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生产网!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作者:佚名 2011-06-02 21:27 来源:本站原创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1、 运转中的大型设备,如提升绞车、主排水泵、主扇风机、压风机变电站、 电机等应定期进行效能测定,制订合理的技术运转标准和定额。严禁超负荷运行,如发现效率低时应及时调整或检修,以恢复其性能。如因某种条件必须超定额运转时,应计算其薄弱环节,经矿机电副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执行。

2、对提升设备、变电设备、压风、排水设备等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要按规定进行试验,不合格设备不可运行。

3、凡经反复试验和技术鉴定,证实设备某些零件需要制造时,需按下列规定进行审批。

①、主要设备制造重要部件或一般部件的重要部位时由机电科组织会审。

②、一般设备涉及到性能方面的大批量改造,机电科组织会审后,上报经理办公会通过。

③、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改造,除按上述审批外,还需经有关安全监察部门同意才可进行。

4、矿井主要设备,落实日、周、月检制度,设“运行日志”和定期查验记录,巡回检查记录,故障记录,包机制,交接班记录等并由领导干部上岗制度,定期对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进行检查签署意见。

5、对大型主要设备按规程要求及设备说明书规定制定各工种检修,查验制度

6、日常检修(小修)是按定期维护的内容或针对日常检修发现的问题,对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磨损件,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7、一般检修(中修)是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居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磨损的机件。

8、设备运转过程中要坚持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处理或汇报。机电维护除正常的检修外,还要经常对运转的设备进行巡视,外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设备经常保持整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转。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