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杨河煤矿隐患排查制度
1、煤矿生产过程中,工作区域内潜藏着的危害和祸患,称为隐患,查找隐患主要从人的工作行为、物的状态、工作环境三方面入手,查明各工作区域人员是否按章操作,设备、设施、操作工具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规定安全要求,隐患一经发现,必须及时查处。
2、工作区域发现安全隐患,首先应由所在工作区域班组长下令停止工作面正常工作,并结合工作面实际情况考虑是否断电,撤人处理,不能处理时,要迅速找代班干部协同组织处理,如还不能处理,要一边组织好观察记录工作,另一边要立即电话报井口值班室,井口值班人员接到汇报一是要根据隐患性质电话迅速报相关连队主要领导,二是要做好值班电话记录。
3、连队主要领导接到电话报来的安全隐患问题,应根据隐患性质和地点,选择捷径到达隐患发生地点,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隐患排查措施,并付诸实施,最终解决隐患问题,如连队不能排查隐患,要迅速报分矿主要负责人协同排查隐患,分矿不能处理时,应立即上报公司安检部、安全副总经理,由上级部门协同组织处理。
4、《规程》中明确排查隐患措施,明确上报处理人的,必须按《规程》规定要求执行。
5、工作区域出现安全隐患,所在工作区域班组长应根据隐患性质、地点,找相关责任人处理,如遇机电故障问题,一般应先找电工处理。
6、排查隐患处理结果由班组处理的,处理结果要报所在连队,连队处理的隐患、处理结果要报分矿主要负责人,分矿备案,分矿处理的隐患,处理结果要报矿安全科和矿相关负责人备案。
7、重大安全隐患,可越级上报,也可同时多级上报,避免盲目处理带来的危害,最终达到及时妥善处理的目的。
8、排查隐患工作最少不得低于两人,严禁一人实施隐患排查工作,特殊情况例外。
9、隐患没有排除时,严禁任何人冒险作业。
白杨河煤矿
201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