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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运输灾害预防及应急预案

作者:佚名 2011-06-04 21:16 来源:本站原创
机电运输灾害预防及应急预案

一、供电事故

(一)、供电事故的预防措施

1、地面供电系统在夏季之前要全面检修一次,防止倒杆断电现象;同时要对避雷器进行一次试验,严防高压系统受到雷击,烧坏电器设备,造成不良后果。

2、井下供电系统必须设置短路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电机的过负荷保护装置以及煤电钻、照明综合保护。

3、凡是人身可能触及电气设备的带电部位,且无法用外壳封闭时,必须用栅栏隔离;设置警告牌,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4、矿工要提高自身素质,在井下行走或运送导电类的长工具时,防止触及架空线或其它带电体;不要随便触摸带电的设备、电缆等。井下严禁带电搬运设备、电缆,不得带电作业;停送电时,要设专人操作,其他人员不能随意停电。

5、检修电气设备时,在控制该设备的开关外要挂牌,注明“有人工作,不能送电”,防止发生误送电,造成触电事故

(二)、供电事故的处理措施

无论井下何处发生电气火灾,务必先断电,后灭火;发现有人触电时,也应先断电后救人;或者用绝缘工具将触电人员与带电体分离,禁止用手直接拉触电人员或用导电材料挑带电的电缆。

二、关于加强局扇及相关电气设备管理的规定

为加强局部通风机及相关电气设备管理工作,重申、规范和完善管理程序,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特做如下规定:

(一)、加强和规范局扇及相关电气设备管理的一般规定:

1、完善系统:坚持开掘工作面采用“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开掘工作面不准生产。上述系统存在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止生产。专用供电线路除专用风机外严禁带其它电气设备,否则对相关区队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2、定期检修:各生产区队要把局部通风机定期检修纳入区队设备检修范围之内,每月月底安排专门计划对局部通风机、开关、电缆等相关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确保局部通风机安全可靠运行。各生产区队要把局部通风机、开关检修情况做好记录并报机电科、生产科。

3、计划检修:对影响开掘工作面“双风机、双电源、风电、瓦斯电闭锁系统”正常运行的检修活动,必须由检修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调度室批准,启动应急预案,方可进行检修工作。不经书面批准,调度员不得私自通知相关变电所值班员进行停电,没有调度员电话通知,变电所值班员不得停电配合检修工作。没有书面批准的检修工作均视为无计划停电行为,必须按事故进行分析和处理。

4、停运汇报:开掘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止运转时,开掘工作面风机专管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按规定通知机电科、生产科等相关单位和领导。

5、及时处理:如果自动倒台装置没有自动启动动力风机,电工或风机专管员要采取紧急措施,迅速启动动力风机,同时向调度室汇报。如果双回路均停电,专职电工或风机专管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请求恢复供电,在最短时间内启动动力风机。

6、正确协调:调度员在接到停运的汇报后,要立即向值班调度主任汇报,查明停电原因,正确调度指挥各级复电工作。

7、及时复电:变电所值班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睡岗,一旦发现停电,要立即恢复供电。恢复供电后,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与调度室统一复电时间,做好停电、复电记录,有待备查。

(二)、专职电工及风机管理员的职责划分:

1、局部通风机管理:风机使用单位要指定人员专职负责风机管理工作。风机专管员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2、自动倒台试验:风机专管员每班按规定与安检员、瓦检工一道进行一次风机自动倒台系统的试验。当发现自动倒台装置不正常时,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调度室和队值班室汇报,调度室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3、及时开动风机:在风机停运时,风机专管员要按规定的程序及时起动风机,避免瓦斯超限。

①如果是专用风机因故停止工作,动力风机能自动倒台时,风机专管员要及时通知调度室和队值班室或跟班队长。同时要通过调度室和变电所及时联系,查清停电原因,跟班队长或值班室此时要及时安排电工处理,工作面人员要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按矿规定作相应应急安排;

②如果是专用风机因故停止工作,动力风机又不能自动倒台时,风机专管员应迅速反应,人工启动动力风机恢复供风;

③如果动力线路无电,应迅速向调度室汇报,并通过调度室与变电所电话联系,请求送电,动力电恢复后,应马上启动动力风机恢复供风;

(三)、关于风机运行及事故停运后的处理规定:

1、正常情况下专用风机运行,动力风机须完好备用。

2、在专用风机停运后,如果自动倒台装置不能自动恢复动

力风机运转,风机专管员应迅速反应、人工启动动力风机,恢复供风。

3、如果动力线路无电,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通过调度室与变电所联系,请求恢复专用线路或动力线路供电。恢复供电后,立即按规定及时恢复风机运转。跟班队长或值班室此时要及时安排电工处理,工作人员要停止工作,按矿规定做相应的应急安排。

(四)、局部通风机恢复运转的规定:

1、当专用风机停电或其它原因造成停风后,在动力风机不能自动倒台的情况下,而引起停风区瓦斯聚积,当停风区及其开关地点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可人工直接启动动力风机,恢复开掘面的供风。

2、当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小于3%,且开关地点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该开掘面瓦检工应立即向矿调度室和通风调度室汇报,由通风队值班队干指挥本面的瓦检工负责就地控制风流限量排放。

3、当停风区长时间停止供风引起瓦斯聚积浓度超过3%时,现场瓦检工应迅速向调度室汇报,并组织撤人,设置警戒,制定专项措施进行排放。

4、监测系统显示的瓦斯浓度可做为恢复供风的依据,风机专管员可通过调度室值班员了解瓦斯浓度情况。

5、调度室值班员要根据瓦斯情况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全力配合做好局部通风机停运后的各项补救措施,避免瓦斯超限。

(五)、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事故原因追查分析与处罚

1、无计划停电:一旦发现无计划停电现象,要按照事故进行分析,可根据分析情况给予责任单位队长100—200元罚款,造成瓦斯超限的,按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2、当专用风机停电而动力风机又没有实现自动倒台恢复供风造成瓦斯超限时,首先应查清当班倒台试验记录,在动力电正常供电的情况下,应追究风机专管员的相关责任,对风机专管员处以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3、在动力电没有正常供电的情况下,要查清变电所值班人员的值班记录,当天计划检修活动时,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00—500元的罚款,对责任队领导处于200—300元的罚款。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重的给予撤职或免职处分。

4、局部通风机停风停电事故原因追查分析由调度室召集,安检科主持、机电科、通风科、开掘头的瓦检工、安检员、相关单位队干及相关人员(带班人员、配电工、电工、风机专管员等)、当班调度员参加。

5、未尽事宜按《规程》和矿有关局扇供电管理和局部通风机通风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行的其它措施:

1、每个安装局部通风机的地点坚持每天24小时有人专管,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有记录备查。

2、任何一次局部通风机自动倒台前,风机专管员必须通过调度室与变电所值班员联系,确认双回路均正常供电后方可进行。倒台试验要在瓦检工、安检员、电工及风机专管员共同参与下进行,并将试验情况认真填写在记录本上,共同签字备查。倒台时发现另一台局扇万一不能运转时,应立即起动原局部通风机。

3、局部通风机处应加装电话并正常使用。

4、其它检查人员试验瓦斯电闭锁和自动倒台时,必须与风机专管员协调后进行。

5、风机专管员必须每天记录上次专用风机开关和动力风机开关的检修时间,以便实现风机开关半年一次的强制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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