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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方案编制、审查、执行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1-06-02 20:41 来源:本站原创
开拓方案编制、审查、执行管理制度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开拓方案设计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规定适用于天池公司开拓方案设计的编制与审批。

(二)管理职能

根据有关规定编制开拓方案设计和报批。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开拓方案设计编制的准备工作

(1) 编制开拓方案设计前应准备好如下资料:

a. 地测部门应准备一套经矿总工程师审查上报集团公司、经集团公司审查批准的采区地质报告书及其全套附图,此项工作需在设计前三个月完成并交给技术部;

b. 开拓设计前三个月,施工设计前一个月,生产技术部等有关部门应将收集的邻近采区与本采区有联系的各类巷道的资料(包括巷道所处的层位、断面坡度变化以及有关导线点的座标与标高)、巷道内的机械装备、使用情况、主要用途以及矿压资料等交给主管设计人员。

c. 生产技术部应将收集到的邻近采区的开采情况,开拓准备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在设计前一个月书面提供给有关设计人员;

d. 技术部应准备一套矿井设计、矿井水平设计或辅助水平设计;

e. 计划部应准备矿井的长远规划与采区的接续图表。

(2)人员准备

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设计工作的副总工程师协调并按排设计专业人员分工收集与熟悉上述有关资料,作好设计前的准备工作。

2.开拓方案设计的编制

(1)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设计工作的副总工程师首先提出设计的初步设想与意图,或提出具体方案并向负责设计的各类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具体指导设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2)在设计过程中,由技术部主管设计的人员负责协调各专业的设计进程,解决设计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并向矿总工程师或分管设计的副总工程师汇报并请示工作。解决设计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3)各类专业人员完成的各项采区系统设计(包括计算书、图样、说明书),由分管各项系统的矿副总工程师负责审查并签字负责。在各项采区系统设计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由分管各项系统的矿副总工程师负责解决。各专业之间遇到的相互矛盾问题,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协调解决。

(4)各部各专业系统的设计草图经分管的矿副总工程师审查并签字后,方可描图晒图。

(5)由开拓方案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收集各专业的系统设计并编写采区的方案设计说明书。

(6)设计图样、计算书、说明书全部完成后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副总工程师以及安全、技术、地测、通风、机电等各专业部门的技术负责人进行会审,会审内容按有关规定提出存在问题和修改意见,最后由矿总工程师定案。

(7)施工设计由分管的矿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副总工程师进行方案制定和设计会审。

正式上报的图样必须由设计人和分管专业的矿副总工程师签字,并且要上报正式晒制的图纸。正式上报的采区方案设计说明书必须打印并附上报文件,说明书的封面上应由参加设计的全体人员及参加审批的全部人员盖章,整套设计装袋上报集团公司六份。

根据集团公司的安排时间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设计工作的副总工程师带队,由参加设计的人员向集团公司汇报采区的方案设计,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4.接到集团公司对采区方案设计的批复文件后,采区方案设计生效。批复文件是采区设计的主要依据之一,批复文件要复印,附于设计说明书之后,随整套设计发放有关单位。

5.采区方案设计的底图,说明书底稿要随同整套设计及正式批复文件一起存档。

6.整套设计由技术科在施工前三个月发给施工单位,有关科室及各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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