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盛煤矿07年应急救援预案
前 言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法律、法规、保障煤矿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得以有效控制和处理减少发生事故后人员伤亡昨经济损失。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企业概况
第一节 编制的目的及任务
为了保障全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有序控制处理,使事故现场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把保障全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事故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把事故预防作为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事故防范体系。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节 矿井概况及道路交通
綦江县永盛煤业有限公司于一九八四年四月建设,一九八五年四月投产,设计生产能力3万t/a 。原为石壕镇集体所有制企业。1996年转制而更名为綦江县永盛煤业有限公司,位于綦江县石填罗李村九社,与綦江县城直距49KM,173。方位。矿井的设计生产能力为3万吨/a, 2006年度核定生产能力为5万t/a,矿井坐标为X=3165405、Y=36373315,开采标高+550m──+460m。井田走向长度700m,倾斜长度1300m,井田面积约0.411Km2。矿井有矿区公路与松藻矿区公路相通,从公司到安稳经渝黔高速公路北至重庆、南达贵阳;渝黔铁路北至重庆173Km,交通较为方便。
第三节 矿井地质情况及开采布置
一、矿井地质情况
(1)地层
矿区位于松藻矿区渝阳煤矿羊叉滩背斜的西翼靠近轴部平缓部位,其大地构造处于川鄂湘黔隆起褶皱带西缘与四川沉降带东缘的接合部位。具体的区域构造位置位于龙骨溪大背斜西翼次级褶皱酒店垭相形背斜西翼北段。井田呈近水平单斜构造,地层走向50°,倾向310°,倾角3°―8°。矿区出露最老地层为志留系,现由老至新将各地层的基本情况简述如下:
志留系中统韩家店组(S2h):上部为黄绿色页岩及砂质页岩,下部为灰绿色页岩夹薄层砂岩。
―――与上覆志留系地层呈假整合接触―――
二迭系上统(P1):
茅口组(P1m):主要为深灰、浅灰、棕灰色厚层状石灰岩组成,厚度约104 m。
―――与上覆二迭系上统地层呈整合接触―――
二迭系下统(P2):
龙潭组(P21):煤系地层,主要为黑灰色泥岩、砂质泥岩、细粒砂岩、薄层灰岩、粘土岩组成的煤系地层,含煤7―9层,最大厚度84.94 m,最小厚度75.53 m,平均厚度76.6 m。与下覆茅口组呈假整合接触,接触带为3.49 m的灰色鲕状致密结构铝土岩,遇水易软化。
长兴组(P2C):上段为深灰色厚层状灰岩、生物碎屑灰岩夹钙质泥岩、砂质泥岩、含燧石团块。下段为黑灰色中厚层状灰岩及生物碎屑灰岩、含燧石及硅质团块。最大厚度58.53 m,最小厚度45.38m,平均厚度49.8 m。
―――与上覆二迭系下统地层呈假整合接触―――
三迭系下统(T2):
玉龙山组(T1y):主要由泥岩、泥灰岩组成,最大厚度152 m,最小厚度125m,平均厚度133.3 m。
飞仙关组(T1f):主要由紫灰色泥质灰岩、灰岩、泥灰岩及棕黄色、棕灰色薄至中厚层钙质泥岩组成,中部夹钙质粉砂岩,最大厚度214 m,最小厚度185m,平均厚度191.8 m。
本井田含煤地层为二叠系龙潭组,煤系地层厚73―86m,平均厚度76.6m,共含煤七层,其余为煤线,煤层部厚度平均为6.76m,主要发育于煤系中部和下部。其中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层三层,自上而下依次为M6、M7、M8煤层。
(2)煤层特征
该矿井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层三层,自上而下依次为M6(0.97m)、M7(1.02m)、M8(2.5m)煤层,目前M6、M7 煤层已全部采完,仅有M8煤层未采完。
M8煤层特征:是本区主要可采煤层,位于煤系地层中部,上距M7煤层平均间距6.84m,下距茅口顶界30.54m,本矿井井田内厚度为2.69―2.85m,平均厚度2.5m属中厚煤层,煤层厚度较稳定,结构简单,全井田可采。
(3)矿区构造
该矿位于羊叉滩背斜的西翼靠近轴部平缓部位,井田呈近水平单斜构造,地层走向50°,倾向310°,倾角3°―8°。
矿井地质构造复杂程度为简单。
二、开采布置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开采标高+550m―+460m,垂高90m,走向长度710m,倾斜长度1300m。根据矿井划定范围内煤层赋存情况,为两翼开采。
(2)开采方法
矿井两翼布置采区,采用采区集中上山前进式布置,后退式走向壁式开采。该矿属高瓦斯矿井,开采顺序为先开采M6煤层(或M7煤层),而后开采M8煤层。
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及煤层厚度状况,采用走向壁式采煤法,风镐落煤。金属摩擦支柱或木支柱支护工作面,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
掘进工作面采用风镐掘进。巷道采用木材支护。
第四节 历年来矿井灾害事故分析
建矿以来,未发生过煤尘瓦斯爆炸事故。根据历年的安全统计资料分析,我矿安全生产事故类型主要为顶板事故、机电运输事故。在99年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第二章 矿井灾害分析及危害
第一节 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本矿井属于高瓦斯矿井,井下存在水、火、瓦斯、顶板、粉尘几大灾害,根据实际情况,并按其危险性的大小和临界量的划分,我矿重大危险源确定为九个,如下:
1.瓦斯爆炸:矿井可采煤层M6、M7、M8均富含有大量的瓦斯。06年鉴定:绝对瓦斯涌出量1.53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16.24m3/t。
2.煤尘爆炸: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2004年对矿井各煤层爆炸危险性鉴定结果:矿井可采煤层,煤层均无爆炸危险性。
3.矿井火灾:根据煤炭科学总院重庆分院2004年对矿井各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得知:矿井可采煤层中,M8煤层的自燃倾向性均为三类,煤层的发火期一般为3──6个月,最短为1个月,危害程度一般。
4.矿井水灾:矿区地势总体为北东高南西低,区内河谷、小溪发育,岩层大部裸露,地下水主要受大气降水补给。影响矿井水量的因数主要有:大气降水、含水层、老窑积水、断层水、地表水等五个因数。
矿区内含水层主要为含煤地层底部茅口灰岩和顶部长兴组灰岩、玉龙山灰岩,地下水类型为岩溶裂隙水,其随着深度的增加,含水性逐渐减弱。龙潭组中下部由泥岩、砂质泥岩、薄层灰岩及煤层组成,含水性较弱,可视为隔水层;上覆长兴组灰岩厚度49.7m,浅部岩溶发育,含水性较强,深部减弱。长兴组灰岩之上的玉龙组中部为厚约20m的钙质泥岩,为相对隔水层。矿区以南有羊叉河,羊叉河流量一般在1.0―10.0m3/ S,最大流量80m3/S。因此矿井在开采过程中必须保护好河床煤柱。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中等,据矿井多年观测,矿井涌水量为:最大涌水量:50m3/h,正常涌水量:20 m3/h。危害程度一般。
5.顶板:M8煤层顶板:黑色泥质砂岩,泥岩、粉砂岩,夹薄煤线,厚度5.00~9.89m,属较易冒落顶板。底板:砂质泥岩,泥岩为主,直接底为粘土页岩,遇水易膨胀。
6.压力容器:主要有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危害程度一般。
第二节 矿井灾害类别及危害程度
一、灾害事故类别
根据煤层赋存条件,采煤生产工艺流程确定我矿有如下易发灾害事故:
1、瓦斯事故(自燃和瓦斯爆炸);2、冒顶事故(分局部冒顶和大面积冒顶);3、机电事故;4、运输事故;5、火灾事故;5、水灾事故;7、中毒事故;8、其它事故(地面矸石山、煤仓)
二、危害程度
1、轻微事故:为轻伤1―2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上述各类事故均可造成。
2、一般灾害事故:指重伤1人以上或轻伤3人以上,死亡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及造成全矿井停产1周―1个月,上述各类事故均可造成。
3、重大灾害事故:重伤5人以上,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造成全矿井停产1个月以上。引发本类事故类型主要为瓦斯事故(即瓦斯)、冒顶事故(即大面积冒顶)、水灾、火灾、煤尘爆炸等。
因此,防治矿井灾害事故首先防治重大安全事故,然后防治一般事故,其它防治轻微事故。
第三节 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根据各个危险源存在形式和条件及地点,其分布范围如下:
1.瓦斯爆炸:分布在井下采区的M8煤层的掘进工作面瓦斯积聚区及回采工作面的上隅角瓦斯积聚区。
2.煤尘爆炸:分布在井下采区工作面的回风巷,和原煤转载点和装煤口一带。
3.矿井火灾:分布在井下M8煤层采区自燃。
4.矿井水灾:在采掘过程中遇到原采空区积水,可能导致水灾事故。
5.顶板灾害:分布在井下采掘工作面。
6.压力容器:分布在地面的有空气压缩机。
井下1―5号危险源
压力容器
调度室(48779170)
应急求援指挥部
炸药库
危岩
6号危险源
0.2KM
2KM
1KM
8号危险源
7号危险源
第四节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基本原则
一、坚持“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的第一原则,发生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时,以最快的速度实施救援和处置。
二、坚持“以人为本”时间就是生命的原则,一至五号危险源属井下,发生事故后救护队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处置。六、七、八号危险源在地面,发生事故后,救护队必须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和处置。六号危险源与指挥部相距200m左右,属压力容器。八号危险源距指挥部2000m,属危岩滑坡。八号危险源距指挥部2000m,属炸药库。
三、坚持分工合作、落实责任的原则。公司董事长为全公司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的第一责任人,其不在公司时,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付组长,依照排名先后依次承担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同时,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则为其部门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配合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实施应急救援。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不在时,由其付职依照排名先后承担第一责任人,配合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实施应急救援处置。
四、坚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原则。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各相关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应急救援机构所有成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切实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章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节 事故抢险救灾的领导与指挥
根据危险源分布特点,成立永盛煤业有限公司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同时按规定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小组、后勤领导小组等机构,同时设立应急救援办公司,由陈应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电话:13883660563),值班电话:48746142,具体负责各类制度、文件的编写汇总及日常的安排和处理工作,应急救援小组机构如下图所示: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应急救援
指挥部
技术部
应急救援
办公室
后 勤
保障部
一、相关单位职责:
1、专业救护队:与本矿签订协议的藻渡煤矿专职救护大队,主要负责本矿井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后,实施及时、迅速、有效的抢险救灾要作。联系:48779170
2、辅助救护队:由本矿安全副矿长具体组织矿井采、掘、机、通、运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协助专业救护队的抢险救灾,同时实施在专业队到达之前的及时抢救工作。
3、医疗:由本镇人民医院担任。负责对本矿井事故中伤病员的现场救护和住院救治以及转院救治工作。
二、各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
由矿长陈应明任组长,副矿长吴开彬、技术负责人吴天六担任副组长,成员:胡中华、李正祥、吴德荣、黄昭伦。
1.救援领导小组按分工收集资料、制定和修改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
2.指挥应急救援各小组的工作,并随时检查各小组的准备工作及设备设施。
3.准备和督促做好重特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负责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后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工作。
5.负责搞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和治安稳定工作。
6.负责事故救援后的恢复工作,总结和评价救援工作的成功与失败,并对预案进行补充完善。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由矿长陈应明担任,副总指挥由技术负责人吴天六担任,成员:黄昭伦、吴开彬、吴德荣、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1.指挥部人员认真对预案进行学习、领会,掌握技术要领,对本矿的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要做到心中有数。
2.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统一指挥各小组人员,按各自的职责作好一切救援工作。
3.按事故的类别和灾害程度指挥救援小组的行动,首先防止事故扩展,在保证员工和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抢救人员和财产。
4.同时收集资料和数据,在3分钟内向主管部门和应急救援中心汇报。
5.要作好信息发布的准备工作和是否增援的决定。
6.救出的伤员立即组织抢救或送往附近的医院进行抢救,要最大限度的减少伤亡。
7.同时要指挥做好治安保卫工作、接待工作,搞好治安稳定和周边协调工作。
8.事故处理完后,组织决定恢复相关工作,并整理好所有记录,报救援领导小组。
(三)应急救援行动小组:
组长:胡宗华,副组长:吴开彬,成员:李正祥、吴开学、罗召才、李正全。
应急救援行动小组的职责:
1.热爱矿山救护工作,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全心全意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
2.发扬英勇顽强、吃苦耐劳、舍己为公、不怕牺牲的精神。
3.积极参加科学文化、技术业务学习,加强体质锻练,苦练基本功,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4.自觉遵守《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救护规程》等救护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
5.爱护公共财产,厉行节约,爱护救护仪器装备,认真做好仪器装备的维护保养等,使其长期保持完好的战备状态。
6.按规定参加战备值班工作,坚守岗位,随时做好出动的准备。
7.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英勇果断,积极参战,完成抢救和其他各项战斗任务。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胡大平,成员:黄昭彬、陈容。
后勤保障组的职责:
1.根据预案所需,组织、保障、启动预案后的一切设备材料,并分类存放、定点存放、为枪险之所需。
2.接到报警后,迅速到达指挥部报到,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接受命令后,立即安排相关人员,有条不紊的组织救援所需的物资。
4.安排好应急救援人员的食宿和中途所需的一切原料,保障救援人员顺利工作。
5.搞好环境卫生及保护工作。
(五)信息发布管理组:
组长:黄昭伦,成员:胡大平、黄昭彬。
信息发布管理组的职责:
1.接到救援报警后,迅速赶往救援指挥部报到,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开展工作。
2.迅速收集各类资料,并保证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性质、人员伤亡情况的真实性,经整理后向指挥部汇报。
3.经指挥部审阅后,准备对外发布或报告。
(六)医疗抢救组:
组长:吴开兵,成员:李大友、李正全。
医疗抢救组的职责:
1.接到应急救援报警后,迅速赶往救援指挥部报到,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按指挥部的安排带齐急救物品和药品,到事故地点就近的安全地点,作好抢救工作。
3.救护车司机必须在3分钟内将救护车开到距事故最近的地点,有伤员救出需及时送往附近医院的,必须做到安全快速送达指定医院。
4.医疗组的情况随时必须向指挥部汇报,便于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5.医务人员必须日常作好现场急救的准备工作。
6.对待伤员要耐心细致,按医疗程序救助伤员。
(七)治安保卫组:
组长:胡宗华,成员:陈应明、罗召才。
治安保卫组的职责:
1.接到应急救援报警后,必须迅速到指挥部报道,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布置好治安防范点,有条不紊的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2.要对一切外来人员进行清理和加以监视,防止煽动民心和乘机进行破坏。
3.对抢险材料进行保护,防止被盗而影响救灾。
4.要对来矿家属进行妥善安排和安慰,防止激动后失去理智。
5.维护治安,保护现场。
6.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应付,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求援,要求协助。
(八)善后处理组:
组长:黄昭伦,副组长:陈应明,成员:胡宗华、吴开兵、吴天六。
善后处理组的职责:
1.当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善后处理组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伤亡的具体情况分别通知其家属。
2.家属来矿后,要对其细致的接待和安慰,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其解释。
3.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家属一起协商解决。
救援领导各小组负责人通讯录:(见附表)
第四章 预防与预警
第一节 危险源监控
矿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据各危险源的具体情况,划分为不同的监管单元,确定专人对各单元进行监管。对各危险源按日检、旬检、月检的期限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出来的各类隐患上报安全矿长处,由安全矿长指定专人、定期限、定措施落实整改完善。同时通安科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查、检查活动予以登记整理,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跟踪档案。
为了最大限度杜绝或减少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矿根据自己的特殊性和具体情况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制定如下预防措施:
1.为防止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
(1)对所有电气设备在入井安装前,都必须经技术科科学的检查,并对防爆性能和零部件是否完好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并作好记录,符合规程规定的相关要求后方能入井安装运行和使用。
(2)使用中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由技术科组织井下电工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结果应书面交技术科汇报存查建档。分片负责电工应每日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失爆电气设备,井下电工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操作。
(3)对临时停工的采掘工作面,严禁停止局扇运行,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扇停止运行的工作面恢复通风前,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1条的规定执行。由通安防队派人汇同救护队一并进行排放工作。
(4)对井下建立完善的洒水喷雾系统,在各转载点、溜煤眼、运输机头、总回风巷等,为防止粉尘飞扬,井下各巷道每旬至少进行一次洒水清尘,防止粉尘堆积。
(5)对所有入井人员必须坚持检身制度,严禁烟火、点火物品等入井,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范围内严禁有烟火。
(6)矿灯房要严格矿灯的收发制度,每天坚持对收回来的矿灯要进行检查,对不防爆的矿灯严禁入井。井下人员严禁私自撤卸敲打、撞击矿灯。
(7)在各采掘地点放炮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及綦煤发[2006]98号文件的规定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2.为防止水灾事故:
(1)对地表水的防治,采取疏、截、挡、堵、排等方法。
(2)对井下水防治,对发现煤(岩)层有透水征兆时,必须采取“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严禁边掘边探。留足隔水煤(岩)柱、采区边界隔水煤柱、工作面隔水煤柱及区段煤柱和水平之间的煤柱及矿区边界煤柱等。
(3)对主要排水设备必须达到矿井最大涌水量的安设和购置,并必须有可靠的备用排水设备。
3.为防止井下火灾事故
(1)对井下所有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供水管网水量充足,井下水池随时保持足够的水量。
(2)救护队每5天一次对各已密闭的采掘工作面进行仔细的发火征兆检查,同时测定各种有毒有害气体书面报告技术负责人和通安科备查。
(3)按规定及时封闭采空区。
(4)对各工作地点放炮,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及綦煤发[2006]98号的规定进行放炮工作。
(5)井下电工严禁带电作业。
4.为防止顶板事故;
(1)必须加强矿井地质工作,地测人员对每个采区、各回采工作面顶、底板岩性的组成、物理力学性质、与邻近煤层的开采关系、煤质软硬、厚度变化和倾角、地质构造、自然裂隙的性质及赋存情况等都要进行调查研究,写出各工作面的地质报告,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止顶板事故的措施。
(2)组织力量,进行工作面矿压观测。
(3)认真编制《作业规程》,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组织正规作业,加快工作面推进度,以减少顶板悬露的面积和时间。
(4)对作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教育,使职工熟悉和掌握顶板事故发生前的征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有危险情况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理,来不及处理时,要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报告调度室。
(5)严格工作面的检查和管理,保证支护质量和支架的稳定性,支护使用的材料,其规格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金属支柱必须定期试压,各种特殊支架要按《作业规程》要求架设。
(6)工作面如遇破碎、松软顶板、过断层、过老空、过冒顶区以及初采或收尾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缩小空顶距离,改变支护方式,增强支护密度,加强顶板管理工作,在顶、底板破碎时,支柱必须穿鞋戴帽,加强扛背、杜绝空顶。
5.为防止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1)对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并持有特种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2)对按压力容器的使用,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在运行中使各个安全装置必须要安全可靠,严禁带病运行。
(3)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离岗位或在岗睡觉。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一切所需记录、和运行记录。
(5)严禁使用验收不合格的压力容器投入使用。。
6.为防止危岩滑坡事故
(1)定期对危岩滑坡的地带进行检查和观测,发现有可疑的地方,作上记号,随时观测,一旦发现有滑坡危险,立即撤离危险区或受威协的人员和设备。
(2)对危岩滑坡有影响的范围要制定醒目的安全标志,或警戒栅栏。
(3)对有大型的危岩,要采取措施对其加固和保护、或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对危岩滑坡影响范围内的住宅和车间、工作场所要及时搬迁到安全地方。
第二节 预警行动
本预案适用范围:
凡矿井发生下列安全事故之一的,均按本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造成严重伤亡或工作面造成破坏的。
2.井下发生火灾,直接灭火无效,有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的。
3.井下发生水灾,危及人员或抽水房透水事故的。
4.井下采煤工作面大面积冒顶的。
5.压力容器超压,或操作不当造成爆炸的。
6.危岩垮落或山体滑坡的。
第三节 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井下各采掘地点一旦发生事故,井下人员立即到事故附近的电话亭,打电话告知监控中心调度室(24小时派有专人值班)报告事故相关信息后。由调度室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参与救援行动。
地面一旦发生事故,事故附近的人员立即打电话告知监控中心调度室(24小时派有专人值班)报告事故相关信息后。由调度室立郎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参与救援行动。
报警系统:井下各采掘地点设有防爆电话与监控中心调度室相通,调度室电话号码48746142,地面内部电话:48746142,地面外线电话:48746142。
救护队设有预警铃,铃声一响,全体队员立即集合接受命令待今出发。
矿配电房设有预警喇叭,警音一响,各级人员立郎到达指定岗位待今。
通讯系统:应急指挥机构之间,应急队员之间均有电话相联系。
应急机构各小组负责人通讯录(见附表)
严格执行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凡本矿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在最短的时间(2分钟内)以最快的方式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及领导小组获悉后,在3分钟内立即向县应急救援中心和主管部门、重庆渝南分局报告,并视其事故情况及时作好有关情况续报工作。
2.不论是部门报告和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向上级报告时,可先采用口头(电话)方式报告,随后立即用书面形式正式上报,报告时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类别。
(2)事故的情况,简要经过,伤亡人数、遇险人数或有可能发生的重大后果、破坏范围和损失情况。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有无发生二次事故的可能。
(4)伤亡人员的抢救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5)是否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救援工作。
(6)报告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事故发生后,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在抢救人员和财产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抢救伤员时、要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上(+)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第五章 事故的应急处理
第一节 事故的响应分级
应急救援分级响应是在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后,根据事故大小、救灾难度、影响程度,相应级别的矿山应急组织处于响应状态,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我国矿山应急组织体系对矿山事故的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I级应急响应:
若企业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实行I级响应。
企业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按《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救灾方案实施救援工作,同时上报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组织。
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组织处于预备状态。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了解、掌握事故的应急救援情况,向矿山应急救援专业组、专家组、省级救援基地、省级医疗救护中心等发出预警,同时向上级应急组织报告。
国家矿山应急组织处于知悉状态。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值班和联络,密切关注事故现场情况。
II级应急响应:
若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行II级响应。
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组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向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国家矿山应急组织处于预备状态。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及时掌握事故的应急救援情况,传达指挥部有关指令。向矿山救援专家组、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国家医疗救护中心、救援物资储备单位等发出预警,
III级应急响应: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急救援实行III级应急响应,国家矿山应急组织启动应急预案:
(1)若企业发生30人以上特别重大伤亡事故;
(2)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有重要批示的重、特大事故;
(3)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或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事故;
(4)受灾、受困人员在30人以上的事故;
(5)其它需要国家组织应急救援的事故。
第二节 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1、接警
(1)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监控中心调度室)负责接收全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报警信息。值班电话:48746142(外线)。
(2)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时、必须做好事故的详细情况记录。
(3)若不是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首先接到报警时,其他接警人员应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
(4)若事故信息不是来自地方人民政府矿山应急组织,应立即告知相关人员。
2、应急组织启动
(1)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警后,立即通知所有指挥部成员到指挥部集合。同时通知有关部门、矿山医疗救护中心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2)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汇报事故情况,整理现场资料、图纸等,供指挥部决策、指挥使用。
(3)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组织研究救援方案,指挥部成员根据指挥部命令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4)指挥部决定派出赴现场应急工作组、应急救援行动小组,确定是否请求外部增援。
(5)指挥部及时上报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适时向媒体公布。
3、应急救援行动
(1)赴现场应急工作组听取事故现场情况汇报,并了解以下内容:
事故矿井概况
事故发生的经过
灾区探查的情况
初步判断分析事故地点、类别、原因
已经采取的救援措施
医疗抢救、医治安排
后勤保障
治安保障
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矿井图纸资料: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布置图、矿井通风系统图、事故地点局部放大图和剖面图、抢救工程进展图、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消防火系统图等。
(2)赴现场应急工作组指导、协调抢险救灾,根据救援情况,负责协调调动救援、医疗力量和救援装备、救援药品。
(3)赴现场应急工作组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
(4)赴现场应急工作组向矿山应急指挥部汇报事故现场情况及救援方案,随时保持和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联系。
(5)指挥部根据现场汇报分析掌握救援进展情况,修正救援方案,下达指令。
4、应急救援结束
(1)现场救援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工作组向矿山应急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做出应急救援工作总结,并建档管理。
5、矿山事故报告
(1)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按照《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采取积极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2)矿山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抢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3)地方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并按照规定上报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4)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全国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报警信息。
6、矿山救援队伍的应急响应
矿山救护队值班人员接到事故电话,应在问清和记录事故地点、时间、类别、遇险遇难人员数量、通知人姓名及单位后,立即发出警报,并向指挥员报告。矿山救护队应做到:
(1)矿山救护队值班小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事故性质携带所需救援装备,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矿山救护队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救灾方案,按照矿山(煤矿)救护规程的规定,组织灾区探察,实施有效救援。
(3)矿山救护队应将灾情和救援情况,及时报告现场救援指挥部。救援能力不足、难以实施有效救援时,应立即向现场救援指挥部明确要求增加救援力量。
如果有到事故现场增援的矿山救护队,与先期到达的矿山救护队组成矿山救护联合作战部,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共同完成事故的救援工作。
在处理特别重大、复杂的矿山事故时,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救援力量不足,由国家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调动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加强救援工作。
矿山医疗救护中心及各医疗救护组织接到事故通知后,必须做好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救援指挥部决定,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医疗救治。
第三节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公司根据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性质、类别,制定以下应急救援处置措施。
1.当发生瓦斯和煤尘爆炸时
(1)当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井下人员或其他人员应立即电告调度室,调度室立即报警,指挥部人员迅速到位。
(2)指挥部首先命令切断井下电源,同时及时组织救援小组人员对其进行侦察,掌握情况和数据。根据事故报告情况立即疏散井下所有人员。
(3)当井下有人员遇堵塞在工作面时,首先采取自救或互救,自己首先戴上自救器,或挽扶其他职工沿进风流方向撤离灾区。堵塞严重时,找一安全地点等待营救,打开压风管道或发出救援信号等待营救,及时、迅速组织其他职工采取有利的方法自救,采取轮流疏通堵塞物等方法,并随时与调度联系。
(4)根据侦察的情况和数据确定行动方案,首先救助遇险人员。
(5)指挥部根据事故地点,可在距灾区距离最近的安全地点设立救护基地,选择正确的通风方式,使爆炸后产生的在毒有害气体不涉及其他工作面。如果发生在回风巷,则要保持风机的正常运转。救护队沿进风方向或威协区域迅速撤人和救人。当发现火险重大隐患必须立即科学的扑灭。
(6)如果是突出引起的爆炸,在探明突出地点后,检测瓦斯涌出量和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并及时判断确定有无二次爆炸。
(7)若没有火灾,没有二次爆炸的危险时,及时清理好回风堵塞物,恢复通风设施,调整通风系统,确保正常通风。
(8)若是内因火灾,不能直接扑灭时,就选择好位置,准备密闭。密闭的程序按《救护规程》规定操作。
(9)密闭完后立即撤离现场。指挥部根据情况再决定恢复程序和措施。
2.当发生水害事故时
(1)如遇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时,现场人员应马上按避灾路线撤出井外,同时通知其他威胁工作面的人员撤离,并电告调度室。
(2)在现场的人员首先应就地取材,设法堵住出水点,如水势凶猛,无法堵住时,切断电源马上撤离。同时通知其他工作面人员撤出。
(3)如遇上山掘进被水淹没安全出口时,灾区人员尽量撤到安全的高处,并戴上自救器等待营救。
(4)遇险人员救出后应立即脱掉工作服,并用保温毯进行保温。压出腹中积水,进行苏生器或人工呼吸急救。如遇有毒有害气体中毒者,不能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时,只能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5)救护队根据水势迅速抢救遇险人员和保护好水泵,如水位上升快时,决定将水泵上移,但不能停机,并加强通风,同时检测有害气体(硫化氢、瓦斯、二氧化碳)。
(6)如本矿水泵不能满足排水需要时,指挥部应立即向外求援,调配水泵增大排水量。
3.当井下火灾事故时
(1)当井下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方法、在安全的前提下直接灭火。
(2)当救护队接到火灾命令后,首先撤出井下人员,切断电源,对火灾类别、范围、地点进行侦察,同时检查瓦斯和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立即制定救援方案施救。
(3)当如遇火灾围困时,首先戴上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着嘴沿进风风流撤出。若有不能行走的伤员,首先要给他戴上自救器,挽扶着撤离灾区。
(4)当遇内因火灾时必须及时和观测瓦斯变化情况,选择适当的科学位置进行密闭。密闭时,按《救护规程》规定操作。
(5)当如果遇外因火灾,首先切断电源,采取直接灭火的方法直接灭火。如火灾发生在进风巷,应采取矿井反风。反风前撤出进风侧的人员。如火灾发生在回风巷,应保持正常通风,可燃气体不会积聚到爆炸的前提下,可减少进入火区的风量。灭火时要有专人检查瓦斯浓度,如瓦斯浓度超过2%,不得直接灭火。
(6)当若火势过大,燃烧范围大,救灾人员难以接近火源或直接灭火不安全和不经济时,指挥部应及时决定封闭火区采取综合灭火方法。
(7)火区封闭后,72小时后,救护队去检查密闭效果,抽气化验如无明显效果,证明密闭不严,应马上采取补救措施。
4.当发生顶板事故时
(1)当井下发生顶板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指挥部,指挥部立即命令救援小组进行抢救。
(2)救护队迅速到达现场后,首先了解冒顶的范围,人员所在位置,然后决定现场抢救方法。
(3)如遇大块矸石压住,只能用千斤顶顶起将伤员取出,严禁风镐打或用铁锤敲。
(4)如遇大型冒顶,里面还有人呼救时,首先用压风管向里面送风供氧。然后再采取装巷救人,如装巷困难时,就采取用新掘进绕巷去救人。
(5)救出人员如遇停止呼吸,应采取人工呼吸法或苏生器进行抢救(首先检查胸背部有无骨折,有骨折的不能采用压迫法人工呼吸)。
(6)如遇外伤伤员流血不止时,马上采用压迫止血法止血,并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5.当发生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时
(1)当压力容器发生爆炸事故时,救援行动小组首先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利用广播报警,说明事故的危害性、事故波及范围和积极响应事故抢救或撤离事故危险区域。
(2)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要划定危险区域,防止其他人员入内。
(3)对爆炸后产生的其它危害要及时加以控制和处置。
(4)对事故现场要及时进行恢复人行通道。
6.当发生危岩滑坡事故时
(1)当危岩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要立即指挥行动小组对其伤员进行抢救。利用广播报警,并说明事故的危害性,同时迅速撤离危险区域,积极响应和参与抢险救灾。
(2)指挥部要派专人观测危岩发生地点的情况,保证救援小组的救援安全。
(3)尽快组织人力物力,把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控制和抢救。
(4)尽快把堵塞的要道疏通,保障救援的材料和运送伤员畅通。
(5)加强防范要做好防止危岩事故引起的其它事故。
第四节 矿工自救与互救和现场急救
当矿井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后,矿工在万分危急的情况下,必须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积极、正确地采取救灾及自救、互救的措施,现场人员必须遵循一定的行动原则:及时报告灾情,积极抢救,安全撤离及妥善避灾等原则。
当发生灾变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必须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的性质、事故地点及灾害程度,并迅速利用距灾区最近的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涉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人员尽快全面知道灾情。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在抢救事故的过程中,必须保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严禁冒顶蛮干和惊慌失措,严禁各行其事和单独行动。当受灾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应由现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离路线和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如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妥善避灾,等待矿山救护队的求援,切忌盲动。
各类灾害事故避灾自救与互救措施
1.当发生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当井下人员一旦发现感受到附近空气有颤动现象或发出嘶嘶的空气流动声的情况,要沉着、冷静,采取措施进行自救,具体方法是:背向空气颤动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以降低身体高度,避开冲击波的强力冲击,并闭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火焰吸入肺部。用衣物盖住身体,爆炸后,要迅速按规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着避灾路线赶快撤离到新鲜风流中。
2.当发生矿井火灾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当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尽最大的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情况,通风系统、风流及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与自己所处巷道位置之间的关系,并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的方法。
3.当发生矿井透水事故时自救与互救
当透水事故发生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涌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根据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退到透水地点以上的水平,而不能进入透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立巷道,当现场人员被涌水围困无法退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避难硐室中避灾,或选择合适地点快速建筑临时避难硐室避灾。
4.冒顶事故的自救与互救
当遇采掘工作地点发现有即将发生冒顶的征兆时,而当时又难以采取措施防止采掘工作面顶板冒落时,应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撤离到安全地点,遇险时要靠煤帮贴身站立或到木垛处避灾,遇险后遇险者应立即采用呼叫、安全敲打等方法,发出有规律不间断的呼救信号,以便救护人员和撤出人员了解灾情,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第六章 应急救援物资与保障
第一节 内部救援保障
一、指挥保障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必须认真收集有关各种数据(特别是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的通讯信息等),果断决策抢险救援方案,指挥抢险事故工作,保障指挥决策的科学性、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二、抢险救援队伍保障
公司的自备救护队日常应加强救援工作的应知应会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身体素质的锻炼,加强对救援物资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使用的管理,提高抢险救灾的能力。当事故发生后,救护队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根据灾情严重与否及自身救护力量,决定是否请外部支援。
三、医疗保障
医疗抢救组负责应急处理工作中医疗救护保障的组织实施,坚持“救死扶伤,以人为本”的原则,专业队伍医疗救护和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要在第一时间内现场展开(特别是矿山救援队伍医疗救护知识的专项培训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物资保障
应急救援机构的各小组应定期检查各类事故的救灾物资准备情况及分布情况,定期向公司董事长汇报工作。
后勤保障组必须认真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供应,定期核查救援物质和装备的数量及质量,保障抢险过程中有充足的救灾物资,使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节 外部救援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灾情情况决定请求外部应急救援队伍与否,通过向行业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调援,根据医疗抢救组的能力决定是否请求外部医疗机构增援(石壕镇医院),保障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七章 预案的维护管理
第一节 应急救援人员培训计划
公司董事长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本预案内容。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机构的各小组认真学习本预案内容,各部门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本预案内容。
第二节 预案演练计划
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从公司实际出发,针对危险源以及各危险源易发生事故的方式,每半年组织员工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本预案进行一次模拟应急救援演习,提高公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救援小组成员的实战水平和作战能力,增强公司广大员工预防事故的意识和自我防护自救互救能力,以便在事故发生后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三节 预案的修编条件
应急救援小组每年组织对预案修订一次。
应急救援小组根据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预案进行修订,保证本预案的科学性、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第四节 奖惩与实施
在抢险过程中成绩显著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嘉奖,因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本预案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生效。
第八章 预案编制领导小组及任务
公司成立本预案编制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黄代军担任,副组长由矿长陈应明担任,小组成员:吴开彬、吴天六、胡宗华、黄昭伦。
预案编制领导小组的任务:⑴收集资料,并进行初始评估。⑵辩识危险源并评价风险。⑶评价应急能力与资源。⑷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体系。⑸编制符合实际的应急计划方案。⑹编制各级应急计划。
附: 1、应急救援组织指挥联系电话。
2、煤矿交通及地理位置关系示意图。
3、应急救援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4、矿井通风、避灾、采掘工程平面图。
5、煤矿救护队说明。
应急救援组织指挥联系电话
姓 名
职 务
有线电话
移动电话
陈应明
救援领导小组组长
48746142
13883660563
陈应明
救援指挥部指挥长
48746142
13883660563
吴天六
救援指挥部副指挥长
48746142
13752905856
黄昭伦
信息发布组组长
48746142
13883255285
黄昭伦
指 挥 部 成 员
13883255285
吴开彬
13002315670
吴德荣
13983199986
胡宗华
救援行动小组组长
13637739446
吴开兵
医疗抢救组组长
13002315670
救 援 指 挥 部
48746142(办)
应急救援处理中心
24小时值班电话
48661968
县救援指挥部
应急救援中心
执法大队
24小时值班电话
48661995
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