人员和撤出人员了解灾情,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第五节 灾害事故撤退路线
详见矿井《避灾路线示意图》)
当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受灾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在救援指挥部组长的领导指挥下,根据不同灾害性质和灾害事故发生具体情况,按下列要求和路线抢救和撤退人员。
1、当矿井发生瓦斯、煤尘、火灾事故时,在及时、准确摸清事故地点后,受灾人员和救援人员从事故点沿进风流方向按下行路线撤退。
事故发生地点 → 主运输巷 → 主斜井 → 井口
2、当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在及时、准确摸清事故地点情况后,根据事故地点的具体情况进一步确定救灾路线,受灾人员和救援人员尽可能从事故点按上行路线撤退。
事故发生地点 → 11#煤层回风巷 → 回风井
3、当矿井发生顶板事故时,根据事故地点的具体情况,受灾人员和救援人员沿支护完好、最安全、距离最近的路线撤退。
4、当矿井发生其它事故时,由救援指挥部根据灾害事故具体情况临时确定救灾撤退路线。
第六节 应急救援结束
事故救灾抢险结束后,矿应急救援小组应向县应急救援处理中心汇报整个抢险情况,再由县应急救援中心宣布事故抢险结束,解除抢险警戒,恢复事故前正常秩序。
第六章 后期处置
第一节 善后处理
当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善后处理组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伤亡的具体情况分别通知其家属;家属来矿后,要对其细致的接待和安慰,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其解释及协商解决。
第二节 保险
事故单位在事故结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理赔意外伤害保险金,必要时产煤镇、煤管局参与协调。
第三节 事故调查通报和应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意见
1、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及时将事故原因,经过向县煤报告,并制定下一步安全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
2、煤矿要将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通信与信息保障
煤矿应急救援机构全体人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处于待机状态。
第二节 应急队伍保障
煤矿建立辅助救护队,配备各类事故灾害的应急救援器材,并且与就近的有资质单位救护队签订应急救护协议,较大事故发生后,相应的救护队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对于灾情严重而救护力量不能满足救护工作时,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及时联系相关有救护能力队伍进行支援抢险。
第三节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本矿实际情况,准备好各类事故的救灾物资。较大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后勤保障部认真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供应,保障抢险过程中有充足的救灾物资,使抢险工作顺利进行,其它各部门积极配合协助。
(救灾物资装备见下表)
救灾物资装备表 表一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存放地点
保管人
单位
1
救护车
1
煤矿车库
辆
2
压缩氧自救器
60
井下各车场
台
3
干粉灭火器
40
库房机电硐室
个
4
沙子
2
库房机电硐室
吨
5
Co检测仪
3
调度室
台
6
cH4光学检测仪
5
调度室
台
7
防尘管
¢50mm
4000
库房
米
8
局扇
6
台
9
风筒
400
米
10
板才
10
m3
11
水泵
4
台
12
人数
12
个
第四节 经费保障
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五节 其它保障
1、交通保障:发生较大事故后,煤矿应急救援后勤保障部负责交通运输车两的联系,保障受伤人员能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充分保障相关单位人员顺利到达,确保救灾物资、器材、人员的紧急输送,满足紧急处置工作需要。
2、医疗卫生保障:煤矿应急救援后勤保障部负责协调与医院的联系,确保遇难人员能及时的抢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治安保障:煤矿治安联防队负责应急处理工作中的治安保障,灾害事故发生后,立即在救灾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岗,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必要时疏散受灾群众,对重要场所,救灾设施加强警戒。
第八章 预案的维护管理
第一节 应急救援人员培训计划
公司董事长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本预案内容。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机构的各小组认真学习本预案内容,各部门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本预案内容。
第二节 预案演练计划
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从公司实际出发,针对危险源以及各危险源易发生事故的方式,每半年组织员工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本预案进行一次模拟应急救援演习,提高公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救援小组成员的实战水平和作战能力,增强公司广大员工预防事故的意识和自我防护自救互救能力,以便在事故发生后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三节 预案的修编条件
应急救援小组每年组织对预案修订一次。应急救援小组根据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预案进行修订,保证本预案的科学性、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第四节 奖惩与实施
在抢险过程中成绩显著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嘉奖,因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第五节 附 则
(一)应急预案备案:煤矿编制的预案报县主管部门备案。
(二)维护和更新:预案每年修订评审一次。
(三)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綦江县安洋煤矿制订,并组织贯彻实施。
(四)应急预案实施:本预案从2008年1月1日实施至2008年12月31日生效。
第九章 预案编制领导小组及任务
公司成立本预案编制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秦茂华担任,副组长由胡光庆、赵玖明、张文礼担任;成员有陈应华、李文华、陈春财、赵凤华、姜光平、胡金明、王跃进。
预案编制领导小组的任务:⑴收集资料,并进行初始评估。⑵辩识危险源并评价风险。⑶评价应急能力与资源。⑷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体系。⑸编制符合实际的应急计划方案。⑹编制各级应急计划。
应急救援组织指挥联系电话
单位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有线电话
移动电话
矿办公室
值班室(24小时值班)
48746175
安洋煤矿
张文礼
经理
48746175
13527338122
安洋煤矿
秦茂华
矿长
48746175
48747119
13527439316
安洋煤矿
胡光庆
技术负责人
48746175
13983463695
安洋煤矿
赵玖明
安全矿长
48746175
48826040
13708332986
安洋煤矿
陈应华
生产矿长
48746175
48806171
13996152925
安洋煤矿
李文华
后勤矿长
48746175
13637757997
安洋煤矿
陈春财
技安主任
48746175
13594269774
安洋煤矿
赵凤华
通防队长
48746175
13389609041
綦江县煤管局
24小时值班电话:48626166
綦江县煤管局
陈学全
局长
48626163
48614992
13609409579
綦江县煤管局
王智力
副局长
48626162
85892768
13993297222
石壕镇煤管办
24小时值班电话:48740078
石壕镇煤管办
李尚虎
安办主任
48740078
13883332997
松藻煤电矿井
救护大队报警:48731133、48731134
县应急中心
24小时值班电话:48661995、48661968
石壕镇医院
急救值班电话:4874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