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奖罚办法(试行)
地面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奖罚办法(试行)
天能公司发〔2009〕83号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矿井地面单位安全管理,推动矿井安全管理整体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地面单位及生产辅助单位的地面工作场所(机修厂、综机车间、排矸车间、变电所、绞车房、水电暖工区、运搬工区、机电工区、皮带工区、职工食堂、后勤部<澡堂、宿舍>、煤质储运部、综合部等车管单位等),外来施工单位及施工地点。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地面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任毅 杜联筠
副组长:刘成林 冯志刚 张华 岳朝柱 刘玉牛 田学群
谷守生及各副总工程师
成员:内部市场办公室、安监处、调度室、机电部、生产技术部、人力资源部、保卫部、综合部、煤质储运部、地测部等各有关职能部室和地面各生产辅助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和五个考核单位。
办公室设在内部市场办公室,曹大庆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常红兵、张辉、赵学民、韩连静、丁兆坤、杨文峰、朱国栋、丁永强、刘漳、张贺军、相修君、盛春蕾、吴怀伟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
五个考核单位分别是:市场办、安监处、人资部、机电部、保卫部,具体负责以下考核项目:
市场办:负责组织管理考核;
安监处:负责规章制度、安全作业环境、起重机械、焊接与切割和高处作业五项内容考核;
人资部:负责安全培训考核;
机电部:负责供用电管理和设备管理考核;
保卫部:负责消防管理考核。
三、检查方式
(一)区队、厂(车间)每周自检
为确保各区队、厂(车间)实现动态达标,各地面单位必须坚持每周自检一次,自检结果和自检报告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内部市场办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自检报告内容应有以下几项:
1.本周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检的组织与考核得分情况。
2.自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整改措施。安全质量问题整改及复查情况。对屡查屡出而又未能很好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
3.自检报告应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牵头考核单位每周督查
五个考核单位必须对照考核内容组织一次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内部市场办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自检报告内容应有以下几项:
1.对照标准检查发现问题,对查出的问题拿出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
2.及时监督反馈未整改的问题,对未按要求整改问题的单位按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罚。
3.周检结果应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市场办将汇总结果报公司班子成员每人一份。
(三)公司每月开展大检查
公司每月由市场办组织一次地面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
(四)检查考核
对各区队、厂(车间)自检或牵头考核单位督查达不到要求的,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200元。
各牵头考核单位每月度、季度向内部市场办公室报总结材料各一份,总结材料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制度完善、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和开展的达标示范活动等,要突出专业、注重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总结材料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
对不按要求上报月度或季度总结的,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100元。
四、考核奖罚
1.在煤业公司2009年季度达标考评中,得分评为一级:即平均得分为90 分及以上,且被检单位达到一级标准的比例不低于80%,所有被检单位不低于二级标准。对五个牵头单位分别奖励1500元,达到一级单位分别奖励3000元。
2.在煤业公司2009年季度达标考评中,得分评为二级:即平均得分为85 分及以上,且被检单位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的比例不低于80%,所有被检单位不低于三级标准。对五个牵头单位分别奖励1000元,达到一级单位分别奖励2000元。
3.在煤业公司2009年季度达标考评中,得分评为三级:即平均得分为80 分及以上,且被检单位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的比例不低于80%,所有被检单位得分不低于70 分。对五个牵头单位和基层单位不奖不罚。
4.在煤业公司2009年季度达标考评中,考核期内被挂黄牌的,厂点、矿井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降一级;分析挂牌原因,对牵头考核部门罚款5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5.在煤业公司2009年季度达标考评中,考核期内被挂红牌,厂点不达标,矿井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降一级。对牵头考核部门罚款8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1500元。
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奖罚以煤业公司书面通报为依据。对应奖励及罚款,由牵头考核部门和有关地面单位制定具体分配方案交内部市场办公室统一汇总制表,经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由人资部、计财部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