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杯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试题
作者:佚名
2011-04-29 09:16
来源:本站原创
一、必答题:
1、入井需知是什么?
答: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2、《安全生产法》规定在从业人员达到多少的情况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答: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3、对危害安全的行为,煤矿企业职工的权力是什么?
答: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4、规程规定矿井应多长时间检查煤尘隔爆设施,其要求是什么?
答:应每周至少检查1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和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5、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应由谁来保证?
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对于从业人员上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怎么做?
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何时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答: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
8、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几个等级?
答:四个等级。分别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9、《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请问:警示说明应该标明什么内容?
答:警示说明应当标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0、煤矿生产前必须取得几证方可进行生产?
答:煤矿应当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生产。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的煤矿为非法煤矿。
11、《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后,有哪两个《条例》同时废止?
答: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12、《十项制度》中的〔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制度〕中规定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几级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答: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四级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13、打锚杆眼前就怎么做方可作业?
答、打锚杆眼前,必须首先敲帮问顶,将活矸处理掉,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可作业。
14、《十项年度》中的〔矿井消防尘管理制度〕中规定矿井的什么部位必须用隔爆水袋隔开?
答: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上下巷、掘进巷道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溜煤眼与其相连的巷道间,必须用隔爆水袋隔开。
15、斜井(巷)施工期间并作行人道时,必须要隔多少米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
答:40米。
16、煤矿井下不配备专职瓦检员的,按《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可处以多少罚款?
答:可处以5000至1万元处罚。
17、《十项制度》中〔煤矿企业安全投入制度〕中对各类煤矿在成本中提取安全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答: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严重和涌水量大的矿井吨煤10元;低瓦斯矿井吨煤6元。
18、《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协议。如果企业违反,该如何处理?
答:违反前款规定的,该协议无效;处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抢答题
1、"一通三防"指的是什么?
答:通风,防火、防水、防瓦斯。
2、探放水的原则是什么?
答:探放水要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3、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4、煤矿企业所说的"三大规程"指的是哪"三大规程"?
答: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5、"三违"指的是哪"三违"?
答: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6、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供给井下适量的新鲜空气。
7、什么是"一炮三检"?
答: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要对瓦斯浓度进行检查。
8、无瓦斯渗出的硐室可采用扩散通风且硐室的深度不得超过多少米,入口宽度不得小于多少米?
答:6米和1.5米。
9、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多少度?机电设备硐室空气温度不得超过多少度?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26度、30度,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措施。
10、井下常用的通风设施有哪些?
有风门、密闭、挡风墙、防爆水槽等四种。
11、地方煤矿《十项制度》当中规定,在产量达到多少万吨的矿井应该设专职检身员?多少万吨以上的设兼职检身员?
答:6万吨以上的矿井应高专职检身员,6万吨以下的应设兼职检身员。
12、《十项制度》中〔煤矿企业安全投入制度〕中对矿井不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的怎样处理?
答:不予批准开工生产。
13、什么样的炮眼严禁爆破?
答: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14、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是多少?
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15、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多少严禁装药放炮?
答:1.0%。
1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最高可以处多少元的罚款?
答:年收入的80%。
1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企业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着部门报告?
答:1小时内。
三、风险题
(一)(10分题)
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哪3个责任制?
答: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哪些制度?
答: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3、 煤矿生产的五大灾害有哪些?
答:水、火、瓦斯、煤尘、顶板。
4、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应有哪些工种?
答:六个工种列为特殊工种:瓦检员、放炮员、安检员、主提升绞车司机、井下电钳工和采煤机司机。
5、《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多少金额的罚款?
答: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6、《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还有什么权利?
答:有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7、《十项制度》中的〔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中规定,矿长每月至少下井多少次?
答:10次。
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几小时?
答:2小时。
9、《十项制度》中的〔矿井瓦斯防治和安全监控监测管理制度〕中规定,采掘工作面的风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的沼气和二氧化碳的浓度都不得超限。若沼气或二氧化碳超过多少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答:沼气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
10、安全出口应经常做到什么?
答:应经常清理、维护、保持畅通。
(二)20分题
1、蹬勾工工作时,首先应该检查什么?
答:首先应该检查钩头大绳有无破损、断丝、断股;检查勾头、鸡心铁、插销接头有无断裂变形,检查提升的矿车的钩、销、链的连接装置是否稳妥可靠,碰头是否完整可靠。
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什么?
答: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通往安全出口的路线。
3、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应做到什么?
答:应先加固邻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采取临时支护措施。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坠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4、《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米范围内有何规定?
答:必须加强支护,并且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米,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发生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更换、清挖。
5、哪些区域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答: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6、入井矿工需携带什么,不应携带什么?
答:入井工人必须携带矿灯、自救器、安全帽,严禁携带烟、点火工具等。严禁穿化纤衣服,酒后严禁入井。
7、在处理拒爆和残爆重新打眼有何规定?
答: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距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8、掘进工作面爆破时对支护有何规定?
答: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10米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爆破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复,之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
(三)30分题
1、低瓦斯矿井中哪些区域按高瓦斯矿井管理?
答:相对瓦斯渗出量大于10立方米每吨或有瓦斯突出的个别区域(采区工作面)为高瓦斯区,该区按高瓦斯矿井管理。
2、企业发生事故企业法人应当向什么部门报告?
答:企业发生事故后,企业负责人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着部门报告。
3、对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有何规定?
答: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跟车人,跟车人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或制动器把手的位
置上。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并必须先放1次空车。
4、患职业病怎么办?
答:患上职业病后,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用人单位有义务负担职业病人员检查、诊断、治疗、医学观察等费用。职业病人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获得赔偿的权力。如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到市卫生局申诉,并得到法律援助,由市卫生局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予以处罚和纠正。
5、劳动者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力?
答: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教育、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提供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有权了解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对违反职业病法规,危害健康的行为提出检举,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规程规定对安全监控设备的检查和使用有何要求?
答: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截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企业发生事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处以100至500万元的罚款?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处以100至500万元的罚款:(1)谎报或者虚报事故的;(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着证据、资料的;(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5)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指使他人作伪证的;(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四、观众答题
1、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新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企业发生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当向谁报告事故?
答: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
3、煤矿工人应注意预防哪些职业病?
答:(1)尘肺(2)中毒(3)井下工人滑囊炎(4)肺粉尘沉着病。
4、《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什么时间开始施行?共多少章多少条?
答:2006年10月1日。七章七十六条。
5、煤矿工人下班后是否可以将矿灯带回家中自行充电?
答:不允许。《十项制度》中的〔矿井考勤、入井检身、矿灯自救器发放制度〕中规定:每个矿井的矿灯和自救器必须实行统一管理,严禁矿井内任何人自行保管矿灯和自救器。
6、《十项制度》中〔矿井瓦斯防治和安全监控监测管理制度〕中规定: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几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几次瓦斯?
答: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2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3次。
7、《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几个能行人的通到场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安全出口距离不得少于多少米?
1、入井需知是什么?
答: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2、《安全生产法》规定在从业人员达到多少的情况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答: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3、对危害安全的行为,煤矿企业职工的权力是什么?
答: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4、规程规定矿井应多长时间检查煤尘隔爆设施,其要求是什么?
答:应每周至少检查1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和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5、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应由谁来保证?
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对于从业人员上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怎么做?
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何时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答: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
8、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几个等级?
答:四个等级。分别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9、《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请问:警示说明应该标明什么内容?
答:警示说明应当标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0、煤矿生产前必须取得几证方可进行生产?
答:煤矿应当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生产。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的煤矿为非法煤矿。
11、《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后,有哪两个《条例》同时废止?
答: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12、《十项制度》中的〔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制度〕中规定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几级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答: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四级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13、打锚杆眼前就怎么做方可作业?
答、打锚杆眼前,必须首先敲帮问顶,将活矸处理掉,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可作业。
14、《十项年度》中的〔矿井消防尘管理制度〕中规定矿井的什么部位必须用隔爆水袋隔开?
答: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上下巷、掘进巷道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溜煤眼与其相连的巷道间,必须用隔爆水袋隔开。
15、斜井(巷)施工期间并作行人道时,必须要隔多少米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
答:40米。
16、煤矿井下不配备专职瓦检员的,按《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可处以多少罚款?
答:可处以5000至1万元处罚。
17、《十项制度》中〔煤矿企业安全投入制度〕中对各类煤矿在成本中提取安全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答: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严重和涌水量大的矿井吨煤10元;低瓦斯矿井吨煤6元。
18、《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协议。如果企业违反,该如何处理?
答:违反前款规定的,该协议无效;处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抢答题
1、"一通三防"指的是什么?
答:通风,防火、防水、防瓦斯。
2、探放水的原则是什么?
答:探放水要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3、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4、煤矿企业所说的"三大规程"指的是哪"三大规程"?
答: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5、"三违"指的是哪"三违"?
答: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6、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供给井下适量的新鲜空气。
7、什么是"一炮三检"?
答: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要对瓦斯浓度进行检查。
8、无瓦斯渗出的硐室可采用扩散通风且硐室的深度不得超过多少米,入口宽度不得小于多少米?
答:6米和1.5米。
9、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多少度?机电设备硐室空气温度不得超过多少度?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26度、30度,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措施。
10、井下常用的通风设施有哪些?
有风门、密闭、挡风墙、防爆水槽等四种。
11、地方煤矿《十项制度》当中规定,在产量达到多少万吨的矿井应该设专职检身员?多少万吨以上的设兼职检身员?
答:6万吨以上的矿井应高专职检身员,6万吨以下的应设兼职检身员。
12、《十项制度》中〔煤矿企业安全投入制度〕中对矿井不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的怎样处理?
答:不予批准开工生产。
13、什么样的炮眼严禁爆破?
答: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14、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是多少?
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15、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多少严禁装药放炮?
答:1.0%。
1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最高可以处多少元的罚款?
答:年收入的80%。
1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企业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着部门报告?
答:1小时内。
三、风险题
(一)(10分题)
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哪3个责任制?
答: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哪些制度?
答: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3、 煤矿生产的五大灾害有哪些?
答:水、火、瓦斯、煤尘、顶板。
4、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应有哪些工种?
答:六个工种列为特殊工种:瓦检员、放炮员、安检员、主提升绞车司机、井下电钳工和采煤机司机。
5、《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多少金额的罚款?
答: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6、《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还有什么权利?
答:有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7、《十项制度》中的〔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中规定,矿长每月至少下井多少次?
答:10次。
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几小时?
答:2小时。
9、《十项制度》中的〔矿井瓦斯防治和安全监控监测管理制度〕中规定,采掘工作面的风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的沼气和二氧化碳的浓度都不得超限。若沼气或二氧化碳超过多少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答:沼气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
10、安全出口应经常做到什么?
答:应经常清理、维护、保持畅通。
(二)20分题
1、蹬勾工工作时,首先应该检查什么?
答:首先应该检查钩头大绳有无破损、断丝、断股;检查勾头、鸡心铁、插销接头有无断裂变形,检查提升的矿车的钩、销、链的连接装置是否稳妥可靠,碰头是否完整可靠。
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什么?
答: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通往安全出口的路线。
3、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应做到什么?
答:应先加固邻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采取临时支护措施。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坠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4、《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米范围内有何规定?
答:必须加强支护,并且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米,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发生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更换、清挖。
5、哪些区域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答: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6、入井矿工需携带什么,不应携带什么?
答:入井工人必须携带矿灯、自救器、安全帽,严禁携带烟、点火工具等。严禁穿化纤衣服,酒后严禁入井。
7、在处理拒爆和残爆重新打眼有何规定?
答: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距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8、掘进工作面爆破时对支护有何规定?
答: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10米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爆破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复,之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
(三)30分题
1、低瓦斯矿井中哪些区域按高瓦斯矿井管理?
答:相对瓦斯渗出量大于10立方米每吨或有瓦斯突出的个别区域(采区工作面)为高瓦斯区,该区按高瓦斯矿井管理。
2、企业发生事故企业法人应当向什么部门报告?
答:企业发生事故后,企业负责人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着部门报告。
3、对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有何规定?
答: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跟车人,跟车人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或制动器把手的位
置上。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并必须先放1次空车。
4、患职业病怎么办?
答:患上职业病后,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用人单位有义务负担职业病人员检查、诊断、治疗、医学观察等费用。职业病人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获得赔偿的权力。如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到市卫生局申诉,并得到法律援助,由市卫生局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予以处罚和纠正。
5、劳动者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力?
答: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教育、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提供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有权了解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对违反职业病法规,危害健康的行为提出检举,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规程规定对安全监控设备的检查和使用有何要求?
答: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截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企业发生事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处以100至500万元的罚款?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处以100至500万元的罚款:(1)谎报或者虚报事故的;(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着证据、资料的;(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5)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指使他人作伪证的;(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四、观众答题
1、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新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企业发生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当向谁报告事故?
答: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
3、煤矿工人应注意预防哪些职业病?
答:(1)尘肺(2)中毒(3)井下工人滑囊炎(4)肺粉尘沉着病。
4、《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什么时间开始施行?共多少章多少条?
答:2006年10月1日。七章七十六条。
5、煤矿工人下班后是否可以将矿灯带回家中自行充电?
答:不允许。《十项制度》中的〔矿井考勤、入井检身、矿灯自救器发放制度〕中规定:每个矿井的矿灯和自救器必须实行统一管理,严禁矿井内任何人自行保管矿灯和自救器。
6、《十项制度》中〔矿井瓦斯防治和安全监控监测管理制度〕中规定: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几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几次瓦斯?
答: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2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3次。
7、《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几个能行人的通到场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安全出口距离不得少于多少米?
上一篇:煤矿基础知识考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