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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二区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1-08-25 10:44 来源:本站原创

采煤二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抓好安全工作,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 明确分管区长的管辖范围,张辉元分管全区的安全生产协调和综合队(下料队)的安全工作,洪文献分管采煤队的安全工作,黄初宪分管掘一、二、三、预备一队安全工作,敖成杭分管巷一、巷二、巷三、巷四、巷五、巷六、巷七、巷八、巷九、巷十、预备二队、预备三队的安全工作。王兴元分管井口,食堂,摩托车库,地面勤杂工作。各分管区长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

2、 区长,分管区长保证安全投入的优先性和及时性,生产区长保证人力的投入。

3、 举办培训班,加强队对验收员,班队长,电工等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和责任心的培养,继续开展由分管区长每10天进行一次培训40分钟活动,做到有记录,有受教育培训人员签字按手印,存档管理。开展小班质量评比工作。认真落实好区制定的各项安全措施制度

4、 认真开展好周自检工作。真正做到奖优发差。成立固定检查组成员:张辉员、洪文献、黄初宪、何希江、敖成杭、罗兴平、杨明、将波、徐祥胜以及各队队长。张辉元为组长, 不参加者必须向组长请假,未经请假的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0元,每次请假不得超过3人。下午5:00召开由检查人员和各队队长参加的质量评比会,存在问题写题目定表形式下发各队。各队长签字限期整改,组长在调度会上督促检查存在的问题落实情况。

5、 加强、班队长班长及班中隐患汇报制度,要求做到真实详细,要汇报预计将(可靠)会发生什么事故,怎样采取措施处理,不汇报一次罚50元,有汇报无落实一次罚100元。全月汇报采、掘队奖150元 ,巷修、机电、下料队组100元 。(现金兑现)

6、 分管区长,各队队长、升井后必须将当天井下所发现的问题记录在专用笔记本上,写清楚汇报的日期,时间,隐患的安全落实情况。各队队长,跟班队长所发现的隐患及落实情况由分管区长监督落实,各分管区长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落实情况由区长监督落实。要做到事事有人管,条条隐患有落实,一次不填写罚款50元。

7、 严格查岗制度,每周查岗不少于3次、凡发现井下睡觉者罚500元,跟班队长罚100元,队长罚100元。

 

 

2006年8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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