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矿机运队充灯工2011年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状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安全生产约束机制,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证生产、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力地促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确保2011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伊泰XX矿机运队队长决定同机运队充灯工签订如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状: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1、轻伤及以上事故为零。
2、职业病例为零。
3、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4、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
1、上岗前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各种职业病体检。
2、员工自觉遵守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劳保用品。
3、定期(每年)参加本单位职业病健康体检,当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4、离岗前因本人不进行职业病体检,发生职业病无体检报告由本人负责。
5、对职业病主要危害,本单位要采取防护措施;定期发放个人劳保用品。
6、一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相应待遇。
三、岗位责任方面:
1、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杜绝违章作业。
3、服从队领导工作分配、指挥,但拒不接受任何人的违章指挥,保持充灯房内卫生、清洁,矿灯管理规范,码放整齐。
4、负责矿灯发放工作,对矿灯、自救器发放作好相关记录,及时给矿灯充电,保证矿灯正常使用。当矿灯出现丢失或损坏时,及时向区队反映情况,以便区队及时采取措施。
6、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对工作岗位的矿灯、自救器、便携等发放一律按照规定进行,不私自借出矿灯、自救器等。
7、团结合作,顾全大局,当班问题当班处理,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处理,必须向队领导、调度室汇报,并在征得同意后方可现场移交下班。
8、每班上岗前,对作业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对领导、部门管理人员及安检员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积极配合组织处理。
9、发生事故时,及时参与抢救,并及时按程序上报;参加事故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10、职责范围内发生一起微伤或三级非人身事故,处罚100元;发生一起轻伤或二级非人身事故,处罚300元;发生一起重伤或一级非人身事故,处罚1000元;具体责任根据事故分析责任划分进行确定,根据情况另加处罚。
11、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由本人负责,奖惩与本人挂钩。
管理方:XX矿机运队队长(章)
负责人(签字): 时间:2011年 月 日— 月 日
责任方: XX矿机运队充灯工(章)
负责人(签字): 时间:2011年 月 日— 月 日
备注: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中途因人事变动,由接替人履行职责