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心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作者:佚名
2011-06-13 21:23
来源:www.wangzhixuan.com
合心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对入井作业的人员、特种工种必须进行入井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新招的入井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不少于一个月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学习,实行边培训,边入井实习,经考试合格后在分下班组前,须签定师徒合同,时限为二个月,能够独立熟练作业后,师徒合同方可解除。
3、探亲、婚、丧、事假的作业人员,脱离原工作岗位十天以上者,上班前,须到安全部门报到,进行不少于三天的规程、措施、制度的教育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4、各部门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学习,且将培训内容、培训学习人数书面报安全部门备案。
5、特种作业人员即:放炮员、瓦斯检查员、电工、绞车司机、水泵司机、溜子皮带司机、摘挂钓工等每月不少于一次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学习,并组织考试,不合格者更换工种、岗位。
6、生产技术部门每月须参加采掘队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幷对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进行讲解培训。
7、对“三违”人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追查,批评、教育、罚款处理,增强安全意识。
丹寨县龙泉镇合心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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