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巷工程质量
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井巷工程的质量
管理,确保施工的井巷达到
设计要求,特制定本
制度。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二条 为加强井巷工程的质量
管理,矿成立井巷工程质量
管理领导小组,
安全副矿长任组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
工程师为副组长,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监科、调度室、掘进工区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全矿井巷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科。
第三条 井巷工程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制定井巷工程管理的施工
标准、考核
标准。
(2)负责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考核评比工作。
(3)负责监督井巷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落实。
三、各部门职责
第四条 生产技术科职责:
(1)负责监督井巷工程是否严格按
设计技术
标准进行施工。
(2)负责井巷工程量的验收工作。
(3)负责井巷隐蔽工程的定期验收。
第五条 安监科职责:
(1)负责定期组织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2)负责日常现场井巷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每日的井巷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工作。
(3)负责对检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下达到整改单位,并督促整改。
第六条 企管部职责:
(1)负责监督井巷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2)负责资料汇总,归档等管理工作。
(3)负责外委井巷工程预算和决算。
第七条 井巷工程的零星工程由生产技术科、机电科、调度室开具派工单,经生产矿长签字后方可施工,验收时必须由生产技术科、机电科、调度室共同验收签字,方可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四、井巷工程质量的验收考核
第八条 矿每月根据《
煤矿安全质量
标准化标准》定期组织检查验收。
第九条 对无故不参加验收者,一次处罚50元。
第十条 对于检查验收存在的问题不按时整改的,对责任单位处罚l00元∕条。
第十一条 井巷工程根据矿下达的生产
计划组织验收,零星工程根据生产矿长批准的派工单进行验收,能确定工程量的在验收单上注明,由生产技术科打印井巷工程验收表,并由生产技术科、安监科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否则处罚责任人l00元∕次。提供虚假证明,有损公司利益者,给予记“三违”一次,并一次处罚500元。
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验收达不到矿规定优良品率,对矿内施工单位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对外委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进行扣款。
五、附则
第十三条 本
制度由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附件l:
井巷工程工程量、质量认证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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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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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
(m·m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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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掘/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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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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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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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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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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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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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化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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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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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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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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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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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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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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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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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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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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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验收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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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验收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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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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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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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零星工程派工单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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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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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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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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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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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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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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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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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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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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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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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需要时附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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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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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零星工程竣工验收单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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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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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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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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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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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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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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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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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及质量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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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验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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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矿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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