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煤矿07年应急救援预案
兴隆煤矿07年
前 言
綦江县石壕兴隆煤矿是一个从事井下开采的私营煤矿企业,位于石壕镇万隆村七社亿万公路之间,年产3万吨,实际生产3万吨,属高瓦斯矿井。矿井自然条件和生产环境极其恶劣,在“水、火、瓦斯、粉尘、顶板”五大自然灾害中除粉尘无威胁外,其余灾害均威胁矿井安全生产。为预防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发生,能及时、有效地采取安全措施,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讯速有效控制处理,减少发生事故后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预案》在编制过程中,成立了以矿长为首的、采、掘、机、通、运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编制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编制工作,编制中力求简明易懂,图文结合,利于贯彻和落实。
第一章 企业概况
第一节 编制的目的任务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关注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防止、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和应对煤矿企业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采取有效措施,并能及时及有序地进行事故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上级的文件要求,并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本着“以人为本,以防为主,分级管理,平战结合,统一指挥,分工协作,联合行动”的原则,特制定本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预案。
第二节 矿井概况及道路交通
一、矿井简介
1、兴隆煤矿、位于石壕镇万隆村七社亿万公路之间,年产3万吨,实际生产3万吨。
2、开采布置方式:由于地质变化复杂,断层较多,布置成短壁式开采。
3、煤矿安全管理机构:矿级管理4人、技安3人、瓦检6人、放炮员3人、采用三八制作业。
4、煤矿通风方式:采用30千瓦风机,中央分裂式通风。
5、煤矿供电:使用一万伏的农网电源,另有贵州农网电源。
6、矿井排水:平洞开拓,井下各层间水通过巷道水沟自然排水。
二、矿井概况
本矿井主井口标高+1290m水平,风井口+1338m水平,矿井井田范围无居民居驻无其它建筑物。只有风井口上有亿万公路通过。
三、道路交通及位置;(详见交通位置图)
本矿井位于綦江县石壕镇万隆村七社,在渝黔交界的地方,距石壕镇至兴隆煤矿25公里。距贵州桐梓县亿郎镇32公里。
四、矿井主要设备及设施;
1、矿井为平硐开采。
2、运输:人力推车。
3、供电:矿井采用双电源供电,綦南供电所农网1万伏电源,另贵州仙源供电所农网1万伏电源。
4、通风:矿井为机械双风机通风,一台备用,一台工作,其功率为30KW。
5、排水:矿井平硐自然排水。
6、瓦斯检控:为KJ90监空系统,可同时检测16个头面的瓦斯。
第三节 矿井地质情况及开采布置
一、矿井地质情况
本矿井煤层倾角在55°―75°之间,为结倾斜煤层。地质构造复杂,断层多。随时都有间密的可能。
二、开采布置
本矿井为平硐开拓,工作面采用后退式回采。
第四节 历年来矿井灾害事故分析
一、 历年事故统计表
年份
事故类别
伤亡人数
事故地点及原因
99
顶板
1人
回采工作面
2000
瓦斯
1人
盲巷窒息
2001
顶板
2人
回采工作面
2003
顶板
1人
回采工作面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管理不到位。
3、职工违章、冒险蛮干。
第二章 矿井灾害分析及危害
第一节 重大危险源的确定分布及危害程度
根据危险源的危险性及影响范围大小、结合于煤矿行业的特殊性,井下工作面受五大灾害的威胁,其危险源分为以下三个目标。
1、1号目标;南、北12#层+1290水平以上1120、1121掘进工作面、
2、2号目标;北8#层+1290水平以上1804柔型掩护支架回采工作面、目标的具体分布情况下图所示:
3、3号目标;地面煤仓、矸石山。
北8#层1804柔型掩护支架回采工作面
南北12#层1120、1121掘进工作面
350m 320、 350m 地面煤仓、矸石山
矿办公室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1、1号目标:1120、1121掘进工作面距离主井口350、320m,距离风井150m,工作面倾斜长60m、走向320m、倾角65°―75°之间、煤厚1.5―2.5m,掘进上山为倾斜35°,作业人员6人/班,实行独立通风。可能发生的事故有:瓦斯自息事故、煤壁片帮事故、放炮事故、运输事故、机电事故及水灾事故等。
2、2号目标:1804柔型掩护支架回采工作面距离主井口350m,离北风井120m,工作面倾斜长80m,走向100m,倾角38°煤厚1.5―2.5m,采用长壁式后退式回采。独立通风,每班人员10人/班,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顶板事故、火灾事故、水灾事故、机电事故、留煤眼事故、运输事故及片帮事故等。
3、3号目标:地面煤仓、矸石山。可能发生的事故有:跨踏、压伤事故等。
第二节 矿井灾害类别及危害程度
一、灾害事故类别
根据煤层赋存条件,采煤生产工艺流程确定我矿有如下易发灾害事故:
1、瓦斯事故(自燃和瓦斯爆炸)
2、冒顶事故(分局部冒顶和大面积冒顶)
3、机电事故
4、运输事故
5、放炮事故
6、火灾事故、
7、水灾事故、
8、中毒事故、
9、其它事故、(地面矸石山、煤仓)
二、危害程度
1、轻微事故:为轻伤1―2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
2、一般灾害事故:指重伤1人以上或轻伤3人以上,死亡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20―25万元,以及造成全矿井停产2―3个月。
3、重大灾害事故:重伤5人以上,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以上,造成全矿井停产5个月以上。
因此,防治矿井灾害事故首先防治重大安全事故,然后防治一般事故,其它防治轻微事故。
第三节 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在本矿区域范围内发生下例各类事故均应立即按本预案规定执行,(重伤、死亡)。
调度室(48901069)
应急求援指挥部
炸药库
危岩
6号危险源
0.2KM
2KM
1KM
8号危险源
7号危险源
在1号、2号目标的危险源区域内发生各类井下事故如:瓦斯爆炸事故、顶(底)板事故、火灾事故、水灾事故、机电事故、片帮事故、运输事故或遗失重大危险源物品〈炸药、电管、〉等事件即
井下1―5号危险源
立按规定启动本预案。
压力容器
第四节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基本原则
1.坚持“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的第一原则,发生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时,以最快的速度实施救援和处置。
2.坚持“以人为本”时间就是生命的原则,一至六号危险源属井下,发生事故后救护队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处置。七、八、九号危险源在地面,发生事故后,救护队必须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和处置。七号危险源与指挥部相距500m左右,属压力容器。八号危险源距指挥部600m,属危岩滑坡。九号危险源距指挥部700m,属炸药库。
3.坚持分工合作、落实责任的原则。公司董事长为全公司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的第一责任人,其不在公司时,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付组长,依照排名先后依次承担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同时,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则为其部门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配合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实施应急救援。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不在公司时,由其付职依照排名先后承担第一责任人,配合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实施应急救援处置。
4.坚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原则。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各相关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应急救援机构所有成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切实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章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节 事故抢险救灾的领导与指挥
根据危险源分布特点,成立兴隆煤矿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同时按规定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小组、后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电话:48901069》。由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各类制度、文件的编写汇总及日常的安排和处理工作。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事务法律咨洵组
通讯联络
安全生产办公室
应急救援指挥部
应急救援小组
管理组
技术组
后勤组
保卫组
消防组
特殊抢险组
协调小组
公用工程组
医疗组
各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应急救援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讯电话:
职 务
姓 名
在 矿 职 务
手 机 号 码
备 注
组 长
文明周
矿 长
13752810248
副组长
马星祺
技术负责人
13594219818
成
员
李克庆
安全矿长
13527303808
廖宗维
生产矿长
13609426978
穆文发
后 勤
48905598
李克纯
技 安 员
廖宗祥
技 安 员
唐中平
技 安 员
副组长
马成林
驾驶员后勤矿长
13983051839
1、由煤矿矿长统一组织领导,安全矿长,技术负责人及生产矿长具体牵头负责,技安,瓦检,后勤矿长,职工相互密切配合的原则。
2、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总指挥部由文明周担任,副总指挥由技术负责人马星祺和安全矿长李克庆但任,成员由生产矿长、技安员、瓦检员、放炮员、后勤矿长、库管员、电工以及班组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总指挥部下设一个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安室,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矿长李克庆兼任,副主任由各实施方案的指挥者担任,根据事故类别,由办公室主任先行负责,按各实施方案进行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
第二节 应急救援组组成
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下设抢险救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环境监测,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事故调查七个指挥组,各职能部门制定职能相关的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确保预案实施。
第三节 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
1、枪险救灾指挥组,根据事故类别由总指挥按照事故主管职能原则确定现场指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其职责和全限是执行总指挥的命令,组织指挥前方救援,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如果来不及报告可先行处置后才进行报告。
2、警戒保卫指挥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组织营救遇难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它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矿车数量,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避。具体实施工作由技安室牵头负责。
3、医疗救护指挥组,负责组织抢救队伍,利用各种设备抢救伤员,组织调用救护车辆,伤员一旦运出井外,及时用车辆运往指定医院救治。具体实施工作由后勤矿长负责。
4、环境监测指挥组,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利用各种仪器、仪表及时对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对空气、水源、人体所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消除等相关措施,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具体实施工作由总指挥下设的办公室牵头,特殊工种负责。
5、后勤保障组:根据事故类别,协调有关部门及相关村社或建立应急指挥通讯系统,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安排好抢险救灾工作人员的膳食,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实施工作由后勤矿长和库管员负责。
6、事故后处理指挥组:根据实行情况,组织主管部门、安监派出所、工会、保险公司及其它相关部门开展对死亡人员的处置和工伤确认。及时通知死亡人员的家属,落实用于接待死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具体实施工作由煤矿业主和生产矿长负责牵头。
7、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分类,组织协调安监,派出所、工会、监察和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应当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死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并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及《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具体实施工作由办公室牵头。
第四章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职责
第一节 总指挥部的职责
1、宣布启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重特大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2、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第二节 办公室的职责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
3、适时发布通报,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4、针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进行〈预案〉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五章 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节 事故发生后首先用电话报告
凡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一般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或损失达到20万元以上,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在2分钟以内最短方式向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必须在3分钟以内向镇安全办公室、镇政府报告,同时县煤管局、煤监局、綦江县应急救援办公室〈电话:48661995〉同时立即制定方案、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上级主管部门到达后,按上级部门制定方案、措施执行,服从领导指挥和安排工作。
第二节 随后必须应用书面进行报告
1、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发生时间、发生的具体地点初步断定事故的类别。
2、安全事故发生情况、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或其它后果,影响范围、损失财产估算。
3、初步判断事故原因,有无二次事故可能。
4、伤亡人员及枪救和已经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以及效果情况等。
5、初步根据事故类别及灾害的大小决定是否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救援工作。
6、书面报告必须写出报告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手机、电话的号码〉。
第六章 预防与报警
第一节 危险源监控
1、矿井按照行业管理的有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并完善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了危险源管理制度化。
2、每班井下现场执行了矿级领导跟班检查制,及时解决了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处理了事故的隐患。
3、定期组织了安全检查活动,矿安全领导小组做到了每旬一小查,每月一次大检查,使事故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4、矿井按照其生产规模和有关行业管理规定,购置了相关的安全生产设备,构筑了安全生产设施,配齐了安全生产所需的仪器仪表。
第二节 预警行动
一、预警条件
1、矿井突然停电,且停电时间在15min以上;
2、瓦斯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间达30min以上;
3、采掘工作面发生轻伤2人以上;
4、危及安分生产方面的其他问题。
二、预警方式
口头直接告知或用电话告知,若发现地质灾害时,应用口哨和铜锣报警。
三、信息发布
矿安全生产调度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首先应报告当班值班矿长,当班值班矿长再告知矿长,由矿长决定信息的发布。
第七章 信息报告程序
一、事故报告程序
矿井发生事故后,矿调度室必须立即向矿长汇报,矿长根据事故情况和危害程度再用电话向石壕镇政府、煤管办、县煤管局等相关主管部门逐一汇报。
二、联系方式
1、井上下通讯:井上下安设4台防爆电话联络,一台设置于地面矿调度值班室,另3台设在工作面附近。
2、矿内、外通讯:矿井安设2台程控电话与外界联系,一台安设于调度值班室,号码为48905598;另一台安设于矿部办公室,号码为48884615。另外,矿长、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均配置手机各一部。
第八章 预防瓦斯(煤尘)爆炸燃烧事故
第一节 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
为了杜绝、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我矿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意见,特制定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
1、合理布置通风系统,保证各碛头所需要的风量,掌握风量变化,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2、独立通风,严禁工作面串联、局扇拉循环风等。
3、严格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火、严禁穿化纤服入井。
4、严格机电设备的管理: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严禁瓦斯超限或带电检修设备。严禁“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必须备有可靠的“三大”漏电保护装置。严禁使用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
5、严格放炮管理:炸药、雷管必须使用矿用炸材。格执行“一炮三检制、三人连锁放炮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
6、井下巷道必须安设洒水系统,进行洒水降尘,定期进行煤粉清扫。
7、必须按〈规程〉规定对进、回风巷安设防爆水袋,配备自救器。
第二节 预防矿井火灾事故
1、井下设备处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井口20m内严禁烟火,井下严禁存放油料等易燃物品。严禁带电搬迁设备,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2、井下放炮必须坚持“三不放炮”的原则。加强职工培训,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3、加强采空区密闭墙的管理,定期检查,安设可靠的反风装置,配备足够数量自救器。
第三节 预防水灾事故
1、收集、掌握矿井开采井田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情况,编写防范措施,做好防洪防汛工作,加强雨季三防工作,设置好防水墙、防洪沟。
2、在各工作面掘进巷道时,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加强作业人员的培训,掌握各种穿水预兆的防范技能。
第四节 预防顶板事故
1、采掘工作面作业前,必须编写好〈作业规程〉制定相关的顶板管理措施。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帮空顶”作业。遇顶板破碎时,必须制定相关的补充措施。
2、过地质变化带,维修巷道,必须专门编制防止顶板跨落的安全措施,落实专人负责。
第五节 预防运输、机电事故
1、同方向运输、必须同进同出,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放飞车、推埋头车等,必须加强信号联络,严禁推霸王车。
2、井下电器设备,严禁带病运行,严禁带电维修、电缆必须悬挂整齐,维修人员必须经县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持证人员担任。
第六节 预防留煤眼事故
1、各留煤眼必须在联络眼上口设置“卡子”防止人员下坠的安全防护措施。
2、排堵人员必须派有经验的老职工不得少于2人以上,并按措施进行处理。
第七节 煤仓、矸石山事故
1、经常对煤仓、矸石山的检查,发现隐患按措施及时处理。
2、对职工进行教育培训,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煤仓和矸石山。
第九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启动条件和范围
第一节 预案启动条件
本《预案》所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本矿井下发生的造成重特大人员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1、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
2、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3、虽不属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总指挥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凡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均由总指挥发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第二节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范围
在我矿井下从事生产的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包括以下条:
1、爆炸火灾事故:发生爆炸、火灾事故后,如不采取措施,可能导至严重后果的。
2、井下一次造成或死亡三人(含三人)以上的煤矿安全
事故。
3、地质灾害事故,发生地质灾害后,如不采取措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
4、爆炸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一次死亡三人(含三人)以上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
5、一次造成死亡三人(含三人)以上的电力事故或因电力设施严重损坏引起事故的。
6、特种设备发生火灾,爆炸泄露事故造成一次死亡三人(含三人)以上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7、煤仓、矸石山发生跨塌、压伤事故。
本(预案)重点适用于煤矿地面、井下生产安全事故,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火灾事故,爆炸物品运输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地质灾害事故,电力事故等。其它事故由相关的部门按照相应的规定及预案组织实施。
第十章 重特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的原则和纪律
1、防止各类事故的扩大,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原则,发生各类重大安全事故时应以最快速度实施救援、处置。
2、施救涂中、应坚持应急救援人员优先,保护环境优先。坚持“时间就是生命”的原则。各危险源地点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施救处理。
3、企业负责人是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第一责任人,其本人不在时、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副组长依照排名先后承担第一责任的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应救援、处置。
4、各小组成员坚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原则,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各相关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应急救援机构所有成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第十一章 矿工自救与现场急救
矿井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的初期,波及的范围和危害一般较小,是
抢救和控制事故的有利时机,也是决定矿井和人员安全的关键时刻。灾区人员如何开展救灾和避灾,对保证灾区人员的自身安全和控制灾情的扩大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发生事故现场时在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1、及时报告灾情:发生灾害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利用最近处的电话或其它方式报告矿值班室,并迅速向事故可能引响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工作人员尽快知道灾情。
2、积极抢救:灾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积极的方法和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起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3、安全撤离:当事故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急人身安全时,应由现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路,按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规定的线路和当时的实际情况,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线路,迅速撤离危险区域至地面。
4、妥善避灾:如巷道受冒顶堵塞等其它原因无法撤离时,应迅速进入预先建筑好的临时避灾硐室,妥善避灾,等待矿山救护队的救援,切忌盲动。
二、各种事故的避灾自救措施
各种事故发生前都有预兆,当井下人员发现有预兆时、必须沉着冷静,采取措施进行自救,不能盲目惊慌,同时应戴好自救器,按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线路,迅速撤离灾区。
第十二章 应急救援的保障
第一节 内部保障
一、应急队伍及职责
1、专业救护队:为与本矿签订协议的松藻煤电公司专职的救护大队,主要负责本矿井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后,实施及时、迅速、有效的抢险救灾工作,联系电话48731116、
2、辅助救护队:由本矿组织的安全救援小组及有关成员,主要负责协助专业救护队的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实施在专业救护队未达到之前的及时抢救工作。
3、医疗:由本镇人民医院担任,负责对本矿事故中的伤员、现场救护和住院救治以及转院救治工作。
第二节 外部求援
本矿在抢险救灾中,因抢险救灾物资,设备等不能满足救灾需要时,由矿长指定一名人员到临近矿井借调使用,同时请求政府协调救灾资源,以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章 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
第一节 应急救援人员培训计划
一、工人培训
1、新招职工必须进行入井安全培训学习,使其懂得如何避灾,自保,遵守安全管理,不违章、冒险作业。
2、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学习,熟练各种灾害发生的预兆,如何进行预防和处理。
第二节 宣传、贯彻和预演
1、已批准的〈预案〉由矿长负责宣传、贯彻和落实。本《案〉必须组织全矿职工培训、学习,掌握各种灾害的应急救援措施,由应急救援小组组长负责。
3、每半年定期有针对性的选择“事故救援预案”进行
一次模式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救援小组成员的实战水平和作战能力。预防事故的意识和自我防护自救,力争在事故发生后能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三节 预案的编修条件
本〈预案〉每季度或半年,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危险源”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改和补充完善。
(一)本《预案》是处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总指挥部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处置。
(二)各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我矿干部职工预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凡我矿的干部,职工都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任务。
(四)总指挥部应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并适时组织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1、应急救援报警指挥联系电话表、
2、1120、1121掘进工程平面及被灾路线示意图、
3、1804柔型掩护支架采掘工程平面及被灾路线示意图、
4、交通示意图、
5、救护协议、报:石壕镇应急救援机构。
发:与〈预案〉相关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