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算机管理和信息发布的规定
关于计算机管理和信息发布的规定
为更好地执行公司《计算机系统管理规定(试行)》,加强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管理,保证信息安全,使计算机应用规范化、程序化,推进企业信息化应用与发展,以适应现代化办公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管理机构
矿成立矿长任组长,有关矿领导、总工程师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计算机管理领导组,并明确规定计算机管理中心为计算机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矿计算机中心和领导小组,依照公司和矿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矿计算机管理及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考核结果依据文件规定进行奖罚。
二、计算机配置
1、审批程序:各单位因工作需要计算机升级、或购置新机及相关设备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注明软硬件名称、机器品牌、型号及相关配置,经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依次审批后交主管经营领导批准,办公室方可购买。
2、验收:计算机采购到货后,经办公室联合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采购均以商用机为标准,不得采购不明品牌家用机型或兼容机器。
4、登记备案:所有计算机均由计算机中心备案,注明计算机名称、配置、型号及所购厂家。对没有备案的计算机,计算机中心不准予其接入网络。
5、业务开通:各单位因工作需要接入INTERNET,对外开展业务的,应以书面形式报矿领导批准后,计算机中心方可开通,并分配相应的IP地址及软件设置。
三、计算机使用管理考核办法
1、各单位计算机应明确计算机操作人员,操作人员负责数据录入及简单故障处理;非本科室人员操作计算机的,发现一人次扣1分。
2、未经许可不得开启、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用他人用户身份登录系统;发现一人次扣1分。
3、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含网络)未经计算机中心许可,不得随意拆卸、更换、增加;发现一次扣3分。
4、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使用拷贝、安装与业务无关的软件,禁止使用计算机玩游戏,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等;发现一次扣2分。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更改、窃取他人计算机系统密码及数据内容;发现一次扣2分。
6、严禁利用计算机网络浏览黄色网站及反动内容性质的网站;发现一次扣5分,并取消与外部网络的连接。
7、计算机操作人员应经常对计算机病毒进行查杀,及时升级病毒库;发现病毒扣1分。
8、各科室因工作需要更换计算机操作系统,应由计算机中心负责更换,不得私自更换计算机操作系统;因私自更换而感染病毒的扣2分。
9、各科室打印耗材实行内部核算,在备用金中扣除。
10、未经计算机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网络设置及IP地址;发现一次扣2分。
四、信息发布管理考核办法
1、生产报表(生产科):应及时、准确地反映生产进度情况,每天下午14:00时前将当日生产情况发布到指定地点;发布不及时扣1分,错发、漏发扣1分。
2、瓦斯报表(安检科):应及时、准确反映矿井瓦斯情况,每天下午15:00时前发布到指定地点;发布不及时扣1分,错发、漏发扣1分。
3、生产分析(调度室):每月11、21、31日上午12:00时前发布到指定地点,月度生产分析(预测)内容包括生产经营分析、重点工程进度情况、下步工作计划以及需要协调的问题等;发布不及时扣1分,错发、漏发扣1分。
4、通风旬报(通风区):每月11、21、31日12:00时前按要求发布到指定地点;发布不及时扣1分,错发、漏发扣1分。
5、生产作业计划(企管科):每月1日下午15:00时前编制下达并发布;发布不及时扣1分,错发、漏发扣1分。
6、党政文件及其他(办公室):每月发布的各类党委、行政文件及通知、通报应在下发当日上传指定位置进行发布;发布不及时扣1分,错发、漏发扣1分。
此规定自2009年6月份纳入公司和矿月度计算机管理考核,由公司调度信息中心、企管部对各单位进行考核。矿计算机技术推广和安全管理领导组、计算机中心进行自考,并和文明创建考核挂钩。在公司月度考核中发现问题的科室,矿加倍处罚。在全年度计算机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矿对取得优异成绩的科室、领导组及成员给予嘉奖。
以上规定,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到人,加强计算机和上机人员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奖罚到位,按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全面促进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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