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河沟煤矿07年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前 言
为保障我矿全体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灾害的损失,根据国家及地方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本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企业概况
第一节 编制的目的及任务
为了保障我矿全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有序控制处理,使事故现场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把保障矿井全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事故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把事故预防作为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事故防范体系。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节 矿井概况及道路交通
綦江县张河沟煤矿始建于1993年,设计生产能力4万吨/a,2006年度核定生产能力为4万吨/a,矿区位于綦江县石壕镇境距离石这镇35km,生产规模:4万吨/年。井口坐标X=3151025;Y=36373334;标高:+1183m,井田面积0.447km2,矿井主采M6,M8煤层,开采标高+1380米至+1120米。
第三节 矿井地质情况及开采布置
一、地层
井田地层出露良好,从老到新依次为:二叠系下统茅口组,上统袭潭组、长兴组、三叠系下统玉龙山组、飞仙关组,嘉陵江组,及零星分布的第四系残积堆积物,现分述如下:
二叠系下统茅口组(pim)
棕灰,浅灰色厚层状石灰岩,细晶结构,块状构造、质纯性脆,下部含燧石闭块。
上统龙潭组(pim)
灰、灰黑色沙质泥岩、粉沙岩、泥岩为主,间夹灰岩、泥质石灰岩、富含星散状黄铁矿结核,含煤9-10层,其中M6、M8煤层厚度较大,层位稳定,全区可采,其余为局部可采或不可采煤层。总厚约70m左右。
上统长兴组(pim)
灰、深灰、灰黑色中厚层状石灰岩,层状构造。中、下部含苞欲放燧石闭块、夹藻层钙质泥岩及条带、厚约30m,与上玉龙山组整合接触。
三叠系下统玉龙山组(Tiy)
底部为灰色钙质泥岩夹蒲层石灰岩,中部含灰绿色薄层状钙质泥岩与灰色泥灰岩互层,显水平层理层状构造。
下统飞仙关组(Tif)
下段多紫红色薄层状钙质泥岩,显水平层理、中、下部夹藻层或似层状石灰岩,厚约150m,上段深灰、灰绿色钙质泥岩及泥岩。
嘉陵江组
浅灰一深灰、棕灰色中厚一厚状石灰岩,细晶、微晶结构,块状构造。
2、煤层特征
井田内含煤三层:M6、M7、M8。矿井主要开采M6、M8两层,M7为局部可采至不可采煤层,各煤层分述如下:
M6煤层:位于煤系上部,层位在构造区受到一定影响,煤层厚度0.1-1.5m,其余较为稳定均厚为0.89m,局部含矸一层。顶板以粉砂岩、细砂岩、砂质泥岩为主。
M7煤层:位于煤系中部,局部可采至不可采煤层、煤层厚度0.12-0.45m,平均厚度0.29m,结构简单,局部夹有含矸1-2层.顶板以粉砂岩、砂质泥岩为主。
M8煤层:位于煤系下部:是本区主要可采煤层,距M7煤层7.8 m距M6煤层24 m左右。煤层厚度为1.1-2.5 m,平均厚度1.8 m,属中厚煤层,结构简单.煤层顶板以灰黑色泥岩,砂质泥岩、粉砂岩为主,底板以砂质泥岩、泥岩为主,少数为粘土和炭质泥岩煤层属较稳定煤层。
3、矿区地质构造
本区位于娄山关褶皱带的西部边缘,为酒店垭复工背斜的次级构造和官店向斜构造的北端,走向为325°左右。
官店向斜在井田内发育为东陡西缓的不对称向斜(东翼地层倾角约为26°-36°,西翼地层倾角为28°-40°)区内东翼从南向北,地层产状由于受F1逆断层影响,考虑湾至大堰塘一带近于直立,直到井田田坎至映山红一带的向斜仰起端趋于正常。
区内共有四条断层,其中正断层三条,逆断层一条,分述如下:
F1逆断层:斜贯整个井田,造成煤地层在区内大面积重复,据调查,该断层的一盘在考虑湾以南的贵州境内,为官店向斜的东南翼,其上盘为杉树湾,以南的官店向斜西北翼,故为一剪式压扭逆断层,该断层对煤系地层切割强烈。
F2正断层:该断层走向NE50,倾向N-W,倾角为60-70,走向长在区内1000 m左右,主要切割F1逆断层下盘的煤系地层。
F3正断层:地表出露在三合头至韩家岩一线,走向NE50左右,倾向NW,主要切割F1逆断层下盘煤层露头部分,致使在三合头一线煤系地层出露部分局部加宽。
F4断层:根据地表调查,F4正断层为一飞来峰构造,变化变化莫测在煤系地层之中,由于某种原因发育在地表上,对井田开采无影响。
本矿井现开采+1183m水平──+1240m水平,该水平共1个采区,走向1200m,倾斜长105m,集中运输大巷暂时布置在距6#煤层中,拟布置在茅口灰岩中。目前6#煤层1604#正在进行开采,走向约剩110米;计划在07年全部开采完毕。计划07年将布置+1120m水平2602回采工作面。主要回风巷布置在6#煤层中,拟将主要回风巷改在12#煤层中。
第四节 历年来的矿井灾害事故分析
建矿以来,我矿安全生产事故类型主要为顶板事故、瓦斯事故、采空透水、放炮重伤等事故。96年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98年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99年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2001年发生一起透水事故死亡2人,2002年曾发生因煤炭自燃引发的瓦斯爆炸事故伤5人和一起瓦斯事故死亡1人,2003年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2人,2006曾发生过顶板事故,死亡1人。
第二章 矿井灾害分析及危害
第一节 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本矿井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井下存在水、火、瓦斯、顶板、煤尘几大灾害,根据实际情况,并按其危险性的大小和临界量的划分,我矿重大危险源确定为九个,分述如下:
1、瓦斯
易发生燃烧和爆炸。爆炸条件:(1)、瓦斯浓度达爆炸界限:5%-16%;(2)、氧气浓度在12%以上;(3)、有650℃以上的点火温度。特别是井下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放炮后将引起瓦斯积聚。相对瓦斯涌出量CH4:18.55m3/t;CO2:11.76m3/t;绝对瓦斯涌出量:CH4:0.88m3/t;CO2:0.48m3/t易发生煤与瓦斯斯突出。在采掘工作面进行作业时可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特别是对8#层进行采掘活动时,突出的威胁性更大。
2、煤尘
较易发生煤尘爆炸,根据煤尘爆炸性和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矿井煤尘无爆炸危险,且为三类自燃,即不易自燃煤层。条件是:1、煤尘浓度≥45g/m3;2、有点火源(750℃以上);3、氧气浓度12%以上。特别是放炮后,运煤装载点及沉积的煤尘因外力原因再次飞扬达到爆炸界限。
3、水
在采掘过程中,易发生穿水事故(老窑水、采空水),特别是+1120 m水平2062工作面回风巷与采空水揭穿。
4、火
主要存在7#、8#煤层自燃及外因火灾。8#煤层自燃发火期3-6个月,所以极易发生自燃火灾。
5、爆炸物品(炸药、雷管)
外物冲击、杂散电流、人为操作失误均易引发非控制性爆炸。
6、顶板岩层
因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不善,使采掘应力叠加,地压增大可能造成回采工作面大面积冒顶,从而引发重特大事故。
7、压力容器
主要存在空压机压力无保护,缺水等原因造成高压膨胀爆炸引发重特大事故。
第二节 灾害事故分布范围及危害
根据各个危险源存在形式和条件及地点,其分布范围如下:
1、瓦斯突出:在采掘工作面进行作业时可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特别是对8#层进行采掘活动时,突出的威胁性更大。
2、煤尘:采掘工作面作业时,特别是放炮后,运煤装载点及沉积的煤尘因外力原因再次飞扬达到爆炸界限。
3、矿井火灾:在7#、8#煤层自燃及外因火灾。8#煤层自燃发火期3-6个月,所以极易发生自燃火灾。
4、矿井水灾:是+1120 m水平2062工作面回风巷与采空水揭穿。
5、顶板灾害:因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不善,使采掘应力叠加,地压增大可能造成回采工作面大面积冒顶,从而引发重特大事故。
6、爆炸物品(炸药、雷管):
7、压力容器:主要存在空压机压力无保护,缺水等原因造成高压膨胀爆炸引发重特大事故。
8.炸药库:在矿区1000m储存有炸药,危害程度一般。
各危险源分布图如下:48894967
第三节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基本原则
1.坚持“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的第一原则,发生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时,以最快的速度实施救援和处置。
2.坚持“以人为本”及“时间就是生命”的原则,1-6危险源属井下,发生事故后救护队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处置。炸药库危险源在地面,发生事故后,救护队必须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和处置。空压机危险源与指挥部相距500m左右,属压力容器。
3.坚持分工合作、落实责任的原则。矿长为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的第一责任人,其不在矿时,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付组长,依照排名先后依次承担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同时,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则为其部门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配合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实施应急救援。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不在公司时,由其付职依照排名先后承担第一责任人,配合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实施应急救援处置。
4.坚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原则。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各相关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应急救援机构所有成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切实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章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节 事故抢险指挥机构
矿成立了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行动小组、后勤保障小组、信息发布管理组、医疗保障组、治安保卫组、善后处理组。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调度室,联系电话:48894967
按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指挥、领导的原则,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原则下,公司成立应急救援组织关系图见下:
总 指 挥: 矿 长
副总指挥: 技术负责人
综
合
协
调
组
调度室
警
戒
保
卫
组
保卫科
抢
险
救
灾
组
物
资
装
备
供应组
供应科
善
后
处
理
组
矿办公室
后勤
保障组
矿办公室供应科
财务科
辅助救护队
王良军 王再虎
杨兴军 廖中伟 张元华 赵远刚
刘天元 张正义 李尚平 王良学 阮方富
欧 焱 夏友武 李克万杨清贵
李克发
第二节 应急抢救队伍
矿有自备救护小队,由王良军、王再虎任队长,在应急救援行动过程中,视灾情情况决定是否请求外援。
第三节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3-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由矿长张世辑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张锋担任副组长,成员王良军、王再虎、杨兴军、陈跃永、张元华、廖忠伟、刘国雄、张占兵、赵明春、夏友武。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
1.救援领导小组按分工收集资料、制定和修改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
2.指挥应急救援各小组的工作,并随时检查各小组的准备工作及设备设施。
3.准备和督促做好重特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负责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后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工作。
5.负责搞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和治安稳定工作。
6.负责事故救援后的恢复工作,总结和评价救援工作的成功与失败,并对预案进行补充完善。
§3-2 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由矿长张世辑担任,副总指挥由技术负责人张锋担任,成员:王良军、王再虎、杨兴军、陈跃永、张元华、廖忠伟、刘国雄、张占兵、赵明春、夏友武。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1.指挥部人员认真对预案进行学习、领会,掌握技术要领,对本矿的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要做到心中有数。
2.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统一指挥各小组人员,按各自的职责作好一切救援工作。
3.按事故的类别和灾害程度指挥救援小组的行动,首先防止事故扩展,在保证员工和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抢救人员和财产。
4.同时收集资料和数据,在3分钟内向主管部门和应急救援中心汇报。
5.要作好信息发布的准备工作和是否增援的决定。
6.救出的伤员立即组织抢救或送往附近的医院进行抢救,要最大限度的减少伤亡。
7.同时要指挥做好治安保卫工作、接待工作,搞好治安稳定和周边协调工作。
8.事故处理完后,组织决定恢复相关工作,并整理好所有记录,报救援领导小组。
§3-3 应急救援行动小组:
组长:王良军,王再虎,成员:杨兴军、陈跃永、张元华、廖忠伟、刘国雄、张占兵、赵明春、夏友武
应急救援行动小组的职责:
1.热爱矿山救护工作,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全心全意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
2.发扬英勇顽强、吃苦耐劳、舍己为公、不怕牺牲的精神。
3.积极参加科学文化、技术业务学习,加强体质锻练,苦练基本功,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4.自觉遵守《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救护规程》等救护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
5.爱护公共财产,厉行节约,爱护救护仪器装备,认真做好仪器装备的维护保养等,使其长期保持完好的战备状态。
6.按规定参加战备值班工作,坚守岗位,随时做好出动的准备。
7.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英勇果断,积极参战,完成抢救和其他各项战斗任务。
§3-4 后勤保障组:
组长:张占兵,成员:赵明春、陈跃永、、廖忠华、李学同。
后勤保障组的职责:
1.根据预案所需,组织、保障、启动预案后的一切设备材料,并分类存放、定点存放、为枪险之所需。
2.接到报警后,迅速到达指挥部报到,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接受命令后,立即安排相关人员,有条不紊的组织救援所需的物资。
4.安排好应急救援人员的食宿和中途所需的一切原料,保障救援人员顺利工作。
5.搞好环境卫生及保护工作。
§3-5 信息发布管理组:
组长:陈跃永,成员:罗秋生,张占兵。
信息发布管理组的职责:
1.接到救援报警后,迅速赶往救援指挥部报到,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开展工作。
2.迅速收集各类资料,并保证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性质、人员伤亡情况的真实性,经整理后向指挥部汇报。
3.经指挥部审阅后,准备对外发布或报告。
§3-6 治安保卫组:
组长:张占兵,成员:黄昌为,刘尧友
治安保卫组的职责:
1.接到应急救援报警后,必须迅速到指挥部报道,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布置好治安防范点,有条不紊的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2.要对一切外来人员进行清理和加以监视,防止煽动民心和乘机进行破坏。
3.对抢险材料进行保护,防止被盗而影响救灾。
4.要对来矿家属进行妥善安排和安慰,防止激动后失去理智。
5.维护治安,保护现场。
6.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应付,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求援,要求协助。
§3-8 善后处理组:
组长:张占兵,副组长:赵明春 成员:陈跃永、罗秋生、廖明。
善后处理组的职责:
1.当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善后处理组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伤亡的具体情况分别通知其家属。
2.家属来矿后,要对其细致的接待和安慰,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其解释。
3.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家属一起协商解决。
救援领导各小组负责人通讯录:(见附表)
第四章 预防与预警
第一节 危险源监控
公司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据各危险源的具体情况,划分为不同的监管单元,确定专人对各单元进行监管。对各危险源按日检、旬检、月检的期限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出来的各类隐患上报安全矿长处,由安全矿长指定专人、定期限、定措施落实整改完善。同时通安科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查、检查活动予以登记整理,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跟踪档案。
为了最大限度杜绝或减少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司根据自己的特殊性和具体情况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制定如下预防措施:
1.为防止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
(1)对所有电气设备在入井安装前,都必须经技术科科学的检查,并对防爆性能和零部件是否完好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并作好记录,符合规程规定的相关要求后方能入井安装运行和使用。
(2)使用中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由技术科组织井下电工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结果应书面交技术科汇报存查建档。分片负责电工应每日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失爆电气设备,井下电工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操作。
(3)对临时停工的采掘工作面,严禁停止局扇运行,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扇停止运行的工作面恢复通风前,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1条的规定执行。由通安科派人汇同救护队一并进行排放工作。
(4)对井下建立完善的洒水喷雾系统,在各转载点、溜煤眼、运输机头、总回风巷等,为防止粉尘飞扬,井下各巷道每旬至少进行一次洒水清尘,防止粉尘堆积。
(5)对所有入井人员必须坚持检身制度,严禁烟火、点火物品等入井,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范围内严禁有烟火。
(6)矿灯房要严格矿灯的收发制度,每天坚持对收回来的矿灯要进行检查,对不防爆的矿灯严禁入井。井下人员严禁私自撤卸敲打、撞击矿灯。
(7)在各采掘地点放炮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及綦煤发[2006]98号文件的规定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2.为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必须坚持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
(2)坚持开采保护层,并且保护层必须超前被保护层不小于层间距的两倍,并不得留设煤岩柱。
(3)坚持煤体注水。在回风巷打下向孔,对煤层进行注水。
(4)在掘进巷道时,采取打超前排放钻孔等防突措施。
(5)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并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和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检验措施有效后,并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方可采取震动性放炮揭煤。
(6)突出煤层工作面必须安装瓦斯监测探头、专用电话,专职瓦检工,班组长自带便携式报警仪及职工必须自戴自救器。
(7)对突出煤层的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要求作业。
(8)在突出煤层掘进时,救护队应待机现场值班。
(9)有突出危险的工作面不能三班作业,必须留足瓦斯排放时间。
3.为防止水灾事故:
(1)对地表水的防治,采取疏、截、挡、堵、排等方法。
(2)对井下水防治,对发现煤(岩)层有透水征兆时,必须采取“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严禁边掘边探。留足隔水煤(岩)柱、采区边界隔水煤柱、工作面隔水煤柱及区段煤柱和水平之间的煤柱及矿区边界煤柱等。
(3)对主要排水设备必须达到矿井最大涌水量的安设和购置,并必须有可靠的备用排水设备。
4.为防止井下火灾事故
(1)对井下所有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供水管网水量充足,井下水池随时保持足够的水量。
(2)救护队每5天一次对各已密闭的采掘工作面进行仔细的发火征兆检查,同时测定各种有毒有害气体书面报告技术负责人和通安科备查。
(3)按规定及时封闭采空区。
(4)对各工作地点放炮,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及綦煤发[2006]98号的规定进行放炮工作。
(5)井下电工严禁带电作业。
5.为防止顶板事故;
(1)必须加强矿井地质工作,地测人员对每个采区、各回采工作面顶、底板岩性的组成、物理力学性质、与邻近煤层的开采关系、煤质软硬、厚度变化和倾角、地质构造、自然裂隙的性质及赋存情况等都要进行调查研究,写出各工作面的地质报告,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止顶板事故的措施。
(2)组织力量,进行工作面矿压观测。
(3)认真编制《作业规程》,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组织正规作业,加快工作面推进度,以减少顶板悬露的面积和时间。
(4)对作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教育,使职工熟悉和掌握顶板事故发生前的征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有危险情况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理,来不及处理时,要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报告调度室。
(5)严格工作面的检查和管理,保证支护质量和支架的稳定性,支护使用的材料,其规格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金属支柱必须定期试压,各种特殊支架要按《作业规程》要求架设。
(6)工作面如遇破碎、松软顶板、过断层、过老空、过冒顶区以及初采或收尾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缩小空顶距离,改变支护方式,增强支护密度,加强顶板管理工作,在顶、底板破碎时,支柱必须穿鞋戴帽,加强扛背、杜绝空顶。
(7)M6煤层回柱时只能单头回撤,严禁两头或多头以上同时回撤,互相影响而造成事故。M8煤层回柱时,一个头不得少于3人,严禁一个头一个人回撤。
(8)M6回柱放顶,如遇顶板坚硬,超过规程规定悬空顶板面积,必须采取人工强制放顶。
6.为防止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1)对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并持有特种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2)对按压力容器的使用,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在运行中使各个安全装置必须要安全可靠,严禁带病运行。
(3)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离岗位或在岗睡觉。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一切所需记录、和运行记录。
(5)严禁使用验收不合格的压力容器投入使用。。
7.为防止危岩滑坡事故
(1)定期对危岩滑坡的地带进行检查和观测,发现有可疑的地方,作上记号,随时观测,一旦发现有滑坡危险,立即撤离危险区或受威协的人员和设备。
(2)对危岩滑坡有影响的范围要制定醒目的安全标志,或警戒栅栏。
(3)对有大型的危岩,要采取措施对其加固和保护、或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对危岩滑坡影响范围内的住宅和车间、工作场所要及时搬迁到安全地方。
8.为防止炸药库房的爆炸事故
(1)库房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擅离工作岗位。
(2)库房内使用的照明装置必须是防爆型,防止产生火花。
(3)库房附近50m内不得有住宅和公共场所。
(4)库房必须建立领退制度,并作好一切记录,不得有误差,雷管必须编号发放。
(5)矿领导和通安科、供应科、保卫科定期进行检查和核对帐目、必须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6)值班人员每旬要对其购买、使用剩余的数目记录好,并填表报矿和通安科、保卫科备查。
第二节 预警行动
本预案适用范围:
凡矿井发生下列安全事故之一的,均按本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井下瓦斯突出或煤与瓦斯突出,造成工作面无法正常生产或有人员伤亡的。
2.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造成严重伤亡或工作面造成破坏的。
3.井下发生火灾,直接灭火无效,有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的。
4.井下发生水灾,危及人员或抽水房透水事故的。
5.井下采煤工作面大面积冒顶的。
6.压力容器超压,或操作不当造成爆炸的。
7.危岩垮落或山体滑坡的。
8.炸药库发生燃烧或爆炸的。
第三节 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井下各采掘地点一旦发生事故,井下人员立即到事故附近的电话亭,打电话告知监控中心调度室(24小时派有专人值班)报告事故相关信息后。由调度室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参与救援行动。
地面一旦发生事故,事故附近的人员立即打电话告知监控中心调度室(24小时派有专人值班)报告事故相关信息后。由调度室立郎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参与救援行动。
报警系统:井下各采掘地点设有防爆电话与监控中心调度室相通,调度室电话号码808,地面内部电话808,地面外线电话023-48894967。
救护队设有预警铃,铃声一响,全体队员立即集合接受命令待今出发。
矿配电房设有预警喇叭,警音一响,各级人员立郎到达指定岗位待命。
通讯系统:应急指挥机构之间,应急队员之间均有电话相联系。
应急机构各小组负责人通讯录(见附表)
严格执行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凡本矿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在最短的时间(2分钟内)以最快的方式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及领导小组获悉后,在3分钟内立即向县应急救援中心和主管部门、重庆渝南分局报告,并视其事故情况及时作好有关情况续报工作。
2.不论是部门报告和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向上级报告时,可先采用口头(电话)方式报告,随后立即用书面形式正式上报,报告时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类别。
(2)事故的情况,简要经过,伤亡人数、遇险人数或有可能发生的重大后果、破坏范围和损失情况。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有无发生二次事故的可能。
(4)伤亡人员的抢救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5)是否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救援工作。
(6)报告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事故发生后,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在抢救人员和财产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抢救伤员时、要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上(+)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第五章 事故的应急处理
第一节 事故的响应分级
应急救援分级响应是在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后,根据事故大小、救灾难度、影响程度,相应级别的矿山应急组织处于响应状态,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我国矿山应急组织体系对矿山事故的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I级应急响应:
若企业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实行I级响应。
企业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按《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救灾方案实施救援工作,同时上报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组织。
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组织处于预备状态。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了解、掌握事故的应急救援情况,向矿山应急救援专业组、专家组、省级救援基地、省级医疗救护中心等发出预警,同时向上级应急组织报告。
国家矿山应急组织处于知悉状态。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值班和联络,密切关注事故现场情况。
II级应急响应:
若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行II级响应。
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组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向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国家矿山应急组织处于预备状态。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及时掌握事故的应急救援情况,传达指挥部有关指令。向矿山救援专家组、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国家医疗救护中心、救援物资储备单位等发出预警,
III级应急响应: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急救援实行III级应急响应,国家矿山应急组织启动应急预案:
(1)若企业发生30人以上特别重大伤亡事故;
(2)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有重要批示的重、特大事故;
(3)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或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事故;
(4)受灾、受困人员在30人以上的事故;
(5)其它需要国家组织应急救援的事故。
第二节 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1、接警
(1)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监控中心调度室)负责接收全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报警信息。值班电话:(023)48894967外线)、807(井下)、808(地面)
(2)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时、必须做好事故的详细情况记录。
(3)若不是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首先接到报警时,其他接警人员应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
(4)若事故信息不是来自地方人民政府矿山应急组织,应立即告知相关人员。
2、应急组织启动
(1)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警后,立即通知所有指挥部成员到指挥部集合。同时通知有关部门、矿山医疗救护中心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2)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汇报事故情况,整理现场资料、图纸等,供指挥部决策、指挥使用。
(3)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组织研究救援方案,指挥部成员根据指挥部命令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4)指挥部决定派出赴现场应急工作组、应急救援行动小组,确定是否请求外部增援。
(5)指挥部及时上报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适时向媒体公布。
3、应急救援行动
(1)赴现场应急工作组听取事故现场情况汇报,并了解以下内容:
§ 事故矿井概况
§ 事故发生的经过
§ 灾区探查的情况
§ 初步判断分析事故地点、类别、原因
§ 已经采取的救援措施
§ 医疗抢救、医治安排
§ 后勤保障
§ 治安保障
§ 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 矿井图纸资料: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布置图、矿井通风系统图、事故地点局部放大图和剖面图、抢救工程进展图、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消防火系统图等。
(2)赴现场应急工作组指导、协调抢险救灾,根据救援情况,负责协调调动救援、医疗力量和救援装备、救援药品。
(3)赴现场应急工作组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
(4)赴现场应急工作组向矿山应急指挥部汇报事故现场情况及救援方案,随时保持和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联系。
(5)指挥部根据现场汇报分析掌握救援进展情况,修正救援方案,下达指令。
4、应急救援结束
(1)现场救援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工作组向矿山应急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做出应急救援工作总结,并建档管理。
5、矿山事故报告
(1)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按照《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采取积极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2)矿山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抢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3)地方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并按照规定上报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4)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全国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报警信息。
6、矿山救援队伍的应急响应
矿山救护队值班人员接到事故电话,应在问清和记录事故地点、时间、类别、遇险遇难人员数量、通知人姓名及单位后,立即发出警报,并向指挥员报告。矿山救护队应做到:
(1)矿山救护队值班小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事故性质携带所需救援装备,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矿山救护队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救灾方案,按照矿山(煤矿)救护规程的规定,组织灾区探察,实施有效救援。
(3)矿山救护队应将灾情和救援情况,及时报告现场救援指挥部。救援能力不足、难以实施有效救援时,应立即向现场救援指挥部明确要求增加救援力量。
如果有到事故现场增援的矿山救护队,与先期到达的矿山救护队组成矿山救护联合作战部,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共同完成事故的救援工作。
在处理特别重大、复杂的矿山事故时,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救援力量不足,由国家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调动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加强救援工作。
矿山医疗救护中心及各医疗救护组织接到事故通知后,必须做好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救援指挥部决定,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医疗救治。
第三节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公司根据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性质、类别,制定以下应急救援处置措施。
1.当发生瓦斯和煤尘爆炸时
(1)当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井下人员或其他人员应立即电告调度室,调度室立即报警,指挥部人员迅速到位。
(2)指挥部首先命令切断井下电源,同时及时组织救援小组人员对其进行侦察,掌握情况和数据。根据事故报告情况立即疏散井下所有人员。
(3)当井下有人员遇堵塞在工作面时,首先采取自救或互救,自己首先戴上自救器,或挽扶其他职工沿进风流方向撤离灾区。堵塞严重时,找一安全地点等待营救,打开压风管道或发出救援信号等待营救,及时、迅速组织其他职工采取有利的方法自救,采取轮流疏通堵塞物等方法,并随时与调度联系。
(4)根据侦察的情况和数据确定行动方案,首先救助遇险人员。
(5)指挥部根据事故地点,可在距灾区距离最近的安全地点设立救护基地,选择正确的通风方式,使爆炸后产生的在毒有害气体不涉及其他工作面。如果发生在回风巷,则要保持风机的正常运转。救护队沿进风方向或威协区域迅速撤人和救人。当发现火险重大隐患必须立即科学的扑灭。
(6)如果是突出引起的爆炸,在探明突出地点后,检测瓦斯涌出量和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并及时判断确定有无二次爆炸。
(7)若没有火灾,没有二次爆炸的危险时,及时清理好回风堵塞物,恢复通风设施,调整通风系统,确保正常通风。
(8)若是内因火灾,不能直接扑灭时,就选择好位置,准备密闭。密闭的程序按《救护规程》规定操作。
(9)密闭完后立即撤离现场。指挥部根据情况再决定恢复程序和措施。
2.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
(1)当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指挥部首先命令切断井下电源,并确保抽风机和压风机必须正常动转。
(2)立即撤出井下邻近工作面或回风巷的全部人员,井下人员应根据避灾路线从进风侧撤出井外。
(3)如有人员被突出堵断通路时,必须立即戴好自救器或砍断压风管,在安全的地方等待营救。
(4)救护队佩戴好呼吸器后,对突出地点沿途进行检查若发现有遇难人员必须立即救出。如有人员被埋时,马上确定位置进行挖救,同时恢复通风设施进行通风,以便其它人员一同参与抢救。
(5)救护队如遇突出的量大,不能连续工作时,指挥部立即决定增援,尽快救出遇险人员及时组织施救。
3.当发生水害事故时
(1)如遇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时,现场人员应马上按避灾路线撤出井外,同时通知其他威胁工作面的人员撤离,并电告调度室。
(2)在现场的人员首先应就地取材,设法堵住出水点,如水势凶猛,无法堵住时,切断电源马上撤离。同时通知其他工作面人员撤出。
(3)如遇上山掘进被水淹没安全出口时,灾区人员尽量撤到安全的高处,并戴上自救器等待营救。
(4)遇险人员救出后应立即脱掉工作服,并用保温毯进行保温。压出腹中积水,进行苏生器或人工呼吸急救。如遇有毒有害气体中毒者,不能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时,只能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5)救护队根据水势迅速抢救遇险人员和保护好水泵,如水位上升快时,决定将水泵上移,但不能停机,并加强通风,同时检测有害气体(硫化氢、瓦斯、二氧化碳)。
(6)如本矿水泵不能满足排水需要时,指挥部应立即向外求援,调配水泵增大排水量。
4.当井下火灾事故时
(1)当井下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方法、在安全的前提下直接灭火。
(2)当救护队接到火灾命令后,首先撤出井下人员,切断电源,对火灾类别、范围、地点进行侦察,同时检查瓦斯和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立即制定救援方案施救。
(3)当如遇火灾围困时,首先戴上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着嘴沿进风风流撤出。若有不能行走的伤员,首先要给他戴上自救器,挽扶着撤离灾区。
(4)当遇内因火灾时必须及时和观测瓦斯变化情况,选择适当的科学位置进行密闭。密闭时,按《救护规程》规定操作。
(5)当如果遇外因火灾,首先切断电源,采取直接灭火的方法直接灭火。如火灾发生在进风巷,应采取矿井反风。反风前撤出进风侧的人员。如火灾发生在回风巷,应保持正常通风,可燃气体不会积聚到爆炸的前提下,可减少进入火区的风量。灭火时要有专人检查瓦斯浓度,如瓦斯浓度超过2%,不得直接灭火。
(6)当若火势过大,燃烧范围大,救灾人员难以接近火源或直接灭火不安全和不经济时,指挥部应及时决定封闭火区采取综合灭火方法。
(7)火区封闭后,72小时后,救护队去检查密闭效果,抽气化验如无明显效果,证明密闭不严,应马上采取补救措施。
5.当发生顶板事故时
(1)当井下发生顶板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指挥部,指挥部立即命令救援小组进行抢救。
(2)救护队迅速到达现场后,首先了解冒顶的范围,人员所在位置,然后决定现场抢救方法。
(3)如遇大块矸石压住,只能用千斤顶顶起将伤员取出,严禁风镐打或用铁锤敲。
(4)如遇大型冒顶,里面还有人呼救时,首先用压风管向里面送风供氧。然后再采取装巷救人,如装巷困难时,就采取用新掘进绕巷去救人。
(5)救出人员如遇停止呼吸,应采取人工呼吸法或苏生器进行抢救(首先检查胸背部有无骨折,有骨折的不能采用压迫法人工呼吸)。
(6)如遇外伤伤员流血不止时,马上采用压迫止血法止血,并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6.当发生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时
(1)当压力容器发生爆炸事故时,救援行动小组首先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利用广播报警,说明事故的危害性、事故波及范围和积极响应事故抢救或撤离事故危险区域。
(2)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要划定危险区域,防止其他人员入内。
(3)对爆炸后产生的其它危害要及时加以控制和处置。
(4)对事故现场要及时进行恢复人行通道。
7.当发生危岩滑坡事故时
(1)当危岩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要立即指挥行动小组对其伤员进行抢救。利用广播报警,并说明事故的危害性,同时迅速撤离危险区域,积极响应和参与抢险救灾。
(2)指挥部要派专人观测危岩发生地点的情况,保证救援小组的救援安全。
(3)尽快组织人力物力,把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控制和抢救。
(4)尽快把堵塞的要道疏通,保障救援的材料和运送伤员畅通。
(5)加强防范要做好防止危岩事故引起的其它事故。
8.当发生炸药库爆炸事故时
(1)当炸药库发生爆炸事故后,现场值班人员要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同时切断事发现场的电源,利用广播疏散人群。
(2)救援行动小组迅速到达现场后,应首先迅速撤离其他人员,防止再次爆炸。马上疏散未爆炸药,并同安设警戒,严禁其他人员通行。
(3)将救出的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4)撤点,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以及救援抢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更加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处置方案,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或发生后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四节 矿工自救与互救和现场急救
当矿井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后,矿工在万分危急的情况下,必须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积极、正确地采取救灾及自救、互救的措施,现场人员必须遵循一定的行动原则:及时报告灾情,积极抢救,安全撤离及妥善避灾等原则。
当发生灾变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必须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的性质、事故地点及灾害程度,并迅速利用距灾区最近的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涉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人员尽快全面知道灾情。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在抢救事故的过程中,必须保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严禁冒顶蛮干和惊慌失措,严禁各行其事和单独行动。当受灾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应由现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离路线和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如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妥善避灾,等待矿山救护队的求援,切忌盲动。
各类灾害事故避灾自救与互救措施
1.当发生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当井下人员一旦发现感受到附近空气有颤动现象或发出嘶嘶的空气流动声的情况,要沉着、冷静,采取措施进行自救,具体方法是:背向空气颤动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以降低身体高度,避开冲击波的强力冲击,并闭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火焰吸入肺部。用衣物盖住身体,爆炸后,要迅速按规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着避灾路线赶快撤离到新鲜风流中。
2.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的自救与互救
当矿工在采掘工作面发现有突出预兆时,要以最快的速度通知人员迅速向进风侧撤离,撤离中快速打开隔离或自救器并佩用好,迎着新鲜风流继续下撤,如果距离新鲜风流太远时,应首先到避难所或利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或等待救护队救援。
3.当发生矿井火灾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当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尽最大的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情况,通风系统、风流及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与自己所处巷道位置之间的关系,并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的方法。
4.当发生矿井透水事故时自救与互救
当透水事故发生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涌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根据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退到透水地点以上的水平,而不能进入透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立巷道,当现场人员被涌水围困无法退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避难硐室中避灾,或选择合适地点快速建筑临时避难硐室避灾。
5.冒顶事故的自救与互救
当遇采掘工作地点发现有即将发生冒顶的征兆时,而当时又难以采取措施防止采掘工作面顶板冒落时,应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撤离到安全地点,遇险时要靠煤帮贴身站立或到木垛处避灾,遇险后遇险者应立即采用呼叫、安全敲打等方法,发出有规律不间断的呼救信号,以便救护人员和撤出人员了解灾情,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第六章 应急救援物资与保障
第一节 内部救援保障
一、指挥保障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必须认真收集有关各种数据(特别是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的通讯信息等),果断决策抢险救援方案,指挥抢险事故工作,保障指挥决策的科学性、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二、抢险救援队伍保障
公司的自备救护队日常应加强救援工作的应知应会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身体素质的锻炼,加强对救援物资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使用的管理,提高抢险救灾的能力。当事故发生后,救护队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根据灾情严重与否及自身救护力量,决定是否请外部支援。
三、医疗保障
医疗抢救组负责应急处理工作中医疗救护保障的组织实施,坚持“救死扶伤,以人为本”的原则,专业队伍医疗救护和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要在第一时间内现场展开(特别是矿山救援队伍医疗救护知识的专项培训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物资保障
应急救援机构的各小组应定期检查各类事故的救灾物资准备情况及分布情况,定期向公司董事长汇报工作。
后勤保障组必须认真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供应,定期核查救援物质和装备的数量及质量,保障抢险过程中有充足的救灾物资,使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节 外部救援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灾情情况决定请求外部应急救援队伍与否,通过向行业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调援,根据医疗抢救组的能力决定是否请求外部医疗机构增援(如赶水医院、藻渡医疗),保障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七章 预案的维护管理
第一节 应急救援人员培训计划
公司董事长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本预案内容。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机构的各小组认真学习本预案内容,各部门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本预案内容。
第二节 预案演练计划
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从公司实际出发,针对危险源以及各危险源易发生事故的方式,每半年组织员工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本预案进行一次模拟应急救援演习,提高公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救援小组成员的实战水平和作战能力,增强公司广大员工预防事故的意识和自我防护自救互救能力,以便在事故发生后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三节 预案的修编条件
应急救援小组每年组织对预案修订一次。
应急救援小组根据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预案进行修订,保证本预案的科学性、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第四节 奖惩与实施
在抢险过程中成绩显著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嘉奖,因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本预案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生效。
第八章 预案编制领导小组及任务
公司成立本预案编制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张世辑担任,副组长由矿长张锋担任,小组成员:王良军、王再虎、王光进、付开文、石志才、 张正义、张元华、杨明肖、杨兴军、欧焱、夏友武、胡太金、赵久远 、杨清贵、李克发。
预案编制领导小组的任务:⑴收集资料,并进行初始评估。⑵辩识危险源并评价风险。⑶评价应急能力与资源。⑷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体系。⑸编制符合实际的应急计划方案。⑹编制各级应急计划。
附: 1、应急救援组织指挥联系电话。
2、煤矿交通及地理位置关系示意图。
3、应急救援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4、矿井通风、避灾、采掘工程平面图。
5、煤矿救护队说明。
应急救援组织指挥联系电话
姓 名
职 务
移动电话
张世辑
业主代表
13512391688
张锋
总工
13637727560
王良军
安全矿长
13608345223
陈跃永
调度主任
13883623550
杨兴军
带班矿长
13452026020
夏友武
队长
13436149274
王再虎
带班矿长
15998967652
张世辑
矿长
13512391688
熊模彬
生产矿长
13883001796
张元华
通风科长
15902389747
刘国雄
机电队长
13452183050
张在兵
办公室主任
13527410008
赵远刚
副队长
13883205057
赵明春
供应科长
13996141778
应急救援处理中心
24小时值班电话
48661968
应急救援中心执法大队
24小时值班电话
48661995
綦江县煤管局
值班电话
48626166
24小时值班
县煤管局局长
陈学全
48626163
48614992
13609409579
县煤管局副局长
赵治前
4862162
85892768
13883333668
石壕镇煤管办
值班电话
48740078
24小时值班
石壕镇煤管办主任
李沿虎
48740078
13883332997
镇压煤管办副主任
赵修华
48740078
13883429236
松藻煤电公司救护队
报警电话
48731133
48731134
綦江县应急中心
值班电话
48661995
48661968
24小时值班
石壕镇医院
急救值班电话
48740030
救 护 队 说 明
本公司有自备救护小队。
特此说明
綦江县张河沟煤矿
二OO六年一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