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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生产计划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 2011-09-25 08:43 来源:本站原创

煤炭生产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全公司煤炭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加强煤炭生产计划管理, 充分发挥生产计划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积极指导作用,推动企业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计划是企业计划的核心,是全体员工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它紧紧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总方针,实施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保证煤炭资源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提高生产要素配置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条  生产计划管理工作:全公司建立二级计划网络,公司由生产技术部、企业管理部、煤质地测部和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各矿由生产技术部、经营管理部、测量部和机电设备管理部负责;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接续计划(包括综采搬家倒面计划)和原煤产量、进尺(剥离)计划,企业管理部(经营管理部)生产计划指标统计等,煤质地测部(测量部)负责商煤、煤质计划(包括供煤方案、地质预报等),设备管理中心(机电设备管理部)负责设备配套计划(包括设备调剂、大项修、购置和报废计划)。生产计划由公司、矿总工程师分管,业务部门设专人负责生产计划工作。
 第四条  生产计划管理的基本任务。充分利用国家有关政策,以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从全公司生产技术条件和员工经济利益出发,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整体考虑企业煤炭生产,全面综合进行投入产出总平衡,以谋求企业获得最佳的经济效果。
 第五条  生产计划管理的基本原则。企业生产计划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一、严肃性。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科学性。计划要符合客观实际,瞻前顾后,留有余地。
 三、先进性。依据企业长远发展目标,赶超先进水平,积极高效。
 四、规范性。计划任务和指标计算符合煤炭行业技术经济政策法规和计算办法。
 第六条  煤炭生产计划与各专业计划的关系
 生产计划规定着企业经济运行的大方向,是其他各部门专业计划的制定依据。必须以生产经营计划为基础,统筹安排各项计划。计划指标采用统一计划,集中平衡,分部门、分级管理的办法。使各项计划综合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条不紊地正常运作。
 第七条  生产计划的基础工作
 一、建立健全生产组织决策信息系统。
 经常收集、分析、预测国家经济政策和市场行情,煤炭外运销售状况,国内外煤炭技术发展趋势,同行业技术经济指标等外部资料;
 调查、整理本企业资源储备现状,生产技术装备条件,矿井、水平、盘区(采区)生产能力分布,历史及近期指标、定额水平等内部资料。
 二、建立健全各种计划台帐:包括开拓开采部署、搬家准备、巷道消耗、设备动态、产运销存状况、采掘队组变化、生产性增资因素、生产性技改工程及长线检修工程等。
 三、建立健全与本专业相适应的有指导意义的生产、技术、经济档案,以及重大问题处理备忘录等。
第二章   计划的内容及组成
 第八条 生产计划内容
 主要有产品产量,产值收入,外运销售,采掘关系,矿井内水平、采区、工作面接替,劳动生产率,采掘队组变化和生产集约化水平,材料的消耗和供应,能源的节约,煤炭资源的回收,采掘设备的供求平衡及附属厂发展,安全生产等内容。
 第九条 生产计划指标
 一、工业总产值。
 二、原煤产量。
 三、洗煤产量。包括洗选产出率、质量及洗耗、加工成本等。
 四、煤炭销售量。包括铁路外运量、销售收入、平均售价等。
 五、劳动效率。指企业人均劳动生产率(万元工业增加值/人)、企业人均商品煤量和人均生产煤量(吨/人)、原煤全员效率(吨/人)。
 六、成本利润。指原煤综合成本及企业盈亏指标。
 七、掘进进尺、剥离量。包括按类型、按性质、按使用机械、按支护、按资金渠道分的各类进尺。
 八、采区回采率。
 九、安全
 十、其他技术经济指标
 1、商品煤质量。包括商品煤灰分、水分、发热量及含矸指标等。
 2、原煤生产消耗。包括柴油、轮胎、大牙、大绳、坑木、炸药、截齿、运输带、高压胶管、电缆、介质、絮凝剂、防冻液等主要材料消耗;包括生产自用煤、综合电耗及原煤电耗等燃动力消耗。
 3、采掘工作面能力利用程度。包括个数、单产、单进等。
 4、采掘机械化程度。包括采煤机械化、机掘机械化、掘进装载机械化等指标。
 5、采掘关系分析。包括掘进率、巷道消耗率、薄厚配采比、剥采总量、采剥比、三量可采期、采掘个数及进度比、人数比等。
 十二、逐步研究建立衡量煤炭工业经济增长集约化水平、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快慢的指标平价体系和考核计划指标。包括投入经济效率、集约化水平提高率等一系列指标。
 第十条  生产计划的组成部分
 生产计划的组成主要有三部分。
 一、计划指标表格。
 二、计划图纸
 1、各分层采掘工程计划图;
 2、井上下对照图;
 3、开拓、运输、通风、排水、供电系统图。
 由于2、3相对稳定,一般只对1作严格要求。
 三、文字说明。
 内容包括对报告期内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对下期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计划安排的主要依据和整体部署;主要生产经营指标的预测安排;主要技术组织措施的制定;对上级机关的建议及要求解决的主要问题等。
 第十一条  生产计划按计划期限长短可分为中长期计划(3-5年、10年规划),短期计划(年度、季度),作业计划(月度计划)。
   中长期计划:参照本行业国家总体发展规划和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规定企业生产发展战略目标和体现企业战略方向的发展性计划,是指导企业煤炭生产发展的篮图。其具有展望性、预见性和纲领性的特点。
 短期计划:即企业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其中年度计划是企业计划的最主要形式。
 作业计划:是短期计划的具体执行计划,直接用于指导日常生产和经营。
 
第三章   计划的编制工作
   第十二条  编制生产计划的要求
 必须依据企业中长期计划和煤炭生产总目标,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力求符合客观规律,要遵循实事求是,积极可靠,留有余地的原则。要搞好长远和当前的平衡,整体和局部的平衡,需要和可能的平衡,生产和效益的平衡。充分调动发挥基层和员工的积极性,确保生产经营目标顺利实施。
   第十三条  编制生产计划的方法
   主要采用以下两种方法:
   一.技术经济分析法:是通过全面统计和典型调查、抽样调查、数理分析等方法,全面掌握报告期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调查预测计划期经济运行趋势、煤炭市场供求状况、本企业营销运输能力和收入盈利水平。
   调查分析内部资源状况及其利用程度,测定生产条件和能力水平,找出生产经营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薄弱环节和进一步发展的潜力,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在技术经济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主要指标的初步预测和相应采取的重大措施等,为编制和确定计划提供依据。
   二、综合平衡法:是计划工作的基本方法,即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前提下,利用计划指标体系来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按市场规律科学地组织生产,提高生产要素的利用效率和质量水平。
 第十四条  编制生产计划的依据
 一、国家产业政策及市场对煤炭产品的需求。
 二、集团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
 三、订货合同及运输条件。
 四、矿区总体战略部暑,矿井、水平、采区接替状况。
 五、企业现有生产能力及可能增加的能力。
   六、劳动力、设备、原材料、动力等变化及供应情况。
 第十五条  编制生产计划的程序和内容
 采取“两上两下”的办法。既由各矿(厂、公司)上报建议计划,经公司审定平衡后下达控制指标,再由各矿(厂、公司)编报正式计划,由生产技术部统一汇总后下达执行。具体分为:
  一、准备阶段:主要是收集准备资料。
  1.总结回顾上个计划期内生产经营活动的完成情况,组织生产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分析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和教训。
 2.了解掌握计划期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指令,经济运行走势,新技术发展的趋势,市场营销行情,铁路运输能力等。
   3.调查分析本公司、矿(厂、公司)内部条件和变化因素,包括生产能力、采掘部署、资源储备、技术水平、设备(更新及大修)需求、材料供应、采掘重点工程、采掘队组变化等情况。
 二、生产建议计划阶段
  1. 生产建议计划的主要内容: 主要是各矿、厂、公司根据生产运行情况,预计本年度生产计划指标完成情况,查清下年度各环节生产能力及计划期内资源利用状况, 根据下年度采掘战场条件、能力增减变化、产品经营状况,提出生产经营建议计划指标安排意见、生产性增资因素及矿井安技措技改工程的建议要求。
 2. 生产建议计划落实:在各单位将生产建议计划报生产技术部后, 生产技术部首先进行整理,将下年度开拓开采部暑、设备需求、生产性增(减)支因素、采掘重点工程、矿井技术改造工程及需要公司解决的主要问题分类汇总,由分管副总经理主持会议,安排相关职能部门落实。
 3. 生产建议计划汇总: 生产技术部将落实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由分管副总经理主持会议,组织有关副总工程师及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核实,提出建议计划的整体要求及目标。
 4.根据确定的采掘部暑与设备情况,按照全年法定生产天数(除去检修时间), 测算矿井产量。根据测算矿井产量,再结合矿井生产环节能力,全面综合平衡后,提出本企业下年度生产计划大纲草案,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审定。
 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审定后,于年底以前正式下达下年度煤炭生产计划指标。
 三、编报正式计划
  1. 生产建议计划经公司审查平衡后,行文下达各单位,在企业生产经营总目标的控制指导下,统一编制上报。
  2. 在各单位矿(厂)长的领导下,由总工程师主持,各副工程师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参加进行编制。
  不仅按控制指标对上编报,还要把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基层队组,并制定相应的保证措施,确保计划任务完成兑现。
  3.要求图、表、说明齐全准确,并按时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
  4. 生产技术部根据各单位编报的计划内容汇总成册,形成全公司正式年度生产计划,向公司内外下达上报。
 第十六条  编制生产计划的时间
  一、中长期计划的编审与年度计划同步。
  二、年度计划:
  1、年度建议计划:各单位编制(7月10日-7月30日);公司整理汇总(8月1日-8月20日); 公司部门落实(8月21日-8月31日);指标测算 (9月1日-9月15日);领导审定及指标下达(9月16日-9月30日)。
 2、年度正式计划:各单位编制(10月1日-10月31日);公司汇总平衡(11月1日-11月30底);领导审定及上报下达(12月1日-12月31日)。
  3、月、季度计划:各单位编制(计划期前一个月、15-20日), 公司审核汇总平衡(计划期前一个月、21-25日),领导审定及指标下达(计划期前一个月、26-30日)。并将月度煤炭生产作业计划于当月5日前报生产技术部,以便及时进行汇总。
  
第四章   计划的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必须坚持计划的严肃性,以正式文件下达的计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同时加强计划的及时性,按时下达上报各类计划。
 第十八条  加强计划管理的调控力度。对涉及全公司的主要指标,实行方针目标管理,如铁路外运、原煤和精煤产量、重点工程。参与制定全公司各项经济政策和经营考核工作。
 第十九条  计划人员经常深入现场、井下,掌握生产经营动态,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起到参谋和助手作用。
 第二十条  搞好分析与预测。每月下旬对本月作业计划进行检查,预测分析,每月初配合统计人员对月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及时提供数字信息及必要的分析说明;每季末进行一次较系统分析,上半年进行一次计划执行情况的全面分析。分析与预测要有情况、有问题、有建议,遇到特殊问题,要及时进行专题分析,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二十一条  做好计划文件、报表、台帐等资料的保管、存档工作,年度计划保存十年,季、月计划保存三年,对需存档的其它文件、资料执行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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