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煤矿安全指挥中心管理制度
山西省长治县
西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八年十二月
目 录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机构设置 1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职责 2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全例会制度 4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全检查制度 5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7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工作程序 9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奖惩制度 10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值班制度 11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主任职责 12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副主任职责 13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14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信息科岗位职责 15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全技术科岗位责任制 17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全技术科科长岗位职责 18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9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监控室值班制度 21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 22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科长职责 23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督查科岗位职责 24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隐患处置队岗位职责 25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处置队队长岗位职责 26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探水队岗位责任制 27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探放水管理制度 28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探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30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全员职责 31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全隐患事前责任追究制度 32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机构设置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工作人员4人,共8人。
内设机构:信息科、安全技术科、安全监控室、通风科、督查科、隐患处置队、探放水队。
信息科:配备7人。设科长1人,信息员3人,井口信息站3人。
安全技术科:配备19人。设科长1人,科室管理人员4人,安全员10人,采掘、机运、地测、通风等专职人员各1人。
安全监控室:配备9人。设主任1人,监控人员6人,监控维护2人。
通风科:配备24人。设科长1人,科室管理人员3人,瓦斯员10人,通风员6人,通风设施维护人员4人。
督查科:配备10人。设科长1人,督查员3人。
隐患处置队:配备10人。设队长1人,处置队员9人。
探放水队:配备专职人员7人。设队长1人,队员6人。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职责
安全指挥权利
1、指挥权:有对全矿的安全工作全面指挥、全面调度权。
2、否决权: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决定、命令有权否决。
3、停产权:发现有可能危及矿工生命安全的安全隐患时,有权下达立即停产的命令。
4、人事权:对本中心人员有单独任免权。对队长、班长的人员选派,须经安全指挥中心同意。
5、支配权:有权对矿井安措资金进行计划支配。
6、处罚权:有权对矿井各部门及其他违法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个人下达出发权利。
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工作技能,转变干部职工安全观念。
2、负责本矿安全工作全面指挥、全面管理、全面监督。
3、负责本矿安全隐患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处置及上报。
4、全面负责全矿企业内安全工作状况。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定期公布矿井安全状况,定期通报处理结果。定期总结经验。
5、负责审查本矿作业规程编制。
6、负责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7、负责安措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和安全工资、安全专项奖的考核。
8、审查批准回采工作面初采、末采、安装、撤架专项安全措施。
9、审查批准掘进工作面探水设计和作业规程,审查批准掘金工作面开工通知书。
10、负责指挥处置矿井安全隐患,制止“三违”行为,负责对“三违”及重大安全隐患相关人员进行查处。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全例会制度
安全例会由安全指挥中心主任主持,副主任、安全矿长、信息科、督查科、处置队、技术科、通风科、探水队主要领导和生产队级领导参加。
安全例会每月上旬、中旬、下旬定期召开,紧急情况由主任或副主任及时通知召开。
安全例会内容:
学习贯彻上级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指令、通知、通报等。
听取各单位关于安全技术措施和执行管理制度的情况汇报,汇总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分析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并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人员。
研究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核定安全资金投入,指定专人限期落实。
总结本旬安全工作情况,落实前次安全例会确定事项的完成情况,具体安排下旬的安全工作。
对发生的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对安全工作完成好的予以表扬奖励,完成差的查明原因追究责任,进行必要的处罚。
会议要抓住重点,讲求实效,重在落实,防止流于形式。
每次会议内容都必须有专人详细记录,妥善存档。参加会议人员都必须住址做好个人记录。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及时处置消灭一般事故隐患,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信息科、督查科、处置队、技术科、通风科及生产科队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入井跟班检查。
安全指挥中心安全副矿长、生产、技术副矿长组织职能科室负责人、生产科队长参加月度规定的三次大检查。
安全检查内容:
检查《三大规程》及各项规章执行情况。
检查瓦斯、煤尘、顶板、水、火、运输、提升等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检查通风设施的安好状况,密闭墙、风门有无跑漏风现象,检查洒水、隔爆设施完好情况。
检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执行情况,有无空顶距大、支护质量等现象。
检查机电设备有无失爆现象,线路悬挂是否符合标准,电缆线有无破口和羊尾巴、鸡爪子、明接头现象。
检查井下监控系统各分站传感器是否灵敏有效,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井下绞车运行情况、钢丝绳完好情况、“一坡三档”保护装置完好情况。
检查矿车、链环、罐档有无车架、车箱变形、裂缝、磨损严重等情况。
严格检查“三违”情况。
矿井地面检查内容:
检查主要固定设备运行记录、设备运行状况。
检查出入井检身制度、交接班记录、班前会记录、火工品领退制度执行情况。
检查矿灯完好率、领退灯记录、值班地点的文明卫生情况。
检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汇总,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不准相互推诿。按照职责范围逐条逐项处理解决,对逾期未解决,要严格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要在参加每旬安全办公会议时,各科室具体向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汇报,以便进行全面的汇总、分析。为安全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使我矿安全管理目标落到实处,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把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之中,特制定本制度。
负责事故隐患排查责任人
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督查科科长、技术科科长、通风科长、机电科长、班组长、安全员。
隐患分类管理
一般隐患——科(室)处理;重大隐患——主任处理。
隐患排查处理
信息科负责排查隐患的饿筛选和分类、建档、统计分析,依分类管理程序,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定具体责任人,隐患处理结果,及时反馈,适时动态监控;重大隐患、特大隐患应制定隐患处理应急技术、应急预案、防范措施。
隐患控制与治理技术
加强教育,强化全员工对隐患严重性的认识;明确责任,理顺隐患治理机制,提高隐患治理科学管理;保障隐患治理资金,严格管理。利用技术手段,消除危险能量,降低危险能量。
不按技术规程、措施施工的、违反操作规程的、发现安全隐患不排除不汇报、为逃避责任隐瞒隐患未造成事故按责任制和违章处罚,严重的加重追究。
安全员、瓦斯员不在现场交接班,工作中空检、漏检、瞒报造成和遗留安全隐患按严重违章进行责任追究,造成事故的开除矿籍,情节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工作程序
1、安全指挥中心实施24小时值班安全调度,掌握生产动态。
2、首先信息科负责收集井下安全隐患,及时汇总、分类并建立安全信息台帐(包括:隐患信息台帐、隐患反馈台帐)。
3、信息科把整理后分类后的安全隐患转到处置队,由处置队定时间,安排专人组织整改。
4、督查科负责对安全信息的完成情况进行督办,并将督办信息反馈信息科。
5、最后由信息科逐日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上报矿领导。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奖惩制度
1、安全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奖金同产量脱钩,单独核算,设立安全奖励基金,实行奖金考核制度。
2、凡发现和反馈一条一般性安全隐患和违章,奖10-30元。
3、凡发现和反馈一条重大隐患和重大违章,奖30-100元。
4、凡发现和反馈一条直接危害人身安全的隐患,奖100-500元。
5、凡发现和反馈一条导致伤亡事故发生的隐患,奖1000-5000元。
6、凡发现和反馈一条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隐患,奖5000-10000元。
7、凡发现一次凡责任心不强、不作为的,处罚50-100元
8、凡发现一次隐患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处罚100-200元。
9、凡发现一次隐瞒隐患真相,知情不报的,处罚200-500元。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值班制度
1、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无故脱岗。
3、值班人员要作好值班记录,把涉及安全的信息汇总登记。
4、作好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双方要把待办事项交接清楚。
5、值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当班负责人是全矿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主任职责
负责对本矿安全工作全面指挥、管理、监督。
负责审查本矿的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负责安全指挥中心人事任免。
负责审查安措资金的计划使用。
负责定期主持召开中心安全例会。
负责制定本年度中心工作计划。
负责指挥处置矿井安全生产隐患,制止“三违”行为,负责对“三违”及重大安全隐患相关人员进行查处。
负责组织制定矿井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副主任职责
负责下达隐患处置指令。
负责审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
负责审查批准回采工作面初采、末采、安装、撤架等专项安全措施。
负责审查批准掘进工作面探放水设计和作业规程,审查批准掘进工作面开工通知书。
负责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措资金的使用、明确安全投入,充分发挥其在安全生产中的效用,特制定本制度。
安措资金的提取:
安措资金撮必须按国家上级政府有关规定例出计划项目,于安全生产无关项目不得例入到安全资金使用中。
购进的机电设备必须有安全标志和安全保护装置,造成项目不全由供应单位负责。
安措计划例项应遵循下例原则
固定资产的较大安全系统工程和重大隐患处理工程(一通三防系统)人员运输系统及配套工程。
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增强矿井抗灾能力所需的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监测、电气保护、机械保险装置)。
提高各级安管人员和职工安全技能培训和安全所需的装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投入使用等。
安措计划编排
要按照轻重缓急、分项资金落实的原则,编制年、季、月安措资金投入计划。
安排月度生产计划时,安措资金与投入项目应同时编入计划。
安措计划的实施
安全指挥中心要有分管领导负责对安措项目具体安排检查落实,并分析研究存在和需整改问题,保证安措计划按时完成。
安全技术科成本核算中心负责安措计划编制、资金平衡、汇总、审批、报表整理。
财务科根据安措计划,保证资金的使用并负责结算。
安措计划内的设备、材料、配备件等到货后由供应科向安全指挥中心报告,结合有关单位对到货设备、材料、配备件等共同验收,对安全标志进行登记存档。
安全技术科参与安技工程质量和设备质量验收,编制调整安措项目。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信息科岗位职责
负责当本矿安全隐患信息的收集、分析、汇报、上报。
负责当班井下各作业地点排查隐患信息上报。
对一般隐患信息要及时报当班处置小队。在处置小队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协助处置小队处置安全隐患。
信息科发现隐患有权对井下局部作业地点停止作业,发现重大隐患有权对全矿井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及时上报中心。
对主扇风机“三薄”记录不健全,附属设施不完善的,要及时上报中心。
对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有权停止作业。
对掘进工作不进行探放水的,有权停止作业并进行严厉处罚,建议中心辞退。
对当班没有瓦斯员上岗的有权停止当班作业。
对作业面瓦斯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不到位的,要严厉处罚。对无传感器的要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对局扇风机无专人管理,无挂牌管理,未实行风电闭锁的,有权停止掘进工作面作业。
对当班瓦斯员空检、漏检,不执行瓦斯巡回路线的瓦斯员进行严厉处罚。
对洒水、防尘设施不到位的有权停止作业。
对当班“三违”人员进行制止,处罚、教育。
参加班前、班后会,收集职工思想安全隐患信息。
对酒后入井、精神状态不振有权停止当班作业。
对穿化纤衣服、不佩戴自救器的工人有权停止当班工作。
对带有烟、火入井工人要进行严厉处罚,停工。
对跟班队长不入坑的有权停止当班作业。
对当班掘进工作面不探水的有权停止作业。
对带电检修、带电搬迁、有权停止作业,并进行处罚。
对违章排放瓦斯,有权进行停止作业并处罚。
对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人员有权禁止入井。
主要提升设备保护不全禁止人员入井。对斜井、斜巷无“一坡三挡”装置或装置不全、失效的,对不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的,要及时上报和处罚。
对行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的,有权制止和处罚。
对非爆破工领取雷管;炸药雷管混运,工作面炸药雷管未分箱存放,加锁保管的,有权停工和处罚。
对炮眼无封泥、封泥不足或充填不实进行爆破的,有权停工和处罚。
对掘进工作面空顶作业,回采工作面端头支护不足,有权停工处罚并上报中心。
井下施工质量不达标准,有权停止作业并报中心。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全技术科岗位责任制
1、负责作业规程编制、贯彻、复查,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为隐患的处理、整改提供安全技术依据。
3、开展职工安全技术培训。
4、安全指挥中心临时下达的工作。
5、负责矿井隐患排查,安措资金使用管理,安全工资核算等。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全技术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安全指挥中心领导下,负责全矿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煤矿“三大规程”组织编制安装、回撤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确保安全。
3、负责编制矿安全作业计划,并根据安全情况,制订安全衔接计划。
4、深入现场,检查规程、措施的实施情况,组织处理和解决技术上存在的各类问题。
5、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组织开展质量达标活动。
6、负责职工的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图纸的管理。
7、负责队灾害的预防、治理工作,负责学习新技术,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活动。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地面中心站必须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的运行状态,接收上一级网络中心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指挥中心负责人审阅。
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矿井安全指挥中心,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上一级网络中心。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监控人员接到报警、断电信息后,应立即向矿安全指挥中心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断电时撤出人员,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它区域时,中心站值班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
网络中心必须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测控数据,核对煤矿上传的隐患处理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详细查询,按规定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报警信息日报表,报指挥中心值班领导审阅。
联网网络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煤矿瓦斯超限报警、馈电状态异常情况等必须通知煤矿核查情况,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接到网络中心发出的报警处理指令后,要立即处理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向网络中心反馈。
网络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讯中断或出现无记录情况,必须查明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下达处理意见,处理情况记录备案,上报值班领导。
网络中心每月应对瓦斯超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当地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监控室值班制度
煤矿安全监测信息看管人员,必须是高中以上经计算机安全监控操作培训和通风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证上岗,凡取得资格证件专业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保持该专业人员的稳定性。
凡从事监测信息值班人员实行三班制作业,每班八小时工作轮流值班,岗中不得脱岗、睡岗和串岗,做好上下班交接制度。
值班操作人员必须按矿井瓦斯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规程操作,按期调试和检查主机以及关联的各种设备、电缆及插座、插头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
值班人不得随意带入其他无关人员随意操作,更不准带入小孩,不准带入易燃爆和腐蚀性的物件, 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在机房内抽烟,不得随意碰撞设备,认真爱护,不得占用电话与其他人谈话,必须使两台电话,查询畅通无阻,对设备等系统经常检查和清擦清扫,使设备内外清洁。
凡从事值班人员还必须熟练井下分站,探头性能及用途和所设地点、安装日期、拆除日期、报警断电及时填报记录。
对日常逐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应及时处理,对逐班瓦斯安全监测监控情况及电话做好记录。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
矿井必须建立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定期对系统进行全面分析,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结合本矿实际情况,按季制定风量分配方案,按月整修。
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以及火区位置范围,通风部门按季制定通风系统图,并按月修改。
矿井矿井通风系统图要输入计算机,并标明各地点风流方向、风量,每月修改一次。
每一矿井必须配备测风人员,测风员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熟悉矿井通风系统。
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风巷和回风巷,必须建立测风站,采掘工作面必须设测风点,测风站(点)的设备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矿井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关键地点,根据需要由矿总工程师确定进行测风。
局部通风巷道的局扇全风压供风量和出口风量,每月测定一次,更换局扇和风筒后及时安排测风。
通风部门对矿井通风系统的测风结果按月报矿总工程师。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科长职责
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掌握“一通三防”情况,熟悉矿井通风系统、防尘系统和避灾路线。
在通风调度过程中发现“一通三防”隐患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处理。
每日及时编制和报送通风、瓦斯日报表,并严格执行矿长和总工程师的审乐签字制度。
按时填写有关的记录和台帐,整理、收集和保存“一通三防”工作资料。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决定、指示、通报、通知和文件等,并做到信息上传下达,及时明确。
及时准确掌握当天“一通三防”实际情况,特殊情况(无计划停风、瓦斯超限)要立即实施恢复和排除措施,分析事故原因,向有关领导汇报。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督查科岗位职责
1、负责督查、督办本矿各生产、施工队组、安全检查人员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2、负责全程督办本矿各类灾害、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
3、严格监督执行一班三汇报制度(接班后、班中、交接前)执行情况。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事项。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隐患处置队岗位职责
对查出的隐患落实情况进行处置、复核。
参加本矿工程验收,督查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执行情况。
负责指挥处置全矿井安全隐患异常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撤人并上报。
接到中心指令,要迅速组织人员赶到作业地点,立即进行隐患排除隐患。
处置重大隐患,要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方可实施。
井上下要备用足够的处置隐患器材。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事项。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处置队队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处置队各项工作的管理,对隐患处置的最终结果负责。
2、负责在出现重大隐患时发出撤人命令,不得掩盖事实,必须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
3、组织处置队成员对全矿隐患进行及时处置。
4、负责重大隐患处置专项措施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5、负责处置隐患器材的申报、置备,监管。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事项。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探水队岗位责任制
探水队负责井下水文地质异常区和采空区等处水文地质情况的勘探工作。
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探水工作业规程》和《探放水管理制度》,认真按《探放水设计》进行作业。
探水人员必须通过有资质单位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持证上岗。
保证探放水钻孔的成孔质量,作业结束后如实填报钻孔的方位、角度、深度、数目等情况。
负责钻具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工作中要集中精力,注意观察钻孔水量和煤壁的变化情况,一旦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安全指挥中心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探放水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指挥中心探水队工作的顺利落实,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探放水管理制度。
探水队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水必排,有掘必探,有疑先停,有兆必报,先报后探,专人探放”的探放水原则。
在对有水害怀疑的巷道掘进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探三掘一”的原则进行探水作业。必须保证有20米防水煤柱。
采掘工作面接近水淹区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断层破碎带等其它可能出水的区域时,必须确定探水线后方能探水。
有水患威胁的掘进工作面,在探放水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探放水安全措施,并附探放水有关巷道、出水点示意图。
矿井在安装探水钻前必须加强探水点附近的巷道支护挖好巷道排水沟,配备相应的排水泵,把所探出的水排入水仓。要在探水点附近安设专用电话,便于及时与地面有关人员取得联系。
预计水压较大时,在探水钻钻进之前,必须先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水压后,方准继续钻进。对特别危险的区域,应有躲避场所,并规定避灾路线。
若探水时发现钻孔内的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
探水钻钻进时,发现煤层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前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探水负责人员立即向安全指挥中心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能用钻机探放水。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探水钻钻孔接近老空时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涌出,必须有瓦斯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安全指挥中心及时处理。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探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负责探水队各项工作的管理,对探放水的最终结果负责。
2、负责井下水文地质异常区和采空区等处水文地质情况的勘探汇报,及时上传下达。
3、组织探水队成员对全矿水患进行及时探放。
4、负责探放水专项措施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5、负责探放水器材的申报、置备,监管。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事项。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全员职责
认真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作业规程,努力学习、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专业素质水平。
协助领导制定、修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
协助领导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落实整改。
如现场发现安全隐患,有权做出停止生产、撤人及隐患排除决定。
制止“三违”,对于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采取临时处置措施。
严格执行对安全责任者的处罚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舞弊,做到公开、公正执行各项处罚规定。
坚持实事求是,忠于职守,坚定不移的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西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全隐患事前责任追究制度
为有效治理和控制在生产过程中的突发事故隐患,切实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实处,特制定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指挥中心各级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生产一线认真观查,提高隐患排查意识,并分析发生的原因和责任。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根据危害、解决难易程度分为两类:
A类:危害大、处理难度大、危害安全生产的立即停产处理。
B类:不直接危及安全生产,能现场处置的可现场自行解决(由安全员、督查员盯住处理)。
对安全隐患产生的责任者按我矿安全奖惩条例进行处罚并向全矿通报,同时向隐患单位下达整改指令,限期落实。
对发生和存在隐患单位必须上报安全指挥中心书面分析报告和整改措施,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整改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严重者免去职务。
特殊情况和原因需要延期整改的,责任单位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制定新的整改措施,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安全指挥中心要根据安全隐患事故类型进行分析举一反三,查找隐患发生根源。采取保障措施和相应的对策,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凡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力的责任者和责任单位,按矿奖惩条例执行,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