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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作者:佚名 2011-08-02 22:28 来源:本站原创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职工严格按作业规程办事,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一、建立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全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机构设在安监科,安监科负责全矿的安全教育培训安排、布置、检查、落实。由安监科李顺广兼任安全教育培训办公室主任,安监科彭端午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配备安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新工人入厂具体授课人及授课内容见下表。
时间 培训内容 授课单位(职称或职务)
周一 播放安全培训VCD教材 安监科:彭端午
周二 《法律法规 》《矿规矿纪》《入井须知》 副总办:李帮明(工程师
周二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顶板管理 生产科:钟长荣(科长、助工)
周三 一通三防,矿井重大危险源防治 副总办:郑文彬(总工)
周三 《违章处罚条例 》 事故案例 安监科:李顺广(科长)
周四 《煤矿安全规程》 灾害预防及处理 总工办:雷田安(副总工程师
周四 矿山救护知识 医务室:龚明友(医师)
周四 瓦斯管理基本知识,
自救器使用操作方法 安监科:张云强(安监科管理员)
周四 矿井通风基本知识 安监科:徐伟(通风技师)
周五 爆破物品管理及社会治安 党政办:唐尧根(治安管理员)
周五 机电运输安全知识 设备科:黄朝明(工作员、助工)
周六 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设备科:林志仁(设备科科长)
周七 井下爆破安全知识 生产科:杨中华(生产科工作员)
三、建立新工人入厂培训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新职工入厂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培训严格考勤,学习后严格考试,并建立新工人档案,新工人档案由劳资科负责管理。
四、对全矿的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按照培训要求,分期分
批送到川西分站安培中心进行培训,达到特殊工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五、建立职工日常安全管理教育制度:采、掘、运等单位隔周二必须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学习,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安监科负责监督。
六、适时举办安全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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