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店煤矿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建立安全长效投入机制,保证安全投入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神火煤业公司关于《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文件要求,安全生产费用按原煤产量吨煤1元提取,专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投入。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由公司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安排使用,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
煤炭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
3、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防治系统;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设施;
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设施;
6、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
7、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施;
8、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施;
9、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
10、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用于解决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抢险救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等方面的支出。
安全费用项目按生产系统划分:机电安全、运输提升安全、一通三防、顶板管理、矿井水防治、安全监测六部分。安全费用的使用按规定范围、使用计划严格控制和核算。
计划编制与审批。各有关部门年末根据下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结合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编制安全费用需求计划(包括:项目名称、投入金额、完成时间、责任人等),经分管矿领导审批后交企管科,企管科根据各部门需求计划编制年度安全费用建议计划,由总工程师审核,经安委会主任审批后上报公司企管部。
安全费用计划的实施。机电科、企管科依据年度安全费用计划和安全生产需要,编制月度、季度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报供应部,安检科、机电科、企管科要采取措施确保计划的完成。矿安检科负责建立安全费用完成情况的台帐,机电科负责设备部分,企管科负责小型设备、器材部分。财务科要有专人负责,保证资金到位。企管科负责安全项目的合同签订、费用的审核,有关部门每月底将设备和器材采购计划完成情况报送企管科,企管科负责做好月度安全费用统计报表,呈交安全副矿长和矿安委会主任。
矿成立安全费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小组,对每季度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完成不好的单位要说明原因,并根据规定进行适当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