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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新公司白杨河煤矿灾害处理计划

作者:佚名 2011-07-11 13:51 来源:本站原创


豫新公司白杨河煤矿灾害处理计划

 

 

 

 


 编制:刘远军
 单位:白杨河煤矿
 时间:2010年1月3日

审 批 表

名称 白杨河煤矿豫新公司白杨河煤矿灾害处理计划
编制单位  白杨河煤矿 编制人 刘远军
 审批意见 审批人 审批时间

机电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矿  总  工 
  

矿      长   

公司机电部   

公司通风部   

公司安检部   

公司机电副总工程师   

公司安全副总   

公司总工   

豫新公司白杨河煤矿灾害处理计划
总     则
 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健康生命安全。按照每一生产矿井和在建矿井,斗必须遵照《规程》规定,每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通过贯彻落实计划,达到防止事故发生,并在事故发生时,迅速掌握灾情,在较短时间做出正确决策,有效控制事故扩大抢救受灾遇险人员,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的程度。
矿井概况
㈠地理位置与交通
 农六师大黄山煤矿白杨河七号井位于乌鲁木齐以东110千米,西距阜康市50千米,属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管辖
 地理坐标:东经88°30´48"~88°35´00"
            北纬40°02´43"~40°02´00"
   矿区交通方便,乌奇公路和吐乌大高等级公路在矿区以北6千米处通过,自乌奇公路由柏油路通往矿区矿。
 ㈡矿区没有岩浆岩及变质岩,全部为沉积岩,仅二迭系受轻微变质,区域内最老地层为二迭系,最新地层为地四系,以中生界分布最广。侏罗系为主要含煤地层,呈东西条状分布,全系可分为西沟群之八道湾组、三工河组在煤矿中广泛分布,其中七号井就是回采下侏罗系八道湾组煤层。
煤层倾向188°,煤层倾角53°~56°,变化不大,与区域构造线一致,井田范围无断层。
㈢水文地质:
   七号井煤层含水层主要以烧变岩裂隙为主,该含水层是矿井充水的主要来源,它具有裂隙发育,含水丰富的特点,加之Ⅱ排线烧变岩分布深而宽,白杨河河床卵砾石层覆盖于烧变岩露头,河水对矿井涌水影响较大,因煤层烧变岩的复杂性导致矿井水文地质复杂,构成矿井安全生产的隐患。在+799水平正常排水量6000m³/d
(四)煤层赋予条件:
   井田内含煤地层八道湾组平均厚大于737.19M,共含煤12~17层,平均煤层总厚43.17M,含煤系数约5.7%。矿区主要可采煤层为3号(北大槽煤层)、5号(中大槽煤层)、7号(南大槽煤层)、9号(米尺槽煤层),其厚度层位、层间距较稳定,煤层赋予条件较好。
(五)采煤方法:
    目前七号井正在进行技术改造,没有进行回采工作。
(六)通风状况: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主扇工作方式为抽出式;各掘进面均利用局扇采用压入式通风,井下各采煤面及硐室均有独立的进回风系统。目前矿井有两台主扇(型号BDK54-6-17)一台运行,一台备用。
(七)瓦斯:
     本区瓦斯成分以沼气为主,氮气次之,瓦斯属二氧化碳~氮气带。自建井以来,发生过两次瓦斯爆炸,造成了人员伤亡。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16.25m3/t,属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曾经发生过一次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八)煤尘情况:
     煤尘具有爆炸性,爆炸指数39﹪。
(九)煤的自燃性:
     在矿井开采过程中,采空区易发生煤的自燃,发火期一般为3~6个月。属自燃发火严重矿井,我况按七号井《特别规定》,已于2005年11月2日安装注氮设备,在抢险救灾期间,可投入使用,并可在今后恢复生产期间能有效地防止采空区煤的自燃。
可能发生灾害的处理计划
发生事故后,临场抢救的基本原则:
 1、积极抢救:灾害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波及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有条件,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进行现场抢救,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2、尽快向井口值班室汇报,并通知附近人员。
     3、安全撤离:事故现场不具备抢救条件的,或可能危及人员安全时,应设法迅速安全撤离现场。
     4、妥善避险:如无法安全撤离灾区时,遇险人员应尽快进行自救和互救,努力维护和改善自身生存条件,设置呼救信号和标志,等待救援。
二、发生事故后抢险救灾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险。
     指挥部组成:由矿长、副矿长、总工、救护队长及本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并相应组成:抢险救灾组、技术组、事故调查组、后勤组、善后工作组。总指挥由矿长担任,矿长不在由安全副矿长担任,现场指挥由总工担任。
发生事故的紧急措施
 1、井口值班室接到电话后,凡有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立即通知井下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危险区域,并切断井下电源。同时按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按顺序电话报告救灾指挥部成员。
 2、救灾指挥部各成员接到通知后,要尽快在井口值班室集合,成立救灾指挥部,同时将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电话事故后,要迅速召集矿山救护队做战前准备工作。
 4、指挥部应根据灾情性质、地点、范围、有害气体浓度变化、遇险人员分布情况,制定救灾方案。
 指挥部成员联系方式汇总表
 序号  指挥部
 成员  职务  联系号码  住址
    手机  固定电话 
 1  秦文和  矿  长 13779251893   白杨河煤矿
 2  王振林 矿总工 13029603788   白杨河煤矿
 3 何泽宏 矿党委书记 13779251838   白杨河煤矿
 4 向良文 机电副矿长兼机电科科长 13579469068   白杨河煤矿
 5 甘昌福 安全副矿长兼安全通风科科长 13779251881   白杨河煤矿
 6 戴明华 救护队队长 13565631067   白杨河煤矿
 7 张兴红 通风队队长 13779271803   白杨河煤矿
 8 刘学兵 机运队队长 13201022991   白杨河煤矿
 9 冉景荣 综掘队队长 15894761766   白杨河煤矿
 10 王顺发 综采队队长 13109023180   白杨河煤矿
 11 晋高科 机电副科科长 13565311409   白杨河煤矿
 12 刘远军 安全科副科长 13565641634   白杨河煤矿
 13 外  力 生产技术副科科长 13639981175   白杨河煤矿
 14 催艳军 保卫干事 13119002792   白杨河煤矿
 15 赖家勇 调度室主任 13009609335   白杨河煤矿
 16 向良武 调度员 13779861039   白杨河煤矿
 17 马军 调度员 13779251892   白杨河煤矿
 18 高贵明 调度员 13565611508   白杨河煤矿
 19 白兵兵 调度员 15199361336   白杨河煤矿
 20 值班
调度员 调  度 3369235   白杨河煤矿
 21 张帮明 医院 3369120   白杨河煤矿
 22 王祖忠 机运队副队长 13119006332   白杨河煤矿
 23 崔廷高 机运队副队长 13999561739   白杨河煤矿
 24 刘连正 机运队副队长 13565311024   白杨河煤矿
 25 全学进 通风队副队长 13899651177   白杨河煤矿
 26 王顺成 通风队副队长 13519961812   白杨河煤矿
 27 黄亿学 通风队副队长 13779251802   白杨河煤矿
 28 闫宁 综采队副队长 15001691430   白杨河煤矿
 29 耿顺 综采队副队长 15001671965   白杨河煤矿
 30 张东周 综采队副队长 15001671586   白杨河煤矿
 31 蔡新成 综掘队副队长 13109021367   白杨河煤矿
 32 李美红 综掘队副队长 15001671996   白杨河煤矿
 33 赵生俊 综合科书记 13039406306   白杨河煤矿
 
   三、救护队行动:
         1救护队人员入井前,必须详细了解事故性质、地点、影响范围、事故发展情况、遇险人员分布情况,选择捷径到达事故地点,以便尽快的进行抢救工作。井下救灾基地应设在灾害地点附近,支架完好的进风巷中。
         2、救护队在救灾指挥部的指令下,立即派出1~2个小队,携带苏生器、灭火器材和其他救护器材,迅速到达事故地点,进行灾区侦察及抢救遇险人员。
         3、上级救护队到达后人员要全力配合,并服从安排。
         4、救护队处理各种事故,行动原则必须严格执行《救护规程》中有关规定。
               第三章   水灾预防与处理计划
               第一节   灾害分析、预兆及危害
 一、透水预兆:
        1、煤层发潮发暗,掘进面很易觉察。、
        2、煤壁“挂汗”。
       3、煤层变冷。
        4、顶板来压,淋水加大或底板鼓起并有滲水。
        5、出现压力水线,出现这一现象说明距离水源较近,应观察水流情况。
        6、煤层有水挤出并发出“嘶嘶”水叫声,有时能听到空洞泄水声。
        7、工作面有害气体浓度增加,一般是沼气、二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有害气体浓度增加。
        8、煤壁或巷道挂红、酸度大、水味发涩和有臭鸡蛋味,为老空区透水预兆特点。
 二、发生矿井水害的原因
        1、地面防洪、防水措施不力,雨季时山洪由井筒或塌陷裂缝大量涌入井下,造成水灾。
        2、水文地质情况复杂,井巷接近老窑积水区,充水断层、强含水层以及打开隔离煤柱时,未按探放水制度操作,盲目施工或者虽然进行探放水,但由于措施不严密,造成透水;
        3、防水隔离煤(岩)柱尺寸不够,或乱采乱掘,将其破坏而造成透水;
        4、排水设备能力不足或机电事故影响而造成淹井;水仓不清理,水泵不及时维修,透水时起不到排水作用;
        5、不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在回采过程中,超宽、超高,由于冒顶与上水平积水沟通,造成水灾。
 三、水灾的危害:
        1、恶化生产的环境;
        2、淹没巷道或矿井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3、损失煤炭资源;
        4、缩短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增加维护费用;
        5、增加排水费用和巷道维护费用。
             第二节        水灾的预防措施
 一、水灾的预防措施
     1.做好水文观测工作:
     (1)收集地面气象、降水量与河流地质水文资料,查明洪水泛滥对矿区、工业广场及居民点的影响程度:
     (2)通过钻孔,观测各种水源的水压、水位和水量的变化律,分析水质,查明矿井水来源,以及矿井水和地下水、地表水的补给关系;
     (3)观测狂近够涌水量及季节性变化规律。
     2.做好矿井地质工作:
     为了查明水源和可能涌水的通道,在矿井生产过程中,要不断积累和掌握以下情况:
      (1)断层和裂隙的位置,错动距离,延伸长度,破碎带范围和含水、导水性能;
      (2)含水层的涌水量、水压、渗透性及其到开采煤层的距离。
      (3)调查矿井附近小矿的开采范围、开采煤层及深度、积水区域分布状况等;
      (4)开采过程中地表塌陷情况,观测塌陷带、裂隙带的高度,以及才动对涌水量的影响;
      (5)巷道出水点的位置、水量、积水范围、标高斗必须绘制在采掘工程图上。
     3.当采掘面遇到透水预兆时,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凡地质情况不明的区域首先做到井下红外线物探于钻探工作,钻探工作在前,施工在后,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4.加强干部、工人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掌握识别透水预兆;
     5.加强设备管理,定期维修保养设备,同时保证矿井有足够的备用水泵,并能随时投入进行;对透水危险地区,必须在其附近设置防水闸门;
     6.引进人才(尤其是水文地质方面的),壮大工程技术管理队伍重视科学管理
第二节   处理透水事故的一般原则
当发生透水事故时,现场工作人员除立即报告井口值班室外,应发扬临危不惧的精神,在班组长或带班干部的指挥下,迅速组织抢救,应尽量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设法堵住出水点,以防事故继续扩大,如果情况危急,水势迅猛,无法抢救时,则应有组织地沿着规定地避灾路线迅速撤至上一水平直至地面;
总指挥接到透水事故后,应立即通知矿山救护队。同时根据事故地点和可能不及地地区,通知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关闭有关地区地防水闸门;、
全部启动排水设备,在现有排水设备能力不足时,应增设水泵和管路;
指挥部在制定作战计划前,必须了解透水地点、性质,估计透水量,影响范围等情况;
按积水量、涌水量组织强排工作;
加强排水与抢救中地通风管理,切断灾区电源,防止一切火源及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涌出,避免灾害扩大;
在有流砂涌出时,应构筑滤水墙(如砂袋墙、木垛墙等),并规定滤水墙地构筑位置和顺序;
在抢救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防止二次透水和冒顶。
 第四章   火灾预防与处理计划
 一、自然火灾地征兆:
 1.空气相对温度增加,巷道中出现雾气和煤壁“挂汗”;
 2.从煤炭自燃地点流出地水和空气较正常温度高;
 3.风流中出现火灾气味,如煤油、汽油、松节油和焦油气味等;
 4.煤炭自燃附近,尤其下风侧地巷道中,空气地氧浓度偏低;
 5.空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增加,人们有头痛、头晕精神疲乏等不适感觉;
 二、矿井火灾发生地原因有两种,一种时外部火源引起地火灾,即外因火灾。一种时煤炭本身自燃因素引起地火灾,即内因火灾。
   1.外因火灾:
  (1)违章在井下吸烟,在井下拆卸矿灯、电焊、氧焊等,都能引起井下火灾;
   (2)井下电气设备使用不当或维修不及时而短路所产生地电弧火花,可引起井下火灾;
  (3)矿井瓦斯、煤尘地燃烧,可引起井下火灾;
  (4)违章放炮,例如用明火或用动力线放炮、火药变质、放糊炮、明炮都能引起井下火灾;
   2.内因火灾:
  (1)由于回采过程中,浮煤清理不干净,加之通风管理不善,很容易引起自燃产生火灾;
  (2)密闭长时间漏风;
  (3)采空区回采结束后,不能按时密闭或采区工作面回采速度较慢,造成采空区长时间微风进入。
 三、火灾地危害:
   1.火灾产生大量地有毒有害气体与高温,造成人员中毒与烧伤;
   2.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3.炽热的火焰经不同标高的巷道而产生火风压,造成井下风流紊乱,甚至风流逆转;
   4.毁坏设备、支架和煤炭资源。
火灾的预防措施
煤炭自燃火灾的预防措施
根据地质情况,合理不知巷道及选择合理的采煤方式,按照回采率高、回采速度快,采空区易于隔绝的原则进行;
加强通风管理,合理分配风量,避免微风、无风作业,杜绝采空区漏风;
掘进工作面严格按设计施工,浮煤当班清理干净;
建立健全防火记录、台帐。加强火区观察、气体取样化验、分析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2.外因火灾的防御措施:
 (1)一般防火措施:
   a、井下永久硐室及其出口防火铁门5米内的巷道,必须采用不燃支架,电缆全部使用不延燃的;
   b、电缆、电气设备入井,必须由专人负责检验相关指标,认定合格签字后,方可入井;严禁设备失爆入井,井下一旦发现设备失爆,必须当班处理完毕;
   c、升入井必须严格执行井口验身制度,防止易燃物品(如烟火)带入井下;
   d、严禁井下打开矿灯,严禁穿化纤衣服;
   e、严禁在井下吸烟;井下确需使用电焊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2)采掘工作面防火措施:
   a、井下严禁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电缆损坏应更换或损坏处截断,用防爆线盒连接;禁止带电移动任何电气设备;
   b、井下供电应严格执行《规程》中有关规定;
   c、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大黄山煤矿爆破安全作业规程有关规定,防止放炮火花产生;
   d、井下设备使用必须按章操作以防止出现故障后仍带病运转产生的电火花引起火灾。
   处理火灾事故的一般原则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线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井口值班人员及指挥部负责成员,在现场的班组长或带班干部应组织人员利用现场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如不能处理时,应迅速有序的组织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直至地面;
迅速切断火区电源;
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同时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尽可能找到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中产生的各种有害气体及火源向有关人员的巷道蔓延;
根据已探明的明火区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供风调整;
在进风口、井筒内及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可采用反风或使用风流短路的措施。
在井下其他地点发生火灾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控制火区供风量;
在有瓦斯涌出的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适当增加风量或采取局部性反风;
在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通风状态,需要进入巷道侦查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安全可靠得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无论是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等,都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不致瓦斯积聚、煤尘飞扬,造成爆炸事故;
不致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
有助于阻止火灾的扩大,控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条件;
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并规定为隔离火区而构筑的密闭墙的位置和顺序。
必要时应将排水和压风管路改为消防管路。
   5、在整个抢救和处理过程中,必须有专人严密监测瓦斯和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的变化,控制煤尘飞扬,防止发生瓦斯、煤尘爆炸。
   五、事故处理
 1、采掘工作面发火,用直接灭火的方法扑灭不了时,应用隔绝的方法进行密闭
 2、为防止在减弱风量及构筑密闭时,引起火区瓦斯积聚处产生爆炸事故,为此执行以下几点:
 (1)进回风侧密闭同时施工,同时封顶;
 (2)密闭施工过程中,指挥部指定专人队火区内的瓦斯浓度进行连续性监测,根据气体浓度升高的速度及施工人员撤到不受爆炸影响地点所需时间,确定允许继续施工的火区最高瓦斯浓度,当浓度接近此值时,两处施工人员应迅速撤退。
 (3)进回风巷密闭施工附近,应设电话(救灾电话)直接联系,否则,应规定时间定时联系。
 (4)密闭墙的设置尽可能缩短灾区。
 第五章  瓦斯灾害的预防与处理计划
 第一节   瓦斯种类、灾害原因分析、预兆及危害
瓦斯事故种类
 矿井瓦斯生长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主要有CH4、CO2、CO、SO2、H2S、NO2、H2、NH3.
 1、CO2造成人体缺氧窒息,由于CO2浓度增高空气含氧减少。
 2、CO主要产生时煤尘与瓦斯爆炸,煤炭自燃放炮等产生,CO是一种剧毒气体,是造成井下工人死亡的主要因素,应严格按规定执行。
 3、H2S主要产生是由于坑木腐烂,含硫矿物的水解而产生,对人体有强烈毒性,与SO2均为酸性气体,解决办法是向煤层注碱液或石灰水中和,向巷道撒生石灰,做好个体防护。
 4.NO2主要为炮烟产生,有强烈的酸性,应防止炮烟熏人,解决办法是加强通风管理。
 5.H2、NH3主要是充电设备产生,个别矿产生H2、NH3,做好预防,防止造成事故,H2具有爆炸性。
二、煤与瓦斯突出预兆:
   1、地质地压方面:有煤炮声;支架声响;煤壁向外移动加剧,出现掉渣、底鼓、片帮和煤岩自行脱落;钻孔变形;垮孔顶钻;夹钻杆等;
   2、沼气涌出方面:沼气涌出异常,导致沼气涌出忽大忽小;煤尘增大;空气湿度变化异常;打钻时喷沼气、喷煤、有哨声、风声等;
   3、煤层结构和构造方面:煤的层里紊乱;煤质软硬变化异常;煤暗淡无光泽;倾角变陡;煤体干燥等。
三、瓦斯事故的原因:
   1、瓦斯爆炸事故的原因:
⑴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a.瓦斯浓度为5~16%;
 b.引爆火源温度为650~750℃;
 c.空气中氧气浓度大于12%。
    以上三者只有同时具备时,才会发生瓦斯爆炸,一般井下各地点氧气浓度条件都具备了。因此,下面重点分析引起瓦斯积聚和引爆火源的原因。
⑵引起瓦斯积聚的原因
 a.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引起瓦斯积聚。如无计划停风,任意停开局部通风机、机电故障或掘进面临时停工停风,都可能造成掘进工作面瓦斯积聚;
 b.风筒被断开、刮坏,严重漏风而又不能及时发现和修补,引起瓦斯积聚;送风距离长,选择风筒直经过小,引起供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
 c.风量不足引起瓦斯积聚,如不按要求配风;巷道冒顶堵塞,风流断路;单台局扇供风多处;风筒出口距掘进面距离超远及局扇出现循环风,都可能因风凉小、风速低引起瓦斯积聚;
 d.风流短路引起瓦斯积聚:如打开风门而不关闭;巷道贯通后不及时调整通风系统等;
 e.通风系统不完善引起瓦斯积聚:如串联通风、扩散通风等;
 f.采空区或盲巷瓦斯积聚;
 g.巷道拐角等;
 h.煤柱垮落,空区瓦斯大量泻出,引起瓦斯超限。
 ⑶引爆瓦斯火源的原因:
 a.电火花。由于井下机械设备电源、电气装置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而产生电火花,如设备失爆、漏电、明接头等;
 b.放炮火花。主要炮泥装填不满;最小抗线不够和放明炮;接线不良及炸药不合要求等引起放炮火花;
 c.撞击摩擦火花,如金属表面的摩擦,金属与坚硬煤岩的撞击火花等;
 d.明火。如井下吸烟、施焊、煤炭自燃发火等等。
2、瓦斯窒息事故的原因:
    a、掘进工作面的停风,人员仍在继续工作,由于工作面瓦死不能排除,而引起工作面瓦斯积聚后缺氧,导致窒息事故的发生;
    b、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差,加之管理不善,一些停风工作面和盲巷未及时设置栅栏,警戒牌和及时密闭,个别职工误入禁区引起窒息事故;
    c、躲再人员很少进入的巷道中睡觉,入睡后,翻身压住了风筒导致通风不足,窒息事故发生;
    d、由于通风不良,工作面瓦斯涌出,也易引起窒息事故。
四、瓦斯爆炸的危害:
    1、产生冲击波,使人员遭到伤亡,机械设备和巷道受到破坏。由于冲击波的作用,会使积存的瓦斯冲出并能扬起煤尘,引起瓦斯煤尘的连续爆炸,使灾情进一步扩大;
    2、产生的高温高压,造成人员伤亡,并可引起井下火灾;
    3、产生大量有害气体,主要是CO和CO2,造成人员伤亡。
    4、瓦斯易燃:
    a、当CH4浓度低于5%时遇火只燃烧,不爆炸,如井下瓦斯有其他气体时爆炸浓度会下降,大于16%时只在混合气体接触面燃烧。
    b、引起温度6500-7500,引燃温度受多种因素影响,遇瓦斯浓度有关。
    c、与混合气体压力有关,压力高引燃温度大幅度下降。
    d、与火源的性质有关,及火源温度、接触时间和面积等。
                   第二节  瓦斯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⑴加强通风。主要通风机禁止带病运转;合理分配井下供风地点风量,保证井下涌出的瓦斯及时冲淡并排出井外;巷道贯通必须严格执行《规程》中有关规定;掘进禁用扩散通风;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悬挂警示牌,禁止人员入内。停风区内瓦斯达到3%时,不能立即处理,必须在24小时封闭完毕;对不用的盲巷、废巷要及时封闭;井下风机不等随意停开,因停电、检修等停止的局扇,开启前,首先应由瓦检员检查风机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停工区瓦斯符合要求后方可由风机工重新起动局扇;加强风机管理,风筒吊挂平直、风筒断开应及时接好,破口处应及时缝补,井下不能及时缝补的风筒应拿上地面进行修补;工作面风筒口末端距工作面不准超过5米;
    ⑵加强瓦斯检查制度的落实。采掘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斯检查做到井下瓦斯牌板、瓦检员记录本、瓦斯报表“三对口”,杜绝空班漏检和瓦斯超限作业;
    ⑶加强瓦检员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其自身素质,避免或减少工作面的失误。
    ⑷遇到瓦斯积聚,现场处理主要从通风上入手,具体办法由引导主风流从瓦斯积聚处通过的方法排除瓦斯积聚、利用局扇风排除瓦斯积聚;
    ⑸遇到瓦斯积聚,使用局扇排放瓦斯积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不得一风吹。
    ⑹入井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
二、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
    ⑴加强明火管理。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烟用具下井;禁止井下打开矿灯;井口及主扇机房周围20米内禁止使用明火;
    ⑵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九不放、五禁止”放炮管理制度;炮眼深度,封泥的长度及材料应严格执行《规程》中有关规定;处理卡在流煤眼的煤矸及时处理瞎炮应严格执行《规程》中有关规定;
    ⑶消除电火花。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要有接地保护、漏电保护、过流保护;电气设备必须防爆性能完好,发现失爆,必须当天处理完毕;
    ⑷防止静电火花。严禁井下穿化纤衣服作业。
 (5)严防摩擦火花的产生。做好设备使用和检修保养工作,防止机械摩擦产生火花而引爆瓦斯。
三、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扩大的措施:
   (1)向已沉落的巷道底板和两帮的煤尘均匀撒布岩粉或用清除积尘和洒水方法,降低空气中的煤尘的浓度。
   (2)采区之间设置隔爆水槽和喷雾。
   (3)通风系统力求简单,各水平、采区及工作面保持独立的进回风系统。
四、煤与瓦斯突出征兆及应急避灾措施
1、煤与瓦斯突出的征兆
①、地压显示征兆:煤炮声、支架声响、煤岩开裂、掉矸、底鼓、煤岩自行剥落、煤壁颤动、钻孔变形、塌孔、夹钻、顶钻、钻机过负荷等。
②、瓦斯突出征兆:瓦斯涌出异常、瓦斯浓度忽大忽小、煤尘增大、气温异常、打钻孔喷瓦斯、煤粉、出现哨声、蜂鸣声等。
③、煤层结构及构造征兆:煤层层理紊乱、煤层强度松软或不匀质、煤暗淡没有光泽、煤层厚度变化(特别是煤软分层厚度增大和煤厚变薄)、煤层倾角变化、挤压褶曲、波状隆起、煤体干燥等。
2、应急避灾措施
①、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现场人员应认真分析判断灾情,迅速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街道电话后,根据事故的情况通知受到威胁地点人员的撤退路线及地点,并根据情况通知井下受威胁区域切断电源,同时按顺序通知调度室主任、矿长、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和成员到调度室(指挥部)待命。
②、发现突出征兆或发现突出后人员避灾措施:
A、采煤工作面人员发现突出预兆时,要迅速向进风侧撤离,掘进工作面人员也应迅速向外撤离,并通知相邻工作面的人员撤离,同时通知调度指挥中心。在撤离过程中要迅速打开隔离式自救器并佩戴好,撤离到防突反向风门外,并把风门关好,再沿着巷道向进风侧继续撤离。
B、再撤离工作中如果自救器发生故障或佩戴的自救器不能到达安全地点、或退路被突出的煤矸堵住,应迅速进入压风自救系统内或避灾硐室(必要时就近快速构筑临时避灾硐室)中等待救援。进入躲避硐室的人员应在躲避硐室外放置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物以便于救援人员发现;不能到达躲避硐室或构筑临时躲避硐室的人员,可以临时寻找有压风管或有供风管路的巷道内暂避,并尽可能与外界取得联系。避灾时要打开压风管的阀门,形成正压通风,保证遇险人员所需的风量。
C、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带班、跟班干部、安全员、瓦检员组织指挥人员安全撤离到反向风门以外的新鲜风流中,并尽快采取一切办法向调度室汇报,出现紧急情况应及时撤到地面。
D、要注意延期突出。有些矿井,出现突出的某些预兆,但不立即突出,过一段时间后才发生突出。因此,遇到这些情况,现场人员不能犹豫不决,应立即撤离,并切断工作面所有非本安型供电电源。
③、发生瓦斯、煤尘突出事故的避灾线路
+700水平掘进工作面——12水平米尺运输巷——12水平落平点——地面
+864水平掘进工作面—— +864水平伪斜进风巷——+884水平米尺东1#人行下山——+799水平米尺东——落平点——地面
+844水平03采区掘进面——+884水平米尺东1#人行下山——+799水平米尺东——落平点——地面
+799水平03采区石门——+799水平米尺东——+799水平落平点——地面
西山主井+700掘进面——西山主井井筒——地面
第三节  处理瓦斯爆炸事故的一般原则
    1、迅速组织撤退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抢救遇险人员,组织矿山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和气体成分,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电源,防止二次爆炸。
 2、在证实确无二次爆炸的可能时,应迅速恢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烟雾,清理巷道。进一步创造抢救与处理事故的条件。保证工作区域中瓦斯和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符合《规程》规定要求。
 3、如果在爆炸以后,发现仍有明火、残火或隐蔽火源时,应按灭火的要求进行慎重处理,防止在抢救过程中再次发生瓦斯、煤尘爆炸。
 4、在抢救人员的同时,救护人员必须掌握:
 (1)爆炸地点,破坏程度和范围。
 (2)爆炸产生的威胁物流动方向及影响范围。
 (3)随时观察灾区的瓦斯等有害气体情况,掌握爆炸周期,防止二次爆炸,进一步扩大事故。
第四节    事故处理 
    1、瓦斯爆炸后,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迅速恢复通风系统,使抢救遇险人员最有效、最关键的措施。
 2、瓦斯爆炸后产生冒顶,造成巷道堵塞,影响救护队员进行侦查抢救时,应考虑清堵塞物的时间,若短时间内不能清除时,应考虑尽快恢复抢救人的方法(如用压风管、水管等供水方法),同时恢复堵塞区外的通风。
 3、瓦斯爆炸后,若主扇风压升高、风量减少,瓦斯浓度继续升高,并存由高温热源,则产生连续爆炸。指挥部分析判断认为由可能连续爆炸时,可派救护队利用两次爆炸间隔时间进行抢险救灾,但必须严密监视通风和瓦斯情况,并认真掌握连续爆炸的时间规律,考虑在灾区的往返时间,当间断时间不允许时,不能进入灾区抢险救灾。
 4、处理灾害事故,应严格遵循事故处理原则。
第五节    煤与瓦斯突出一般原则
 1、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编制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2、建立专业防突、通风队伍,编制瓦斯地质图,在图中标明采掘进度、被保护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点位置、突出强度、瓦斯基本参数及瓦斯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等资料,作为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制定防突措施的依据。
 3、矿井通风应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
 4、防突管理和人员培训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三节规定执行。
 5、各采掘面安设的防突安全设施必须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五节之规定。
煤尘灾害的预防与处理计划
灾害原因分析、预兆及伤害
煤尘爆炸的原因:
井下巷道、 硐室不能按照规定定期灭尘,致使浮尘、 落尘达到煤尘爆炸浓度;
主要产尘点,防尘设施设置不足或不使用、 放炮不按规定使用水炮泥。如主要进风回风巷、 转载点,卸载点缺少水幕或使用不正常等;
由于井下照明和机械的电源、 电气装置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产生的电火花使引起煤尘报找的火源之一。如设备失爆、 漏电、 电缆明接头等引起电火花;
煤眼炮泥装填不满、放明炮、 接线不良及炸药不合要求引起的放炮火花可引爆煤尘;
井下吸烟、 施爆、 煤炭自燃发火,也可引燃或引爆煤尘。
煤尘爆炸的危害:
产生的高温高压、 冲击波造成人员伤亡,毁坏巷道及设备,在爆炸波传播过程中,将巷道沉积的煤尘再次吹扬起来,被高温火焰点燃,可造成连续爆炸,使灾情扩大,甚至毁灭整个矿井;
煤尘爆炸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造成人员中毒伤亡。
         第二节     煤尘爆炸的预防措施
减尘和降尘措施
合理分配井下各地点风量,利用通风方法排除浮游煤尘;
采掘工作面推广湿式打眼作业的应用;
严格执行矿井灭尘工作制度、 井下各巷道硐室按要求定期灭尘;
主要产尘点设置喷雾。如采掘工作面回风侧、 放载点、 卸载点等处设置喷雾装置;
采掘工作面附近20米内坚持炮前炮后洒水灭尘制度;
井下作业人员要求佩带防尘口罩,以减少职业病发生。
防止煤尘引爆措施:
防止放炮时产生时火源。不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和不合格的劣质炸药;放炮坚持使用水泡泥;煤眼封泥材料、 长度及炮眼深度严格执行《规程》中有关规定;
消除电火花。井下使用电气设备必须要有接地保护、漏电保护、过流保护;电气设备必须防爆性能完好,发现失爆必须当天处理完毕;加强电工、神被使用维护人员的培训,增强其责任心,杜绝违章作业;
加强明火管理。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烟用具入井;禁止井下打开矿灯;井下不得进行施焊作业,确需施焊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长和总工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以防工作中产生静电火花。
防止煤尘爆炸扩大的措施:
向已沉落在巷道底板和两帮的落尘均匀撒布岩粉或采用清除积尘和洒水办法,降低粉尘里煤尘的浓度;
采区之间、临时串联通风工作面之间设置隔爆水槽和喷雾;
通风系统力求简单,各水平、各采区工作面保持独立的进回风系统。
在临时串联风情况下,两各工作面之间设喷雾。
处理煤尘爆炸事故的一般原则
 1.迅速组织撤退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抢救遇险人员,组织矿山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和气体成分,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电源,防止二次爆炸;
 2.在证实确无二次爆炸可能时,应迅速恢复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烟雾,清理巷道。进一步创造抢救与处理食物的条件。保证工作区域中瓦斯和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浓度符合《规程》规定要求;
 3.如果在爆炸以后,发现仍有明火、残火或隐蔽火源时,应按灭火的要求进行慎重处理,防止在抢救过程中再次发生瓦斯、煤尘爆炸。
 4.在抢救人员的同时,抢救人员必须掌握:
爆炸地点,破坏程度和范围。
爆炸产生威胁物流动方向及影响范围。
随时观察灾区的瓦斯等有害气体情况,掌握爆炸周期,防止二次爆炸。
第四节    事故处理 
    1、瓦斯爆炸后,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迅速恢复通风系统,使抢救遇险人员最有效、最关键的措施。
 2、瓦斯爆炸后产生冒顶,造成巷道堵塞,影响救护队员进行侦查抢救时,应考虑清堵塞物的时间,若短时间内不能清除时,应考虑尽快恢复抢救人的方法(如用压风管、水管等供水方法),同时恢复堵塞区外的通风。
 3、瓦斯爆炸后,若主扇风压升高、风量减少,瓦斯浓度继续升高,并存由高温热源,则产生连续爆炸。指挥部分析判断认为由可能连续爆炸时,可派救护队利用两次爆炸间隔时间进行抢险救灾,但必须严密监视通风和瓦斯情况,并认真掌握连续爆炸的时间规律,考虑在灾区的往返时间,当间断时间不允许时,不能进入灾区抢险救灾。
4、处理灾害事故,应严格遵循事故处理原则。
第七章   冒顶事故预防与处理计划
第一节    冒顶灾害原因分析、预兆及危害
 一、顶板冒顶的预兆
   1、发出响声,岩层下沉断裂,顶板压力急剧加大,木支架发出断裂声,出现大量折梁断柱;顶板出现离层,并发出闷雷似的断裂声响。
   2、掉渣,由少增多,由稀到密,掉渣越多,压力愈大;
   3、顶板裂缝增加;
   4、含瓦斯煤层,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
   5、顶板出现淋水或淋水量明显增大;
   6、片帮煤增多;
   7、脱层等。
   二、冒顶的原因:
   1、与复杂的地质构造(如断层、褶曲、顶板松软破碎等),在施工过程中,没有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
   2、没有掌握顶板初期和周期来压规律,来压时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或措施不当;
   3、空顶面积大,放炮崩倒支架不能及时架好;
   4、不清楚顶板岩石性质,选择支架形式不正确或支架不符合设计要求,不按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施工,忽视质量。
   三、冒顶的危害:
   1、无论在巷道中,还是采掘工作面出现冒顶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设备和设施损坏,一旦撞击产生火花,还将使灾情扩大;
  2、巷道发生冒顶,很易造成风流短路或通风困难;
  3、由于冒顶形成的微风区极易引起煤炭自燃;
  4、采掘面冒顶,如与上水平积水沟通,可引起水灾事故。
                第二节  冒顶事故的预防措施
 1.做好矿井地质、水文观测工作,在生产过程中,不断收集整理地质资料,合理编制作业规程,遇到地质变化带,有相应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2.加强顶板观测,分析掌握顶板初期和周期来压规律:
 a.进入采掘工作面前,严格执行敲邦问顶工作;
 b.采仓工工作时,严格执行采仓设计要求,采仓严禁超高超宽;掘进工严禁空顶作业;
 c.加强巷道支护和维护管理工作,巷道断面大,围岩破碎松软、压力大时、可缩小支架棚距或采用锚喷挂网、砌碹后注浆等办法强化支护;巷道支护必须按设计要求支护,以确保支护质量;加强巷道支护质量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把好支护质量检查验收关。
 d.对冒高巷道,在支护前必须加强巷道冒高段支护,然后按设计进行正常支护;
 e.加强巷道支护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返工。
 f.根据地质和巷道断面情况,合理布置工作面炮眼和装药量,减少或避免伤帮伤顶现象发生;
 g.加强采、掘工安全培训工作,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避免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处理冒顶事故的一般原则
 1.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截堵的人数和位置;
 2.迅速恢复冒顶区范围的正常通风,如果暂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对埋、压、截堵的人员送新鲜空气;
 3.在处理中必须由外向里加强支护,清理抢救人员的通道,通往被埋或被堵截人员,必要时可以向遇险人员处开掘专用小巷道;
 4.在抢救处理中,必须有专人检查与监视顶板情况,防止二次冒顶;
 5.与有大块岩石威胁遇险人员时,可使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
 6.处理冒顶事故时,矿井干部现场指挥处理,并随时将情况汇报井口值班室。
 运输事故预防措施
预防斜井跑车事故的措施:
 ⑴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各单位每月组织职工学习不得少于2此,转岗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转岗培训,同时加强新工人的培训管理工作;
 ⑵明确放料工、信号把钩工岗位职责,责任心不强的人员要及时更换。人员一旦固定,不能随意调换;
 ⑶对钢丝绳和连接装置必须加强管理,设专人定期检查和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⑷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装置;
 ⑸绞车操作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制动装置及其它安全装置,操作时要准、稳、快,特别注意防止松
绳冲击现象。
  (6)加强轨道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斜井轨道和道岔的完好。
  (7)保持斜井顶、帮支护完好,并保持运行轨道干净、无杂物。
  (8)放料所使用的车辆应定期不定期检查,出现故障及时维护,保证完好,放料所使用的车辆应专用。
  (9)副井放车每趟不得超过两辆。
  (10)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并必须先放一次空车,保证可靠时,才能载人运行。
  (11)斜巷施工期间,如提升兼行人时,在斜巷上口必须设置挡车器,在斜巷中还必须每隔40米设置躲避硐,设有躲避硐的一侧必须有顺畅的人行道,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在行车和行人方面,必须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原则,行车前,施工人员和其他检查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由施工人员发出电铃信号,绞车工发出回铃信号方可开动绞车;斜巷施工上下必须保证电铃信号灵敏可靠;禁止行车时,斜巷行人或继续施工作业。
 二、预防井下人力车推车事故的措施
 (1)一个人只准推一辆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15m,坡度大于7‰时,禁止人力推车。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都必须及时发出信号。
 (3)严禁放飞车。
 三、预防乘车事故的措施:
 (1)听从司机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将防护链挂好。
 (2)人身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3)人车行使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4)严禁扒车、跳车和做重车。
 (5)严禁超员乘员。
 (6)人车掉道,绞车工应立即采取紧急停车措施。
 四、皮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皮带机、刮板机使用操作必须严格执行相关使用说明书何况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皮带机禁止搭乘人员和运送与煤矸无关的其他材料;加强设备检修保养工作,确保运输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第九章  井下机电事故预防措施
 一、预防触电事故的措施;
 (1)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规程》中有关规定;
 (2)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3)井下供电应做到无鸡爪,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电流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闭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4)加强设备检查,凡发现电缆破损、设备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失灵,必须及时处理。
 (5)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度电压,不应超过36V。
 (6)井下硐室内有高压的电气设备,入口处和室内都应在明显地点挂“高压危险”警示牌及“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牌子。
 二、防止电火花引燃或引爆瓦斯、煤尘的措施: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严禁失爆,发现失爆必须当天处理完毕。
 (2)井下各种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违章操作引起机械摩擦火花。
 (3)井下不得施焊,确需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保矿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4)井下放炮、放炮母线严禁有明接头和破损现象存在,母线与雷管脚线联结出须悬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井下打开矿灯。
 三、预防机械设备事故的措施:
 (1)操作井下机械人员,在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按章操作不得随意离开操作位置。
 (2)井下所有机械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靠背论、链轮、风扇叶等)都必须加装防护罩或遮栏,防止碰触造成人身伤害。
 (3)操作井下机械设备的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以防止传动部分绞到不整地衣装,造成人身伤害。
 (4)检修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专人送电制度避免机械伤害。
 (5)机械设备入井,必须制定专人检验各项技术指标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方可入井,以防止机械设备带病运行出现机械伤害。
 第十章  处理重大灾害事故的组织措施
 第一节   救灾指挥部成员及分工
 为了有秩序的迅速抢救遇难人员,尽快恢复生产,矿成立救灾指挥部(设在井口值班室)
 一、救灾指挥部成员
总 指 挥:秦文和  何泽宏
副总指挥: 甘昌福  王振林  向良文
成    员: 向良明  刘学兵  刘远军  冉景荣  晋高科
           崔艳军  张兴红  外  力  王顺发  张邦明
记 录 员: 刘江峰  赖家勇
 二、各成员职责:
 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
 副总甘昌福指挥协助总指挥处理灾变,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需物资,并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特别许可证。
 副总指挥向良文全面负责劳动力调配、救灾材料供应、后勤保障工作。
 副总指挥王振林负责协助总指挥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及实施。
 成员外力、张兴红按照矿长要求负责改变矿井通风调整,注视主要通风机工作情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负责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长命令完成测量及其他工作。
 成员向良明协助副总指挥工作,负责灾害处理计划的实施。
 
 成员刘学兵、晋高科负责设备管理,掌握矿井内的亭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
 成员刘远军赖家勇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
 成员冉景荣、王顺发负责收集救灾所需物资,并按矿长命令供应到位。
 成员崔艳军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
 成员张邦明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及时准备好必须的抢救器材,按矿长命令迅速组织人运送到指定地点。
 井口值班员,矿灯发放员应根据入井人员的下井证,并考勤和领取矿灯的牌号。查清在井下人数及姓名,并迅速报指挥部和总指挥;对没有持有副总指挥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人员,不得发灯,在井口必须严格检查,严禁入井。
 记录员刘江峰负责灾害处理有关会议记录及值班记录。、
 记录员赖家勇负责风井气体、温度检查和风机运行情况观测,按矿长要求命令按时汇报指挥部。
 指挥部成员联系方式汇总表
 序号  指挥部
 成员  职务  联系号码  住址
    手机  固定电话 
 1  秦文和  矿  长 13779251893   白杨河煤矿
 2  王振林 矿总工 13029603788   白杨河煤矿
 3 何泽宏 矿党委书记 13779251838   白杨河煤矿
 4 向良文 机电副矿长兼机电科科长 13579469068   白杨河煤矿
 5 甘昌福 安全副矿长兼安全通风科科长 13779251881   白杨河煤矿
 6 戴明华 救护队队长 13565631067   白杨河煤矿
 7 张兴红 通风队队长 13779271803   白杨河煤矿
 8 刘学兵 机运队队长 13201022991   白杨河煤矿
 9 冉景荣 综掘队队长 15894761766   白杨河煤矿
 10 王顺发 综采队队长 13109023180   白杨河煤矿
 11 晋高科 机电副科科长 13565311409   白杨河煤矿
 12 刘远军 安全科副科长 13565641634   白杨河煤矿
 13 外  力 生产技术副科科长 13639981175   白杨河煤矿
 14 催艳军 保卫干事 13119002792   白杨河煤矿
 15 赖家勇 调度室主任 13009609335   白杨河煤矿
 16 向良武 调度员 13779861039   白杨河煤矿
 17 马军 调度员 13779251892   白杨河煤矿
 18 高贵明 调度员 13565611508   白杨河煤矿
 19 白兵兵 调度员 15199361336   白杨河煤矿
 20 值班
调度员 调  度 3369235   白杨河煤矿
 21 张帮明 医院 3369120   白杨河煤矿
 22 王祖忠 机运队副队长 13119006332   白杨河煤矿
 23 崔廷高 机运队副队长 13999561739   白杨河煤矿
 24 刘连正 机运队副队长 13565311024   白杨河煤矿
 25 全学进 通风队副队长 13899651177   白杨河煤矿
 26 王顺成 通风队副队长 13519961812   白杨河煤矿
 27 黄亿学 通风队副队长 13779251802   白杨河煤矿
 28 闫宁 综采队副队长 15001691430   白杨河煤矿
 29 耿顺 综采队副队长 15001671965   白杨河煤矿
 30 张东周 综采队副队长 15001671586   白杨河煤矿
 31 蔡新成 综掘队副队长 13109021367   白杨河煤矿
 32 李美红 综掘队副队长 15001671996   白杨河煤矿
 33 赵生俊 综合科书记 13039406306   白杨河煤矿
 34 刘江峰 安检科科员 13565365166   白杨河煤矿
 
处理各类事故一般原则
    1、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发现事故人员迅速打电话将情况汇报井口值班员,值班员接到汇报后立即打电话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并按事故处理计划制定的“事故发生后召集人员名单”按顺序电话通知到井口值班室集合。
 2、救灾指挥部成员按分工职责,采取措施,进行抢险救灾工作,救灾中一切行动措施和抢救方案经指挥部决定,救灾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3、事故发生后,井口值班室,矿灯房相互联系,准确统计出勤人员和井下遇难人员情况,矿卫生所应及时做好急救工作。
 4、凡从事井下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熟悉避灾路线,发生事故时,根据事故性质和地点,由最近路线到达安全地点避难直至升井。
 5、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
 6、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筹备救灾所需材料和运送工作。
 第十一章      避灾线路(附图)
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及火灾事故的避灾线路:
 +700水平掘进工作面——米尺运输巷——落平点——地面
   +864水平掘进工作面——+844水平东人行下山——+799水平米尺运输巷——落平点——地面
   西山主井+700水平掘进面——西山主井——地面
   +844水平掘进工作面——+844水平米尺东人行下山——+799米尺运输巷——落平点——地面
   二、发生水灾避灾路线
 +700水平掘进工作面——米尺运输巷——落平点——地面
   +864水平掘进工作面——米尺回风巷——落平点——地面
   西山主井+700水平掘进面——西山主井——地面
   西山主井+700水平掘进面——+844水平米尺回风巷——落平点                                                                     ——  地面
   +844水平掘进工作面——米尺回风巷——落平点——地面
   三、发生煤与瓦斯突出避灾路线
 +700水平掘进工作面——米尺运输巷——落平点——地面
   +864水平掘进工作面——+844水平东人行下山——+799水平米尺运输巷——落平点——地面
   西山主井+700水平掘进面——西山主井——地面
   +844水平掘进工作面——+844水平米尺东人行下山——+799米尺运输巷——落平点——地面
第十二章     “计划”的贯彻和要求
 1、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每年由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贯彻执行。
 2、单位主要领导和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单位职工学习“计划”内容,并进行考试。没有学习或考试不及格,不熟悉“计划”有关内容的干部和工人,不准下井工作,“计划”如有修改补充,还应组织职工重新学习。
 3、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
 4、贯彻本“计划”时,单位应将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向职工讲解,最终达到熟悉使用,采掘班组长应熟悉受灾时切断电源开关位置和方法。
 5、由单位主要领导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定期(每月至少一次)检查主扇的反风装置和井下反向风门,保证需反风时能顺利进行。
 6、在实施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错漏之处随时修改补充。
 7、此“计划”由分矿负责解释。
 8、此“计划”措施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白杨河煤矿
                               201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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