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集团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1-05-29 12:17
来源:本站原创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合理稳定的通风系统是矿井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然而,随着采场的变化、巷道的贯通等,通风系统需及时进行调整,为做好通风系统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及备案。
2.采煤工作面反风,采区、一翼、水平范围内通风系统的调整,通防部门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或分管通风的副总工程师批准。
3.日常通风系统的局部调整,由通防工区技术主管主持制定调整方案,由分管区长在班前会必须详细安排,并有安全注意事项及分工记录,调整后应及时汇报并填好测风原始记录。
4.通防部门坚持定期召开通风系统分析会,分析系统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制订相应的措施并及时处理。
5.加强通风设施管理,保障通风系统稳定。大型机电设备及设施需通过风门,影响系统稳定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个班通知通防工区,届时通防工区派专人做好通风设施的维修和恢复工作。严禁任何人随意损坏、破坏通风设施、随意调风,否则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在通风系统的调整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影响范围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及巷道风量的测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7.矿井主要通风机叶片角度的调整、运转风机的倒换,必须征得通防副总的同意,并及时通知通防部门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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