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质量标准化“精品工程”评比的实施意见
作者:佚名
2011-06-02 20:48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安全质量标准化“精品工程”评比的实施意见
天能公司发〔2008〕86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业公司关于开展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精品工程”的指示精神,推进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精品工程”评比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公司“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理念为指导,遵循“精品引路,总体推进”的创建原则,细化考核措施,规范现场作业,消除隐蔽隐患,构筑安全质量精细化管理体系,努力创建兖矿集团对外开发本质安全型一流矿井。
二、奋斗目标
通过“精品工程”创建达到现场管理“六化”,即:工作质量标准化、生产工艺和管理科学化、管线吊挂整齐化、施工和设备牌板规范化、作业环境优美化、安全装备现代化。
三、考评领导小组
为促进整体工作推进,公司成立“精品工程”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副总经理
副组长:机电副总经理、安监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
成员由市场办、技术部、人资部、计财部、调度室、机电部、通防部、综机办、安监处小分队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考评领导小组下设“精品工程”考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办,主要负责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精品工程”考核、评比和奖励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考评办公室成员由市场办、技术部、人资部、计财部、调度室、机电部、通防部、安监处小分队等单位负责人兼职组成,按照考评领导小组要求和市场办通知定期组织开展“精品工程”考核、评比工作。
四、“精品工程”创建范围和必备条件
(一)创建范围
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五大专业。采掘:采煤工作面、掘进头面;机电:主要机房硐室;运输:轨道运输斜巷、轨道运输大巷;通风:通风设施、局部通风、综合防尘。
(二)必备条件
1.所处头面能够按月完成公司下达的计划任务(包括调整计划);所在单位季度内杜绝三级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和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否则,予以一票否决。
2.“精品工程”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优良品,并符合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各种规范标准要求以及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
3.环境质量文明生产,达到视野内无脏杂,各种牌板齐全、统一,吊挂整齐,各施工地点、转载点、重要岗位附近设有杂物箱。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的相关内容,以及公司《井下作业环境文明生产标准》的要求。
4.施工人员必须坚持上标准岗、干标准活,行为规范,操作规范,文明用语,文明施工,管理精细化,始终保持动态达标,
五、评比办法
1.各有关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精品工程”措施规划,积极参加创建“精品工程”活动,申报“精品工程”,并于每季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精品工程”申报材料报市场办。
2.市场办根据有关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安监处、技术部、机电部、通防部、综机办等部门日常考核信息,主要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隐蔽工程或重大安全质量隐患信息、因安全质量隐患而挂牌停止作业信息、安全质量隐患整改信息和日常动态达标考核结果、月度工程验收结果信息。从而确定申报单位所报工程是否具备评比条件。
3.市场办对符合评比条件的工程,每季度组织相关业务部室按照考核评比标准(后附)进行现场考核。
4.经现场考评,取各专业第一名(掘进专业按照普掘、综掘类别分别取前两名),并且得分达到95分以上的,方可推荐“精品工程”。 推荐的“精品工程”经公司评比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后,认定为“精品工程”。同时,公司对 “精品工程”获得单位在月度工作会议上给予表彰授牌。
六、考核及奖罚办法
1.公司将对达到“精品工程”标准的有关单位进行奖励,标准为:采煤工作面10000元/面;掘进工作面第一名奖励5000元/头,第二名奖励4000元/头;其它专业“精品工程”按工程大小奖励2000-3000元/项。
同时,对在每个精品头面推进和创建活动中,做出贡献的考评领导小组成员人均奖励500元,其他有关精品头面推进和创建的部室人员奖励300元。
2.凡被命名为“精品工程”项目以后,公司将每季度组织有关考评单位对其动态保持效果进行复核考评。经复核达不到“精品工程”的,除给予摘牌外,并按奖励标准对等处罚。
3.所有奖励由市场办统一制表,报人力资源部、计财部季度兑现。所有处罚由市场办统一开具罚款单。
七、附则
1.“精品工程”考核评比于奖罚自2008年一季度起执行,原天能公司发〔2007〕202号文件自2008年1月1日起同时作废。
2.本活动由公司“精品工程”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天能公司发〔2008〕86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业公司关于开展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精品工程”的指示精神,推进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精品工程”评比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公司“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理念为指导,遵循“精品引路,总体推进”的创建原则,细化考核措施,规范现场作业,消除隐蔽隐患,构筑安全质量精细化管理体系,努力创建兖矿集团对外开发本质安全型一流矿井。
二、奋斗目标
通过“精品工程”创建达到现场管理“六化”,即:工作质量标准化、生产工艺和管理科学化、管线吊挂整齐化、施工和设备牌板规范化、作业环境优美化、安全装备现代化。
三、考评领导小组
为促进整体工作推进,公司成立“精品工程”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副总经理
副组长:机电副总经理、安监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
成员由市场办、技术部、人资部、计财部、调度室、机电部、通防部、综机办、安监处小分队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考评领导小组下设“精品工程”考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办,主要负责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精品工程”考核、评比和奖励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考评办公室成员由市场办、技术部、人资部、计财部、调度室、机电部、通防部、安监处小分队等单位负责人兼职组成,按照考评领导小组要求和市场办通知定期组织开展“精品工程”考核、评比工作。
四、“精品工程”创建范围和必备条件
(一)创建范围
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五大专业。采掘:采煤工作面、掘进头面;机电:主要机房硐室;运输:轨道运输斜巷、轨道运输大巷;通风:通风设施、局部通风、综合防尘。
(二)必备条件
1.所处头面能够按月完成公司下达的计划任务(包括调整计划);所在单位季度内杜绝三级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和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否则,予以一票否决。
2.“精品工程”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优良品,并符合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各种规范标准要求以及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
3.环境质量文明生产,达到视野内无脏杂,各种牌板齐全、统一,吊挂整齐,各施工地点、转载点、重要岗位附近设有杂物箱。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的相关内容,以及公司《井下作业环境文明生产标准》的要求。
4.施工人员必须坚持上标准岗、干标准活,行为规范,操作规范,文明用语,文明施工,管理精细化,始终保持动态达标,
五、评比办法
1.各有关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精品工程”措施规划,积极参加创建“精品工程”活动,申报“精品工程”,并于每季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精品工程”申报材料报市场办。
2.市场办根据有关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安监处、技术部、机电部、通防部、综机办等部门日常考核信息,主要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隐蔽工程或重大安全质量隐患信息、因安全质量隐患而挂牌停止作业信息、安全质量隐患整改信息和日常动态达标考核结果、月度工程验收结果信息。从而确定申报单位所报工程是否具备评比条件。
3.市场办对符合评比条件的工程,每季度组织相关业务部室按照考核评比标准(后附)进行现场考核。
4.经现场考评,取各专业第一名(掘进专业按照普掘、综掘类别分别取前两名),并且得分达到95分以上的,方可推荐“精品工程”。 推荐的“精品工程”经公司评比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后,认定为“精品工程”。同时,公司对 “精品工程”获得单位在月度工作会议上给予表彰授牌。
六、考核及奖罚办法
1.公司将对达到“精品工程”标准的有关单位进行奖励,标准为:采煤工作面10000元/面;掘进工作面第一名奖励5000元/头,第二名奖励4000元/头;其它专业“精品工程”按工程大小奖励2000-3000元/项。
同时,对在每个精品头面推进和创建活动中,做出贡献的考评领导小组成员人均奖励500元,其他有关精品头面推进和创建的部室人员奖励300元。
2.凡被命名为“精品工程”项目以后,公司将每季度组织有关考评单位对其动态保持效果进行复核考评。经复核达不到“精品工程”的,除给予摘牌外,并按奖励标准对等处罚。
3.所有奖励由市场办统一制表,报人力资源部、计财部季度兑现。所有处罚由市场办统一开具罚款单。
七、附则
1.“精品工程”考核评比于奖罚自2008年一季度起执行,原天能公司发〔2007〕202号文件自2008年1月1日起同时作废。
2.本活动由公司“精品工程”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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