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皮供应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
2011-06-02 20:37
来源:本站原创
车皮供应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职责,促进井下车皮供应工作实现目标化管理,为完成公司全年掘进计划提供保证。经研究,制定本管理办法如下。
一、车皮供应
1.车皮交接地点
车皮交接地点由调度室、运搬工区、施工单位三家联合商定。
2.车皮供应统计考核
(1)车皮供应采取班控制方式进行统计考核。
(2)各掘进单位当班提前2小时向运搬工区和调度室书面或电话联系,报当班需要车皮计划。
各用车单位计划总量超过180辆(按每班正常提升5小时的保留意见进行计算),按比例减各单位计划。
(3)对各掘进工区车皮按计划数允许富余5辆考核。
(4)对运搬工区按实际供应允许比掘进工区计划数少3辆进行考核。
(5)调度室要加强车皮供应统计,建立统计台帐。(见附表1)
(6)运搬工区也应建立相应台帐,以便掌握本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及和调度室进行核对。
二、材料供应
(1)各掘进单位提前一个班次向运搬工区以料单的形式进行材料计划,向调度室电话汇报材料计划,写清品名、规格、数量。
材料计划单应明确注明送达地点、使用班次,否则为不合格料单,运搬可拒收。
(2)喷浆料运搬工区在交班前送达使用地点,其它材料随车皮供应。运搬工区将喷浆料按规定送达后和施工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所有料车上均不得写字,运搬工区根据料单供应。
(4)调度室要加强材料供应统计,建立统计台帐。(见附表2)
(5)运搬工区也应建立相应台帐,以便进行内部考核。
三、考核与奖惩
1.对各掘进单位车皮按计划数允许富余5辆考核,每多计划一辆罚款10元。本条规定由运搬工区现场考核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2.对运搬工区按实际供应允许比掘进单位计划数少3辆进行考核,每少一辆矿车罚运搬工区10元。本条规定由施工单位当班与运搬工区核对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3.因车皮供应影响掘进队掘进一茬炮罚运搬工区30元(值班人员10元,跟班人员20元,无跟班人员罚班长)。本条规定由施工单位及时向调度室进行反映,调度室要及时组织原因分析,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4.材料不能满足供应,每少一车罚运搬工区10元。
5.月底根据技术部收尺,按完成进尺计划掘进工作面数量,奖励运搬工区500元/个工作面(奖励金额的50%奖励运搬工区班子成员及工作骨干)。
6.机电工区加强副井绞车安全运行及井下供电可靠性管理,全月车皮供应及时无影响,奖励机电工区800元。
四、其它规定
1.车皮考核数根据施工单位接到车皮后向调度室的汇报和运搬工区交到调度室的车皮票,以少者为准。
2.运搬工区在每班接班后2.5小时内送达车皮计划的1/3,其余必须在下班时间提前1.5小时供应足量。
3.水泥、沙子等用斗式矿车装的材料车均算车皮。
4.各掘进单位从人员组织、工作安排上确保正规循环、均衡生产。
5.运搬工区充分利用检修时间和交接班时间加强对运输系统的检修,确保运输系统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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