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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突和“一通三防”应知应会手册

作者:佚名 2011-10-04 10:02 来源:本站原创

防突和“一通三防”应知应会手册


1、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

2、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

3、在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由煤体或岩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动力现象,人们称为煤(岩)与瓦斯突出,简称瓦斯突出或突出,可分为突出、倾出、压出。

4、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5、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①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②区域防突措施

③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④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①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②工作面防突措施;

③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安全防护措施

6、突出煤层严禁采用水力采煤法、倒台阶采煤法及其他非正常采煤法。

7、贯通须知:

①一般巷道在贯通相距_20米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前,地质测量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通风部门。

②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通前,被贯通的煤层巷道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得小于5m,并且贯通点周围10m内的巷道应加强支护。在掘进工作面与被贯通巷道距离小于60m的作业期间,被贯通巷道内不得安排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且在爆破时不得有人。

8、突出煤层的煤、半煤岩炮掘和炮采工作面,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9、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突出煤层的炮掘、炮采工作面必须采取远距离爆破安全防护措施。

10、远距离爆破地点必须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的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避难所内,且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300。

11、远距离爆破时,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爆破后进入工作面检查的时间不得少于30min。

12、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13严禁任何两个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严禁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域或采掘工作面回风直接切断其他工作面的唯一安全出口。

14、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采区回风巷及总回风巷、揭煤工作面及其回风流必须安设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

15、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回风侧不得设置调节风量的设施。

16、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的通风方式采用压入式。

17、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实,必须停止突出煤层的掘进、回采、钻孔、支护及其他所有扰动突出的煤层作业。

18、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工并随时检查瓦斯;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工有权停止作业,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报告矿调度。

19、在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20、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突出煤层揭煤工作面必须设置专职局扇司机,并持“双证”(电工证、局扇司机证)上岗。

21、突出矿井的管理人员和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22、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采区避难所。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工作面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掘进距离超过500m的巷道必须设置工作面避难所。

23、在突出煤层的石门揭煤和煤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人员进入工作面时,必须把反向风门打开、顶牢。工作面爆破或无人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

24、瓦斯爆炸的三个条件:瓦斯浓度在5%~16%,引爆火源温度为650℃~750℃,空气中氧气浓度大于12%。

25、瓦斯爆炸的危害:产生高温高压,产生大量的剧毒一氧化碳,产生冲击波。

26、井下灭火方法分为:直接灭火法,隔绝灭火法,联合灭火法。

27、瓦斯的三个特征:无色、无嗅、无味。

28、矿井气候条件三要素是:温度、湿度和风速。

29、矿井瓦斯是: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

30、瓦斯比空气轻,易积聚于巷道的上部。

31、矿井按瓦斯等级划分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3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

33、井下爆破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泥”、“人牌网三警戒”、“三人连锁”的放炮制度。迎头向后2m范围必须清理至实茬,方可打下部眼。严禁套打残眼。加强放炮后、出矸中、打下部眼前放炮员全程验炮管理

34、严禁一次打眼,分次放炮。

35、严禁在1个采掘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36、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37、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②炮眼深度为0.6m~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③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④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⑤光面爆破时,周边爆破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⑥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装药爆破大岩石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38、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①采掘工作面的空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②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③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④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区等情况。

⑤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39、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底下两排眼装药敷设彩带方法放炮。

40、岩巷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前,测气员必须按照班前会要求,选定不少于8个炮眼进行瓦斯检查,发现异常立即向调度汇报。

41、采掘工作面及其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2.0%时,即为瓦斯积聚。

42、安全生产法第3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 安全第一 , 预防为主 的方针。

43、“三专两闭锁”中的两闭锁是指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闭锁。

44、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 劳动保护 用品。

45、煤矿安全生产应坚持 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

46、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7、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 批评、 检举 、控告;有权拒绝 违章指挥 和强令冒险作业。

48、《安全生产法》第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 安全保障 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 安全生产 方面的义务。

49、《煤矿安全规程》制定的目的,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

50、入井人员必须戴 安全帽 ,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 草或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51、使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

52、排放瓦斯的原则有断电、撤人、警戒、限量。

53、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54、煤尘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⑴煤尘呈浮状态;⑵并达到一定浓度;⑶有足够点燃煤尘的热源。

55、瓦斯爆炸界限是5~16%,当井下空气有爆炸性煤尘存在时,其瓦斯爆炸的下下降。

56、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

57、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8、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每分钟大于5m3,或一个掘进工作面每分钟大于3 m3,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应采取抽放瓦斯措施。

59、采煤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的最低允许风速为0.25米/秒,最高风速为4米/秒。

60、风筒距迎头的距离不得小于:煤巷5m,半煤岩巷8m,岩巷10m。

61、矿井空气的主要成分有 氧气、氮气、二氧化碳 ;有害气体主要有一氧化碳、甲烷、硫化氢、二氧化氮。

62、瓦斯爆炸产生的有害气体主要是CO 。

63、采煤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封闭。

64、突出煤层掘进作业时安全防护措施有: 反向风门、  避难峒室、压风自救系统、远距离放炮、隔爆水槽(水袋)。

65、煤的自然倾向性有:容易自燃、自燃、不易自燃。

66、事故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

67、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68、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69、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氧气浓度是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70、采掘工作面及其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71、井下空气中的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有一氧化碳。

72、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 ,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73、我矿中央风井目前有两台扇风机,一台运转,一台备用,若运转的扇风机发生故障,备用风机应在10min内开动。

74、井下发生瓦斯、煤尘和火灾等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迅速戴好自救器并沿避灾路线脱离危险区域。

75、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做到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所报告。

76、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前,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77、“三人连锁”放炮制中的三人是指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

78、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按0.8%断电管理,迎头瓦斯浓度按1.2%断电管理。

79、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第1条:“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

80、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第2条:“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

81、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第3条:“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钻孔量和瓦斯抽采量。”

82、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第4条:“一风吹排放瓦斯。”

83、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第5条:“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

84、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第6条:“严重违章放炮。”

85、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第7条:“认为破坏风门、瓦斯传感器。”

86、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第8条:““三专两闭锁”不按规程规定安装或人为造成闭锁失效。”

87、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第9条:“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和突出危险工作面不执行防突措施而进行采掘作业或超采超掘。”

88、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第10条:“井口20米范围内、井下无措施烧焊及使用明火。”

89、较严重“三违”第9条:“盗窃或人为损坏“一通三防”、机电运输等安全设施的。”

90、较严重“三违”第10条:“擅自进入盲巷或栅栏内的。”

91、较严重“三违”第11条:“未按措施要求配专职局扇司机的。”

92、较严重“三违”第12条:“擅自开停局扇的。”

93、较严重“三违”第13条:“无措施停局扇换风筒或掐风筒放炮的。”

94、较严重“三违”第14条:“排放瓦斯未使用三通等措施控制风量的。”

95、较严重“三违”第15条:“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

96、较严重“三违”第16条:“临时停风地点不及时打栅栏的。”

97、较严重“三违”第17条:“超过规定的盲巷不安排封闭的。”

98、较严重“三违”第18条:“作业地点未按规定悬挂便携仪的。故意将瓦斯传感器、便携仪悬挂在风筒出风或漏风处的。”

99、较严重“三违”第19条:“跟班人员及流动电钳工下井未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

100、较严重“三违”第20条:“没有按照措施规定预留足够措施孔或预测(效检)孔超前距的。”

101、较严重“三违”第21条:“未标注或涂抹、移动防突标志的。”

102、较严重“三违”第22条:“突出危险区域的采掘工作面使用风镐作业的。”

103、较严重“三违”第23条:“煤巷打钻无风水联动装置的。”

104、较严重“三违”第24条:“施工完的钻孔未按作业规程规定时间封孔的。”

105、较严重“三违”第25条:“抽采泵站无计划停泵、倒换泵的。无措施调整抽采系统的。”

106、较严重“三违”第26条:“钻孔施工时出现异常现象(喷孔、顶钻、夹钻、吸钻、孔内冒烟等)不处理且不汇报擅自离开现场的。”

107、较严重“三违”第27条:“正面钻孔孔口,进行封孔或拆卸钻孔闷盖的。”

108、较严重“三违”第28条:“打钻地点没有按措施要求配备灭火器材的。”

109、较严重“三违”第29条:“擅自在监控中心终端安装于监控系统无关软件的。”

110、较严重“三违”第30条:“爆破作业未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

111、较严重“三违”第31条:“非放炮员做炮头或联接母线的。”

112、较严重“三违”第32条:“擅闯放炮警戒的。”

113、较严重“三违”第33条:“未经验炮就进入工作面作业的。”

113、较严重“三违”第34条:“在旧眼、残眼中打眼的。”

114、较严重“三违”第83条:“炮眼内发现出水异状,仍然装药放炮的。”

115、“一风吹排瓦斯”,系指:未使用三通调节风量造成第一汇风点瓦斯浓度达到3%以上的。

116、从防尘角度考虑,较为适宜的排尘风速应为1.6~2m/s。

117、在进入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必须设置瓦斯自动监测报警断电装置,风流中的瓦斯不得超过0.5%。

118、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

119、瓦斯检查做到“三对口”,其内容是:井下瓦斯检查记录牌、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班报。

120、突出危险区设置的反向风门,在放炮时风门必须关闭,对通过门垛的风筒,必须设有隔断装置。

121、矿井火灾的遇难人员中,95%以上的人员是因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亡。

122、局扇的安装位置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m。

123、高瓦斯的矿井中,采用干式抽放设备时,抽放的瓦斯浓度不得低于25%。

124、排放瓦斯巷内不得进行生产作业和设置电气设备,进行巷道维修工作时,瓦斯浓度必须低于1.5%。

125、风排瓦斯巷内风速不得低于0.5m/s。

126、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

127、掘进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迅速撤离;报告矿调度。

128、在向老空区打钻探水时,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工或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

129、矿尘中对人体危害最大的成分是游离二氧化硅。

130、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个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

131、所有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

132、三专是指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两闭所是指风电闭所、瓦斯电闭所。风电闭锁指局部通风机停电时,供风地点的动力电源切断;局部通风机不工作,供风地点的动力电源送不上。瓦斯电闭锁指规定地点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切断指定区域电源;瓦斯浓度未降至规定值以下时,指定区域电源送不上。


133、煤矿局部通风都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134、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135、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和带式输送机运输爆炸材料。

136、严禁在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137、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138、安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139、巷道中的沉积煤尘是引起和扩大爆炸事故的重大隐患,危险型最大。

140、“一通三防”:“一通”是指通风,“三防”是指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

141、矿井通风基本任务是供给井下足够的新鲜空气,淡和排除有害气体和矿尘,供适宜的气候条件。

142、串联通风指井下用风地点的回风再次进入其他用风地点的通风方式。串联通风的危害:①通风阻力大、通风困难;②后段工作面难以获得新鲜风流;③一个地点发生事故,会波及整个风流的工作面;④各个工作面不能进行风量调节,不能有效利用风量。

143、严禁循环风。循环风是指局部通风机的回风,部分或全部再进入同一部局部通风机的进风风流中。循环风的危害:①乏风反复返回,有毒有害气体的粉尘浓度越来越大,使作业环境越来越恶化;②风流中瓦斯浓度不断增大极易引起瓦斯事故。

144、凡长度超过6米而又不通风或通风不良的独头巷道,统称为盲巷。

145、矿井中控制风流的设施有风门、风桥、挡风墙、调节风门和风窗等。

146、局部瓦斯积聚是指在巷道的顶部空间、盲巷、独头巷道以及风流达不到的其它地点,瓦斯浓度在2%及以上、体积在0.5立方米以上所积聚的瓦斯。

147、矿井灭火方法主要有:①直接灭火;②隔绝灭火③综合灭火。

148、处理瓦斯聚积的主要措施有:增加风量,加大风速、局部抽放。

149、煤尘爆炸的条件是:①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②氧气浓度>17%;③煤尘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④引爆热源,一般为610℃~1050℃;预防技术措施:①防尘措施,尽量减少煤尘生成和使空气中含尘量降低。A、煤层注水,采空区灌水,水封爆破和水炮泥等,B、确定合理风速、清除落尘、喷雾洒水等;②防爆措施:防止引燃煤尘爆炸措施。③隔爆措施:主要防止煤尘爆炸蔓延措施。主要有:设岩粉棚,水槽棚,隔爆水幕等。

150、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是:①向井下工作场所连续不断地供给适宜的新鲜空气;②把有毒、有害气体和矿尘稀释到安全浓度以下,并排除矿井之外③提供适宜的气候条件,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以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机械设备正常运转,进而提高劳动生产率。

151、发现井下发生火灾的行动原则是:①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及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同时报告调度室。若现场不具备抢救条件,应组织避灾;②发现有烟雾或异味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处上风侧要迎风撤退;处下风侧要绕捷径进入安全地点;③撤退中,若无法辨认风流方向或火灾地,要沉着摸铁道或管道处撤;④无法撤退时,要进入避难硐室,关好门窗,等待救护,注意门外留有明显标记。

152、透水前有什么预兆?发现预兆时应采取什么措施?

答:①“挂红”,煤、岩表面附着暗红色、水锈;②“挂汗”:水通过煤岩壁凝结成水珠现象;③空气变冷: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气温变冷,煤壁发凉;④出现雾气:当巷道温度高时,从煤壁渗出的积水会蒸发形成雾气;⑤发出水叫声:说明接近积水区;⑥顶板淋水加大,水色发浑。有异味等等。当出现上述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判明情况,报告调度室。同时撤出所有受水威胁人员。

153、朱集矿2011年2号文制定的2011年工作目标:①杜绝瓦斯、煤尘爆炸、自然发火事故,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杜绝“一通三防”责任事故;②实现瓦斯零超限;③完成瓦斯抽采量700万m3,抽采钻孔20万m,保护层开采面积16万㎡,瓦斯抽采率50%,瓦斯治理巷道6000m,首采面实现沿空留巷“Y”型通风;④上半年建成永久抽采、注浆、注氮、束管监测系统;⑤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达行业一级;建成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

154、集团公司瓦斯治理理念是:“高投入、高素质、严管理”、“瓦斯不治、绝无宁日”、“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浓度0.8%断电”。

155、处理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内容是: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当时人未受处理不放过,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156、尘的危害主要有使人得尘肺病,会燃烧或爆炸,影响视线。

157、煤尘爆炸的条件: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浮在空气中的煤尘达到一定浓度,下限浓度为45g/m³,上限浓度为1500~2000g/m³;引燃温度在615℃~1050℃之间。

158、井下主要防尘措施有:湿式打眼,煤层注水,喷雾洒水,使用水炮泥,装岩洒水,定期冲刷井壁巷帮、控制风速,净化风流、个人防护或其他防尘措施。

159、最小抵抗线的定义是指从装药重心到自由面的最短距离。

160、利用空气的自然扩散,运动对掘进工作面或硐室进行通风的方法叫扩散通风。

161、矿井通风系统是矿井通风方法、通风方式及通风网络的总称。它主要包括矿井通风方法、通风方式、通风网路内容。

162、煤炭自燃的基本条件是:①具有自燃倾向性的煤呈碎裂状堆积;②通风维持煤的氧化过程不断的发生与发展;⑤氧化过程中产生的热量能大量的蓄积起来,并达到一定的温度。

163、瓦斯是指井下以甲烷为主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有时单指甲烷。

164、在矿井通风中,进入井巷的风流未达到用风地点,而通过通风构筑物的裂隙、采空区或裂隙等直接渗透到回风巷或地面的风流称为矿井漏风。

165、瓦斯爆炸的危害:①产生高温、高压冲击波不仅烧伤人员和烧坏设备,而且能推倒支架使矿井遭受严重破坏,同时引起井下火灾和煤尘爆炸事故扩大灾情;②产生大量CO等有害气体,会使人员中毒死亡。

166、煤炭自燃的基本条件是:①有易自燃的煤炭存在;②有含氧量较高的空气流过;③风速适当,煤氧化生热能不断积聚;④上面的3个条件同时存在且保持一定的时间。

167、容易发生局部瓦斯积聚的地点有:采煤工作面的隅角、采掘面输送机底槽内、顶板冒落峒内、临时停风的掘面巷道、风速较低的巷道顶板附近、采煤面的采空区边界处、封闭的盲巷内。

168、掘进巷道局扇掉电后,恢复通风、送电时,应有采取哪些措施?

答:使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准停风,如因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风电闭锁装置立即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的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人员撤至全负压风流中,独头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入内。

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停风区域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CO2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恢复正常通风。

停风区域内瓦斯浓度超过1.0%或CO2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CO2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域内瓦斯浓度或CO2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169、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有哪些内容?

答:①计算排放瓦斯量,预计排放所需时间;②明确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制定控制送入独立巷道风量的方法,严禁“一风吹”;③确定排放瓦斯流经的路线,标明通风设施,电气设备的位置;④明确撤人范围,制定警戒人位置;⑤明确停电范围,停电地点及断、复电的 执行人;⑥明确必须检查瓦斯的地点和复电时的瓦斯浓度;⑦明确负责人和参加人员名单各自担负责任;⑧文图齐全,清楚、通风设施等应该上图的都要准确,不能遗漏。

170、使用自救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①佩戴人要匀速快行,不要奔跑;②不要因口腔干热而取下自救器;③防止鼻夹脱落;④防止从口角吸入有害气体;⑤不要随意取下口具。

171、煤与瓦斯突出前有哪些预兆?当其发现预兆时,瓦斯检查工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突出预兆主要表现3个方面:①地压显现预兆:煤炮声、支架声响、岩煤开裂、掉渣、垮孔、夹钻头、钻机过负载等;②瓦斯出现异常:忽大忽小、煤尘增大、气温异常、打钻喷孔、出现蜂鸣声等;③煤层结构和构造方面预兆:层理紊乱、煤体松软、暗淡无光泽、煤厚增大、倾角变陡、波伏隆起、干燥等。措施:开采突出预兆时,专职瓦检员要经常检查CH4,发现异常有权停止工作,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同时及时报告调度所。

172、钻孔施工过程中常见的安全事故有哪些?

答:①会发生瓦斯燃烧、爆炸和重大熏人事故;②会发生煤和瓦斯突出事故;③会由于电气设备失爆、失保而造成电气伤人事故;④会由于片帮冒顶而造成伤人事故;⑤会由于操作钻机不熟练而造成钻杆搅人及牙钳伤人事故;⑥会由于排宵不及时产生煤尘积聚。从而造成煤尘燃烧爆炸事故等。

173、矿井瓦斯抽放的目的与意义是:①是消除煤矿重大瓦斯事故的治本措施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②能够解决矿井仅靠通风难以解决的问题并能降低矿井通风成本;③预抽瓦斯可起到区域性或局部性防突的作用;④可充分利用宝贵的瓦斯资源,变害有利,变费为宝,净化空气环境。

174、处理井下火灾时应遵守哪些原则:①控制烟雾的蔓延,不致危及井下人员安全;②防止火灾扩大;③防止引起瓦斯煤尘爆炸,防止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而造成危害;④保证救灾人员的安全,并且有利于抢救遇险人员;⑤创造有利的灭火条件。

175、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的“三不生产”是什么?

答:当生产建设等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安全是第一位的,努力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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