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集团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1-05-29 12:18
来源:本站原创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各掘进区队负责局部通风机的安装、撤除及风筒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2.各掘进区队,在正式开工前五天,根据措施的要求将局部通风机安装申请单下达到通防工区,通防工区接通知后,做好系统的调整工作。施工单位在开工前一天将风机安装完毕。
3.各掘进区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安装局部通风机,局部通风质量达到“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的要求。
4.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三专两闭锁装置”,并且能够实现自动分风,局部通风机开停状况要实现地面遥讯。
5.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管理制度,牌板内容由通防工区和施工单位共同填写,每班必须填写一次,通防工区负责施工单位的风筒供应及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导,施工单位负责日常风筒的延伸,且每班必须安排兼职局部通风机司机。
6.掘进工作面采用压入式通风时,风筒出风口距迎头的距离煤巷不得大于10m,岩巷不得大于15m,综掘工作面应安装除尘风机,压入式风筒出风口距迎头不得大于15m ,抽风筒入风口距迎头不得大于5 m 。
7.施工单位要爱护风筒,当风筒损坏导致迎头风量不足时必须停止作业,待风筒修复完好后,方可恢复作业。
8.掘进工作面因故临时停风,必须立即停电撤人,并在全风压回风口处设栅栏,揭示警标。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沿空掘进工作面在检查瓦斯浓度的同时还必须检查氧气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否则,必须按瓦斯排放措施的有关规定进行瓦斯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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