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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1-03-28 20:46 来源:本站原创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1、物资供应部门采购的防爆电气设备,到货后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准”及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入库合格证贴在防爆电气设备上),方准入库。

2、生产单位新领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应由专职防爆检查工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性能的各项操作技术要求及物资供应部门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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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入库合格证。检查合格签发入井合格证(入井合格证贴在防爆电气设备上),方准入井。

3、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后,应做必要的电气性能试验,测量电气数据以保证检修质量。然后由检修班长和队(车间)分管电气设备的领导作质量验收,合格后签发检修合格证(合格证贴在防爆电气设备外壳上)。

4、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应有专职防爆检查工对其防爆性能各项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无问题后签发入井合格证(合格证贴在防爆电气设备上),方准入井。

5、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搬运应保证防爆性能完好,零部件完整,外壳无变形。

6、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①安装电气设备的地点周围,要求干燥,避免顶板淋水和滴水。

②开关放置与地面垂直,倾斜角度不得超过15度。

③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④接线工艺符合要求。

7、井下安装好的电气设备,生产矿井机电副井长应组织安装和使用连队到现场进行验收,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8、运行中的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小型电气设备)的检查:

①专职防爆检查工: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每天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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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其余地点不少于每2天1次。

②机电队队长、机电技术员每周不得少于1次。

③机电副井长每10天不得少于1次。

9、移动式防爆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包括经常移动的电缆)由专职维护人员每月必须测定1次;固定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固定敷设的电缆)则每季测定1次,并要记录。发现绝缘低劣的设备或电缆,应有计划的采取措施处理。

10、采掘工作面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每采完或掘进完一个工作面,必须升井检修,严禁交替使用。

11、井下使用时间超过6个月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进行更换或就地进行检修,以保证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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