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矿业业务招待规定
XX矿业业务招待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业务招待管理,严格控制费用开支,降低企业管理成本,规范接待行为,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接待原则
本规定所指公务接待工作是公司领导或业务部门负责人在公司内部进行的公务接待。
公司所有对外公务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来客各对口相关业务部门配合实施。
招待所为公司内部业务用餐招待场所。
凡来公司进行公务活动的上级部门领导、兄弟单位及业务单位,招待用餐根据工作需要一般在迎、送时各安排一次招待,其余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餐。
第三条 招待标准
招待分为工作餐和招待餐。
招待标准:
工作餐按每人35元/日控制(工作餐不备烟、酒、饮料)。
招待餐分甲乙丙三个标准:
甲级按每人40元/餐控制(酒水单价100元以上,无特殊情况不超过200元) ;
乙级按每人35元/餐控制(酒水单价100元以下);
丙级按每人30元/餐控制(酒水单价50元以下)。
标准确定由陪餐领导通知办公室。菜品由陪餐人按招待标准自行决定,饭、菜、酒水严格按成本定价,招待所每月底将菜单报企业管理部、办公室各一份。
第四条 招待程序
凡来公司进行公务活动的上级领导、兄弟单位领导及对口业务部门,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招待工作。有对外接待任务的业务部门,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办公室通知招待所安排,其他部室不得自行安排。
公司领导安排的招待,陪餐人员由陪餐领导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人,办公室负责通知安排。
招待用餐成本表当日由主陪人签字,次日招待所报办公室,月底办公室送各主管公司领导签字后汇总,招待所持汇总表、用餐成本表和发票由副总经理签字后到财经部结算。招待费用要做到日清月结。
第五条 招待纪律
凡不属于公司公务招待范畴,由各部门自行组织进行的会餐、宴请等事宜,费用由部门自行负责。
招待用餐要厉行节约,坚持廉洁自律,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招待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和文化素质,圆满完成各项招待任务。
第六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