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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隧道施工技术总结

作者:佚名 2011-04-11 19:03 来源:本站原创

瓦斯隧道施工技术总结

来源:总工办 作者:张振

兰渝铁路LYS-3标项目部 张振

1概述
1.1兰渝纸坊隧道是高瓦斯隧道,公司申请了科研项目,目前正在推进中。
1.2本总结基于我们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为使大家对该隧道有一个详尽的了解,编写时与总结无关的一些内容没有删除。
1.3 文中的相关设计参数取自《瓦斯隧道施工技术指南》。
2工程概况
2.1施工简介
纸坊隧道位于甘肃省岷县县城东边,于洮河右岸岷县奈子沟村东侧山坡进洞,在岷县正龙饲料厂后山坡出洞。隧道位于西秦岭中山区。山高沟深,地形起伏很大,洞身最大埋深248米,梁顶植被覆盖较好。隧道起里程为DK201+817-DK206+952,全长5135米双线隧道。隧道除进口段1037.809米,出口段797.856米位于R=4000m的曲线上,其余段落位于直线上,隧道内线路分别为5.5‰和-3‰的人字行坡。隧道进、出位于国道G212路边,交通方便。
2.2工程地质、瓦斯情况
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资料,该隧道工程范围内二叠系下统地层内含炭质板岩,存在产生瓦斯等有害气体产生的地质条件,设计说明中具体瓦斯含量未明确。
3施工方案
3.1总体施工方案
隧道通风采用压入式的通风方式;瓦斯检测采用人工检测检测方式;隧道施工采用三台阶七步开挖法施工,人工风钻打眼,光面爆破,超前小导管和喷射砼支护,台阶法开挖,防爆挖掘机辅助防爆装载机挖、装,防爆自卸汽车运输,二次衬砌采用模板台车衬砌,砼在洞外集中拌和,防爆砼运输车运输,泵送入模。
二次衬砌在开挖、初期支护完成并满足有关要求后立即施工,尽快封闭,减少瓦斯溢出量。
3.2 重、难点施工方案
隧道施工的通风方案、瓦斯监控方案、供电方案及机械防爆性能改装是实施性施工方案的重、难点。
3.2.1 通风要求
综合考虑纸坊隧道的实际情况,通风方案回风风速按0.5m/s设计,为防止瓦斯积聚,对如塌腔、模板台车、加宽段、避车洞等处增加局扇或高压风进行解决,对于一般段落采用射流风机卷吸升压以提高风速,从而解决回风流瓦斯的层流问题。
3.2.2 瓦斯含量
根据《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对隧道内不同地段的瓦斯浓度有不同的要求,具体内容见下表。为确保施工安全,本隧通风瓦斯浓度按0.5%考虑。
隧道内瓦斯浓度限值及超限处理措施

3.2.3 通风的连续性
根据《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7.2.9瓦斯隧道施工期间,应实施连续通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4方案概述
洞口安装1台SDF(C)No13型轴流多速通风机通过φ1.8m双抗风管(阻燃、抗静电)将新鲜空气送至掌子面。通风机设在洞外距洞口12m处。风管最前端距掌子面5m。
4.1.通风管要求
通风管选用抗静电阻燃风管,直径为1.8m。
4.2 隧道风机配置数量表
风机、凤管配置数量表

4.3 瓦斯监控方案
4.3.1瓦斯监控要求
瓦斯隧道施工期间,建立瓦斯通风监控、检测的组织系统,测定气象参数、瓦斯浓度、风速、风量等参数。低瓦斯工区可用便携式瓦检仪,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除便携式瓦检仪外,尚应配置高浓度瓦检仪和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并配备救护队。
4.3.2监控方案总述
根据要求,结合本隧道特点,采用人工监控体系,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在检测到瓦斯浓度>0.5%时报警,瓦斯浓度>1%时立即停机。
在工作面的上隅角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在检测到瓦斯浓度>0.5%时报警,瓦斯浓度>1%时命令切断作业区电源,工人停止作业,瓦斯浓度>1.5%时撤出作业人员。对需人工检测的部位,保证每15分钟检测一次,在瓦斯浓度>1.5%时,保证每5分钟检测一次。
仪器设备的检验按照《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附录C瓦斯测定仪检测质量的控制及厂家的使用说明书进行定期检定,编制相应的
管理制度
4.3.3瓦斯监控管理
成立专人的瓦斯监控系统安装、使用、维修、维护的班组
4.4 机械的防爆性能改装方案
4.4.1 机械要求
(1)隧道内非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可使用非防爆型,其行走机械严禁驶入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
(2)隧道内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必须使用防爆型。
4.4.2 机械的改装
应对施工机械进行防爆性能改装,以满足施工要求。
(1)改装的机械表

(2) 改装后机械的性能
①防爆柴油机的技术要求:
排气温度不超过70℃;
水箱水位下降设定值;
机体表面温度不超过150℃;
电器系统采用防爆装置;
启动系统采用防爆装置;
以上各项设定值是光指标、声报警,延时60s自动停车;
防爆柴油机采用低水位报警和温度过高报警。
②排气系统中一氧化碳、氮气化物含量不超过国家设定排放标准
改装柴油机防爆系列按照国家柴油机的技术规范和要求标准
4.5供电方案
4.5.1 供电要求
依据《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8.1.3“高瓦斯工区供电应配置两路电源。工区内采用双电源线路,其电源线上不得分接隧道以外的任何负荷。”的要求,本隧道供电方案为各自独立系统,洞内电器全部采用防爆型。
4.5.2 供电设计
(1) 隧道内设两回路电源线路,主要供隧道内射流风机、照明及局扇使用,当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2)隧道施工长度达2550m,需高压进洞,变压器采用矿用防爆型,容量为315KVA。
电压波动范围,高压为额定值的±5%,低压为额定值±10%。
(3)洞内的高压电缆应使用有屏蔽的监视型橡套电缆,低压电缆应使用不延燃橡套电缆,各种电缆的分支连接,必须使用与电缆配套的防爆连接器、接线盒。
(4)为保证隧道的正常通风及照明,左右洞各备用1台630KW发电机,在停电15分钟内,启动发电机供隧道内通风、监测及照明。
(5)进入隧道内的供电线路,在隧道洞口处装设避雷装置。
(6)施工照明
洞内照明系统采用由洞内防爆变压器输出经矿用防爆主电缆在各相应地段设置照明及信号专用ZXB4型综合保护装置,将380V三相中性点不接地电源降为127V,用分支电缆、防爆接线合接入防爆灯具,以满足道路和施工的需要。
固定敷设的电线采用铠装铅包纸绝缘电缆。铠装聚氯乙稀或不延燃橡套电缆;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的电缆,采用专用不延燃橡套电缆;开挖面采用铜芯质电缆。
隧道内照明灯具在已衬砌地段的固定照明灯具采用EXdⅡ型防爆照明灯。开挖工作面附近固定照明灯具采用EXdⅠ型矿用防爆照明灯。移动照明全部采用矿灯。
4.6 施工通讯方案
在掌子面和洞口及值班室设置防爆应急电话,确保信息安全畅通。
隧道内固定敷设的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电缆全部采用铠装电缆、不延燃橡套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
为防止雷电波及隧道内引起瓦斯事故,通信线路在隧道洞口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5关键岗位的岗位职责
5.1门岗岗位职责
5.1.1门岗应熟练掌握瓦斯隧道施工的相关知识,了解瓦斯浓度限值和处理措施,随时了解洞内施工状况。
5.1.2负责瓦斯隧道进洞人员的安全检查工作。
5.1.3负责隧道洞门口的警戒工作。
5.1.4负责瓦斯隧道突发异常情况的报告工作。
5.1.5严格执行进洞人员登记和检身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让与隧道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洞内。
5.1.6严格按规定没收进洞人员的手机、香烟、打火机、钥匙串等火种和电子设备、物品并做好记录上报工区负责人。
5.1.7严禁穿着化纤衣服、喝酒人员进入洞内,
5.1.8加强与瓦检员及通风工的联系。未通风及瓦斯浓度超标情况下,严禁相关人员入内。
5.1.9严格执行进出洞人员挂牌、摘牌清点制度
5.1.10严格清点、检查进洞作业人员携带的工具、安全防护用品、机具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不符合规定或发现异常情况时严禁进洞并报告项目负责人。
5.1.11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保持隧道洞口清洁卫生。
5.2通风工岗位职责
5.2.1应熟练掌握瓦斯隧道施工的相关知识,了解瓦斯浓度限值和处理措施,随时了解洞内施工状况。
5.2.2坚守工作岗位,保证瓦斯隧道洞内正常通风。
5.2.3严格按照通风机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5.2.4熟悉通风机的使用性能,定期对通风机进行检修、保养,确保风机正常运转。
5.2.5停电时,必须在15分钟内接通并启动备用发电机;平时应确保备用通风机处于良好状态。
5.2.6认真阅读每班次的瓦检报表,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加强与瓦检员、门岗的联系,根据洞外瓦斯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或门岗的通知,调整风机转速。
5.2.7拒绝接受除瓦检员以外其他人员的停风和换档指令。确需停风(如接风管等),时间超过15分钟以上时必须报请项目总工批准后方可停风。
5.2.8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记录中对通风机的运转及保养情况、存在问题必须进行详细描述,坚持交接班制度。
5.3瓦检员岗位职责
5.3.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责任心深刻认识到其工作关系到瓦斯隧道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关系到企业的声誉。
5.3.2瓦斯检测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瓦斯隧道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熟悉瓦斯浓度限值和处理措施。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3.3瓦斯检测工作不得发生空班、漏检、少检、假检并做到隧道瓦斯浓度记录牌板、检查记录、瓦斯台帐三对口(检查地点、检查日期、每次检查的具体时间、班次、检查的内容和数据、检查人姓名等必须完全一致),严格执行洞内作业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批准制度。
5.3.4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警示牌上,通知现场作业人员、门岗、通风工。
5.3.5随时紧跟隧道作业人员到作业面并按照瓦斯检测地点及范围要求巡回检测,必须满足“三人连锁放炮制”和安全生产的需要。严禁脱岗、玩忽职守。
5.3.6必须在爆破之前监督检查将风管及瓦斯探头移至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爆破之后再监督检查将风管及瓦斯探头安装在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
5.3.7有权制止一切违规操作的行为,有权强令可能出现瓦斯燃烧等危险情况的工作面停工,并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
5.3.8有权根据检测出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通知通风工控制主风机工作档位,有权安排局部通风,有责任要求工区安排维修通风设备。
5.3.9必须保护好瓦斯检测仪器,在携带和使用过程中严禁猛烈摔打、碰撞;严禁被水浇淋或浸泡。对仪器的零点、测试精度及报警点应定期上报安质部进行校验,确保仪器测量准确、可靠。
5.3.10在洞内瓦斯发生险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遇险人员自救互救,并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5.4 爆破管理
5.4.1爆破材料
采用矿用炸药,矿用延时电雷管起爆,其总延时时间不超过130ms。
5.4.2 设计依据
依据《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程》要求:
(1)瓦斯工区的爆破作业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炸药,有突出地段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煤矿许用的含水炸药。
(2)瓦斯工区必须采用电力起爆,并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采用煤矿毫秒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
(3)瓦斯突出工区,宜采用上下断面长台阶法开挖,利用上部台阶排放下部台阶的部分瓦斯,其台阶长度应根据通风需要和隧道结构安全性、围岩稳定性综合考虑确定。
5.4.3 爆破设计
人工风钻钻眼,Ⅱ类围岩采用短台阶预留核心土法开挖,台阶长度3~5m;Ⅲ、Ⅳ类围岩采用台阶法开挖,光面爆破,台阶长度不超过8m。爆破电闸安装在新鲜风流中,与掌子面保持200m距离。
洞内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三人连锁放炮制” (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
Ⅲ类及Ⅳ类围岩开挖钻爆设计图见下页。




6施工预案
6.1 地质超前预报与超前钻探
隧道采用常规地质素描、HSP地质雷达检测、超前钻探三种方法进行地质超前预报。
已与中铁西南院签订合同,由其负责地质超前预报,主要预测地质围岩、水系、瓦斯。预报采用“HSP声波发射法为主要手段的综合物探技术”,由中铁西南院研制的ZGS1610智能工程探测声波仪,以及配套的系统,分析软件系统,预报循环长度为30~50m。
超前钻孔采用YG100E钻机,φ100钻孔,长度20m。
初探:根据HSP地质雷达检测结果和设计资料,接近突出煤层时,在距煤层位置15~20m(垂距)处的开挖工作面打超前探孔1个,初探煤层位置;
复探:在距煤层10m(垂距)处开挖面上打3个超前探孔,并取岩(煤)芯,分别探测开挖工作面前方上部及左右部位煤层位置。
掌握并收集探孔施工过程中的瓦斯动力现象。
钻孔过程中观察孔内排出的浆液、煤屑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由地质工程师根据设计地质图、地质预报资料、钻孔资料、掌子面的地质情况等进行综合描述分析,确定施工方法。
6.2 瓦斯提前排放
根据超前预报及超前钻探的资料进行瓦斯突出的判定,当瓦斯压力P≥0.7Mpa,瓦斯散放初速度△P≥10,煤的坚固性系数f≤0.5,煤的破坏类型为Ⅲ类及以上时,在掌子面上钻孔施作卸压孔。钻孔排放参数如下:

钻孔排放位置设在距煤层垂距不小于3m的掌子面上;瓦斯排放由具有有经验的专业队伍施工,以保证安全。
施钻时各孔均穿透煤层,并进入顶(底)板岩层不小于0.5m;钻孔排放布孔时,在煤层厚度1/2处的孔距不大于2倍排放半径,一般孔底间距不大于2m;
当煤层倾角小、煤层厚、一次排放钻孔过长、俯角过大时,可采用分段分部多次排放,但首次排放钻孔的穿煤深度不得小于1.0m;
下部台阶瓦斯排放应采取下列措施:可在上部台阶底部打俯角孔排放;孔距与排距宜为1.0m;每排排放钻孔连线应与煤层走向平行;
排放孔施工前加强排放工作面及已开挖段的支护,防止坍塌造成突出;
排放孔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施钻,钻孔过程排专人检查其角度和长度;
排放孔施工过程中注意观察各种异常情况及动力现象,当某孔施工中动力现象严重,可暂停该孔施工,待其他孔施工完后再补贴该孔;
每钻完一个孔后检测该孔瓦斯浓度,以后每天进行两次,掌握排放效果和修正排放时间。
在超前卸压孔施工过程中,加强掌子面瓦斯浓度和孔内瓦斯浓度监测,通过对浓度变化的分析,研究下一步通风方案和开挖施工措施,确保掌子面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下。
6.3瓦斯塌方处理措施
6.3.1对塌方体上方聚积的瓦斯设置局部通风排除;
6.3.2对塌方地段的岩隙加强监测工作,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及时发出险情报告。
6.3.3塌方地段尽快衬砌,封闭瓦斯。
7施工应对措施
7.1 瓦斯地段施工技术措施
7.1.1 建立健全监控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责任
(1)监控组织机构
针对董家山隧道围岩中赋存瓦斯的特点,在隧道施工管理的基础上,成立了相应的瓦斯安全管理机构,在施工作业队成立通风防爆班组,组织瓦斯检测和结果分析工作,各工作面配备瓦检员,实行日夜现场检测、收集数据。聘请有经验的地质专家和煤矿安全顾问,在此基础上组建成立以经理为组长、生产、安全副经理和总工为副组长,各部门参加组织实施的防爆领导小组。
瓦斯防爆领导小组见下页。
(2)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在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制、安全检查制、班前安全讲话制、周一安全活动制、安全设计制、技术交底制、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交接班制、安全操作挂牌制、职工伤事故报告制、安全生产奖惩制等十二项管理制度,同时经理部根据人员分工和机构的设置制定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工区主任、施工队长、项目部办公室、物设部、安质部、财务部、派出所和工会、共青团、安全员的岗位安全职责。


(3)建立健全瓦斯隧道施工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①瓦斯隧道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②瓦斯隧道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③洞口空压机房人员安全防范措施。
④紧急救援与抢险制度。
⑤通风工岗位职责。
⑥瓦检员的岗位职责。
⑦瓦斯防爆防火安全警械制度。
⑧瓦斯检测、监控、报告报告制度。
⑨瓦斯隧道爆破安全管理规程,洞内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三人连锁放炮制” (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确保瓦斯浓度小于0.5%后方可施工。
⑩瓦斯隧道施工通风管理制度
○11瓦斯隧道仪器、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
○12瓦斯隧道钻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3 瓦斯隧道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4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当瓦检员发现异常情况口,可直接下达停工指令,指挥施工人员有序撤离。
(4)建立瓦斯隧道的信息逐级汇报制
每道工序施工前,瓦检员必须在现场认真检测瓦斯浓度并做好记录,有责任告知该区域是否安全,瓦检记录表上需明确注明,值班领工、当班班组长现场签字,并填写施工作业区瓦斯检测告示牌,每个班组不得少于三次,不得漏检和弄虚作假;作业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有权利监督瓦检员是否在现场按规定频次检测。
每日安检员将瓦检资料归类整理后上报经理部安质部,安质部将资料上报公司安质部,公司安质部将每周瓦检资料整理后上报集团公司安质处,达到对瓦斯的逐级监控。
(5)强化瓦斯知识培训
凡是参与董家山隧道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防治瓦斯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发证上岗。让每位干部、职工了解事故发生的预兆和规律,掌握事故防治和应急措施,工人熟悉本工种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对于电工、爆破工、瓦检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特殊工种,必须经专业机构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6)建立奖惩制度
在经理部实行安全奖惩制度,对发现违规操作并及时制止和上报的职工进行奖励,对违规操作人员进行严厉惩罚,造就人人自觉、遵章受纪的氛围。
7.1.2 瓦斯施工技术措施
(1)瓦斯的有效监控
①瓦斯的自动监控
在董家山隧道设立瓦斯监测中心,安装KJ90型矿井瓦斯安全监控系统,该系统主要对洞内瓦斯、风量和主要风机实施风电瓦斯闭锁及风量控制,及时准确地对洞内各工作面的瓦斯状况进行24小时全方位监控。将洞内各监测点采集的数据经过矿用监控仪传输到洞外,通过通信接口及系统软件智能化处理由终端显示,并伴有声光报警,可有准备、有预见地防止瓦斯隐患,保证了隧道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有条不紊地进行。
②瓦斯的人工监控
设立专职瓦检人员:每个洞口9人、3班倒连续检测,检测人员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保证每班洞内同时有三名瓦检员,以确保掌子面、模板台车随时有一名专职瓦检员,另一名瓦检员巡回在横通道、断面变化处检测,并且保证有一名副经理值班。
带班作业人员及工班长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仪,保证每个工作面及二衬砌地段瓦斯浓度随时监控;瓦检员必须随时配带光学瓦检仪,重点部位必须使用光学瓦检仪,坚持使用瓦斯断电装置连续监测,其探头悬挂位置要能反映隧道风流中瓦斯的最高浓度。
③技术培训
KJ90系统采购合同的签定宜投入使在系统用前1个月,合同签定后即可选派人员参加培训,提前掌握。在随后的设备安装、调度过程中再次进行学习。待厂方技术人员对其技术能力进行确认后,上岗操作。
④设立洞口门岗
洞口门岗坚持24小时值班,门岗设洞内工序状态揭示牌,所有进洞施工人员分工序挂牌上岗、下班摘牌离岗,其他人员需进洞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在洞口值班室登记方可进入,洞内施工机械实行进、出登记制,并建立详细记录台帐。
(2)稳扎稳打预防塌方,防止瓦斯突出
及时根据收集前方地质资料调整开挖方法和循环进尺。采取“超前探测、提前排放”,有效降低瓦斯压力,杜绝瓦斯涌出的可能。
(3)加强通风防止瓦斯积聚
①洞内不间断通风,并根据隧道的瓦斯浓度情况,调整风机的档位,同时采用局扇防止瓦斯积聚。设置专人对通风设施进行检修,安设活动支架,提高出风口角度,使风直接吹入拱部,以稀释洞顶的瓦斯浓度,局部通风机与掌子面的距离始终保持5m左右,使掌子面的瓦斯浓度控制在0.5%以下。
②对瓦斯易积聚部位,隧道加宽段、防水板后、坍腔内以及横通道设置局扇或用高压风管等设备,实施局部通风,消除瓦斯积聚的隐患。
7.1.3 防火措施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防止点火源的出现对瓦斯隧道来说是一个严格管理的问题。施工中做到日日不松懈,班班严格执行机电、放炮、摩擦撞击、明火等的防治规定和措施。提高洞内工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素质,加强防火防爆意识,大力宣传洞内的防火防爆知识,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发现隐患和违章严肃处理。
(2)设置更衣室
在隧道左右洞口外分别设一处进洞工作人员更衣室。配备全套进洞施工人员所需的纯棉工作衣物,并在更衣室内设置简易洗浴间,方便职工下班冲洗。更衣室内严格按照煤矿下井前制度管理(佩带自救器、毛巾),在储物柜内放置全部物品交出钥匙后方可领取进洞衣物。出洞下班时先交还工作服才能领取储物柜钥匙,杜绝私自夹带物品进洞。
(3)防止放炮火源
①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有突出地段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的含水炸药。不使用不合格和变质、超期的炸药。采用参加了消焰剂的煤矿安全炸药。雷管总延时时间≤130ms,使雷管延期小于瓦斯爆炸所需的感应期,以保证不会引燃、引爆瓦斯;
②有爆破作业的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的瓦斯检查制度,保证放炮前后的瓦斯浓度在规定的界限内;
③禁止使用明接头后裸露的放炮母线,放炮连线、放炮等工作要由专门的人员操作,严格“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④炮眼的深度、位置、装药量符合该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要求,炮眼充填填满、填实,严禁使用块状物或可燃性物质代替炮泥充填炮眼,用温炮泥和粘土堵塞炮眼;
⑤禁止放明炮、糊炮;
⑥严格执行火药、雷管的存放、运输管理规定,放炮员要持证上岗。
(4)防止电气火源和静电火源
①隧道内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均使用非防爆型,其他行走机械严禁驶入;
②在高瓦斯地段全部使用防爆电器设备,主要包括变压器、电缆、配电箱、防爆灯具以及喷浆机、输送泵等施工机械;
③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采用防爆设备,隧道内车辆限速10km/h;
④洞内电气设备的选用符合防爆要求,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防爆电气在进洞前由专门的防爆设备检查员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洞内供电应做到:无“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有接地装置;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局扇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
⑤为防止静电火花,洞内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如塑料、橡胶、树脂)制品,其表面电阻应低于其安全限定值。洒水、排水用塑料管外壁表面电阻小于1×109Ω,风压管、喷浆管的表面电阻小于1×108Ω。消除洞内杂散电流产生的火源首先应普查洞内杂散电流的分布,针对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杂散电流。
(5)防止摩擦和撞击点火
防治的主要措施有:在摩擦发热的装置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和温度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在摩擦部件金属表面附着活性低的金属,使其形成的摩擦火花难以引燃瓦斯,或在合金表面涂苯乙烯醇酸,以防止摩擦火花的产生;如工作面遇坚硬夹石或硫化铁夹层时,不能强行截割,应放炮处理。为防止产生撞击火花,装碴前必须将石碴洒水湿润;拆卸钢模板和架子时,均使用木锤。
(6)防止明火点燃
①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易燃物品进洞,必须带入洞内的易燃物品要经过项目总工程师的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
②严禁在洞内使用明火或吸烟;
③尽量减少洞内电焊、气焊作业;特殊的、不可避免的焊接,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在焊接、切割等工作地点前后各20m范围内,有检测人员现场检测,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5%。并不得有可燃物,两端各设一个供水阀门和灭火器,并在作业完成前由专人检查,对焊接部位进行降温,确认无残火后方可结束作业。回风巷道内不准进行焊接作业;
④严禁在洞内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洞内使用的棉纱、布头、润滑油等必须存放在有盖的铁桶内,严禁乱扔乱放或抛在隧道内。
(7)防止其他火源
除撞击、摩擦等引起的火源外,地面的闪电或其他突发的电流也可能通过洞内管道进入这些可能爆炸区域而引燃瓦斯,因此,通常应当截断通向这些区域的铁轨、金属管道等。
(8)消防措施
①利用隧道供水系统兼作消防用水系统;
②隧道内高压水管路每隔50m设置1个阀门,以备消防急用;
③洞内设置灭火器及消防设施,并保持良好状态。
(9)火情处理规定
①引起火灾时,不得停风,但要掌握控制风向、风量;
②电气设备着火时,首先切断电源;
③不能直接灭火时,设置防火墙封闭火区。
7.2 安全保证措施
7.2.1 安全保证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总工为副组长、工程施工队队长为安全员的安全小组,并配备一名副经理专门管理安全生产,同样,在每个施工队中也设立一个专职安全员。经常性地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施工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每个施工环节制订施工安全措施
安全组织机构框图见下页。
7.2.2安全保证措施
(1)建立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制订严格的施工安全制度;
(2)在复工前组织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演练;
(3)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机手熟悉各自机械的安全操作方法,各工种必须遵守各自的安全生产守则;


(4)配套好安全防护设施、装备,在隧道重要安全装置处悬挂安全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发放安全带、安全帽等;
(5)对全体人员都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6)石方爆破工程的施工方案必须报请当地相关机构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7)石方爆破工程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当地相关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有效操作证,才能进行施工。
(8)对易燃易爆物品实行专人专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9)在施工必要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10)安全管理小组、专职安全员时刻对生产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1)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不准动工,安全员挂牌上岗,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1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对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违反安全生产的班组和个人,予以严厉的处分和处罚。
7.2.3安全保障检查程序
安全保障检查程序图见下页。
7.2.4安全保证技术措施
(1)隧道施工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后,领工员首先组织大家分头检查工作面、机具设施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详细检查围岩及初期支护是否有变化,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和裂纹,应及时加固处理。
(2)爆破器材的使用遵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器材的加工,在洞外的加工房中进行。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化纤衣物。
(3)爆破后立即进行通风排烟,距爆破时间15min后,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进行以下各项检查并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的石块;喷锚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工作面通风状况如何,烟尘及污染的空气是否超标。进入隧道的内燃机械与车辆,应设置尾气净化装置,并加强装运碴作业期间的通风,加大通风功率,做好通风设计,保证洞内空气清新。

(4)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将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进行定期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指派专人检查,当发现喷锚支护变异或损坏时,立即增设锚杆并复喷砼或增设钢支撑,必要时立即衬砌。
(5)当发现量测数据有突变或异变时,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施工作业安全。
(6)所有工作人员在更衣室内交清所有物品后方可进洞施工。携带的工具防止敲打、撞击,以免引起火花。洞内遇有险情或当警报信号发出后,必须绝对服从有关人员的指挥,有秩序地撤离危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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