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生产网!

井下配电室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1-05-20 21:19 来源:本站原创
井下配电室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一、配电室必须设专人值班或加锁,硐室口处必须悬挂“要害部位 闲人免进”警示牌。硐室内必须在明显处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二、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物品和其他非场所用品。

三、室内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齐全、合格。不得任意挪用或丢失。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室必须持有要害证或由机电动力工区工作人员带领方可入内。

五、应备有出入要害场所登记本,凡公司领导及有关业务人员或外来参观人员都应在登记本上认真登记。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