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九年雨季“三防”工作实施与考核管理办法
作者:程玉涛 李如明
2011-05-23 21:02
来源:本站原创
我将某煤矿单位的《雨季三防文件》上传。
煤字[2009] 号
二〇〇九年雨季“三防”工作实施与考核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 安字〔2009〕 号《关于做好二00九年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雨季“三防”工作,保证矿井安全度汛,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我矿雨季“三防”工作具体实施与考核管理办法。
一、实施意见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思想,进一步提高雨季“三防”工作的认识,立足防大汛、抗大洪,认真抓好雨季防洪物资的储备和防洪工程项目的落实,确保重点工程项目按期完成。
2、加强雨季期间矿井地表水系、塌陷、斑裂、积水区和周边环境及输电线路的巡查、排查,特别是雨中、雨后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加强汛期矿井涌水量观测、各类防水设施和防水煤柱的排查,搞好疏水与排水系统检修维护,责任落实到人,并纳入调度管理。对水害隐患威胁的地点,要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组织生产,确保矿井安全度汛。
4、建立水患定期排查制度。加强对井下防水设施及生产区积水的管理工作,要责任到人。由总工程师负责,立即组织一次全方位的水情水害专项排查,排查出的问题要定人员、定措施、定标准限期整改;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井上、井下全面水患排查,并严格落实治理责任制,确保项目、工程量、资金、施工人员、竣(完)工时间“五落实”。对重大水害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要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验收。
5、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由总工程师负责制定完善的防洪措施及预案,预案应包括指挥调度、供电负荷控制及送电程序、水泵开启顺序、各水平泵房配合及排水管路和泵的匹配、配水闸门关闭次序、撤离路线、灾害辨识、事故救援等内容,坚决做到大雨不淹井,暴雨不伤人。受水害威胁重点监控采区要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预案。雨季受水威胁严重的区域要严禁生产或有人员进入。
6、进一步加强相邻地方煤矿的调查工作。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人员对相邻地方煤矿采掘动态、开采上下限、老空积水情况以及有无超层越界、破坏各类防水煤(岩)柱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对本矿有无水害威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调查人员要携带调查表,实行现场签字制度,本着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按规定进行调查。因调查人员调查不负责任而未能及时发现超层越界或破坏隔离煤(岩)柱等问题,造成安全隐患的,要追究调查人员及有关人员责任。
7、由总工程师负责制定包括相邻矿井联防群治、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等应急处置措施。要对防水预案组织学习,成立防洪队伍,并在6月10日前进行一次救灾演练。
8、根据矿井实际做好雨季机电安全工作,对矿区供电系统、排水系统、通讯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并配备充足的备品配件。矿井主排水系统联合试运转务必5月30日前完成,确保处于完好状态。由机电矿长负责。
9、对所管辖6KV、35KV线路逐一排查,对存在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问题配合春季线路清扫进行处理,特别是对线路安全通道内的树木、建筑等障碍,要进行彻底清除,确保矿井电源线路、地面降压站及其它一类负荷的可靠供电。
10、按时完成水仓的清挖工作,对排水沟要及时清理疏通,防水闸门等防治水设施要进行检查维护,雨季期间-300、-530水平必须空出一个水仓,作为缓冲备用。由掘进矿长、机电矿长负责。
11、地面建筑物、变配电所、供电线路、井架等设施的防雷装置必须进行检查试验,做到齐全有效;主变压器、主电缆等要按照规定做好预防性试验、整定校验,保证灵敏可靠。由机电矿长负责。
12、泵房、变电所等重要场所要配齐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及时报告和反馈有关情况。
13、严格落实灾害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当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矿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矿领导、专业领导、科室正副科长(主任),机电科、调度室、地测科、工农办、公安科等单位全部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并启动《灾害天气停产撤人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停产撤人。否则,每出现一次空岗罚款100元,影响防洪抗灾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4、设立大汶河水文观测站,掌握河流流量、水位等水文情况,明确专人负责向水利部门了解水库泄洪信息,及时观测河流水位变化情况,以便在水库泄洪和河流水位异常时提前采取相应措施。暴雨期间安排专人巡查沿河河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5、对集团公司重点的工程项目和各主要水平水仓清挖项目必须保证5月30日前完成,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制度,首先由矿进行自检,集团公司逐项进行检查和验收。确定不需要清挖的主水平水仓要排水后,安排专人检查积淤及水仓变形情况,并进行签字验收。对列入矿重点的工程项目,经矿分管领导组织逐项验收签字后,保存资料备查。雨季“三防”一般工程项目,由矿组织验收,保存资料,以备集团公司进行抽查。
16、雨季前要完善“三条线”建设,对压风管路、防尘管路、通讯线路进行进行清查、检修。
17、雨季“三防”值班自6月10日起至9月30日止,期间“三防”办公室24小时有人值班,及时调度协调有关事宜,并做好记录,领导小组和防洪抢险人员轮流值班,严格落实雨季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雨季“三防”工作的领导,矿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
三、管理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对雨季“三防”工作全面负责,要及时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重点项目和整体规划按期完成,其主要职责是:
1、分析排查有关矿井雨季“三防”的安全隐患,制定措施进行整治。责任人:地测科科长、安全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
2、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量、完成时间、落实责任人和监督考核人。责任人:机电科科长、地测科科长、机电矿长。
3、组织雨季“三防”工程施工,保证按时完成。责任人:各专业分管领导。
4、确保雨季“三防”所需的设备、材料及各种物资储备的数量和质量,对矿井雨季“三防”工作及时调度,安排防洪值班,抢险队伍到位,确保矿井安全度汛。责任人:物业部部长、调度室主任、机电矿长、生产矿长。
5、确保矿井主排水系统、供电系统正常运转,水仓、吸水井清挖及水泵联合试运转按期完成。责任人:巷修工区区长、运转工区区长、矿煤物业站站长、机电矿长。
6、搞好矿井水害隐患的排查与监督,完成雨季防治水工程,搞好雨季期间的水情预报和矿井防治水预案的编制落实。责任人:地测科科长、安全副总工程师、安监处长、总工程师。
7、做好防避雷设施检查与维护,保证矿井供电安全。责任人:机电科科长、机电矿长。
8、加强重点工程项目调度管理,严格雨季“三防”值班考核,做好雨季期间的抢险救灾调度工作。责任人:调度室主任、总工程师、生产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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