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停产检修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1-06-02 20:35
来源:本站原创
月度停产检修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生产矿井每年必须安排不少于12天的停产检修时间。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搞好机电设备的预防性停产检修,保证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对月度停产检修有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停产检修时间
每月20日为停产检修日。
二、停产检修计划的编审
按照“职责分明,分口把关”的原则,机电设备检修计划由机电部负责编审,工程系列的检修计划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审。
1.检修计划申报原则: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具体设备的检修周期、运行规律和使用寿命,针对上次停产检修遗留、新发现的问题、平时检查未能处理的安全隐患和影响正常生产的具体工作,认真编制检修计划。主要解决日常检修受时间限制及影响生产的项目(能在日常检修施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列入停产检修计划)。计划的编制原则上由技术主管负责,但必须召开班子会讨论决定。
2.检修计划申报要求:
所申报的检修项目,必须按要求将项目的名称、地点、编号、主要内容、施工时间、工种、参加施工人数及负责人填写齐全。施工用的主要材料及备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必须填写清楚。停风、停水和停电受影响的地点和单位必须填写无误。影响采掘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全运转的工作要重点说明。因填写不齐全,影响检修的,罚责任者100元/处。
3.检修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申报时间:
各单位必须于每月10日下午18时前,将检修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同时上报机电部(生产技术部),对只报计划而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不予安排。逾期不报,每拖延一天,罚单位行政主管和技术主管各100元。
三、检修计划平衡会
1.公司月度停产检修平衡会议定于每月15日15:00时在办公楼调度会议室召开,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会议由机电部负责组织,分管副总经理或者由分管副总经理委托一名相关公司领导主持召开。
3.参加会议人员: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和副总工程师,机电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安监处、通防部、机厂、地测部、企管部和物资供应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采掘生产单位和各辅助生产单位的行政主管或技术主管。不按规定参加计划会,处罚部门(单位)负责人100元/次,月度绩效考核扣0.3分。
4.会议主要审查各单位检修项目的可行性。主要包括时间安排、检修内容、停风、停水和停电影响范围及人员组织是否妥当;协调解决停止供应风水电与应急生产生活之间的矛盾;落实好检修用的各种材料备件以及各项准备工作。
四、停产检修计划的变更
凡列入计划的检修项目,必须完成。因生产或安全需要调整检修项目时,由变更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相应部室和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对擅自变更检修计划的单位负责人处罚200元/项,月度绩效考核扣0.3分/项。
五、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1.凡列入检修计划的项目,均由施工单位在检修平衡会前编制好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时间安排。
(2)施工劳动组织,确定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质量验收人以及工区跟班人员。
(3)施工方法及程序,重大项目应绘制施工网络图。
(4)技术要求。
(5)施工安全措施。
(6)有关设计、计算资料和施工图纸。
2.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
各施工单位至少提前一天传达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听取措施传达,熟悉施工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并签字。未参加学习、不签字者不允许参加施工。检查发现措施贯彻不符合要求,罚技术主管100元/项,月度绩效考核扣0.2分。
六、检修计划的实施
1.检修计划审批后,由机电部负责汇总,报送有关领导,发放到各部门和各生产单位。
2.物质供应部必须保证检修所需物质材料按时到货,机厂必须按时完成各单位检修用的委托加工任务,否则,影响了检修任务,严肃处理。
3.检修计划的实施由调度室负责组织协调,统一指挥。
4.对于无故完不成计划的检修项目,罚主管区长和技术主管各100元/项,月度绩效考核减0.5分/项,并且由责任单位写出分析报告。
七、检修项目的验收
一般项目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重点项目由相应部室组织验收,并填写检修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两份,施工单位一份,分管业务部室一份。对未按计划完成检修项目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分析原因,严肃追究责任。不按规定组织验收,检查发现无验收记录,罚部门(单位)技术主管100元/项。
八、检修总结
检修结束次日,各单位写出停产检修总结报告,一式两份, 一份报分管业务部室、一份存档。对检修总结不及时上报或不符合要求者,罚技术主管100元/次,并且扣单位绩效得分0.5分。总结要认真全面,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计划项目的完成率、未完成项目的原因。
2.检修设备的总台数,检修主要工作量 。
3.实际检修内容及新发现问题的处理结果(分项目总结)。
4.检修质量及有关技术数据。
5.检修更换的各种配件。
6.电气设备绝缘试验摇测数据要记录存档。
7.将遗留和新发现的设备缺陷、安全隐患以及一般质量问题,必须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检修完好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认真组织分析,将分析结论和处理方案报相应业务部室和分管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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