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生产网!

六大系统之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1-08-01 23:58 来源:本站原创

六大系统之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实现我矿井下作业人员出入井的有效识别和监测监控,迅速了解入井人员的分布情况,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监控室计算机操作员应熟练掌握软件的操作方法,做到卡号与持卡人相符。
2、对人员定位跟踪系统考勤室井口的设备,LED大屏和电脑主机,管理人员(考勤室人员)要定期进行检查,若发现有人损坏大屏的,一经发现报安监科,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标识卡统一固定在矿帽上,新工人到矿,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必须配戴有标识卡的矿帽入井,检身工在人员入井时应对每一位矿工进行仔细检查,不配戴标识卡矿帽者不允许入井。不听劝阻强行入井的,检身工报安监科,给违反者本人处罚300元,并扣除当班工资。在井下发现未配戴标识卡的给当事人罚款500元,如发现漏检的给检身工罚款200元。
4、主井、副井、井底车场及轨道上山的读卡器,供电电源,备用电源由机电科负责管理,如有损坏按价赔偿,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5、各采、掘、开拓工作面的读卡器、供电电源、备用电源由本队负责管理,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并按情节轻重给以处罚。
6、配戴标识卡的入井人员不允许更换配有标识卡的矿帽,一经发现给双方各处罚200元。并扣除双方当班工资。
7、弄虚作假没有入井却把标识卡带入井下的,一经发现,给携带者罚款500元,本人罚款500元,并按脱岗处理,扣除双方当班工资。
8、标识卡丢失或损坏应及时上报安监科,并进行补卡,丢失的标识卡或损坏的标识卡按原价赔偿(200元)。
9、根据矿井采掘变化,读卡器设立点的移动增减,设备线路延长或回收及相应调整,报请有关领导,由监控室维修人员组织实施安装。设备入井前必须经过检测、校验,确保设备完好,否则严禁设备入井。
10、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随时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在处理井下故障时应严格执行规程有关规定,并填写故障记录,故障设备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更换。
11、井下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的所有设备,每一个月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并详细做好检查记录。
12、矿井系统发生变化时及时绘制人员定位跟踪系统布置图,标明读卡器位置 。
13、使用单位区域内的监控线路损坏,监控仪器丢失或破坏监控设备的,按上述第5条之规定执行。
14、以上未提到的按公司及小河矿相关制度执行。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