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害隐患排查、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作者:佚名
2011-06-02 20:50
来源:本站原创
水害隐患排查、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1.地测部定期(每半年1次)对相邻矿井开采情况进行调查,及时将调查情况记入专门台帐,并填绘在相关图纸上。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2.地测部必须查清井田内采空区积水情况,总工程师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复查核实,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3.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水害隐患排查,并有书面排查分析记录,对查出的水患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
4.由总工程师每月组织一次防治水安全检查,并有书面整改意见,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地测部做好水情水害预报工作
(1)水情水害预报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并于年、季、月底进行总结,按年装订成册;
(2)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3)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
(4)预报结果应能指导防治水工作的开展,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水害事故的现象。
6.地测部负责水害隐患跟踪管理工作,提交书面措施及整改意见,并做好整改记录。
7.水文地质工负责日常水文地质资料收集工作
(1)负责地面长观孔水位动态观测、矿井涌水量观测,并及时整理资料,建立台帐;
(2)深入现场,搞好采掘工作面水情调查工作,作好原始记录;
(3)对地面及井下钻探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4)按时完成组长和部长安排的其它水文地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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