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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设备、房屋防火措施

作者:佚名 2011-07-20 21:49 来源:本站原创

露天矿设备、房屋防火措施
1、用火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加强思想教育,预防为主,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2、矿长为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基层各段、科长为各基层单位防火第一责任人。要层层签定防火责任状。
3、各单位、各施工工地要做到一年四季天天防火,春秋两季重点防火;
4、凡用火设施,如锅炉、烟筒、防火坑、炉灶等通过或接近可燃物时,要用灰泥等不燃烧的材料涂抹隔温,禁止用易燃品代替烟筒;
5、禁止在有火地点附近放置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6、用火部位要设防火负责人,并做到有火有人、火灭人走;
7、在消除灰渣时,必须洒水处理,防止死灰复燃,并将灰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8、凡用灯火照明,都要将灯火放置在安全地点,外出和睡前要将灯火熄灭;
9、禁止在火炉周围烘烤衣物及易燃品;
10、库房严禁带入火种,并设置防火警示牌;库内物品的存放要符合防火规定,易燃、易爆物品要分开存放;
11、焊工工作前接地要进行检查,有可燃、易燃的气体、液体及药品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燃烧、爆炸起火;
12、设备的轴承要经常注润滑油,防止摩擦起火;
13、油浸抹布、油纱布、油手套等,用完后要妥善放置,禁止放在火源的附近;
14、机电设备要有良好的保险接地装置,防止漏电起火;
15、加强用电安全教育,经常对输电线路进行检查维修,防止发生电火;
16、工程爆破时要搞好火险防范;
17、雷管、炸药要按规定储存,领用、退回要有严格的出入库手续,拾到雷管、炸药要及时交给本单位处理;
18、重要建筑物、变电站、高压输电线路、配电等均应设避雷装置;
19、严禁在煤层上生火,入矿车辆要配好防火冒,生产车辆要包扎防火包布。生产现场严禁吸烟。
20、严禁用明火烤车,停车场发现地面有油污时,应立即用土及沙子埋盖,以防发生火灾;
21、室外特别是草原禁止烟火,必须用火时,应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经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现场做好监护。
22、电气火灾严禁用水灭火;
23、设备和重点防火部位要配足消防火器材,消防设备、设施,要有专人或兼职人员看管,严禁乱用或挪做他用;
24、风力超过五级,严禁野外动用风、电焊及明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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