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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集团盲巷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1-05-29 12:35 来源:本站原创
盲巷管理制度

1.井下不通风的独头巷道都称之为盲巷,临时停工的地点一律不准停风,停风的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或派人在巷道口新鲜风流中看守,确定长期停风的,必须在24小时内,在距巷道口不超过2米的地方打临时板密闭。

2.永久密闭前距巷道口不得超过5m,并在距巷道口2m左右设置全断面栅栏,栏孔规格不得大于200×200mm,牢固可靠。

3.永久密闭的巷道内,不得有金属设备、管道和其它导电物体。

4.盲巷和永久及临时密闭都必须建立台帐,设专人进行检查。检查周期:采空区密闭内外,每周进行一次防灭火气体和瓦斯检查,其他密闭每旬检查一次瓦斯,并将将查情况记录台帐。

5.启封密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由救护队破闭检查瓦斯、安设风筒、采取排放瓦斯措施,实现正常通风后,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非救护队员方可进入。

6.密闭和栅栏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损坏要立即进行修复,凡破坏密闭或栅栏的,要严肃追查,从重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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