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管理
作者:佚名
2011-05-29 12:17
来源:本站原创
“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管理
(一)、具体要求:
1.培训人员:
(1)各采掘区队管理干部,安监处检查员,都必须进行放炮管理知识培训考试。
(2)各采掘区队的放炮员及正副组长,部分生产骨干(每班每个迎头培训不得少于3人),都要进行放炮管理知识培训。
2.培训教材:《煤矿安全规程》、《“一通三防”管理细则》及井下放炮有关内容,《便携式互检仪说明书》。
3.实施细则:
(1)三人连锁放炮的命令牌,由通防工区统一管理,发放到各掘进区队。
(2)每个迎头的放炮员到现场后,做的第一项工作是将放炮命令牌交给掘进班组长。将放炮牌交给瓦斯检查员(原则上由组长、副组长担任,也可由制定的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留警戒牌放炮员自己保存。
(3)装药放炮时“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牌的交换执行以下规定:
A、装药前:①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都无异常时方可进行“②”。
②班组长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实行“一炮三检”的第“一”检),煤尘合格后,方可进行“③”。
③瓦斯检查员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才能在班组长、瓦斯员协助下进行装药。装药后放炮员将放炮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实行“一炮三检”的第“二”检),无异常后执行“④”。
④由瓦斯检员将放炮牌交给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撤出,然后放炮员连线并将母线拉出,最后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
C、放炮后,放炮员、班长(或组长)瓦斯检查员3人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瓦斯(实行“一炮三检”的第“三”检),无异常后,三牌各归原主。
以上是放炮的“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穿插执行的情况,放炮工作及前后的其余有关工作还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内容严格执行。
(4)每班结束后,在放炮员离开现场前做的最后一项工作就是将各牌及瓦检仪收齐送交井下火药库及仪器管理室。
(二)、保证措施
1.三人连锁放炮的各牌的管理由通防工区负责,将本次制做的三类牌,统一编号,三类牌的同一号码者为一套。通防工区备用量为20套,存放要整齐,使用管理及交接班要做好记录。
2.三人连锁放炮牌的使用人员要加强保管,严格丢失否则每丢失一个将造成一套牌的作废,罚责任者20元。
3.牌丢失后责任者必须在通防工区登记,上井后去通防工区办理补牌手续,方可再使用。
4.为确保本制度的实施,各职能部门及矿各级领导都要对此认真学习以便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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